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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通用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 1
1、平等協商根據《勞動法》、《工會法》、《集體合同規(guī)定》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yè)行政領導就涉及職工合法權益進行商談的行為。
2、平等協商堅持平等、公正、合法、合作的原則,工會和企業(yè)不論哪一方提出協商要約,另一方必須在15天內作出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3、平等協商主要內容:
。1)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修訂、解除;
。2)企業(yè)涉及職工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和修改;
。3)企業(yè)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wèi)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職工培訓及文化體育生活等;
。4)勞動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5)職工民主管理及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其他事項。
4、平等協商一般每半年舉行一次,遇有特殊情況,雙方有權隨時要約對方,具體協商辦法有雙方商定。
5、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應當簽訂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由雙方首席代表共同在協議上簽字,并及時向職工傳達,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
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 2
企業(yè)工會制度
一、基本情況
二、領導機構
三、工會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職責
五、經費審查委員會職責
六、女職工委員會職責
七、勞動法律監(jiān)督委員會職責
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職責
九、會員的權力與義務
十、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十一、平等協商制度
十二、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
十三、走訪慰問制度
十四、創(chuàng)建“職工之家”的條件
工會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一、執(zhí)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鄉(xiāng)工會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它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公司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zhí)行。
三、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與企業(yè)行政建立平等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yè)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yè)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表彰、培養(yǎng)和管理工作。
五、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yè)。
六、確定職業(yè)健康安全員工代表,指導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
七、組織進行現場勞動保護檢查,進行職業(yè)病防治,建立健全員工健康檔案和職業(yè)病臺帳,監(jiān)督實施員工勞動保護工作的展。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監(jiān)督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集體福利事業(yè),改善職工生活。
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十、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fā)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工會主席(副主席)職責
一、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基層工會工作暫行條例》,按照上級工會指示精神,有計劃地開展工作。
二、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黨委的政治領導,貫徹執(zhí)行黨委的有關決議。定期向黨委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情況,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對于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召集工會委員會認真討論,組織實施。工會的日常工作和經費開支,要根據職工群眾的要求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辦理。
五、支持經理對生產行政工作行使職權,維護生產行政指揮系統(tǒng)的高度權威,教育職工遵紀守法,發(fā)動職工積極參加企業(yè)的改革,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和工程質量,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六、參加研究有關生產和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提出意見,維護國家利益,企業(yè)集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受理職工群眾的申訴,參與調處勞動爭議。
七、積極主動地參與企業(yè)改革,根據三個文明建設的需要和職工群眾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議,協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發(fā)動職工群眾貫徹實施。
八、對職工代表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執(zhí)行大會決議,定期向大會報告工作,接受職工群眾監(jiān)督。
九、貫徹公司管理方針和目標,指導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
十、代表員工合法權益,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勞動保護檢查,進行職業(yè)病防治,參加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監(jiān)督實施員工勞動保護工作的開展。
十一、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重要問題經過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十二、加強各分工會和工會小組建設,支持分工會開展工作,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總結交流經驗,大力表彰先進。
十三、布置、檢查、協調各委員及各專門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工會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公外出時,負責主持工會的日常工作。
工會經審委員會職責
一、經費審查委員會代表工會會員對工會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
二、協助工會組織收好、管好、用好工會各項經費,管好工會財產;監(jiān)督工會組織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政府的財經政策、紀律、法律和上級工會的各項財務規(guī)定、制度。
三、審查公司工會經費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執(zhí)行,確保預算經費切實、可行,決算準確。
四、審查工會經費的收入狀況,保證工會經費按時入帳,按時上解。審查工會經費的支出,監(jiān)督工會經費的使用,確保經費的合理開支,防止挪用和浪費。提出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的建議和意見。
五、工會組織變動時或工會財務工作人員變動時,負責監(jiān)督辦理交接手續(xù)。
六、經費審查委員會要在年初向工會委員會通報上年度工會經費的使用情況,年末審查年度工會財務報告,并在“職代會”上向全體代表做經費審查報告,接受“職代會”的監(jiān)督。
七、宣傳國家的財經政策和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堅決同鋪張浪費、貪污盜竊、私設小金庫等違反財務制度和紀律的現象做斗爭,保證工會經費的合理使用。
八.接受上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指導。
女職工委員會職責
1、在公司工會領導下,負責公司女職工的全面工作。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按《工會法》,《工會章程》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2、制定并組織實施女職工工作計劃和工作制度。密切同公司各科室領導聯系,互相協調、配合做好工作。
3、動員和組織女職工積極投身參與民主管理,參加改革,開展勞動競賽,努力完成勞動(工作)任務。
4、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認真做好協調工作,與企業(yè)建立協商制度,主動同公司研究解決一些特殊性問題,參與制定企業(yè)發(fā)展計劃和同職工密切相關的政策,規(guī)章制度,提出意見,協助貫徹落實。
5、堅持民主集中制,引導女職工樹立“四自”的精神,全面提高女職工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技術和自身的素質。
6、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基層組合情況,虛心聽取基層組織和職工群眾意見和要求,關心女職工學習生活,認真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處理女職工的申訴。
7、以民主管理為龍頭,努力增強基層女工組織的.活動,積極發(fā)現、培養(yǎng)女性人才,及時向有關部門推薦優(yōu)秀女性人才。
8、代表公司職工協商和簽約公司集體合同,解決執(zhí)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助公司簽訂集體合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9、完成上級女職委和公司工會交辦的有關任務。
勞動法律監(jiān)督委員會職責
一、參與立法活動。積極參與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涉及職工利益的有關規(guī)定的制訂和修改活動,并對涉及職工利益的各項問題,尤其是一些帶有傾向性的問題開展認真的調查研究工作,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立法建議,不斷提高工會參與立法的質量。
二、開展勞動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yè)行政對《勞動法》及配套法規(guī)、《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情況、公司集體合同的履約情況,督促企業(yè)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依法履行勞動合同和依法修訂規(guī)章制度,指導職工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
三、為工會參政議政提供法律依據。在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和要求的基礎上,為工會參政議政的各項活動提供法律依據,保障工會依法履行職能。
四、為職工和公司工會提供法律服務。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運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為職工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為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和各項業(yè)務的開展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以保障工會組織的合法權益和依法行使職權。
五、依法調處勞動爭議。貫徹“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的方針,充分發(fā)揮預警機制協調勞動關系的作用,協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直至代理職工參與訴訟活動。
六、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配合公司黨委,參與制訂并認真貫徹落實普法教育宣傳規(guī)則,同時配合工會的宣傳教育部門,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采取多種形式,有的放矢地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法律意識,增強職工的自我維護能力。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調解本企業(yè)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二、在調解勞動爭議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決定接受勞動爭議當事人的調查申請。
2、調查取證,認定事實。
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開展調解工作,維護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4、遵守調解紀律,維護調解秩序。
5、監(jiān)督檢查爭議雙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合同。
6、對職工進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做好勞動爭議的預防工作。
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調結合”的處理勞動爭議的方針,通過宣傳教育、做思想工作、參與企業(yè)民主管理等各種方式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工作,努力把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達到化解矛盾,增強團結、促進生產、穩(wěn)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自身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委員會成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工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工會會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工會工作進行監(jiān)督、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罷免工會工作人員。
(三)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總是提出批評與建議,要求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
(四)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五)享受工會舉辦的文化、教育、體育、旅游、療休養(yǎng)事業(yè)等的優(yōu)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六)在工會會議和工會報刊上,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職工關心問題的討論。
二、工會會員的義務
(一)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學習工會基本知識。
(二)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遵守勞動紀律。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向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五)維護工人階級內部的團結和統(tǒng)一,發(fā)揚階級友愛,搞好互助互濟。
(六)遵守工會章程,執(zhí)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按月交納會費。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yè)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權力的機構。
2、認真履行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依法行使審議建議權、審查同意或否決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jiān)督權、選舉權。
3、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4、職工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職工代表過半數通過。
5、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公司工會委員會召集職工代表組長和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
6、公司工會委員會作為本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承擔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
平等協商制度
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yè)民主管理,保障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根據《勞動法》、《工會法》,特制定平等協商制度。
一、平等協商是指職工方(企業(yè)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yè)方(企業(yè)代表)就企業(yè)內部勞動報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勞動安全保護,保險與福利等問題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集體合同的行為。
二、平等協商應遵循合法、平等、實事求是和效率優(yōu)先,兼顧雙方合法權益以及和諧、協商的原則。職工和企業(yè)方代表一致。由3—5人組成,職工方首席代表應由工會主席擔任。
三、平等協商一般一年協商一次,對協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完善。經一方提議,也可召開臨時協商會議。
四、在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的情況下,將協商條款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簽訂集體合同書,集體合同書一式五份。
五、集體合同書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報市建筑工會和市總工會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業(yè)內張榜公布。
六、集體合同執(zhí)行情況,每年由公司工會和行政聯合組成檢查組進行履約情況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職代會報告,并張榜公布。
七、本制度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
工會積極參與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內容是:機關用房的分配、調整、管理;生活福利的意見和建議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程序是:工會小組收集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形成意見,正式向局領導或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會員傳達。各級領導應積極支持并參加工會活動,起模范帶頭作用。
走訪慰問制度
職工因病或因工(公)住院、家庭發(fā)生特殊困難、女職工生育等,工會主席、副主席或由主席、副主席委托工會委員代表工會進行慰問,了解和掌握職工的病情和有關情況。職工本人因病或因工(公)去世,職工的父母親或其直系親屬去世的,工會積極協助局相關部門做好有關善后工作,在交通工具上應提供適當的方便(指近郊內),在安排本單位車輛有困難時,可向工會提出申請,由工會協調解決。
創(chuàng)建職工之家基本條件
一、組織健全:根據《工會法》、《工會章程》要求,民主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同時,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等組織;工會班子健全、團結,工作富有成效。職工入會率要求達到85%以上。
二、工作規(guī)范:建立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制,委員分工明確,一年二次召開工會工作例會。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各類制度齊全,工會檔案、資料完整。
三、依法維權: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展民主管理(廠務公開)工作,自覺執(zhí)行職工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其他勞動保障規(guī)定,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建立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網絡,關心困難職工生活,結合單位實際開展互助互濟活動,維護和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女職工四期保護措施落實得好。
四、活動正常: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法律和科學文化知識,配合企事業(yè)單位開展職工文化技術培訓、經濟技術創(chuàng)新、“雙愛雙評”和評先選;顒,組織職工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積極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的業(yè)余文體生活。
五、行政支持:企事業(yè)單位黨組織加強對工會工作的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開展工作,依法拔交工會經費,為工會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時間保證和物質保證。
六、會員擁護:建設一支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的工會積極分子隊伍,關心職工生活,積極為職工排憂解難,做好困難職工的幫扶工作,為職工和會員辦實事成效顯著。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對工會工作進行民主評議,滿意率須在60%以上。
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 3
安全生產是我們特種設備安裝制造業(yè)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安全生產與廣大職工的利益息息相關。為了讓廣大職工提高和加強在作業(yè)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盡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新工人人場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場必須由工程承包人領隊,先到經理部報到,攜帶工人名單,身份證復印件,三張寸照片,并逐查對身份證是否與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頂替。工人名單由經理部匯總后發(fā)有關部門。
2、質安部對全體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施工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
(2)安全管理規(guī)定。
(3)機電及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施工生產中的危險區(qū)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塵毒危害的防護。
(6)執(zhí)行入伍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經安全、職能考試合格后方能錄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簽名報到,不得遺漏。如有遺漏要進行補課。未接受教育及考試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種工人必須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隨意更換人員。如需換人,須經項目經理部同意,新進場人員到經理部報到進行安全教育。違犯此條者一經查出,按人數計,每人罰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如出現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由承包人自己解決。
二、生產過程中安全教育
1、經過質安部進行安全入場教育的工人,由質安部將名單交工長查對核實。工長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長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有針對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防范能力。工長在交待安全生產的時候,亦應簽到點名,必須人人參加。
2、工長交待安全生產時間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和遵守的規(guī)定。內容由工長口頭宣講、書面交待、班組長簽字。工人必須個個參加聽講,工長要查對有否更換人員。
3、工長隨時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隱患消失在事故發(fā)生之前。
4、班組長每天對本組組員交待任務的同時,亦必須交待安全。著重交待當天任務范圍內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項。不屬本工種工作范圍內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記錄。
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工作
1、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和本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嚴禁?三違?行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交待安全生產。總結上月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布置下月安全生產計劃。由質安部督促貫徹執(zhí)行。
3、每月初組織有關部門、工種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并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教育和宣傳。督促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在各級人頭上,層層負責抓好這-項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責任感。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負責對全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tài)向總經理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及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講述安全生產的好人好事。
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 4
為使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yè)病傷害后獲得及時醫(y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yè)康復的權利,并對事故及時準確的進行調查處理,根據襄陽政發(fā)[2004]24號 《襄陽市企業(yè)勞動者工傷保險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退休返聘人員,為公司建筑施工并簽定安全協議的施工隊職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3、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4、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5、在生產工作環(huán)境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yè)病的。
6、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qū)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7、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8、從事搶險、救災、救火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9、因公、因戰(zhàn)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yè)到企業(yè)工作后舊傷復發(fā)的。
10、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11、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和必經路線發(fā)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2、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1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14、犯罪或者違法。
15、自殺或者自殘。
16、斗毆。
17、酗酒。
18、蓄意違章。
1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0、發(fā)生傷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處理。
21、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
22、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安全員。單位領導或安全員應在一小
時內報資產運營部。
23、事故單位在主管安全部門的`配合下,輕傷事故在48小時內完成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由事故單位于3日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4、發(fā)生重傷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公司(廠)技安處(科);公司(廠)工會。安全主管部門和發(fā)生事故單位協助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于10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5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5、發(fā)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市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市區(qū)工會、區(qū)檢察院、區(qū)公安局、公司(廠)技安處(科)工會。安全主管部門與發(fā)生事故單位應積極配臺與上級單位共同完成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并于25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10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26、發(fā)生員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27、事故單位負責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門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受傷人員的傷勢,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出標記。了解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做好詳細記錄。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應進行現場勘查、測繪、拍照或錄像。目擊者應出具旁證材料。
28、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找事故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具體措施,嚴格做到‘’三不放過‘’。
工會和企業(yè)平等協商制度 5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工會法》,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工會的“四項”職能,進一步做好工會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執(zhí)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2.組織職工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企業(yè)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決議的執(zhí)行。
3.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yè)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并監(jiān)督集體合同的履行。調解勞動爭議。
4.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fā)明創(chuàng)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chuàng)新活動。
5.組織培養(yǎng)、評選、表彰勞動模范,負責做好勞動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6.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文化,科學和業(yè)務知識,提高職工素質。辦好職工文化、教育、體育事業(yè),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7.協助和督促企業(yè)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監(jiān)督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執(zhí)行。參與勞動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yè),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8.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強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會員會籍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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