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制度集錦15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請假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請假制度1
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使教師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時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
(2)教職工直系親屬,喪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請假,一學期最多不超過10天。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照發(fā),除此以外經嚴格審查的其它事假,中心?筛鶕唧w情況確定工資待遇。教職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不予準許。
(1)每學期病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fā),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終一個月的獎金。
。2)如系醫(yī)院確診為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憑醫(yī)院證明),工資待遇可作特殊對待。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合晚婚規(guī)定的(已婚女24周身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jié)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休息期間停發(fā)工資。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論處。
除正常的事、病、產、婚、喪等假之外,凡超過假期或非正常請假者,每學期假期累計計算,1個月以內每天按本人日工資的50%扣除,一個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資的70%扣除,學校扣除請假教師工資,應按日計算,當月扣除。
二、審批權限
教師請假三天以內由小學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
三、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先經本校校長簽字后到中心校審批登記,方可離崗。
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fā)日均工資,連續(xù)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一個月的,除扣發(fā)工資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評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
以上條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款,望各學校嚴格遵照執(zhí)行。
此制度從即日起執(zhí)行,以前規(guī)定和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教師請假制度2
一、學校教師的請假要嚴格按照《揭東縣學校人事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第三章《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有關要求辦理教師請假,凡須請假的教師一律須報校長批準,準予請假后方可離崗。
二、教師的請假都應辦理請假、續(xù)假、銷假手續(xù),一切請假事先均要辦理請假報批(急病的可事后辦理),請假期滿后應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須延長假期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教師因病請假7天及以內的,須提供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證明,7天以上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要有二名主治醫(yī)生簽名)和病歷,學校有權要求陪同到醫(yī)院檢查。
四、教師因辦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時間確須請事假的,由本人提前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xù)報批。
五、教師按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請假的',如生育假(產假、落實計育措施)、婚假、喪假等,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產假的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注明預產期)并附準生證;落實計育措施的須提供實施手術的醫(yī)院證明;婚假的須提供結婚證。
六、教師的請假審批按規(guī)定辦理,事假3天及以內、病假7天及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并登記存檔,其他的請假都按規(guī)定手續(xù)逐級上報審批,學校根據批復情況登記存檔。
七、育齡女教師請假超過一個月的(除產假)須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檢證明,并按時參加例檢。
八、教師的一切請假均須審批獲準后確認,未獲批準離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處理意見按揭東教字[20xx]32號文規(guī)定的辦法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教師請假制度3
1、各種假期均實行本人具實際情況申請,學校實行審批制。
2、上班后原則上不準請外出事假,如確需外出,在不影響授課任務的情況下須辦理相關請假手續(xù)。各權限內批準的假期,必須報課程部,課程部要及時調整教學內容,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請假手續(xù):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逐級申批(副主任、主任簽字、主管領導)。事、病假要提前寫好請假條。事、病假不超過一節(jié),不計請假,在向校務部和級部主任做說明后方可離校。事、病假一天以內,須報課程部由分管副校長批準簽字后方可離校(三節(jié)按半天計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須報課程部由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離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課程。假條送交校務部,按時銷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曠工計。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療休息要出具人民醫(yī)院以上的診斷證明。來不及填寫請假條的上班后補辦。
4、婚、喪、產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各種假期一律不得請霸王假或代請(急病除外)。
6、因臨時外出超時造成空堂或私自調整課程內容的,按教學事故從嚴處理。
7、教導處每周做好統(tǒng)計,月底累計通報。
8、如有擅自脫崗或離校現象一人次對責任人視情況扣0.5—1個月的出勤獎,二人次對所在級部副主任扣2個月的出勤獎,三人次以上扣本級部全員1個月出勤獎,學期末本級部不得評優(yōu)。
9、全體教師會納入考勤。有事提前請假,遲到或無故缺席者分別按遲到和曠工計。
10、中途離校(一節(jié)課時間內)按早退處理,超過一節(jié)課時間按事假半天處理。
11、值日人員要按時把考勤表送交校務部。
教師請假制度4
為推行制度化管理,貫徹“以法治!崩砟,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牡丹區(qū)教育局人事管理辦法和何樓中心校請假制度,并結合學校情況,制定《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 整不開的,可請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
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p>
周年
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xù)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
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
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
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
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
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請假要求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
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
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師請假制度5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xù)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y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guī)定的,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jié)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jié)課,請假一節(jié)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ji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jié)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教師請假制度6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規(guī)范學校管理,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服務于學生,特制訂姜山鎮(zhèn)中學教師請假制度,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
1、請假2小時以內,自行調整好課務,到教務處請假,教務處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統(tǒng)計一次,作為學期結束考核的依據。
2、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持校長辦公室主任開出的回執(zhí)與教務處、年級段排課聯系處理相應課務。
3、教師參加學習培訓持通知書提前1天,持校長辦公室室回執(zhí)與教務處聯系,無特殊情況自行調整好課務,并將課務安排情況上報教務處及年級段。
4、教師會議請假或缺席2次作請事假半天處理。
5、一般情況下,教師應先請假經允許方可離校。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其他教師請假,但事后應立即按時間長短到相應部門補辦有關手續(xù)。
6、未請假而擅離學校工作崗位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未補辦手續(xù)的按曠課處理。
二、有關法定假期處理意見
1、婚假:學校提倡教師婚禮在節(jié)假日舉行。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教學工作日內請假的,須向校長室請假,學校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超過規(guī)定日期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2、產假: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期內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但不能再享受產假期間的獎勵性獎效工資。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個特殊階段,在不影響其他教師工作、休息的'情況下,可在校內適當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響教學工作前提下,允許在工作時間內處理小孩的飲食問題,但時間應自覺控制。哺乳照顧期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計算)
4、喪假:三代以內直系血親亡故,允許請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處理;其他親屬亡故允許請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處理
1、教師在調好當天課務情況下,處理與本人有重大關系的突發(fā)事情,2小時內向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后,不扣全勤獎,根據請假次數期末考核時另行考慮。
2、教師半天以上請假需到校長辦公室請假,辦好手續(xù),并與教務處、年級段聯系。
3、教師請假病假三天以內,調好課務,不扣發(fā)全勤獎。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獎,超過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時結算。
4、教師無故不到校辦公,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全勤獎,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個等第。
5、曠課一節(jié)按每節(jié)30元在當月全勤獎中扣除。
教師請假制度7
每天上、下午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簽到簿每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統(tǒng)計總結。
上班期間任何人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生病、有事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如確系緊急情況,可電話告知,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xù)。)事假一天以內,其教導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批準,超過三天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上班時間凡因公外出,應向領導說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因私外出,必須請假。
婚假、產假及其他法定假按勞動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假期滿應立即返校,特殊情況不能到校者,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出滿勤者期末發(fā)滿勤獎,缺勤按規(guī)定扣除考勤獎,學期結束兌現,并將出勤情況記入教師檔案。
本制度全體教職工要自覺嚴格遵守,真正做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教師請假制度8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穩(wěn)定、正常開展,不斷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fā)。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超過三天。若當月請假超過兩次,則從第三次起每節(jié)事假扣2分,并每一節(jié)課按16元扣。學期期末考試請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節(jié)課計。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縣教科局批準。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藥費發(fā)票。
2、病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病假從第三月起到第六個月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病假從第七月起,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代課費按學校的平均課時量計)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除大病住院按國家政策執(zhí)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取相應的金額支付給代課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調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必須在結婚期間(以舉行結婚儀式為準)前后一周或兩周的特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計。
、谌艚處熢谠ぷ鲉挝唤Y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③教職工結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④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計劃生育假
、僖鸦榕處熒龝r(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按相關文件文執(zhí)行。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3、喪假
、俳處煹闹毕涤H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7天(含節(jié)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趩始倨陂g,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規(guī)范工傷請假制度,現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發(fā)生的意外事故。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③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④批準后的請假條和課程表一并送教務處安排好課程及相關工作;⑤返校要及時銷假;⑥相關資料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提前用電話通知相關組織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若出現空課堂,按曠工處理。
3、所有的請假一律以書面假條為準,一律由校長審批。
4、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計,見證件后再按規(guī)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課規(guī)定
1、教師盡量不調課,凡有事需調課的教師,必須在調課前的一天,以書面形式申請雙方簽字,并經教務處同意為準,否則以私自調課論。不準隨意調課(私自調課),違者扣當事人雙方檔次工資各2 0元。
2、每月調課不超過1次(1天),調課不許間隔周次調課。若遇調課當天有其它活動,不許調課。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私自調課一節(jié)扣2分。
八、關于上課遲到、曠工、曠課、私自調課和上課接打手機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以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xù)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guī)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以曠工論處。
2、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課接打手機者一次扣20元,兩次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
4、無意曠課一節(jié)扣2 0元,有意曠課一節(jié)扣5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 0元,曠會一次扣2 0元,會假一次扣1 0元。另:曠課一節(jié)扣1 0分,遲到、早退、曠會扣5分,升旗按一節(jié)課計。
5、課堂上不準吸煙、打手機,違者扣10分。
6、早晚自習,早自習是義務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遲到扣1分,每個晚自習按一課時計。
7、故意不服從學校安排、不參加各種有益活動者扣2 0元。
8、凡有曠課、曠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年終不能評為先進;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jié)以上或曠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教師請假制度9
一、事假:
1、教師有事可以請事假(不包括婚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教師應盡量不請或少請事假,有事盡量安排到公休日、節(jié)假日進行。
2、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滿1天扣2分,請事假累計半天扣1分。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3分。(教師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累計超過3天的按曠工計算。
3、請事假本人須出具請假條,經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后,視為請假,未經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以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自覺履行請假手續(xù)。1個月以內的病假(含雙休日)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由中心學校校長審批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將辦理的病假請假條報學校后視為請假。
2、教師請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師到中心學校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視為請假。
3、教師請病每月假累計滿1天扣1分(含1天)。請病假每月累計半天扣0.5分。教師請病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1.5分。(教師病假一學期累積滿5天,超出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三、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教職工請產假(或護理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憑相關生育證明,經中心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男方護理假7天。難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戶籍所在地區(qū)級以上公立醫(y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3、女職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產假為105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
4、在產假期滿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5、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喪假
1、教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請5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教職工婚喪假、路程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經校主管處室(年級組)簽署意見后,由校長審批。
3、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長到30天。
4、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車船費用等職工自理。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師請事假1天以內的或請病假在1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請病假3天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長處辦理,學校校長不給予批準辦理。
六、曠工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
2、私自雇人頂崗者。
3、請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請假人請假事由與事實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經學校批準而擅自脫崗者,停課1學時按曠工1天計算。
6、不服從組織調動、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崗工作者。
曠工處理
1、連續(xù)曠工在3天以內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在5天以內的教職工,按照曠工天數,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2、連續(xù)曠工在4—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6—1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連續(xù)曠工在6—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11—2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連續(xù)曠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1天—3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全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
6、曠工時間不計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教師請假制度10
一、公假
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1天以內的,由本人所在級部分管校長批準;1天以上的,須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10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3.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月中請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xù),視為照顧性事假,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但照顧性事假不順延,并計入個人事假天數累積。
5.事假期間(照顧性事假除外),按天數發(fā)給日均工資的50%。本人日均工資以合同年薪除以365天核定。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1天以內由所在級部分管校長批準,1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報請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探親或在外出差時生病,應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3.醫(yī)療期規(guī)定依據教職工在學校服務時間的長短,可享受不同天數的醫(yī)療期待遇。醫(yī)療期算做病假,其天數的計算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服務期(年)醫(yī)療期(天)試用期內5試用期滿—12個月(含)15第2年(含)—第5年(含)30第6年(含)—第8年(含)6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80教職工在醫(y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勝任學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時,學?蓪ζ浣馄浮
4.教職工病假期間依其在板橋高級中學服務時間的長短,享受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服務期(年)應發(fā)工資比例(%)試用期內50試用期滿—12個月(含)60第2年(含)—第5年(含)70第6年(含)—第8年(含)8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00其計算公式如下:病假工資=日均工資×病假天數×應發(fā)工資比例
四、法定假
1.婚假
、偌尤氡拘M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②若教師在原工作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③教職工結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④婚假的時間計算不含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2.產假、計劃生育假
、僖鸦榕處熒龝r(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24周歲(含)以上的女教職工第一次生育,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包括剖腹產)有醫(yī)生證明的,增加產假15天。男教師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陪護假期。
、谑┬腥斯ち鳟a,懷孕在四個月(含)以下的休息15—30天,四個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
③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芘處熒笮『⑽礉M一周歲,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
、莓a假、計劃生育假的時間計算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拊谝(guī)定的產假、計劃生育假期間,教師的固定工資照發(fā)。固定工資是指教師結構工資中基礎工資按月發(fā)放部分;未實施結構工資的按合同年薪的60%除以12個月核定。
、咴谝(guī)定的陪護假期期間,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3.喪假
①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時,給喪假1天。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趩始俚臅r間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蹎始倨陂g,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①填寫請假單(教務處);②安排課務及有關工作,并經教務處負責人簽字確認;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⑤批準后的請假單送教務處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級部主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職處理。
3.教師請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務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傷假、產假外,其承擔的教學或其他工作任務一般由請假者自行負責安排,確有困難的由相關管理部門協(xié)助安排。
4.教師請假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安排專人發(fā)放、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并按月統(tǒng)計,于次月10日前書面報送校長。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由分管人力資源的副校長負責審批;公假、副校長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6.教師的并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教師請假制度11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qū)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xù)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xù),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病假,須有醫(y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jié)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fā)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xié)商解決。
教師請假制度12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教學行為,提高工作時效性,保證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經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就教師請假、調代課作以下規(guī)定:
1、教師無論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課表正常上課時,必須履行請假調、代課手續(xù),采取與其它課程調換時間或者請同學科的教師代為上課的辦法解決。
2、法定假: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報校長室批準,由學校安排代課。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調課。半天向行政值周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報校長室批準。
4、公出:教師如果公出,事先必須到教導處登記。公出盡量自行調課,實在調不出的'請教導處安排代課。公出期間的課一律開代課單。所有公出應得到校長或分管校長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但必須在病休前一天請假,報學校批準,如急診須在上課前請假。病假一律需醫(yī)院證明。
6、教師因急事離開學校,不能按時回校上課,或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代課手續(xù)時,教師本人須課前設法向分管的校長、教導處請假,然后由教導處安排代課,回校后及時補辦代課手續(xù)。
7、在公出、請假之前未到教導處辦理代課,過后一律不予補辦代課手續(xù)。凡未按以上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代課手續(xù)者,則視為私自調課或曠課處理。因事假申請調課,事假后需調回補上。
教師請假制度13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y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 3日之內由業(yè)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y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fā)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fā)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fā)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xù)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 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guī)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y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jié)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guī)定次數,遲到、早退:1節(jié)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關于礦工的相關規(guī)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①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離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④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者;⑤以欺騙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jié)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教師請假制度14
一、請假制度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xù)以后方能離校。
3、請假手續(xù)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凡不補辦請假手續(xù)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所有的請假手續(xù),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tǒng)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遲到時間規(guī)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計算,超過兩節(jié)按半天計算。
2、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課計算,超過兩節(jié)課,按半天計算。
3、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xù)仍須齊全。
4、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jié)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jié)課加3元。
5、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jié)扣發(fā)1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節(jié)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fā)放加班津貼,津貼數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jié)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jié)扣3元)。
8、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fā)學校規(guī)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guī)定:
。1)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②連續(xù)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jié),并與考核掛鉤;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fā)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fā)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2)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②連續(xù)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fā)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fā)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3)婚喪產假規(guī)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后合并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榧、喪假、產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guī)定中扣發(fā)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jié)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jié)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
(5)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fā)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guī)定:以家庭和戶口為準,在陶莊鎮(zhèn)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zhèn)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fā)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教師請假制度15
1、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堅持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2、有事請假必須說明原因,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后經批準方可離校。
3、有病請假應有醫(yī)生證明,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代行請假手續(xù),并補醫(yī)生證明。
4、上班時間不離校。如遇特殊情況,一課內的可向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一課時以上的應向值日領導請假。
5、對“出全勤、爭滿點”的'教師,持設立“全勤滿點獎”給予適當獎勵,有關細則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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