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guī)定及“十不燒”規(guī)定,F場動火作業(yè)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jiān)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并有明顯標志,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fā)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一時難于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wèi)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fā)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fā)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tài)。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qū)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qū)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jié)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yè),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jiān)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2篇)04-25
施工管理制度02-23
地產施工管理制度02-14
班組施工管理制度02-16
混凝土施工管理制度02-14
施工企業(yè)的管理制度02-14
校園施工管理制度02-19
環(huán)境施工管理制度(經典)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