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管理制度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店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店管理制度1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y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y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guī)定出具銷售憑證。
藥店管理制度2
一、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qū)以上醫(yī)院體檢一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企業(yè)發(fā)現(xiàn)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xù)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fā)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fā),注意個人衛(wèi)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經營場所衛(wèi)生管理制度
1、企業(yè)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qū)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業(y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
7、注意個人衛(wèi)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qū)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報告衛(wèi)生管理員,衛(wèi)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藥店管理制度3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獨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大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fā)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反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藥店管理制度4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zhí)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yè)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guī)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yè)、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y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yè)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yè)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填寫“首營企業(yè)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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