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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9 12:22:40 制度 我要投稿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三條單位負有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的義務。

        第二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四條單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五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條員工休息休假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五一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

        第八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晚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增加獎勵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內。

        (三)喪假:員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到外地奔喪的可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產假:女員工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擔負50%,此外,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增加產假3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女職工懷孕流產后,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妊娠期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42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以上不包括非婚生育)。

        (五)探親假:在單位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休息約一晝夜的,給予探親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員工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第九條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根據(jù)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y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三章工資福利

        第十條員工依法享受節(jié)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假期工資照發(fā)。員工因私事請假,單位不支付事假期間工資。

        第四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一條考勤規(guī)定:

        (一)員工應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不得委托他人登記或代替他人登記。每日考勤由員工簽字確認。

        (三)員工不得無故曠工。

        (四)因事、因病必須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請假,人事干部或主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簽。人事干部或主管無正當理由拒簽的,員工可以向單位領導反映。

        (五)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特殊情況下,應提早用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六)一次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的,應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半天論處。

        (七)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十二條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一)進入工作單位,必須按單位規(guī)定佩戴工作證或穿著工作服。

        (二)愛崗敬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單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四)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五)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單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六)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單位財物。

        (七)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

        (八)搞好單位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九)關心單位,維護單位形象,敢于同有損單位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十)上班后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第十三條安全守則:

        (一)員工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好由自己掌握的各項物品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

        (二)發(fā)現(xiàn)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人事干部、部門主管等相關領導報告。

        (三)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單位。

        (六)下班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及下屬子單位和分單位。

        第十五條本規(guī)章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一致的,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本規(guī)章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按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和《工資集體協(xié)商試行辦法》《四川省公司工資指導線》,按照勞務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等實際狀況,公司開展工資集體協(xié)商,建立健全公司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特制定本勞務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我公司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工資調整幅度不超過本年度勞務派遣公司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5% —10%原則。

        第二條 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特點,與勞務派遣公司經濟效益掛鉤,建立勞務派遣公司規(guī)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三條 勞務派遣公司實行年薪制和月薪制兩項,以職工的生產、崗位責任、工作績效、獎懲記錄、專業(yè)技能,以及本勞務派遣公司實際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職工薪酬。

        第四條 勞務派遣公司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依據(jù)職工績效考核結果適當調整職工工資標準,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第五條 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晉級檔次。以調動勞務派遣公司職工積極性,職工的工資收入分配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工資調整重點向關鍵性管理、技術、生產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崗位傾斜,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

        第二章 年薪制

        第六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

        第七條 工資模式:勞務派遣公司經營者與其業(yè)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fā),根據(jù)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勞務派遣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條 年薪制考核指標與單位資產增值幅度、業(yè)績的提高、勞務派遣公司業(yè)務管理、安全生產等重要指標掛鉤,進行綜合性評價。

        第九條 年薪制須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第三章 月薪制

        第十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職工。

        第十一條 工資總額構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各種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

        1、計時工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完成的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

        (3)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zhí)行國家和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4)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技能工資及崗位(職務)工資等。

        第十二條 計時工資結構:

        計時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專業(yè)技術職稱津貼+資金

        一、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參照當?shù)芈毠て骄钏、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hù)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等指數(shù)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一定百分比。

        二、崗位工資:

        根據(jù)職務高低、所在崗位的職責、專業(yè)技能、工作績效等確定,勞務派遣公司堅持變崗變薪原則,晉職晉薪、降職降薪。

        三、績效工資

        1、根據(jù)職工生產任務、經營指標、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成績確定:

       。1)由部門提供各自完成生產利潤的經濟指標數(shù)據(jù)。

      (2)由部門提供職工的出勤率和專業(yè)技術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勞務派遣公司根據(jù)當月實際生產經營狀況測算出當月職工定量或定性應完成生產任務及工作績效,確定每位職工績效工資水平(計件工資)的計算數(shù)據(jù)。

        2、績效考評與各自生產經營利潤指標掛鉤。(績效工資考核標準=出勤率+崗位職責履行+每月生產任務完成經濟指標)

        四、計件工資:指對己完成的工作任務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1)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營業(yè)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應發(fā)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正常工作時間完成量+計件單價×150%×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量

        五、工齡工資:

       。1)按職工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確定,鼓勵職工長期、穩(wěn)地為勞務派遣公司工作

       。2)工齡工資按 元/年遞增,即每工作滿一年后按

        元/月執(zhí)行,職工工作年限沒有連續(xù)者不計累加工齡工資,務派遣公司之日起計算工齡。

        六、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jié)支的勞動報酬。

       。1)生產(業(yè)務)獎:

        (2)節(jié)約獎;

        (3)勞動競賽獎;

       。4)年終一次性獎金;

       。5)其他獎金。

        七、津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

        (2)保健性津貼;

       。3)技術性津貼。

        八、加班加點工資:指對法定節(jié)假曰和公休節(jié)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按規(guī)定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所得稅

        職工個人所得稅由其本人承擔,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扣代繳。職工年薪超過12萬(含12萬),由本人到稅務局申報個人所得稅。

        第四章 薪酬調整

        第十四條 工資調整

        1、勞務派遣公司鼓勵職工積極晉升專業(yè)技術職稱,多做貢獻。職工表現(xiàn)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在年終將職工績效考核材料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予以晉級調薪或獎勵。

       。1)勞務派遣公司實行年終工作績效考評制度。根據(jù)勞務派遣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對職工完成任務績效考核,以及職工的生產技能,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職工的工資水平。勞務派遣公司將考核結果作為職工晉升、降級或調整薪酬的重要依據(jù)。

        (2)被評為年度優(yōu)秀管理者、優(yōu)秀職工的,勞務派遣公司給予工資調級獎勵,由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實施。

       。3)升職、降職:勞務派遣公司按照職工的業(yè)績或管理人員崗位、職務變動、專業(yè)技術職稱晉升,作工資相應的調整。

       。4)對管理人員或職工降職留用時,原工資額調整到新崗位工資額。

        (5)對違反勞務派遣公司勞動管理制度,給勞務派遣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尚不構成辭退處理的職工,勞務派遣公司給予調降工資處理。 (6)對連續(xù)兩年績效考核被評為差或工資級別連續(xù)調降兩次的職工,勞務派遣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2、特殊獎項:

        3、勞務派遣公司堅持物質與精神相結合的獎勵機制,對職工的獎勵為:通報表揚(年終評先進個人)一次性獎勵,晉級加薪加升職等。勞務派遣公司對表現(xiàn)突出、有特殊貢獻的職工給予特殊獎勵。

       。1)為勞務派遣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活動中績效突出的.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

        (2)全勤獎:職工全年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職工,每人獎勵____元/年。

       。3)優(yōu)秀職工獎(創(chuàng)新獎、績效獎)、優(yōu)秀管理人員獎:由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根據(jù)勞務派遣公司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大小評定。

        第十五條 職工在勞務派遣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所在部門根據(jù)職工專業(yè)技能、完成生產多少、貢獻大小提出工資調整意見,經勞務派遣公司考核后給予調整其工資,職工新調整工資自勞務派遣公司批準后實行。

        第五章 薪酬發(fā)放

        第十六條 根據(jù)勞務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針對職工薪酬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職工薪酬有效發(fā)放。

        第十七條 職工薪酬實行月給制,薪酬計算時間按日歷作業(yè)每月1—30日。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職工工資應書面記錄支付工資時間,不得克扣或拖欠職工的工資。

        第十八條 新進職工以報到之日起按日計薪,25日后到職者,當月薪酬并于次月薪酬發(fā)放。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務派遣公司可以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費月

        (5)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6)依法制定的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7)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fā)的浮動工資;

        第二十條 薪酬審批

        職工試用期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依其本人實際工作能力確定工資額。職工試用期滿后,根據(jù)本人實際工作能力,按其工作崗位考核(完成計件任務多少),確定職工本人工資。

        1、薪酬發(fā)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一日發(fā)放,如遇節(jié)假曰則提前或順延發(fā)放。

        2、薪酬發(fā)放方式:職工工資均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若職工發(fā)現(xiàn).當月工資有誤,可以到財務部進行查詢。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勞務派遣公司經理負責解釋,自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批準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人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和勞務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jù)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兩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zhí)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書面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xié)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辦公、財物、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guī)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guī)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根據(jù)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受傷,應按有關規(guī)定申報工傷,依法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公司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xié)議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xié)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xié)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fā)生變更或因業(yè)務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jù)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加班通知書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單位代為支付,工資的發(fā)放時間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節(jié)假日可以順延。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單位實施。第二十三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到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guī)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以上各項規(guī)定如與公司管理規(guī)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規(guī)定自20xx年7月開始執(zhí)行。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4

        新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務派遣管理,規(guī)范勞務派遣行為,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在本企業(yè)從事勞務派遣活動的企業(yè)內部員工和從業(yè)人員。

        第三條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以下簡稱“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根據(jù)勞務派遣服務協(xié)議的約定,對勞動力進行流動性就業(yè)的一種用工形式。

        第四條 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依法開展勞務派遣服務活動,確保勞務派遣活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 勞務派遣的基本規(guī)定

        第五條 勞務派遣兩個單位之間應當簽訂書面勞務派遣服務協(xié)議,并注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勞務派遣服務期限;

        2. 勞務派遣服務內容和崗位;

        3.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待遇;

        4.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5. 勞務派遣服務協(xié)議的變更、解除等條款。

        第六條 派遣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雙方約定向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秀的勞務派遣人員,確保勞務派遣人員實現(xiàn)個人價值,并不會影響用工單位的正常經營和生產。

        第七條 用工單位應在協(xié)議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內,向派遣單位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水平。

        第八條 勞務派遣人員的保險、社會保障等權益應當?shù)玫奖U,并不得低于用工單位其他同類人員的待遇。

        第三章 勞務派遣的管理制度

        第九條 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建立聯(lián)席會議機制,商議解決勞務派遣服務中浮現(xiàn)的問題,共同維護勞務派遣服務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

        第十條 派遣單位應當建立并實施勞務派遣人員管理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招聘、安置、管理、培訓、退出等環(huán)節(jié)進行規(guī)范管理,確保勞務派遣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福利保障。

        第十一條 用工單位應當建立勞務派遣人員使用制度,規(guī)定勞務派遣人員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第四章 勞務派遣的風險控制

        第十二條 派遣單位應當嚴把勞務派遣人員入口關,對招募的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背景檢查,防止侵害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用工單位應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較為細致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確保其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

        第十四條 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yè)健康管理制度,特殊是在化學品、高空作業(yè)等高危領域,要加強安全風險評估和管控,確保勞務派遣人員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對違法違規(guī)從事勞務派遣活動,侵害勞務派遣人員和用工單位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者處罰責任。

        第十六條 本企業(yè)在實踐勞務派遣中,如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行為,由公司根據(jù)情況或者糾正、限期整改、罰款等方式作出處理。

        第六章 結束語

        1. 列舉本文檔所涉及簡要注釋如下:

        勞務派遣:雙方約定的基于勞務性質的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服務協(xié)議: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之間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勞務派遣人員:由派遣單位按照用工單位需求招募聘用的勞動力。

        2. 列舉如下本文檔所涉及的法律名詞及注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訂立、履行和終止的基本原則和規(guī)定。

        聯(lián)席會議機制:指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建立的溝通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5

        一、基本原則

       。ㄒ唬﹩T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單位應督促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員工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單位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員工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同工同酬規(guī)定。員工在無工作期間,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單位應督促用工單位向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視員工。

        二、工資構成

        員工的工資由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部分構成(由單位根據(jù)實際確定)。

        三、工資支付

       。ㄒ唬﹩挝粚嵭泄べY

        (按日、按周或者按月等)發(fā)放制度,日期將工資(如每月xx日將上月或本月工資)直接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委托銀行代發(fā));如遇到休息日,工資發(fā)放提前至最近一個工作日支付。單位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者由用工單位委托單位依法支付。

       。ǘ﹩挝话凑展べY支付周期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支付臺賬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對象姓名、工作時間、應發(fā)工資項目及數(shù)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shù)額,實發(fā)工資數(shù)額,銀行代發(fā)工資憑證或者員工簽名等內容。工資支付臺賬至少保存二年。

        (三)單位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下列款項:

        1.員工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員工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人民法院判決、裁定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應當代扣的其他款項。

        四、福利

        單位除按時足額發(fā)放工資外,應督促用工單位向員工提供與本單位勞動者享有相同的工作餐、交通車、宿舍等福利,以及籃球場、羽毛球場、健身房、圖書室等各種文娛設施。

        五、參加工會員工

        有權在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勞務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jù)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兩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zhí)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書面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xié)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辦公、財務、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僻靜主用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guī)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guī)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根據(jù)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受傷,應按有關規(guī)定申報工傷,依法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2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都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用途工作,經過公司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xié)議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xié)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xié)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fā)生變更或因業(yè)務流程再造,依法以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jù)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

        3

        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由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回班通知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相關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單位代為支付,工資的發(fā)放時間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節(jié)假日可以順延。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單位實施。

        第二十三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4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一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guī)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以上各項規(guī)定如與公司管理規(guī)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guī)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7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維護公司和派遣涉及的員工之間的權益,保證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確保勞務派遣服務的順利進行。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適用于所有公司從事勞務派遣業(yè)務的項目及員工。

        三、基本制度

        1、招聘和甄選

       。1)必須符合《勞務派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標準等規(guī)定要求。

       。2)嚴格執(zhí)行錄用程序,確保申請人擁有相關資格證書,無不良記錄。

       。3)公司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在招聘和評估過程中應當一視同仁,不存在歧視和區(qū)別。

        2、培訓

        (1)提供專門的工作培訓,確保勞務派遣員工掌握相關技能和流程,擔負起相應崗位實際要求的分工。

        (2)定期檢測和維護勞務派遣員工的技能和能力,制定個性化培訓計劃,運用研發(fā)新產品或新項目的機會進行培訓。

        3、工資福利待遇

       。1)執(zhí)行測繪和工商部門規(guī)定的招聘工資福利待遇,以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支付勞務派遣員工及其派遣公司未承擔的各種稅費。

       。2)保險和社保等方面的待遇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

        4、考勤

       。1)勞務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考勤制度和要求,準確填寫考勤信息。

       。2)如果出現(xiàn)考勤異常,必須及時提供假條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紀律

       。1)勞務派遣員工應當嚴格遵守公司的紀律、規(guī)章和管理制度,嚴禁違反公司的相關政策和規(guī)定。

       。2)對于違反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標準的行為和情況,公司將予以紀律或行政處罰,必要時予以制裁。

        6、終止勞動關系

       。1)公司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嚴格履行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保障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2)勞務派遣員工亦要遵守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歸還公司所借用的.物品和資料。如果是因為員工自身原因終止工作合同,應當遵守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7、標準的申訴和應對

       。1)對于公司或項目方的管理不當引起的爭議和問題,勞務派遣員工可以通過公司制定的溝通渠道和申訴程序進行處理。

       。2)公司要尊重勞務派遣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進行合理的應對,保障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四、管理措施

        1、制度宣傳和培訓

        (1)公司對制度進行全員培訓,會議記錄、頁面公告、形象宣傳等形式均可。

       。2)研究制度運作情況,定期組織紀律控制,讓制度真正落實到行動中。

        2、制度的監(jiān)察和評估

        (1)公司應當定期建立監(jiān)察機制和評估制度,確保制度的全面執(zhí)行情況。

       。2)對勞務派遣員工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進行分類整理和統(tǒng)計分析,采取相應措施落實。

       。3)定期自查并匯報制度執(zhí)行情況和良好的表現(xiàn)。

        五、附錄

        本制度所涉及簡要注釋如下:

        1、勞務派遣:指由勞務派遣機構為用工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勞務,并以勞務派遣機構為實際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

        2、派遣員工:指勞務派遣機構向用工單位提供的具有特定勞動技能或者服務能力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3、用工單位:指從勞務派遣機構聘用派遣員工的企業(yè)或其他組織。

        4。勞務派遣機構: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定,從事派遣勞動者服務的企業(yè)或其他組織。

        本文檔所涉及的法律名詞及注釋如下:

        1、《勞務派遣管理條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勞務派遣管理條例》。

        2、測繪和工商部門規(guī)定的招聘工資福利待遇:指根據(jù)國家相關政策和標準規(guī)定的招聘工資和福利待遇。

        3、社保:指員工應當依法參加的各項社會保險,如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等。

        4、紀律或行政處罰:指為了糾正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公司可以采取相應的紀律和行政處罰措施,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調整崗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員工。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8

        隨著快速發(fā)展的經濟和社會,勞務派遣已成為我們國家勞動力市場中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力量。為了更好地規(guī)范和管理勞務派遣行業(yè),我國制定了最新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旨在保護派遣員工的權益,維護勞動市場的穩(wěn)定和健康發(fā)展。

        一、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

        所有的派遣企業(y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辦理企業(yè)注冊等各項手續(xù),以確保其在派送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符合法律原則和規(guī)定。

        2.發(fā)揮優(yōu)勢原則

        派遣人力資源企業(yè)應充分發(fā)揮自身行業(yè)特長,為勞動力市場提供更好的服務,促進工業(yè)、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

        3.保護職工權益原則

        派遣企業(yè)應對勞動者的人身、財產和合法權益給予充分保護,保障派遣員工享有法定的工資、休假、社保和醫(yī)療等權益。

        4.公平透明原則

        派遣企業(yè)應公開透明地處理相關業(yè)務,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約要求,向受派遣人員提供必備的信息和信息渠道,確保派遣員工能夠全面、準確地理解其工作的性質、后果和解決方式。

        5.風險責任原則

        派遣企業(yè)必須對所派遣的員工從事的工作負完全的風險責任,嚴格按照工作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要求,確保派遣員工的安全及各項權益的保障。

        6.防范原則

        對暴力、虐待、霸凌和騷擾等不良行為進行零容忍,防范和打擊各種侵害勞動者安全和合法權益的違法活動。

        二、管理機制

        1.主管部門履職

        從事派遣人力資源服務的企業(yè),須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者相關批文。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審查各業(yè)務申請,并對勞務派遣企業(yè)的經營行為開展監(jiān)管和檢查。同時,建立完善的獎懲機制,對違反法規(guī)的企業(yè)及其負責人員要予以懲戒,并及時公布相關信息。

        2.合同約束

        派遣企業(yè)必須與實施勞務派遣業(yè)務的用工企業(yè)、派遣員工分別建立《勞動合同》和《派遣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嚴禁合同附加不合理條款。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要明確派遣員工的工種、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環(huán)境、安全保障、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確保派遣員工受到法定保障。

        3.工資支付

        派遣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工資制度,保證派遣員工按照規(guī)定的崗位工資標準及時足額領取工資,不得有拖欠工資、克扣工資和不正當減少工資的情況發(fā)生。

        4.休假制度

        派遣員工按照規(guī)定享有法定假日和帶薪休假,確保休假的時長和待遇符合法定標準。雙方應當在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休假的方式和時間,并加強溝通和協(xié)調。

        5.安全保障

        派遣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存在安全風險時,派遣企業(yè)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實行嚴格監(jiān)管和管理。同時,做好派遣員工的業(yè)務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三、文明規(guī)范

        1.行業(yè)自律

        為弘揚行業(yè)精神和樹立行業(yè)正面形象,派遣企業(yè)應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行業(yè)自律,堅決抵制不良風氣和違規(guī)行為,加強行業(yè)標準的制定和執(zhí)行,維護勞動力市場的公平和有序。

        2.社會支持

        社會應該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共同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從提高全社會對勞務派遣業(yè)的認識和理解入手,加強宣傳和教育,共同營造尊重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關愛勞動者的良好氛圍。

        3.管理規(guī)范

        派遣企業(yè)必須建立現(xiàn)代化的管理制度,對各項業(yè)務予以全面、系統(tǒng)的規(guī)范,實行精細化、標準化和數(shù)據(jù)化管理。同時,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其突發(fā)事件應對能力和業(yè)務水平。

        最新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是我國在保護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力市場健康穩(wěn)定、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方面的一項重要舉措,將為我們的勞動力市場帶來積極、有益的影響。我們堅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遵守制度,推動全行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勞務派遣業(yè)必將在我國的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發(fā)揮顯著的作用,取得更為豐碩的成果。

        四、市場發(fā)展

        1.行業(yè)規(guī)范

        隨著新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的出臺,它將會推動勞務派遣行業(yè)的規(guī)范化發(fā)展。這也將通過行業(yè)內的監(jiān)管和管理來保護派遣員工的權益,使勞動力市場更加穩(wěn)定和規(guī)范,為企業(yè)和員工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2.市場競爭

        勞務派遣行業(yè)的規(guī)范發(fā)展將會對市場競爭產生深刻的影響。各家公司將必須遵守新的規(guī)定和制度,如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保障員工安全和福利待遇等,這將會提高企業(yè)管理的標準,同時增加企業(yè)的成本。在這樣的背景下,將會產生激烈的市場競爭,對于那些管理規(guī)范、服務優(yōu)質的企業(yè),更容易獲得客戶的信任和認可。

        3.人才培養(yǎng)

        新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將會使得行業(yè)內員工的素質有所提高,并且必須符合特定的標準和要求,這需要企業(yè)建立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為員工提供廣泛的技能和知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專業(yè)素質和服務水平。企業(yè)也可以通過員工培訓和發(fā)展來吸引更多的優(yōu)秀人才加入行業(yè)。

        五、未來展望

        勞務派遣行業(yè)作為一種人力資源服務形式,將與中國的經濟形勢和市場競爭環(huán)境密切關聯(lián)。最新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的出臺,將規(guī)范化勞務派遣業(yè)的發(fā)展,促進行業(yè)服務質量的提升。然而,未來的勞務派遣行業(yè)的發(fā)展仍具有許多挑戰(zhàn)。

        1.需要加強勞務派遣企業(yè)的合規(guī)人力資源管理能力,提高員工管理的精細化水平,規(guī)范派遣企業(yè)的行為和服務方向。

        2.安全管理應成為勞務派遣企業(yè)的重要任務之一。員工的生命安全、勞動保護和勞動環(huán)境應該得到很好的保障和關注。

        3.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和政策環(huán)境要求企業(yè)要及時進行業(yè)務調整,提高市場敏捷性,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

        總之,隨著國家政策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和勞動力市場的日益開放,勞務派遣行業(yè)將繼續(xù)獲得新的市場機遇和發(fā)展動力。同時,行業(yè)內企業(yè)也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和服務質量,以共同推動勞務派遣行業(yè)的發(fā)展,為廣大員工和人力資源市場提供更優(yōu)質的服務。4.技術創(chuàng)新

        勞務派遣行業(yè)也需要跟隨科技創(chuàng)新的步伐,引入新技術和新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一些新興技術可以通過改善招聘流程、增強員工管理、提高勞動力效率等方面實現(xiàn)優(yōu)化,從而滿足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

        5.產業(yè)轉型

        隨著各行各業(yè)的發(fā)展,產業(yè)結構也在不斷發(fā)生變化,這也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勞務派遣行業(yè)也需要及時轉型和更新,順應市場變化,注重拓展新的領域和服務范圍,以留住客戶和員工。

        6.國際化發(fā)展

        隨著世界經濟的日益全球化,勞務派遣行業(yè)也有了更大的國際化發(fā)展機遇。行業(yè)企業(yè)應該積極拓展海外市場,爭取更多國際性客戶,并通過建立國際合作關系,探索國際化合作模式,推動行業(yè)發(fā)展。

        總的來說,勞務派遣行業(yè)的未來發(fā)展將面臨很多機遇和挑戰(zhàn)。勞動力市場的競爭不斷加劇,各企業(yè)需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保持適應市場變化的敏捷性。在政策的支持和行業(yè)內企業(yè)的共同努力下,勞務派遣行業(yè)將迎來更好的發(fā)展前景。勞務派遣是一種越來越普遍的勞動力市場形式,隨著技術和全球化的不斷發(fā)展,勞務派遣行業(yè)面臨很多機遇和挑戰(zhàn)。在政策的支持和行業(yè)內企業(yè)的共同努力下,勞務派遣行業(yè)將迎來更好的發(fā)展前景。

        首先,政策的支持是保障勞務派遣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保障。政府應該加強對勞務派遣的監(jiān)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行業(yè)秩序,支持勞務派遣企業(yè)發(fā)展。

        其次,人力資源的優(yōu)化是提高勞務派遣企業(yè)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勞務派遣企業(yè)應該注重員工培訓和管理,提高員工的技能和信心,從而提高企業(yè)的服務質量和效率。

        再次,技術創(chuàng)新是勞務派遣行業(yè)未來發(fā)展的重要方向。勞務派遣企業(yè)需要引入新技術和新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此外,產業(yè)轉型和國際化發(fā)展也是勞務派遣行業(yè)面臨的機遇和挑戰(zhàn)。勞務派遣企業(yè)應該順應市場變化,注重拓展新的領域和服務范圍,并積極拓展海外市場,爭取更多國際性客戶。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行業(yè)的未來發(fā)展是充滿機遇的。勞務派遣企業(yè)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競爭力,在政策支持和行業(yè)內企業(yè)的共同努力下,共同實現(xiàn)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處理。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根據(jù)公司要求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xù)。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公司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并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xù)。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 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zhí)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xié)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xù)。

        第十條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xù)。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xiàn)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需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yè)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jù)《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規(guī)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fā)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后,確定實發(fā)金額,并及時發(fā)給派遣員工本人。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fā)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或公司辦事處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在次月工資造表時給予糾正。

        第十六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yī)療等情況發(fā)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x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受待遇。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公司及時為派遣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jù)用工單位發(fā)放工資時間及當?shù)馗鹘涋k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xù)。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shù)卣嘘P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依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職業(yè)病防治規(guī)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我公司負責發(fā)放給派遣員工。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zhí)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派遣員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并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二十七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二十八條 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權益,執(zhí)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職業(yè)安全和勞動保護規(guī)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yè)危害事項,發(fā)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 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yōu)等權利。

        第三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xiàn)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用工單位根據(jù)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yè)務培訓。

        第三十三條 用工單位應根據(jù)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三十四條 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guī)和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yè)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有關競業(yè)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約定條款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陜西浩宇天圓實業(yè)有限公司。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保障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勞務派遣員工是指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勞動者(以下簡稱派遣員工/員工)。當前與公司建立勞務派遣關系的公司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勞務派遣公司變更,不影響本制度執(zhí)行。

        第三條派遣員工應如實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第四條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應遵守法令、律例,遵守公司依法制訂的派遣員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毋忝厥職,誠實可靠,服從公司的管理,主動完成公司分派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雇用與錄用

        第一條應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薦面試的,面試時須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紹信。

        第二條應聘者應照實向提交公司劃定的下列應聘資料: (1)個人簡歷或填寫員工職位申請表

        (2)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具有特殊技能的員工)

        (3)身份證或可以證明身份的證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條參加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公司保留調查核實員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因個人資料失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2第四條因公司為餐飲行業(yè),入職員工必須持有有效期內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用。

        第五條被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辦公室報到,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xù),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領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職培訓;

        3、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4、新入員工須經過3天工作適應期;

        5、三天適應期滿后確認上崗的,由辦公室負責采取該員工指紋,按公司考

        勤制度實行考勤;

        第六條派遣員工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條約,簽訂的勞動條約期限由公司確定。

        第七條派遣員工與派遣公司勞動條約期滿需要續(xù)簽勞動條約時,須經公司簽訂同意意見前方可繼續(xù)派往公司服務。

        第八條派遣員工辭職或被退回派遣公司,應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yè)機密。

        第九條公司新進派遣員工試用期正常情形下為2個月,試用期滿前10天,公司通知待轉正員工申領并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該員工提出轉正考核申請,地點負責人應對試用期人員工作表現(xiàn)舉行評判,并舉行應知應會考核,地點負責人提出試用考核轉正意見交人事辦公室。轉正考核合格后,經副總經理批準予以轉正,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條試用期原則上不能告假,如確實有需要告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告假跨越一個月,則作自動離任處理。

        第十一條試用期間離職須提前7天提交書面申請,并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離職程序;未辦理離職手續(xù)擅自離崗的,扣發(fā)未結算薪資部分,辦理離職手續(xù)后發(fā)放。

        第十二條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入職引導人的職責包括介紹本崗職責、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guī)則和規(guī)定。

        3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的員工公司不予錄用:

        1.被剝奪公民權未復權者;

        2.曾涉及刑事或經濟案件,受處罰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精神病及傳染病者;

        5.年齡未滿十六周歲者;

        6.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7.其他不符合勞動法之規(guī)定者;

        第三章派遣員工的勞動劃定

        第一條派遣員工上崗前應研究、相識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與相關劃定。

        第二條派遣期間,公司可根據(jù)工作需要,以及根據(jù)派遣員工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三條公司根據(jù)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關的勞動用品。

        第四條派遣員工因工受傷,按有關規(guī)定向派遣公司申報工傷。

        第五條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隨時將該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公司: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4.派遣員工同時與其他用工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派遣公司與公司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侵占公有財物,影響正常工作環(huán)境者;

        7.偷竊公司或同事的財物、設備者;

        8.在工作場所內毆打他人或相互斗毆者;

        9.不服從公司調動或有威脅行為者;

        10.對公司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共同工作的員工有重大侮辱行為或實施暴行者,不服從主管部門領導工作分配與安排者;

        11.違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2.員工在外以公司名義做其他用途,濫用公司名義做欺詐行為,使公司信譽受重大損害者;

        13.其它重大差錯或不妥行為,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14.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無法獲得餐飲行業(yè)健康證)。

        第六條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早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派遣員工及派遣公司,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公司:

        1、派遣員工患病大概非因工負傷,在劃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經公司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和談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形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和談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xié)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4、公司因生產謀劃組織發(fā)生變換或因營業(yè)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勞務派遣員工勞務派遣期滿的;

        6、相關法令律例劃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

        第一條派遣員工的工資標準由用工公司核定的工資標準發(fā)放。

        第二條勞務派遣期間,公司對派遣員工實行月度與年度績效考核。月度考核以完成本職工作及出勤情況為主,考核結果與當月的勞務報酬掛鉤;年度考核主要依據(jù)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貢獻、工作業(yè)績、出勤情況、工作年限進行評定,考核結果與年度獎金掛鉤。

        第三條工資核算:每月由公司根據(jù)各部門人事考勤表計算工資報表并呈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社會保險

        1.公司依照政府有關規(guī)定,由派遣公司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勞動保險;為其繳納五險既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養(yǎng)保險(根據(jù)政府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劃定,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60周歲的員工截止辦理社會勞動保險)。

        2.公司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的對象是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3、繳納保險費按有關政策劃定的比例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承當,員工個人承擔部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4、派遣員工在入職前須確認前單位已停保,因前單位未停保造成公司無法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產生的勞動糾紛及其他相關責任由其員工本人承當。

        5、員工在15日(含15日)前到崗的,公司當月起為其繳納社保;15日后到崗的,次月開始繳納。

        6、員工在15日(含15日)前離任的,公司當月起為其停繳社保;15日后離任的,次月開始停繳。

        第五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代扣社會保險費、其他代扣費用)等。

        第六條支付體式格局

        1、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公司需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工資發(fā)放實行先做后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fā)放。付薪日為每月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標準屬于保密范疇,派遣員工不得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標準,也不得探詢探望其他員工的工資標準。

        第七條派遣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較。第八條辭職(解雇、停職、免職)人員,薪資結算至完成交代手續(xù)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派遣員工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實施。

        第二條派遣員工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三條派遣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定時到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四條派遣員工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公司將按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第五條派遣員工每月工作日按法定相關劃定執(zhí)行。

        第六條公司可根據(jù)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派遣員工應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下達加班通知書后方可加班。

        第七條考勤方式

        1.員工采取上、下班指紋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guī)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第八條員工上、下班考勤

        員工應打卡考勤,以記錄出勤時間。

        1.員工如果未按規(guī)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2.除經公司領導批準和因工作特殊情況,可免打卡。批準領導簽名后方有效,否則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時間根據(jù)崗位需要制定作息時間。

        4.上下班均應打卡,中午上下班不得連續(xù)打卡,中間須間隔30分鐘,否則按一次忘打卡處理。

        5.因工作性質不能嚴格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的部門,工作人員可適當調整打卡時間,但須到辦公室管理部門核準、備案。、 6.員工上下班按規(guī)定時間出勤但忘打卡且報知部門負責人者,以每次扣款5元處理。

        第九條全勤獎

        1、當月在公司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內請假未超過(含)1天并且無曠工者,公XXX與全勤獎;員工當月出現(xiàn)XXX為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按曠工懲罰劃定執(zhí)行。

        2、新入職員工當月無請假曠工的,當月可享有全勤獎。

        第十條遲到(早退)

        1、超出正常規(guī)定上班時間到達(以打卡時間為準)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情節(jié)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時間10分鐘內,每次扣款5元,10—30分鐘的,每次扣款20元;30分鐘—3小時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扣除半天工資;超過3小時視為曠工一天,按曠工處理。

        3、因工作關系而遲到(早退)者,須提早請示所屬部門主管,并在當日填寫員工異常出勤處理意見單交部門領導簽批,再交辦公室核準,不然按遲到(早退)處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員工,處理同本條3,否則按事假處理。5、員工經常遲到(早退),月累計10次者,或全年累計3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

        第十一條曠工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xù)假而擅自不到崗者為曠工。

        2、員工曠工,扣除曠工期間工資,取消當月綜合補貼,并按曠工情節(jié)輕重扣除當月績效獎金100-200元。

        3、員工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獎金100元;曠工2天,扣除當月績效獎金150元;曠工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及全部獎金。

        4、員工一個月曠工3天,或年內累計7天者,公司予以立刻消除用工關系,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第六章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分為公休假、法定節(jié)假、事假、病假、補休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年休假等。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得另補假。

        第一條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休息日,根據(jù)勞動法員工每周享有指定的休息日,以周為原則。休假前做好本崗的工作。

        第二條法定節(jié)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清明一天、勞動節(jié)一天、端午節(jié)一天、中秋節(jié)一天、國慶節(jié)三天。共計十一天。

        第三條請假規(guī)則

        員工告假須提早填寫告假單,并按劃定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將告假條報考勤人員作考勤憑證。特殊情形用電話申請的,并與上班當日填寫告假單交部門主管補簽后,遞交辦公室核準。

        第四條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1.員工請假1天內由分管負責人核準,2天(含2天)以上的呈報副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2.病假須有本市市級醫(yī)院病歷及醫(y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并須經領導審批后方可。

        第五條事假

        1.因目前公司實行的帶薪年休假和每周五天工作制,員工一般不應請事假。如確有私事要處理的,應用年休假沖抵。請假必須事先得到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扣發(fā)當天基本工資,取消當月全勤獎。當月請事假5天(含5天)以上10天之內發(fā)放當月考核的50%,當月請事假10天(含10天)以上取消當月考核。一年累計不得跨越15天,跨越15天(含15天)的.被退回派遣公司。

        3.試用期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假不得超過5天(含5天)。有請事假的要適當延長試用期。超出規(guī)定天數(shù)的予以辭退處理。

        第六條病假

        1.員工生病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必須有本市市級醫(yī)院病歷及醫(y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方可生效。病假一天以上取消當月全勤獎,病假按日薪50%發(fā)放。

        2.員工患病及非工傷需醫(yī)療期長期接受治療者,憑病歷及醫(yī)院證明,根據(jù)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醫(yī)療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對跨越醫(yī)療期仍未全癒的,按事假處理。醫(yī)療期間公司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1)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60%;

        2)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時間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70%;

        3)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時間滿十年及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80%;

        4)病假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假。

        3.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或退回派遣公司處理。

        4.病假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診斷證明,公司保留查證診斷證明真實性的權力;

        申請?zhí)摷俨〖賹儆趪乐剡`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不予批準病假,并按其情節(jié)輕重、申請病假天數(shù)做以下處理:

        1)申請?zhí)搨尾〖?天內(包含1天)者,扣除當月考核獎50%;

        2)申請?zhí)摷俨〖?天至3天者,扣除當月考核獎100%; 3)申請?zhí)摷俨〖俪^3天(包含3天)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10第七條婚假

        1、婚假一般為3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女二十三周歲、男二十五周歲,結婚為晚婚),享受婚假15天,包含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

        2、婚假必須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次。

        3、婚假審批:如員工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在該員工入職后,則給予批準婚假/晚婚假;如員工辦婚宴時還未領取結婚證或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在該員工入職前,則公司不予批準婚假申請。

        4、離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5、婚假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第八條喪假

        1、工作人員的直系家屬(父母、配偶、子女),可以請喪假1-3天。喪假期間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假。

        2、員工請喪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批準。 第九條產假

        1、女員工生養(yǎng),基本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養(yǎng)的,每多生養(yǎng)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男員工配偶產假期間賜與男方3天看護假。

        3、所有女員工必須在孕后一個季度之內告知部門負責人。

        4、休產假必須于產期前10周向辦公室申請,并出示醫(y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滿后,有特殊情況超期再休的,應有書面申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按事假規(guī)定執(zhí)行。

        5、產假工資按政策劃定生養(yǎng)標準辦理。產假當年仍可享用年休假,產假期間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假。

        第十條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或執(zhí)行公務受傷,其期限可依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傷處理與工傷待遇按照《工傷管理制度》執(zhí)行。對超過規(guī)定醫(yī)療期仍未全癒的,按病假處理。

        第十一條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用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上年度請病假累計1個月及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上年度請病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上年度請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

       。4)請哺乳假、妊娠假的人員,年休假的相關事宜按照病假人員處理,如跨年度的,則影響個中一年的年休假。

        三、公司根據(jù)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1)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產、工作特性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2)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視為放棄年休假。

        (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勞動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劃定并結合公司實踐情形予以工資形式發(fā)放。第十二條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享用基本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以上員工假期規(guī)定只適用公司錄用簽訂勞務合同的派遣員工,試用期員工及臨時工不予執(zhí)行。

        第十四條所有工作人員在假期滿后應及時向公司辦理銷假手續(x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xù)假的,必須在假期未滿前申請續(xù)假,經批準后生效。

        第七章員工獎懲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糾正員工不良慣,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獎勵

        有下列事跡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給予相應嘉獎:

        1、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者;

        2、愛惜公物,厲行節(jié)約,成績顯著者;

        3、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外服務創(chuàng)造良好聲譽者;

        5、關心公司發(fā)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為保護公司財產及人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7、對損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告發(fā)屬實者;

        8、善于鉆研,有技術突破者。 第二條懲罰

        懲罰的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懲罰、警告、嚴重警告、解職。

        第三條經濟處罰: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并酌情扣除當月部分績效獎金30-50元。

        1、公司開會無故遲到、早退、違反其他集會制度;

        2、無正當理由不加入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3、公共區(qū)域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

        4、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

        5、未打招呼,隨便帶陌生人進入辦公區(qū)域;

        6、行為不檢點、語言不文明;

        7、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離崗;

        8、工作時間看小說、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未經許可私自使用公司電話打長途電話;

        10、未經領導允許,工作中脫崗(超過半小時)辦私事;

        11、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

        第四條警告: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當月績效獎金50-100元并賜與警告處分。

        1、經濟懲罰2次以上者;

        2、在工作時間,與同事之間或外人發(fā)生激烈爭吵,影響他人工作者;

        3、在禁止吸煙區(qū)域內吸煙者;

        4、不服從領導管理造成不良影響;

        5、多次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工作進度不及時匯報;

        6、被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出工作問題;

        7、擅自開啟或使用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儀器或辦法等;

        8、對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和個人不及時匯報;

        9、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影響員工團結;

        第五條嚴重警告: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當月部分績效獎金100-200元并給予嚴重警告。

        1、受過2次(包括2次)警告以上;

        2、因工作服務質量差,給公司造成聲譽和經濟損失,被客人投訴到公司者;

        3、隨意用、拿公司物品,數(shù)額較大者(50元以上);

        4、不愛惜公物及設備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照價賠償損壞設備或公物外,再扣除當月部分獎金;

        5、利用職權報復他人;

        6、經過指正,員工仍視制度而不顧的行為;

        7、違反公司其他相關管理制度,行為較嚴重的;

        8、超越職權范圍,擅自做出決定或對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隨便作答,造成影響和損失。

        9、未按操作流程或規(guī)定使用、維護設備,造成安全事故或嚴重安全隱患;

        10、當月有XXX為,曠工1天扣除績效工資100元,曠工2天扣除績效工資150元,曠工3天(含3天)以上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及其他全部獎金。第六條解職: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雇或解雇并立刻消除勞動條約,公司不賜與任何抵償。造成公司損失的,須按損失經濟賠償。

        1、一年內受過兩次嚴重警告者;

        2、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務,不勝任擔當?shù)墓ぷ,又不服從換崗或換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玩忽職守,造成公司和名譽損失;

        4、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

        5、發(fā)現(xiàn)公司物品被偷或設備被損壞,不實時上報;

        6、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勸說無效。

        7、一個月內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天以上(含7天);

        8、工作時間飲酒滋事、打架斗毆;誣陷、暴力脅迫上級或同事,影響惡劣;

        9、煽動或參與怠工、罷工;

        10、蓄意破壞公司資產損害公司利益;

        11、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負責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12、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秘要資料;

        13、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違反勞動條約有關條款;

        14、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訂的文件中提供假資料;

        15、有私拿回扣、貪污受賄、損公肥私、挪用公款及嚴重侵占公司財物等行為,有盜竊、詐騙等不良行為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者;

        16、嚴重違反公司其它規(guī)定中符合辭退條款者;

        17、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給公司名譽帶來極壞影響。 第七條獎懲程序

        18、獎勵員工由員工部門主管向辦公室提供書面材料,經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

        2、懲罰員工:部門主管相識事件的具體情形后,有權根據(jù)公司獎懲條例處罰違反紀律的員工,并以書面報告人事部門備案,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解聘須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之獎勵或處分由人事部門提出后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和人事部門負責獎勵/處分措施的具體實施。

        4、員工對獎懲有申訴的權利,認為不合理者一周內可以向辦公室人事部門提出復議,不然視為員工已經接受。

        第八章績效考核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yè)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制定此管理辦法。

        第一條考核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勞務派遣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1.以實際績效為準繩的原則,考核必須以日常觀察到的事實或工作表現(xiàn)為依據(jù),舉行準確而客觀的評判,不得憑客觀印象下判斷。

        2.考核所依據(jù)的事實必須與所承擔的工作有關,員工的非職務行為,不能作為考核的依據(jù)。

        3.考核者在進行考核時,應嚴格按照制度、原則和程序進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觀評價被考核者,排除好惡感,親善關系,同情心以及偏好等個人因素的滋擾,減少人為的考核誤差。

        第三條考核宗旨

        1.考察員工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調薪、晉升、解雇管理依據(jù);

        3.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tài)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fā)展的參考;

        5.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的方法。

        第四條績效考評結果記入年終考核,與年終獎相關。

        第九章員工行為規(guī)范

        為規(guī)范員工的日常行為及體現(xiàn)公司的整體形象,員工應遵守《員工行為規(guī)范》劃定規(guī)矩,違反《工作規(guī)范及行為準則》將被視為嚴重違紀。員工違反本準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員工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將報告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遵紀守法:公司員工必需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保護社會公德的模范。

        第二條愛崗敬業(yè):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三條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公司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能,對自己的失誤承擔責任。

        第四條服從領導: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五條逐級上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報告,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緊急情形下。

        第六條連合協(xié)作:緊密連合,精誠合作,工作中相互協(xié)調,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際關系。

        第七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重,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八條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間密切和諧的關系。

        第九條不盤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誹謗,說晦氣于連合的話。

        第十條保持積極的生活態(tài)度和工作態(tài)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tài)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以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第十一條遵守紀律: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聽音樂、吃零食、嬉鬧、大聲喧嘩。未經他人允許,不得翻閱他人文件、資料,動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條工作時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井然有序,不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上班期間不在公司崗位接待親友、不辦理個人私事,不在禁煙區(qū)吸煙,不閱讀與工作無關的雜志書刊和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五條誠實自律:遵守職業(yè)品德,不貪污納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第十六條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錢財和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第十七條不得調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占為己有或轉送別人。

        第十八條安全保密:要隨時隨地注意防火安全,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每個員工都要熟知防火設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九條注意公司現(xiàn)金和貴重物品、財物的安全存放,辦公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門。

        第二十條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秘密。

        第十章儀容儀表

        第一條儀表大方:員工儀表及衣著服飾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1、頭發(fā):頭發(fā)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發(fā)色不夸張,男員工不留長發(fā);

        2、指甲:應經常注意修剪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3、胡子:不留胡須,保持臉部干凈;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妝容:女員工化妝應給人清爽健康的形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6、飾品:上崗時不佩戴夸大首飾及飾品。

        第二條工作場合的服裝應干凈、輕易,不尋求過多潤飾;特殊場合須按以下請求著工作裝:

        1、襯衫:無論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有污垢;

        2、領帶:佩帶領帶須注意與西裝、襯衫的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

        4、服裝:女員工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美,不穿過于露出的衣服,不佩戴夸大飾品。

        第三條言行文明:在公司內職業(yè)應保持優(yōu)雅的姿勢和動作。

        1、站姿:迎接客人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領導、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挺胸收腹,腳后跟并攏,呈‘V’字型,兩眼平視前方,面帶微笑,雙手交叉于體前,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時應點頭行禮表示請安,以職務稱呼下屬;

        4、握手時用通俗站姿,并目視對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

        5、接待禮節(jié):進入房間,要先悄悄拍門,聽到應對再進。進入后隨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必須要打斷說話,也要看準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一下您們的談話”;

        6、遞交文件:如遞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筆、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銳的一面對著自己,使對方容易接;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慢腳步。無論是在自己公司還是外出,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邊走邊大聲喧嘩,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顧客、客戶要禮讓,不得搶行。

        第四條待人規(guī)矩

        1、在規(guī)定的接待時間內,不得缺席;有客來訪,馬上起身接待,并讓座,接待時要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2、直接見面介紹的場合下,應先把地位低者介紹給地位高者。若難以判斷,可把年輕的介紹給年長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關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紹給別的公司的人;

        3、一個人介紹給很多人時,應先介紹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間的介紹,應先把男性介紹給女性。男女位置、年齡有很大不同時,若女性年輕,可先把女性介紹給男性;

        5、咭片應先遞給齡長或上級,把本人的咭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著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的說出本人的名字;

        6、接受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馬上看,準確記住對方姓名后,將名片收起。

        第十一章接打電話

        第一條辦公人員和接待人員接聽電話時必需規(guī)矩用語,應有較強的隨機應變能力。

        第二條重要電話接聽應做好電話記錄工作,將電話接聽內容及時傳達并回復。

        第三條語言要求:規(guī)范禮貌、簡潔耐心。

        第四條電話接聽時要說:“XXX稱號”;電話結束時要說:“再會”。

        第五條對方打錯電話時,不要說:“打錯了”就馬上掛電話,而應禮貌的說:“我想你撥錯號碼了”。

        第六條接聽電話要實時,一般電話響鈴不得跨越3聲。 第七條為防止電話長時間占線,接聽電話一般不宜超過3分鐘(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

        第八條不允許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

        第九條領導無暇接聽電話或拒絕接聽電話時,要靈活處理,可詢問對方詳細情形與來電事由以決定領導是不是接聽。

        第十二章言談行為規(guī)范

        第一條職務權責

        一、經營活動

        1、員工應守法、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2、保護公司利益是員工的義務。員工不得從事、參與、支持、縱容對公司有理想或潛在危害的行為。發(fā)現(xiàn)公司利益受到損害,員工應向公司報告,不得拖延或坦白;

        3、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yè)務和職權范圍從事經營管理活動。除本職日常業(yè)務外,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員工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進行考察、談判、簽約、招投標、競拍等;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fā)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4、員工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頒布的各項制度。公司勉勵員工就工作充分發(fā)表意見或提出合理化建議;

        5、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級的領導是員工的職責。員工應服從上級的指示;

        6、遇到各種職責交織或模糊不清的事項,公司勉勵勇于承當責任和以公司利益為重的行為,倡導主動主動地行動,推動工作完成。在工作緊急和重要的情形下,員工不得以分工不明為由推諉;

        7、嚴禁員工超出公司授權范圍或崗位指引的要求,對客戶和業(yè)務關聯(lián)單位做出書面和口頭承諾。在公司內部,員工應實事求是地對工作做出承諾,并努力兌現(xiàn);

        8、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倉庫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9、員工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內嚴禁看雜志、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險;

        10、員工應相互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在工作區(qū)域或宿舍吵鬧、斗毆、搭訕攀談、聚眾賭博、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11、員工有貪污、納賄或作假欺騙公司的行為,無論是不是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均可無條件與之消除勞動條約。

        二、資源使用

        1、員工未經批準,不得將公司資產贈與、轉讓、出租、歸還、典質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2、員工對公司的辦公設備、交通工具、通信及網絡系統(tǒng)或其他資產,不得違反使用規(guī)定,做任何不適當?shù)挠猛荆?/p>

        3、公司的一切書面資料和電子資料、檔案資料,均有知識產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對外流傳;

        4、員工因職務取得的商業(yè)和技術信息、發(fā)明創(chuàng)造、研究成果,權益歸公司一切;

        5、使用電話應注意禮貌,語言簡明,不得隨意接聽、撥打辦公室電話;

        6、開展業(yè)務工作,盡量長話短說,不得長時間(5分鐘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電話,造成通訊不暢;對因工作需要開通了長途電話者,不得撥打私人長話,一經發(fā)現(xiàn),雙倍處罰;

        7、愛護公司的財產,包括電腦設備、辦公用品、辦公家具、餐廳器具、廚房設備、書籍資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形下發(fā)現(xiàn)缺損,員工應如數(shù)賠償;

        8、嚴禁私自使用公司復印機、傳真機等公司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9、注意節(jié)約能源,下班離開時實時關燈、關空調、關電腦等;

        10、員工對任何公司財產,包括配備給個人使用的辦公桌、保險柜、文件柜,乃至儲存在公司設備內的電子資料,不具有隱私權。公司有權進行檢查和調配。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1

        為規(guī)范本公司勞務派遣經營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的規(guī)范化管理,防范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給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3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4條 公司對勞務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合規(guī)、分工協(xié)作、總量控制、統(tǒng)一管理。用工單位對派遣人員管理的基本原則:按需定編、依崗派遣。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管理的基本內容:工作管理、績效管理。

        第二章 招聘方式

        第5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相關手續(xù)。

        第6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必須派人參加面試初審,面試合格后,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手續(xù)。

        第7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zhí)行,如遇員工短缺,應提前7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并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8條 由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低于兩年。

        第9條 經用工單位書面要求,派遣員工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派遣員工協(xié)商確定。

        第10條 經公司與派遣員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zhí)行。

        第11條 派遣員工辭職或者被公司解聘,應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辦公、財務、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第12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xiàn)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13條 公司進行勞務派遣,應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協(xié)議中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務派遣員工的條件、數(shù)量。

        2、工作崗位或項目內容。

        3、勞動報酬、支付標準和方法。

        4、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保護。

        5、雙方認定需要約定明確的其他事項。

        第14條 若派遣員工不適應工作,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5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一切法律法規(guī)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16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的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17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權益,嚴格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18條 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應在勞動條件、強度、工時等方面與用工單位同崗位職工相同對待,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押金,不得私自扣留派遣員工的身份證件。

        第19條 被派遣員工因病造成無法正常工作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依法處理。

        第20條 被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讓他人代替本人上崗。若發(fā)現(xiàn)代崗行為,公司即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與被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21條 派遣員工不符合用工單位的崗位,或者是上崗員工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違規(guī)操作,由公司核實相關情況。若情況屬實,可對派遣員工進行處理。

        第五章 培訓考核

        第22條 由用工單位根據(jù)各崗位的需要,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yè)務培訓,如需公司協(xié)助,用人單位應提書面申請。

        第23條 用工單位應根據(jù)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24條 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guī)和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

        第25條 用工單位可與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有關保密協(xié)議的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約定條款執(zhí)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26條 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27條 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jù)《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規(guī)定,用工單位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fā)放的工資總額,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等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個人收入所得稅后,確定實發(fā)金額,于次月的10日之前發(fā)放,如遇節(jié)假日則提前至最近的一個工作日發(fā)放。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28條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guī)定,按月為派遣員工支付法定社會保險參保費用,由公司負責及時辦理參保手續(xù)和繳納相關費用。社會保險繳納基數(shù)由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書約定在《勞務派遣協(xié)議書》中列明,按當?shù)厣绫C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9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yī)療等情況發(fā)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x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受待遇。

        第30條 派遣員工派遣期屆滿后,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等手續(xù)由公司負責辦理。

        第八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31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zhí)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32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zhí)行。

        第33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4條 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附則

        第35條 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規(guī)定。

        第36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37條 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人社部第22號部長令)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崗位工種應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

        第三條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五條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

        1、派遣員工與公司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限不超過兩個月。

        2、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續(xù)訂、變更、終止及解除按新修訂《勞動合同法》嚴格執(zhí)行。

        第八條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須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按照派遣員工在我公司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支付;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依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公司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派遣員工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地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被派遣員工在無工作期間,公司應當按照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條派遣員工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公司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派遣員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派遣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以貨幣形式或銀行轉賬支付,包括基本工資、福利補貼、職位津貼、特別津貼、全勤獎金等,工資發(fā)放日一般為每月15日,如遇節(jié)假日,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以下費用公司從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費;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派遣員工帶薪年休假、探親假,病、事、生育、計劃生育(流產)假等各種假、曠工及因工培訓期間的薪酬待遇,按照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及我公司考勤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執(zhí)行。

        第十五條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fā)工資有異議,可向公司專管員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核實后,及時給予糾正。

        第四章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勞動的合同法》為派遣員工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保險五種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第十七條派遣員工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公司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

        生育、失業(yè)保險,保險繳費基數(shù)及各種社會保險的繳納標準和比例以當?shù)厣鐣kU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各種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shù)應按當?shù)卣邎?zhí)行,并且繳費基數(shù)應隨著當?shù)乩U費基數(shù)的調整而調整。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派遣員工社會保險繳納至離職當月,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金額在結算工資中予以扣除,并在十五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yè)病防治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工時時間

        第二十二條依國家規(guī)定公司被派遣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對于派遣員工到申請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用工單位,應征的用工單位職工大會或職代會的同意,并向當?shù)厝松缧姓块T提出實施特殊工時的申請,經當?shù)厝松缧姓块T審批后方可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三條對于實行計件工作的派遣員工的工時應參照八小時工時制度加以計算,合理確定其勞動者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二十四條用工單位可根據(jù)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派遣員工應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加班通知書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用工單位應當安排勞

        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報酬。

        第六章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條派遣員工公休日、探親假、婚喪假、事假、產假等依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派遣員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七章工作紀律

        第二十八條派遣員工要嚴格遵守公司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制定的職工守則,包括:

       。ㄒ唬┞募s紀律:公司與派遣員工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應承擔的責任。

        (二)考勤紀律: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地點及請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親假等要按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ㄈ┕ぷ骷o律:根據(jù)生產,工作崗位職責及規(guī)則,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ㄋ模┌踩l(wèi)生: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

        (五)保密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用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yè)危害防護第二十九條派遣員工上崗前,公司需向派遣員工告知其工作崗位、工作環(huán)境以及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并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三十條監(jiān)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三十一條派遣員工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yè)危害的,在用工單位的監(jiān)督下,派遣員工須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派遣員工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派遣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yè)病,公司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guī)定時間為派遣員工進行工傷申報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公司及用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障派遣員工享受工傷保險和相關待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本規(guī)定中沒有規(guī)定或規(guī)定不明確的,以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

      X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3

       。ㄒ唬┛倓t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yè)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處理。

       。ǘ┱衅阜绞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xù)。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xù)。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zhí)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ㄈ﹦趧雍贤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xié)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xù)。

        第十條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xù)。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xiàn)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四)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并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十六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十七條

        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十八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權益,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職業(yè)安全和勞動保護規(guī)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yè)危害事項,發(fā)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

        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yōu)等權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xiàn)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ㄎ澹┡嘤柨己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根據(jù)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yè)務培訓。

        第二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根據(jù)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

        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guī)和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yè)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有關競業(yè)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約定條款執(zhí)行。

       。﹦趧訄蟪

        第二十五條

        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當?shù)刈畹蜆藴剩。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需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yè)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也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后,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條

        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jù)《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規(guī)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fā)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后,確定實發(fā)金額,并及時發(fā)給派遣員工本人。

        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fā)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或公司辦事處查詢,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在次月工資造表時給予糾正。

        (七)社會保險

        第二十七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yī)療等情況發(fā)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x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上戶時間不得遲于員工的上崗時間,其他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jù)用工單位發(fā)放工資時間及當?shù)馗鹘涋k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shù)卣嘘P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yè)病防治規(guī)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我公司負責發(fā)放給派遣員工。

        第三十一條

        派遣員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zhí)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jù)

        為規(guī)范境外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勞動關系穩(wěn)定,提高勞動效益,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境外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待遇、工作條件、培訓、安全防護、合同解除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第三條定義

        1、境外勞務派遣員工:指由公司派遣到海外從事工作的員工。

        2、派遣地:指派遣員工所在的海外工作地點。

        3、派遣單位:指為境外勞務派遣員工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公司。

        4、派遣期限:指員工在派遣地工作的時間。

        5、合同期限:指派遣員工和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時間。

        6、待遇:指派遣員工在境外工作期間獲得的薪資、福利和待遇。

        7、勞動合同:指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二章招聘和選拔

        第四條招聘原則

        公司招聘境外勞務派遣員工時,應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確保人才選拔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第五條招聘程序

        公司招聘境外勞務派遣員工的程序如下: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jù)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和派遣需求,制定招聘計劃,明確招聘崗位和數(shù)量。

        2、發(fā)布招聘信息:將招聘信息發(fā)布在公司內部網站、招聘網站等渠道,吸引符合條件的`員工。

        3、簡歷篩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簡歷篩選,確定面試名單。

        4、面試評估:組織面試,對申請人進行評估并打分。

        5、面試結果確認:根據(jù)面試結果和綜合評分確定錄用人員。

        第六條招聘條件

        1、學歷要求:派遣員工應具備符合派遣崗位的相關學歷或專業(yè)背景。

        2、工作經驗要求:派遣員工應具備一定的相關工作經驗。

        3、語言要求:派遣員工應具備派遣地所需的語言能力。

        4、健康狀況:派遣員工應符合派遣地相關的健康狀況要求。

        5、安全教育:派遣員工應接受相關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派遣合同

        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派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派遣期限:明確員工在派遣地的工作期限。

        2、待遇:確定員工在派遣地的薪資、福利和待遇。

        3、工作條件:明確員工在派遣地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

        4、培訓:確定員工在派遣前、派遣中和派遣后的培訓安排。

        5、安全防護:明確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安全防護措施和責任。

        6、合同解除:規(guī)定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第三章待遇和福利

        第八條薪資

        公司按照派遣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市場行情,給予合理的薪資待遇。薪資由派遣單位根據(jù)派遣合同約定支付,并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福利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派遣合同的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住宿:提供派遣地合適的住宿條件。

        2、飲食:提供派遣地合理的飲食安排。

        3、健康保險:為派遣員工購買符合派遣地要求的健康保險。

        4、節(jié)假日及年假:按照派遣地的法律法規(guī)和實際情況規(guī)定。

        5、交通費用:派遣員工從派遣地到家鄉(xiāng)探親的交通費用。

        6、其他福利:根據(jù)派遣地和公司實際情況,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培訓與安全防護

        第十條培訓

        公司根據(jù)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和需求,組織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工作流程和規(guī)程:介紹派遣地的工作流程和規(guī)程。

        2、技術培訓:針對派遣員工的崗位需求,進行相關技術培訓。

        3、安全教育:介紹派遣地的安全法規(guī)和應急處理措施。

        4、跨文化培訓:幫助派遣員工適應派遣地的文化和習慣。

        第十一條安全防護

        公司應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且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

        1、工作裝備:根據(jù)派遣地的要求,提供適合的工作裝備。

        2、個人保護:為派遣員工購買符合派遣地安全要求的個人保護裝備。

        3、安全培訓: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并提供安全宣傳教育材料。

        4、應急救援: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制,確保員工在遇到危險時得到及時救助。

        第五章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原則

        派遣合同的解除要遵循誠實信用、公平正義的原則,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的約定進行。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理由

        派遣合同可以因為以下原因解除:

        1、合同期滿:派遣合同到期,雙方自動解除合同。

        2、協(xié)商解除: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

        3、解除條件:派遣員工或派遣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進行解除。

        4、異地安置: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要異地安置或返崗。

        5、其他原因:發(fā)生嚴重違規(guī)、重大事故等情況的。

        第十四條解除程序

        派遣合同解除的程序如下:

        1、提前通知:派遣員工或派遣單位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協(xié)商解除: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協(xié)商解除的,應簽署解除協(xié)議。

        3、解除手續(xù):派遣員工應按合同約定完成返崗手續(xù)和物品交接手續(xù)。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處理爭議

        派遣員工與派遣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或合同糾紛,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果無法協(xié)商解決,可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仲裁或訴訟。

        第十六條附則

        公司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并作出相應的通知和公告。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反規(guī)定的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根據(jù)用工單位使用派遣員工的條件要求,公司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面試、篩選,對符合條件要求的,經用工單位面試合格并確認后公司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xù)并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

        第六條 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xié)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單位進行招聘、面試、篩選,用工單位確定錄用名單后,由公司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xù)并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

        (三)勞動合同管理

        第七條 公司建立派遣員工名冊,并根據(jù)我省相關規(guī)定做好用工備案。

        第八條 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時,用工單位應核實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第九條 派遣員工派遣期滿、用工單位繼續(xù)使用的,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續(xù)簽手續(xù)。如派遣員工逾期辦理,視為派遣員工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由此產生有關責任由派遣員工承擔。

        第十條 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協(xié)商一致并書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 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xù)。如派遣員工逾期辦理,視為派遣員工已同意變更勞動合同及其變更內容,由此產生有關責任由派遣員工承擔。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xiàn)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第十四條 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派遣員工須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依法生效之日起10內向公司書面提出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公司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前,應認真閱讀公司的《告知書》(《告知書》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告知書》內容詳見附件),忠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十六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十七條 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等相關職業(yè)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或經用工單位認可后正式上崗。

        第十八條 派遣員工參加用工單位的黨、團、工會、婦委會等組織和活動。

        第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權益,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職業(yè)安全和勞動保護規(guī)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yè)危害事項,發(fā)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yōu)等權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xiàn)的民事、刑事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培訓考核

        第二十二條 上崗前,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應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告知書、勞動合同、社保政策以及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有關工作崗位性質、社會保險、勞動報酬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告知及詳細解釋。

        第二十三條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與崗位相關的或針對性的從業(yè)業(yè)務知識、安全技能等培訓由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應積極參與學習,配合用工單位的培訓考核工作,通過學習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

        第二十四條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的制定、監(jiān)督、執(zhí)行,派遣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考核標準和制度。

        第二十五條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用工單位可與派遣員工協(xié)商一致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和相關責任。派遣員工應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派遣員工的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guī)和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派遣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yè)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xié)議。派遣員工若與用工單位簽訂了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或保密協(xié)議的,請嚴格遵守。有關競業(yè)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約定條款執(zhí)行。

        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shù),經濟補償由用工單位按月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不再通過公司轉付。派遣員工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

        (六)勞動報酬

        第二十七條 派遣員工的工資(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當?shù)刈畹蜆藴?由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公司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確定。派遣員工每月應發(fā)工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由用工單位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fā)的工資總額,派遣員工應服從用工單位管理、接受用工單位的考核。其他福利待遇、年終獎金、補貼,由用工單位依法確定。社會保險按派遣員工工資足額繳交。

        加班費由用工單位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派遣員工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二十八條 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yè)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稅后,確定實發(fā)金額,及時足額發(fā)給派遣員工本人。用工單位也可與公司簽訂工資發(fā)放的《補充協(xié)議》,由公司委托用工單位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但用工單位每月應將加蓋公章的工資發(fā)放表交給公司留存?zhèn)洳椤?/p>

        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fā)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查詢,公司必須給予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在次月工資造表時予以糾正。

        第二十九條 工資通過銀行發(fā)放,派遣員工入職時應提供公司指定銀行的銀行卡號,并保證真實有效,以便及時發(fā)放工資,工資發(fā)放日按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約定的日期且用工單位必須確保在約定發(fā)放日前5天把工資轉賬到公司賬戶。

        (七)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 派遣員工入職辦理參保手續(xù)時,須及時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參保材料,如因提供參保材料不完整不真實或因原單位未辦好減員手續(xù)或其他原因造成無法及時辦理參保手續(xù),致使派遣員工無法及時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的轉移、接續(xù)手續(xù)按照經辦機構規(guī)定執(zhí)行,派遣員工涉及轉移、接續(xù)的,應積極主動與公司協(xié)調辦理,逾期不辦理或延期辦理造成待遇享受受損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

        第三十二條 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yī)療等情況發(fā)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tǒng)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x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受待遇。

        第三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繳費時間不得遲于員工的工作時間,其他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時間,根據(jù)用工單位發(fā)放工資時間及當?shù)馗鹘涋k機構的辦事時間,當月繳交或者次月繳交。派遣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的減員手續(xù)。

        第三十四條 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shù)卣嘘P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yè)病防治規(guī)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公司負責發(fā)放給派遣員工。

        第三十六條 派遣員工不享有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條 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zhí)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條 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條 派遣員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

        第四十一條 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

        相關內容:

        一、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內容;

        (二)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

        (三)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四)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xù);

        (五)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七)協(xié)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八)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二、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shù)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shù)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wèi)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shù)荣M用;

        (十)勞務派遣協(xié)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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