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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5 12:42:22 制度 我要投稿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5篇(實用)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jù)。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5篇(實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

        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范圍: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設備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鑒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內容:2.1、設備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

        一、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設備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鑒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設備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設備或設備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設備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yè)表(按直接經(jīng)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jīng)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設備事故與防范管理:

        3.1、設備事故管理必須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設備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設備事故發(fā)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設備隱患活動,并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設備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jīng)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設備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設備事故與鑒定:

        3.5.3.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jù)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fā)生各類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fā)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有關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jù)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設備管理領導匯報。

        3.5.3.2、設備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fā)生設備事故的主要原因、發(fā)生時間、發(fā)生地點、當事人、發(fā)生的經(jīng)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鑒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設備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設備事故的調查、鑒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鑒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設備,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看事故現(xiàn)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設備損失經(jīng)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設備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權限進行處理。大型設備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設備責任事故根據(jù)事故情節(jié)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設備責任事故,根據(jù)設備事故情節(jié)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查看,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jié)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于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和操作規(guī)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jīng)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3、設備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設備,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5設備發(fā)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設備事故直經(jīng)濟損失計算方法:

        設備事故直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包括,設備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設備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設備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設備運轉已超過大修周期而發(fā)生設備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fā)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于設備事故造成設備報廢,按設備實際凈值計算。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2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fā)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fā)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fā)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fā)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jiān)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fā)生后,發(fā)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xiàn)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xiàn)場”標志,設人監(jiān)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fā)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lián)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fā)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jīng)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處理。

        7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zhí)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jù)《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廣州市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guī)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3

        1)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項目包括,司機守則和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檢驗制度;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起重機械作業(yè)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及更換起重機械準用證的管理等。

       。2)技術檔案。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出廠技術文件;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試驗記錄;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報告,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設備的問題分析及評價記錄。

        (3)定期檢驗制度。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2年(電梯和載人升降機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1年)。

        此外,使用單位還應進行起重機的自我檢查、每日檢查、每月檢查和年度檢查。

       、倌甓葯z查。每年對所有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查。停用1年以上、遇4級以上地震或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經(jīng)受9級以上的風力后的起重機,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操作,檢查起重機正常工作機構的安全和技術性能、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等。

       、诿吭聶z查。檢查項目包括: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鋼絲繩滑輪組、制動器、吊索及輔具等)的狀態(tài),有無損傷,是否應報廢等;電氣、液壓系統(tǒng)及其部件的泄漏情況及工作性能;動力系統(tǒng)和控制器等。

        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構,使用前也應做上述檢查、

       、勖咳諜z查。在每天作業(yè)前進行,應檢查各類安全裝置、制動器、操縱控制裝置、緊急報警裝置;軌道的安全狀況;鋼絲繩的安全狀況。檢查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4)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起重作業(yè)是由指揮人員、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群體配合的集體作業(yè),要求起重作業(yè)人員不僅應具備基本文化和身體條件,還必須了解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學習起重作業(yè)安全技術理論和知識,掌握實際操作和安全救護的技能、起重機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方可獨立操作。指揮人員與司索工也應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能訓練,了解所從事工作的危險和風險,并有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能力。

        2)起重傷害事故形式

        (1)重物墜落。吊具或吊裝容器損壞、物件捆綁不牢、掛鉤不當、電磁吸盤突然失電、起升機構的零件故障(特別是制動器失靈、鋼絲繩斷裂)等都會引發(fā)重物墜落。

       。2)起重機失穩(wěn)傾翻。起重機失穩(wěn)有兩種類型,一是由于操作不當(例如超載、臂架變幅或旋轉過快等)、支腿未找齊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傾翻力矩增大,導致起重機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風力作用,使起重機沿路面或軌道滑動,導致脫軌翻倒。

       。3)擠壓。起重機軌道兩側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與建筑結構之間缺少足夠的安全距離,使運行或回轉的金屬結構機體對人員造成夾擠傷害;運行機構的操作失誤或制動器失靈引起溜車,造成碾壓傷害等。

       。4)高處跌落。人員在離地面大于2m的高度進行起重機的安裝、拆卸、檢查、維修或操作等作業(yè)時,從高處跌落造成的傷害。

        (5)觸電。起重機在輸電線附近作業(yè)時,其任何組成部分或吊物與高壓帶電體距離過近,感應帶電或觸碰帶電物體,都可以引發(fā)觸電傷害。

        (6)其他傷害。其他傷害是指人體與運動零部件接觸引起的絞、碾、戮等傷害;液壓起重機的液壓元件破壞造成高壓液體的噴射傷害;飛出物件的打擊傷害;裝卸高溫液體金屬、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品,由于墜落或包裝捆綁不牢破損引起的傷害等。

        3)高處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起重機金屬結構高大,司機室往往設在高處,很多設備也安裝在高處結構上,因此,起重司機正常操作、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都需要登高作業(yè)。為防止人員從高處墜落,防止高處墜落的物體對下面人員造成打擊傷害,在起重機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m的`一切合理作業(yè)點,包括進人作業(yè)點的配套設施,如高處的通行走臺、休息平臺、轉向用的中間平臺,以及高處作業(yè)平臺等,都應予以防護。安全防護的結構和尺寸應根據(jù)人體參數(shù)確定。其強度、剛度要求應根據(jù)走道、平臺、樓梯和欄桿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載荷考慮。

        4)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技術

        (1)吊運前的準備。吊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處作業(yè)還必須佩戴安全帶和工具包;檢查清理作業(yè)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室外作業(yè)要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流動式起重機要將支撐地面墊實墊平,防止作業(yè)中地基沉陷;對使用的起重機和吊裝工具、輔件進行安全檢查;不使用報廢元件,不留安全隱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種類、數(shù)量、包裝狀況以及周圍聯(lián)系;根據(jù)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如重量、幾何尺寸、精密程度、變形要求),進行最大受力計算,確定吊點位置和捆綁方式;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運或多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的吊裝,事先要在有關人員參與下,由指揮、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共同討論,編制作業(yè)方案,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準);預測可能出現(xiàn)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通道,制定應急對策。

        (2)起重機司機通用操作要求。有關人員應認真交接班,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開機作業(yè)前,應確認處于安全狀態(tài)方可開機: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機上和作業(yè)區(qū)內是否有無關人員,作業(yè)人員是否撤離到安全區(qū);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礙物;起重機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是否在0。 5m以上;電源斷路裝置是否加鎖或有警示標牌;流動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場地,支腳是否牢固可靠。

        開車前,必須鳴鈴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斷續(xù)鈴聲或示警。

        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不得在起重作業(yè)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或帶載增大作業(yè)幅度;吊物不得從人頭頂上通過,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器(液態(tài)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時,吊運前認真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沒有問題后再吊運。

        起重機各部位、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

        有下述情況時,司機不應操作:起重機結構或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等)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損傷;吊物超載或有超載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凍結在地下、被其他物體擠壓;吊物捆綁不牢,或吊掛不穩(wěn),重物棱角與吊索之間未加襯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業(yè)場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情況或指揮信號;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技術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

        露天作業(yè)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yè);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

       。3)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司索工主要從事地面工作,例如準備吊具、捆綁掛鉤、摘鉤卸載等,多數(shù)情況還擔任指揮任務。司索工的工作質量與整個搬運作業(yè)安全關系極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準備吊具。對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計要準確,如果是目測估算,應增大20%來選擇吊具;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是舊吊索應根據(jù)情況降級使用,絕不可僥幸超載或使用已報廢的吊具。

        ②捆綁吊物。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lián)系,防止造成超載;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捆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jīng)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吊運大而重的物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fā)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

       、蹝煦^起鉤。吊鉤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吊物高大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時,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禁止使用易滾動物體(如圓木、管子、滾筒等)做腳踏物。攀高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止人員墜落跌傷;掛鉤要堅持“五不掛”: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掛,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無襯墊物不掛,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報廢不掛,包裝松散捆綁不良不掛等,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掛鉤前;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發(fā)現(xiàn)起鉤信號;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傾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業(yè)場地為斜面,則應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墜落后繼續(xù)沿斜面滾移傷人。

       、苷^卸載。吊物運輸?shù)轿磺,應選擇好安置位置,卸載不要擠壓電氣線路和其他管線,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吊物種類應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撐、墊穩(wěn)、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防止吊物滾落、側倒、塌垛;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進行,確認所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允許抖繩摘索,更不許利用起重機抽索。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4

        1、大型設備在進場前,應由項目經(jīng)理部技術負責人、機械設備管理人員、項目經(jīng)理對其進行檢查,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場,設備必須為經(jīng)過國家有關部門年檢的,證照齊全方可使用。

        2、大型設備的安裝、驗收及拆卸要求

        2.1大型設備的安裝

        2.1.1大型設備安裝時,要選擇經(jīng)市建委認證的安裝隊伍,備案安裝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應資質,并簽訂安裝合同。有安裝隊伍編寫安裝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裝單位應配備有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執(zhí)行。安裝合格后由安裝單位填寫檢查驗收表格,由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租賃單位簽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2大型設備的安裝要根據(jù)機械的.說明書,對施工單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技術交底及操作規(guī)程等,并辦理移交手續(xù)

        2.2拆卸要求

        2.2.1在拆除設備時,要對操作工人進行交底、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遇六級大風或大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2.2.2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勞動局或相關部門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項目經(jīng)理部對其操作證復印件存檔。

        3、機械設備日常使用、保養(yǎng)、檢修

        3.1操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參見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項目部經(jīng)理的安全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2大型設備的司機應按照規(guī)定認真填寫記錄每班作業(yè)前試驗情況、各安全裝置、電氣電路檢查情況、設備作業(yè)情況等。發(fā)現(xiàn)設備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報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進行,同時將具體情況填寫記錄存檔。

        3.3大型設備有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的保養(yǎng),保持機械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和安全經(jīng)濟運行,大型設備零件松動、運轉有異響、振動及有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要及時維修。由安全員、機械操作工、電工負責,安全員負責填寫保養(yǎng)記錄。

        3.4機械設備的大修和中修必須到經(jīng)國家認證與相應資質的修理廠進行檢修,項目部經(jīng)理要和其簽訂合同,保證修理質量。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保證安全生產,降低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危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各類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建筑港集團有限公司設備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

        4.1日常保養(yǎng):即班保養(yǎng),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維護和保養(yǎng),主要對機械及某些零件進行檢查、清潔、調整、潤滑、緊固等。

        4.2定期保養(yǎng):指工作一段時間后進行的停工檢查,其主要內容是,排除發(fā)現(xiàn)的故障,更換工作期滿的易損部件,調整個別零件,并完成班保養(yǎng)的全部內容。

        5職責

        5.1項目部機料部負責項目部所有大中型機械設備(包括外租賃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5.2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人員負責對各單位大中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察工作。

        6具體內容

        6.1項目部制訂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各類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技術規(guī)定;

        b)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

        c)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制度;

        d)冬季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

        e)中小型機械設備的報廢、申購制度。

        6.2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拆裝

        6.2.1項目部根據(jù)施工計劃,確定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拆裝計劃。

        6.3.2機械設備拆裝隊編制拆裝技術措施,報項目部總工批準。

        6.2.3施工前,機械設備拆裝隊根據(jù)拆裝技術措施,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4機械設備拆裝隊應指定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并要有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在場監(jiān)護。

        6.2.5機械設備安裝結束后,項目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并組織進行相關的試驗及試運行,填寫相關記錄

        6.3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

        6.3.1項目部根據(jù)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本單位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6.3.2項目部建立所使用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記錄檔案。

        6.3.3對于大中型機械設備多班運行作業(yè)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3.4確保特種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做到定人、定崗、定機。

        6.3.5組織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機械設備運行安全技術交底。

        6.3.6監(jiān)督檢查運行操作人員的在作業(yè)前、作業(yè)中、作業(yè)后的使用維護工作及其記錄的符合性。

        6.3.7監(jiān)督檢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

        6.3.8對于影響安全使用的機械設備,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6.4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yǎng)

        6.4.1在施工初期,使用單位針對機械設備的使用狀況及施工計劃,制訂定期保養(yǎng)計劃并組織實施。大中型機械設備定期保養(yǎng)計劃報項目部機料部批準,報項目部備案。

        6.4.2使用單位制訂交通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yǎng)計劃,并組織實施。

        6.4.3項目部機料部負責與政府相關的檢查部門聯(lián)系工作。

        6.5機械設備安全檢查

        6.5.1項目部定期組織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填寫機械設備整改單限期整改。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大型機械設備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實施集團保障性住房建設“四保一控一樹”工作目標。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是對參與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項目部自有設備和租用設備。主要范圍是: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設備:汽車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他起重機等。

        第三條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和設備管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養(yǎng)修并重,服務生產”的方針,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保證體系并保證有效運轉。

        第二章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項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jīng)理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總監(jiān)為安全管理實施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為安全管理實施人。

        第五條項目部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本項目部的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根據(jù)施工工程量,配齊設備管理需要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目標

        第六條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強化過程控制,實現(xiàn)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穩(wěn)定的目標。即:杜絕因大型施工機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設備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條建筑起重機械等大型設備的使用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強制性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租賃、使用。

        1.屬國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jīng)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二)基礎設計

        塔機、施工升降機、井架物料提升機基礎設計由出租單位(產權)單位提供圖紙,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設計。為確保滿足基礎承載能力,保證基礎質量符合設計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權設計塔機基礎。不符合塔機基礎設計和審核程序的,一律不得進行基礎施工和設備安裝。

        基礎驗收由項目部組織監(jiān)理、安裝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收;并收存混凝土試壓報告等隱蔽驗收資料。

        (三)安裝及驗收

        參建單位機械設備的租賃,必須上報指揮部審核。審核設備產權單位的資質實力,保證以后施工機械的順利安全使用。

        設備進場之前必須與設備租賃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協(xié)議》、《安全生產責任狀》并要求設備必須建立各項《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合同中明確設備品牌、設備型號,嚴禁安裝不符合合同簽訂的設備進場。

        設備的進場必須嚴格進行進場驗收工作。按照設備的隨機資料,出廠日期、使用年限、腐蝕程度、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杜絕不合格和安全隱患較大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使用。

        設備的安裝單位必須具備有相關有效的安裝資質,人員持證上崗,崗前必須進行真實有效的《安全技術交底》。安裝過程要嚴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禁止無證上崗和違規(guī)作業(yè)。

        使用單位在設備安裝過程中應派專職人員嚴格監(jiān)控安裝程序。安裝單位應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安裝拆卸工作。

        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應有安裝單位組織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芒市建工指揮部進行自檢,填寫自檢記錄,并出具安裝自檢合格證明,辦理安裝驗收手續(xù)。

        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設備安裝驗收、設備試運轉、第三方檢測等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裝調試、驗收不到位、不合格的,違規(guī)使用。

        塔機自安裝使用15日之內應安裝塔機監(jiān)控設備和風速儀,確保設備在使用中有效的實時安全的監(jiān)控狀態(tài)。

        租賃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配置現(xiàn)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兩人開機一人指揮),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xiàn)場管理,積極配合各級單位的安全檢查,禁止不服從管理的違規(guī)操作和違規(guī)指揮的現(xiàn)象。

        第八條建筑起重機械等大型設備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資料,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牌置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二)設備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30個工作日內,必須把設備的《使用備案》審批合格后,上報指揮部和監(jiān)理公司。

        (三)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做到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四)各施工地塊《施工組織設計》當中設備計劃,必須報指揮部進行登記,以便于以后設備管理和塔機《防碰撞措施》的審核和指導。

        (五)對于塔機較多和使用比較集中的施工地塊,必須建立專項的《防碰撞措施》,設置專業(yè)的塔機管理員,成立專業(yè)的管理班組,“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指揮”,禁止現(xiàn)場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揮作業(yè)現(xiàn)象。

        第五章安全培訓教育

        (一)機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操作人員具備本崗位必要的機械安全使用知識及操作技能,嚴格執(zhí)行機械使用制度及有關機械安全生產制度和機電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各項目部、對機械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機械安全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計劃,并有組織實施。

        第六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是確保機械安全使用的法規(guī)性技術文件,也是調查分析設備事故的重要依據(jù),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應在機械啟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指導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

        第八章罰則

        (一)違反本規(guī)定,在承建項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運輸設備)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設備未經(jīng)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監(jiān)理單位、指揮部、出租單位及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guī)定,兩幢建筑物共用一臺物料提升機并搭設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協(xié)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裝有效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操作人員配備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本管理規(guī)定從20xx年4月10日起施行。

        20xx年4月10日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7

        機械設備檢測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都必須經(jīng)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并發(fā)給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設備安裝資質的企業(yè)、單位,設備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設備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設備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性能項目進行檢測驗收。

        2、設備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設備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設備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文件。

        三、經(jīng)驗收合格后,辦理設備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調試驗交記錄,并做好設備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設備試運行記錄,凡參加設備驗收和設備安裝及設備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按設備裝箱清單點清后,填寫設備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設備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設備附件和設備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設備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tǒng)一管理。

        五、設備驗收后,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設備提取折舊費,設備使用單位應在設備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設備性能的調試和精度的調整。設備在磨合期滿后進行一次一級保養(yǎng),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設備使用期間嚴格設備管理作業(yè)十字法作業(yè)。

        六、新設備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設備生產廠家、設備銷售單位、設備采購人員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設備的領導。

        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發(fā)文號:京勞特發(fā)[1997]130號

        發(fā)布單位:京勞特發(fā)[1997]130號

        關于下發(fā)《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區(qū)、縣勞動局、各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對于原已取得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可根據(jù)本辦法申請增加檢測檢驗項目。

        附件: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附件:

        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北京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根據(jù)勞動部1997年第7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北京市從事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橋(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等)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

        第三條北京市勞動局統(tǒng)一管理全市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檢測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

        第二章認證基本條件及范圍

        第四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ǘz測檢驗機構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手冊》,并能嚴格執(zhí)行其中的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

       。ㄈz測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職稱,熟悉有關專業(yè)知識,有一定的工作和組織能力;

       。ㄋ模┘夹g人員占全體人員的比例不應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項目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經(jīng)考核合格的專職檢測檢驗人員,其中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撠熖胤N設備安全技術檢驗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市勞動局核發(fā)的在有效期范圍內的檢驗員證。

        第五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儀表設備等必要的檢測檢驗手段;

       。ㄒ唬z測檢驗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定期校準的有效期內;

        第六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國家標準、檢測檢驗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認真執(zhí)行。

        第七條檢測檢驗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聯(lián)系電話,有與承擔的檢測檢驗任務相適應的工作環(huán)境。

        第八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保證在行政、技術和財務管理上獨立于特種設備的制造、銷售、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單位之外。

        第九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范圍:

       。ㄒ唬┰谟脴颍ㄩT)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ǘ┰谟盟狡鹬貦C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ㄈ┰谟昧鲃邮狡鹬貦C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四)在用電梯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五)新安裝或經(jīng)大修后的橋(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沦徶没虼笮藓蟮牧鲃邮狡鹬貦C安全技術檢驗;

        (七)新購置或大修后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ò耍┬掳惭b、修理(改造)的`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安全技術檢驗;

       。ň牛⿵S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

       。ㄊ┦芡鈫挝晃械陌踩夹g檢驗或技術鑒定;

        (十一)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條經(jīng)資格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從事批準范圍內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三章認證審查程序

        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機構應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報主管區(qū)(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再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jiān)察處提交《申請書》及規(guī)定的文件資料。

        第十二條其它非勞動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的檢測檢驗機構,需經(jīng)主管部門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jiān)察處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領取《申請書》,填寫上報。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監(jiān)察處收到申請書和申報資料后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監(jiān)察處負責組織有關專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組成審查組對同意受理的申請進行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經(jīng)審查合格的檢測檢驗機構,由認證單位核發(fā)由市勞動局統(tǒng)一印制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認可證》(以下簡稱《認可證》),并予以公布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六條對審查不合格的單位允許其進行整改,并于六個月后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已取得檢測檢驗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需新增項目時,應向市勞動局申請新增項目的檢測檢驗資格,市勞動局將根據(jù)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審查并給予增項。

        第十八條《認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檢測檢驗機構在有效期滿六個月向市勞動局申請換證審查。逾期不提出申請的檢測檢驗機構,市勞動局在其有效期滿后將注銷其《認可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jiān)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認證中的有關開支費用由被審查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1、質量保證手冊的基本內容(參考件)

        2、

        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1.檢測過程中發(fā)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ǎ保悠穪G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ǎ常┯捎跈z測人員、檢測儀器設備、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數(shù)據(jù)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ǎ矗z測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亡。

       。ǎ担z測過程中發(fā)生儀器設備損壞。

       。玻策`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jīng)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常卮蠡虼笫鹿拾l(fā)生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搶救傷亡人員,并保護現(xiàn)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fā)生后三天內,由發(fā)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fā)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后處理并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fā)生一周后,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檢測制度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yǎng)、檢測等各環(huán)節(jié)的檔案,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jù)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jīng)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xù)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guī)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設備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xiàn)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jīng)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jīng)項目部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wěn)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jīng)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經(jīng)過大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經(jīng)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jīng)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組織自檢,并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設備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shù)匕脖O(jiān)部門備案。

        6、施工現(xiàn)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jié),必須由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并經(jīng)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yǎng),并做好機械臺班運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在遇到所作業(yè)內容和設備狀態(tài)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嚴禁保養(yǎng)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yè)。

        12、施工現(xiàn)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分的照明。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9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為加強對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施工現(xiàn)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及管理人員,應當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稱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jù)產品說明書、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jīng)企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yè)時,應當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xiàn)場。施工現(xiàn)場應當設備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lián)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ㄒ唬┌惭b拆卸合同;

       。ǘ⿲m棸踩┕し桨负图夹g措施;

       。ㄈ┌惭b驗收資料;

       。ㄋ模z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jīng)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ㄒ唬┻M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ㄈ⿲Π踩Wo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ㄋ模┌凑展緳C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進行維修保養(yǎng)。

        7、改造。機械設備改造必須經(jīng)公司主管部門認可,改造后的機械必須經(jīng)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國家、省、市不允許改造的機械不準私自改造。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大型、起重設備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jù)國家、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序規(guī)定

        1.大型機械、起重設備的拆裝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yè)隊伍和專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yè)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xiàn)場情況,協(xié)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jiān)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jiān)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yè),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設備,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之要求,通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并通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準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桿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lián)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shù)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huán)、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yǎng)好機械設備的各種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yè)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

        2.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并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設備拆、裝作業(yè)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yè)要求。

        4.在起重設備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tǒng)一指揮,并做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作業(yè)區(qū)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查看施工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xiàn)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yè)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yè),如在作業(yè)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緊固連接螺栓。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1

        水質處理工作對保證熱水系統(tǒng)和管道的'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保證水質處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訂本標準:

        一、運行人員為合同直接監(jiān)管人,須熟悉有關合同條款及投藥、取樣、化驗等工作原理和工作過程,積極配合承辦單位人員的工作,建立水質處理監(jiān)管記錄本。

        二、承辦單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劑一次,對管道做除銹處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態(tài)緩蝕阻垢劑,并于加藥前清洗加藥罐。運行人員須現(xiàn)場監(jiān)督上述實施過程,并就工作時間、人員、過程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在承辦單位工作單上簽署意見并簽名驗收,工作單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鍋爐房。

        三、承辦單位每半年取水樣化驗,于一周內送交檢驗報告書,且主要指標值須在以下范圍:

        PH值6.5~7.5

        總硬度<200ppm(以CaCO3計)

        總堿度<2me/l

        總鐵<1ppm

        運行人員對照以上數(shù)值進行驗收,化驗單位與工作單一同保存,并在監(jiān)督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四、若發(fā)現(xiàn)承辦單位人員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規(guī)定程序工作或有關數(shù)值未在規(guī)定范圍內,運行人員有權拒絕簽收并及時上報班長和工程維修部主管。

        五、運行人員每月自取水樣檢查,使用PH試紙,測試其PH值,靜置24小時后觀察其色度,并做好記錄。若發(fā)現(xiàn)PH值超標或水樣渾濁,有明顯銹色(微紅)應馬上通知班長,并由班長通知承辦單位及工程維修部主管,水樣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單及檢驗報告,均應在簽收5日內交行政后勤部部長或主任審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處呈工程維修部主管批準后送交檔案室存檔。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調查弄清設備事故原因真象,及時采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fā)生。

        二、原則:

        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

        凡是由于設備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設備故障均為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20xx―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序:

        1、事故現(xiàn)場: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應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并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xiàn)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應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xiàn)場。設備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jīng)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并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后,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jīng)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通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jīng)過、原因、及采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

        針對事故發(fā)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xiàn)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并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qū)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協(xié)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yǎng)及相關的監(jiān)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jù)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xiàn)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yōu)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已在施工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jīng)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xié)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jīng)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guī)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jīng)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qū)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jīng)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yè)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yè)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yè),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yè)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xiàn)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jīng)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y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guī)定,并于安裝作業(yè)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yè)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jù)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yè)現(xiàn)場條件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yè)中,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yè)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jiān)督實施、統(tǒng)一指揮。安裝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qū),由專人進行監(jiān)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jīng)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xié)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shù)貦z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jīng)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jīng)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jù)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不同季節(jié)、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xiàn)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yè)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jīng)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jīng)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wěn)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yǎng)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及時形成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yè)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yǎng)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zhí)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yǎng)、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qū)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guī)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yè)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yè)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yè)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檢查或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jīng)理批準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4

        為充分發(fā)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xiàn)場指揮安裝。

        2、凡經(jīng)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jīng)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jīng)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fā)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保養(yǎng)規(guī)程,做到精心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yǎng),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tài)度,保證作業(yè)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5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xiàn)場,了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huán)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fā)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xù)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xiàn)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協(xié)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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