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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時間:2023-07-05 07:00:3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精】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精】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

        一、對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的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 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精神和物資獎勵。

        二、對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 人進行獎勵。

        三、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損失嚴重的,安監(jiān)室取消事故單位及主要領導年終評先評優(yōu)資格,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責任追究。

        四、凡被各級安監(jiān)部門查出存在有一般安全隱患的單位,經核 實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整改的,第一次安監(jiān)室通報批評,第二次檢 查未整改的主要領導罰款 500—1000 元,第三次檢查仍未整改的責 令停產整頓。

        五、凡被各級安監(jiān)部門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責令立 即停產整頓,媒體曝光上報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罰款 5000—10000 元。

        六、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對單位責任人嚴 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給予責任追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二章獎勵規(guī)定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qū)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范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三)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納,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責任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處罰規(guī)定

        第六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fā)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guī)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fā)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情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guī)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顚S、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guī)處罰細則。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3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fā)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fā)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fā)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fā)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fā)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guī)定逐層追究責任;發(fā)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4

        1.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3.職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執(zhí)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大安全職責事項的考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4.獎勵凡具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給予表揚或獎勵,部門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后能夠評為先進群眾和先進個人。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fā)給一次性獎金,具體獎勵方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決定。

        4.1對于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得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有顯著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4.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4.3為保證安全生產,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對環(huán)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善項目的主要成員。

        4.5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6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4.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4.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5.處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部門、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職責。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處分的'同時,能夠給予一次性處罰。

        5.1發(fā)生下列狀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當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

        5.1.2廠內機動車輛帶病使用,廠區(qū)內超速、超載、超高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5.1.3多人作業(yè)的沖壓設備。

        5.1.4電源線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貼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動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離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貼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時反映。

        5.1.8進出要害部位或不服從管理者。

        5.1.9操作旋轉機床、鉆床載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5.1.10操作沖床時,手入沖壓行程作業(yè)。

        5.1.11特殊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行作業(yè)者。

        5.1.12未經危險作業(yè)審批而進行危險作業(yè)。

        5.1.13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5.1.1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5.1.15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5.1.16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職責。

        5.2其它違章行為。

        5.2.1對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有關職責人,視情節(jié)嚴重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6S考核分10分。共3頁第2頁KJWI-PER-002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2.2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職責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職責)。

        5.3下列狀況之一者,報經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給予嚴肅處理:

        5.3.1對工作不負責,因故發(fā)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6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7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8對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職責者。

        5.3.9對發(fā)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fā)生的主要職責者。

        5.3.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fā)生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6.附則6.1其它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5

        一、各類安全大檢查的獎懲及對達標工程的獎勵:

        1、工程項目在各類大檢查中被評為優(yōu)良工程的分別獎勵人民幣500元、1000元、2000元。如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報批評的,處罰該工程人民幣10000元。

        二、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zhí)行項目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當場作如下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帶扣沒有扣好的現場人員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未佩戴工作卡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施工時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腳、赤膊以及其他有礙安全生產的穿戴,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酒醉者進入施工現場,并參加施工操作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責其停工休息。

        5、在腳手架欄桿上靠背、乘坐,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從高層向下扔物體及倒垃圾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工地現場發(fā)現有隨地便溺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三、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立桿基礎不平整、不夯實;鋼管腳手架;立桿無掃地桿和無剪刀撐,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架體與建筑物的拉結不符合要求和隨恴拆除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架體不設防護欄桿,不設踢腳板,不掛立網,罰款貳佰元,施工層以下每步未用平網或其它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之間未封閉的每項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腳手片不鋪設、不滿鋪,鋪設了但沒有綁扎牢固,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5、剪刀撐設置缺組或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6、腳手架搭拆無技術交底,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單,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7、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設計計算書而無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方案與實際搭設有較大差異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架體未設上下斜通道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9、腳手架材質、寬度、立桿、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11、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四、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地方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在建工程的施工設備不符要求或防護不嚴,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2、電線老化、破皮、漏電,電箱下進出線混亂,未采用絕緣子固定或者敷設方法及間距不當,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三級漏電保護,動力與照明的保護器必須分開,而且漏電保護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4、必須使用鐵制配電箱、開關箱;配電箱引入、引出線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電線要采用套管整齊從箱體底部出入;電箱必須門、鎖、色標、編號齊全并有防雨措施;配電箱內的閘刀蓋,螺帽齊全,不準用其他金屬代替熔絲。不符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

        5、電氣設備必須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體要用角鋼或鋼管,不得使用螺蚊鋼,不符要求,處罰人民幣貳佰元,并立即拉閘停電,整改好后再進行操作。6.各分包單位用電要配置三級箱,不得直接將電纜線接進二級箱否則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7、電工無操作證,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施工現場亂接亂拉電線、電氣設備,處罰人民幣貳佰元;機械設備維修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牌指示,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8、各種電動設備嚴禁使用倒順開關,不符要求當場處罰人民幣壹佰元,并立即停機停電更換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建設部頒布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地方規(guī)定:

        1、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未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現澆砼模板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處罰人民幣壹佰元;支撐模板的鋼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強度未達到規(guī)定;處罰人民幣壹佰元。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處罰人民幣伍佰元。

        4,隱蔽工程,模板支撐系統,未經驗收合格,處罰人民幣伍佰元。(驗收中有三處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規(guī)范的,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機具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地方的規(guī)定。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范及規(guī)定的',做如下處罰:

        1、現場施工機具均須有準用證或驗收合格證方能使用,砂漿機的機體安裝位置不平穩(wěn)、不堅實或機件松動,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無保險掛鉤或不掛保險鉤,無防曬操作棚,各防護罩、蓋、盤不齊全,未設排水溝和沉淀池或排水不暢,無證上崗操作或未做到定機定人,機貌不整潔,有凝結物,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木工機械、鋼筋加工等機械的機件和安裝不符要求,傳動部位無防護罩,室外無機棚,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3、電焊機無防雨措施,進出線(一、二次線)無防護罩或長度不符要求,線亂拉亂接,焊把及把線絕緣不好,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4、水泵的電源線破損或超長度,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手持(移動)電動機具防護罩殼不齊全,電線破損或長度不符要求,不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損壞,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6、各類氣瓶無明顯標志,無防震、防爆、防曬等措施,乙炔氣瓶沒有裝回火防止器,氣瓶距明火距離少于10米,乙炔氣瓶氧氣瓶間距少于5米,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須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在檢查過程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要求的,做如下處罰:

        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五牌一圖(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消防平面布置圖,主要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門頭必須有企業(yè)標志,不符要求的每項處罰人民幣壹佰元。

        2、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生活、生產用水經分級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現場通暢、平整、清潔,無坑洼積水,不符要求的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3、場地道路不暢通、不平坦、不整潔、有散落物;場地周圍不設置標準圍墻;設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區(qū)圍墻未書寫有關標語;場內臨時辦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項處罰人民幣貳元。

        4、建筑材料不按場布圖堆放;周轉材料不能分門別類堆放;堆放混亂,不整齊、超標準;零配件散亂不集中;無工具,材料收發(fā)管理制度及記錄,每項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5、重點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處罰人民幣貳佰元。

        上海海龍良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xx-10-21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6

        第一條總則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職責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規(guī)定,是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方面,執(zhí)行《企業(yè)員工獎懲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

        3、公司員工務必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業(yè)務知識,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潛力,確保安全生產。

        4、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構成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獎勵

        1、對于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guī),長期堅持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yè)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納合理化推薦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fā)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fā)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職能部門提出推薦,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部門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并記入本人檔案。

        第三條處罰

        1、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帶給偽證,情節(jié)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jié)個性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fā)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tài)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職責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5、事故有關職責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并改正,態(tài)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tài)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qū)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并經過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jié)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7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yè)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yè)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yè)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zhí)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yōu)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qū)(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yè)單位發(fā)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yè)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qū)(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yè)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fā)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jiān)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jiān)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梁施工企業(yè)、養(yǎng)護企業(yè)、公路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航運企業(yè)和船舶修造企業(yè)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fā)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fā)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fā)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yè)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yè)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yǎng)護作業(yè)事故:市級路橋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yè)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fā)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愤\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jiān)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yè)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yè)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yè)行車事故 (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安監(jiān)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guī)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qū)(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yè)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jiān)處,安監(jiān)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jiān)局。

        3、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jiān)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jiān)督處報送《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jiān)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jiān)局等相關部門。區(qū)(市)縣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qū)(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yè)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jiān)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zhí)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8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保證員工生命安全和單位財產的安全,加速安全生產法制化、規(guī)范化進程,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起安全生產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減少各類事故發(fā)生,根據國務院辦法的《職工獎懲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實際,指定本制度。

        獎勵和懲罰的種類

        1、獎勵的種類:表揚、記功、晉級、記大功,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2、懲罰的種類:批評、撤職、留用查看、開除,在給予上述懲罰的同時,可以處以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獎勵對象和獎勵條件

        1、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成績突出者。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

        3、生產操作人員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要求,在防范事故發(fā)生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積極協助各部門、車間抓好安全生產,成績突出者。

        5、其他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發(fā)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者。

        獎勵規(guī)定

        1、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每月對各部門、車間進行依次量化考核評分,對成績第一名的有關部門總負責人進行獎勵,金額為100元。

        2、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發(fā)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的技術人員、生產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每月可視情況給予1—3名員工進行獎勵,金額掌握在20—50元。

        3、對安全管理人員,根據當年職責履行情況,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經廠長批準,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單位研究決定。

        4、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安全員、防火員,根據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由部門、車間總負責人批準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各部門、車間決定。

        5、對于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特別重大成就的有關人員,可以給予額外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單位研究決定。

        懲罰對象和懲罰條件

        1、發(fā)生工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含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者。

        3、生產現場管理混亂、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責任人。

        4、發(fā)現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經上級檢查發(fā)現,未按規(guī)定期限、規(guī)定標準整改事故隱患的有關責任人。

        5、其他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等。

        懲罰規(guī)定

        1、發(fā)生工傷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0——2000元罰款。

        2、對發(fā)生死亡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xx——20000元以上罰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對存在隱患和問題的部門、車間,要求限期解決,逾期未整改的,對部門、車間的總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對下次檢查仍未整改的,處以200元罰款;第三次檢查還未整改的,報告廠長進行研究處理。

        4、檢查人員在工作現場直接發(fā)現的“三違”行為,按照規(guī)定予以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對一般違章員工的經濟處罰,每次掌握在20—1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9

        為保證對施工安全實施有效監(jiān)控,實現“六無”“三控”“一消滅”“一創(chuàng)建”的安全目標,項目部將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隱患進行經濟處罰,具體如下:

        (一)對現場的臨時設施不進行安全設計,隨意加工使用臨時設施的單位,按300元/處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停止該臨時設施的使用。因此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現場管理負責人的主要責任。

       。ǘ⿲Υ嬖陉P鍵工序無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有嚴重漏洞的單位,按 100元/處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因此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責任。

       。ㄈ⿲Υ嬖诓粓(zhí)行安全操作掛牌制的單位,按100元/處〃次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因此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拌和場負責人的主要責任。

       。ㄋ模⿲Υ嬖诓话雌谶M行安全檢查的單位或雖進行安全檢查但無措施、無落實、無記錄的,按10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

        (五)對有下行為之一者,按50~10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

        1、在一切施工場地內不帶安全帽者,包括施工場地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人員;

        2、特殊工種,如爆破、電器、電焊工、高處作業(yè)人員、機械操作、車輛駕駛人員等不佩帶安全防護用品的;

        3、非特殊工種而進行特殊工種作業(yè)的;

        4、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5、用碘鎢燈取暖的。

        6、發(fā)現不開展班前講話的班組,對所屬單位,按50元/班(組)〃次進行處罰。

        7、對存在不開展“周一”安全活動日的單位,按50元/班(組)〃次進行處罰。

        8、對存在不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單位,按照50元/人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

        9、對存在領工員不進行交接班或不填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記錄有嚴重安全缺陷的,按5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

       。⿲λ境巳藛T的處罰(造成事故的進入事故處理程序):

        1、酒后駕駛機械或車輛的,按50~20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2、無“雙證”或交無證人員駕駛機械車輛,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3、駕駛作風不好或駕駛裝載物不符合規(guī)定,按50~20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4、穿拖鞋駕駛機械車輛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5、未關好機械、車輛門、車箱而駕駛機械車輛,按50~20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6、機動翻斗車搭乘除司機以外的人員,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7、自卸車車箱搭人,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8、砼運輸罐車駕駛室以外任何部位搭人,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9、非運送人員的平板車搭人,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0、允許搭載人員的車輛未按規(guī)定搭載人員的,每超員一人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1、駕駛“帶病”機械車輛作業(yè),按5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2、人料混裝的,按50元/人〃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3、超速行駛的,按50~10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4、洞內超車,按50~10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15、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其它駕駛行為,按50~100元/次進行處罰,并責令改正。

       。ò耍⿲C械、設備、機具、車輛、電器方面違規(guī),除責令改正外,處罰標準如下:

        1、在用各類機械、機具、車輛安全防護不齊全的,按50~100元/處進行處罰。

        2、各類電線、電纜未按規(guī)定設置的,按50~100元/處處罰;

        3、電氣設備外露的傳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欄或防護罩,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按50~100元/處進行處罰;

        4、在用車輛、機械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如無剎車或剎車不全不靈、無燈光或燈光不全)的,按50~100元/處進行處罰。

        5、電器、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如變壓器漏油、無防護、浸在水中、洞內變壓器中性接地等)的,按300元/處進行處罰;

        6、應安裝漏電保護器而未安裝的,按100元/處進行處罰;

        7、采用碘鎢燈照明的高度不夠或固定措施不到位的,并處100元以上的罰款;

       。ň牛┢渌`章行為將示情況處50~1000元的處罰:

        1、上班時間內打牌,罰50元/人。

        2、酒后進入施工場地進行作業(yè),罰50元/人。

        3、施工期間出現打架鬧事、起哄,偷盜罰300元/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當地治安條例的,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4、各辦公室、宿舍未經允許接入大功率電器或進行做飯,處罰并沒收電器,罰200元/次。

        5、破壞安全設施及施工現場成品的罰200元/次。

        6、易燃易爆等未按指定位置堆放、亂放,并不符合有關標準無安全防護措施,罰100元/處。

        7、施工期間在地面及結構物上留有直立鋼筋頭、帶釘木板等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清除,罰50元/處。

        8、施工過程中發(fā)現電纜、光纜、不明管線或結構物不及時上報、私自處理或作業(yè)前未通知旁站管理人員,罰500元/次,造成破壞或嚴重后果的,承擔一切損失。

        9、從高出往下拋扔工具材料,罰50元/人。

        10、對存在問題通知后未按時整改完畢罰200元/次。

        11、撕毀整改通知單或技術交底,態(tài)度惡劣,罰1000元/次,并公開道歉。

        12、施工設備、施工過程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要求立刻停工仍繼續(xù)施工,罰200-1000元/次。

        13、上級(政府安質監(jiān)督部門、業(yè)主、監(jiān)理、公司上級)檢查發(fā)現提出問題根據問題不及時整改,罰200元/項。

        14、在林區(qū)、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炸藥庫、倉庫吸煙或施工現場生火,罰200元/次,其中在林區(qū)、炸藥庫吸煙或生火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移送當地機關處理。

        15、氧氣瓶、乙炔瓶堆放未保持5米以上距離、與明火未保持米以上,二者暴曬、乙炔瓶倒放,罰30元/次。

        16、在氣瓶上敲擊、碰撞或滾動搬運,壓力表損壞或無壓力表,罰50元/次。

        17、各種照明設施與易燃物的距離小于30cm,罰100元/處。

        18、焊接施工時未清理周圍易燃物,無防燃措,罰50元/次。

        19、隨意挪動、挪用或損壞滅火器材或設施,罰500元/人。20、氧氣瓶無減壓閥、乙炔瓶無防回火裝置,且二者無防震圈,罰50元/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鄉(xiāng)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獎懲辦法:

        一、政府分管負責人

        1、負責轄區(qū)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責任,按縣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實施管理。

        2、年終按全年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得分名列前茅的由鄉(xiāng)政府實施表彰和獎勵。

        二、各村委會

        1、年終政府委托鄉(xiāng)安監(jiān)辦對各村、居委會按照《愛民鄉(xiāng)村、居委會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集體評獎資格;對村委會負責人,責任人取消本年度的個人評先評優(yōu)資格,并在全鄉(xiāng)內通報。

        2、對全年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會給予獎勵。

        三、各企事業(yè)單位

        1、凡發(fā)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發(fā)生重傷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對負責人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同時按情節(jié)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2、年終鄉(xiāng)政府委托鄉(xiāng)安委會對各企事業(yè)單位按照《愛民鄉(xiāng)企業(yè)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同時取消企業(yè)負責人的評先評優(yōu)資格,并在鄉(xiāng)內通報。

        3、對全鄉(xiāng)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業(yè)單位獎勵,負責人予以表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務必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zhí)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fā)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用心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yè)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fā)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zhí)行狀況(安全生產職責區(qū)與5s管理工作職責區(qū)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狀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qū)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qū)域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狀況。

        4、及時匯報突發(fā)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理解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qū)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用心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務必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務必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務必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作業(yè)、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務必理解相關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務必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ㄒ唬、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務必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狀況,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ㄈ⿲I(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群眾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務必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員工帶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務必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務必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務必進行正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持續(xù)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務必貼合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務必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fā)生職業(yè)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務必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wèi)生保護措施

        1、公司務必建立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fā)給職工發(fā)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yè)。

        4、公司應透過衛(wèi)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yè)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務必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fā)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條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在職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生產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產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ǘ┰趧趧颖Wo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ㄈ┓乐购捅苊饬酥卮髠鍪鹿剩蛟谑鹿蕮尵扔泄Φ。

        第五條創(chuàng)優(yōu)爭先,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安全生產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ǘ┩婧雎毷兀`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ㄈ┌l(fā)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ㄋ模┐嬖谑鹿孰[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ㄒ唬┥a操作崗位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部門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生產車間穿拖鞋,不戴安全防護用品,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部門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一次發(fā)現部門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生產部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4、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5、對于生產車間混亂,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部門,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6、公司內部檢查中對存在安全隱患,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處以部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部門負責人,罰款20—200元。

        8、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50—500元,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事故班組5000—10000元,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ㄋ模┰O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ㄎ澹┗馂氖鹿始半[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3

        目的: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獎懲辦法,以促使員工提高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

        職責:

        安全生產隸屬安全小組、生產部(部門)、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消防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交通安全隸屬相關部門、人保部、安委會、企管辦、管理部考核。

        獎勵:

        各級應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勞動保護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列為評比和獎勵先進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一般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評比并給予一次性獎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班組或員工應給予獎勵,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發(fā)給獎金四種類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公司的安全、消防環(huán)保管理制度及規(guī)定,成績顯著,全年實行七無(無重傷、無死亡、無火災、無爆炸、無急性中毒、中暑、無重大設備事故、無同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門。

       。2)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3)發(fā)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4)在事故搶救中,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有功人員。

       。5)在安全生產、消防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工作中有革新、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獲得成功者。

        (6)遵章守紀,堅持原則,敢于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7)對公司下達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隱患,態(tài)度積極,整改得力,成績顯著者。

       。8)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消防組織落實,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措施得力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評比獎勵程序:

        每年年底由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按上述條件進行評比,并將評比結果報企管辦,由企管辦審核后與公司先進員工名單一起報管理部批準。

        對獲得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懲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除給予2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外,并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因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而發(fā)生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2)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安排無證員工進行特種作業(yè)和其它作業(yè)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3)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設施等,不采取措施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者。

       。4)發(fā)現事故隱患不及時報告或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既不及時整改,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而發(fā)生傷亡、火災、爆炸事故者。

        (5)不落實新員工幫帶責任人以及不進行嚴格的工段、班組二級轉崗教育而造成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6)破壞事故現場,更改有關記錄,弄虛作假,刁難阻礙對事故的調查甚至嫁禍于人的。

        (7)隱瞞事故真相,瞞報和拖延不報的。

       。8)出了事故不及時開分析會,不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而發(fā)生重復事故的。

       。9)事故發(fā)生后,不立即報告,不積極組織搶救的。

       。10)對事故處理不堅持原則,袒護、縱容、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11)對發(fā)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陽奉陰違,拖延不改而由此發(fā)生事故的。

       。12)部門領導、班組長及專職安全員,對分管及所管轄范圍內違章違紀員工不加制止,不追究責任人,聽之任之,不負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主要責任者的責任,給予經濟處罰(三個月內獎金按70%~90%標準發(fā)給并處以200~800元的罰款)或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懲的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造成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的。

       。2)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將消防設備、工具挪作它用,損毀或拆除安全設施而發(fā)生傷亡事故或火災、爆炸事故的。

        (3)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私自把機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

       。4)凡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的,以及未經安排擅自操作特種設備的。

       。5)不按規(guī)定穿戴和使用勞護用品、用具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6)特種作業(yè)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7)因違章造成他人傷害的,除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外,肇事者須承擔被傷害者醫(yī)藥費的10%。

       。8)對雖未造成后果,但其違章行為可能造成惡性事故發(fā)生的。

       。9)對維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人員,在制止處罰違章違紀時,進行無理取鬧,圍攻辱罵,甚至動手打人者。

       。10)對其它違章者按公司《關于實行停工再教育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發(fā)生下列情況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扣發(fā)有關部門的獎金。

        發(fā)生重傷、較嚴重火警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2。5%。

        發(fā)生傷亡、火災一人(次)的,扣所屬部門月度獎金總額的5%。

       。ㄍ熞陨辖煌ㄊ鹿试斐芍貍陌5。3。1扣罰,造成傷亡的按5。3。2扣罰)。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4

        為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切實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以到達各施工現場禮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體現遵章守法光榮、違章作業(yè)可恥的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轄范圍內所有分包方及專業(yè)分包單位。

        獎懲依據:根據《安全生產違章罰款規(guī)定》和《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guī)定》。

        1、職責:

        1、1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

        1、2現場所有分包方和專業(yè)分包單位都務必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保證本單位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并搞好內業(yè)管理。

        1、3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組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并根據實際狀況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獎懲。

        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本辦法的實施,并批準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群眾及個人的獎勵和其他安全獎項。

        2、獎懲辦法: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貢獻大小酌情給予獎勵:

        2、1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總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組織生產,認真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實現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安全防護標準化,能及時發(fā)現且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2、2在安全生產活動中貢獻突出,并總結出成熟經驗,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始終持續(xù)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2、4創(chuàng)新或改善管理辦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不斷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術工藝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勞動安全性能且績效顯著的;

        2、6發(fā)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和經濟損失的;

        2、7發(fā)生事故后用心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2、8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guī)定的制定、執(zhí)行及安全內業(yè)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在一年中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終持續(xù)安全管理良好狀況并名列前茅者,將給予“安全管理優(yōu)勝獎”,獎勵獲獎單位10000元。

        2、9發(fā)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使事故發(fā)生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各單位發(fā)現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后處理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的,以及出現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5000元、

        2、10發(fā)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延報或者嫁禍他人的,對職責單位處罰10000元,單位領導處罰1000元。

        2、11不服從管理、拒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威脅、辱罵、毆打管理人員,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并將當事人驅逐出場。

        2、12發(fā)生事故后,不用心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處罰職責單位50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5

        1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于臨時工、包工隊、代培人員等。

        3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

        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3.3安全科負責根據集團年度經營大綱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辦法及細則。

        3.4安全科負責對本例貫徹落實和監(jiān)督檢查。

        4管理資料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管理獎勵

        4.1.1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給予單獨獎金100—1000元,每獎勵一人次車間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遵守集團、冶煉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1.1.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違”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安全技術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先進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績的;

        4.1.1.4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動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顯著成績的。

        4.2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廠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作業(yè)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案。缺一人次項處罰職責人20元,扣1分。

        4.2.1.2各車間凡是發(fā)生安全事故都必須組織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吸取教訓,無組織一次,處罰車間100元,扣5分。

        4.2.1.3無故不按時參加廠部安全生產例會或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者,每有一人次處罰20元,車間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組不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或上一班安全隱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項次處罰30元,扣2分。

        4.2.1.5對本崗《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隱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處罰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4.2.2.1生產各車間、工段、班組必須有專用安全檢查記錄本,記錄本車間、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情景。沒有檢查記錄或弄虛作假,處以當事人50—200元罰款,扣2分。

        4.2.2.2各車間每日應對本車間危險源點和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缺一天處罰相關職責人10元,。

        4.2.2.3要害場所沒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完好,過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職責人處罰50—100元,扣1分。

        4.2.2.4無故不參加廠部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者處罰30元。

        4.2.2.5對于上級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安全整改通知,無故不整改、整改不徹底,或不按時整改的,每項處罰職責車間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員每日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檢,巡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無記錄每有一次處罰20—50元。

        4.2.2.7安全員在動火等作業(yè)場所玩忽職守,不按規(guī)定監(jiān)護者,每有一次處罰50—200元。

        4.2.3安全行為考核:

        4.2.3.1進入工作現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者,處罰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辦理各種安全工作票,檢修時不掛檢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處罰項目負責人50—100元,扣1—2分。

        4.2.3.3違反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酌情處罰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違反集團《安全生產條例》各條款者處以職責人5—100罰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處罰當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執(zhí)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停、送電者處罰職責人50—200元。若造成廠區(qū)大面積停電或造成事故者處罰1000—3000元并開除出廠,扣3—100分。

        4.2.3.7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擅自駕駛機動車輛者處罰5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處罰50—100元。

        4.2.3.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者酌情處罰5—100元,扣3分。

        4.2.3.9漫罵、用暴力手段阻撓、干擾安全人員履行職責,或對檢舉人員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處罰100—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執(zhí)行集團安委的裁定,并扣除發(fā)生事故單位當月績效工資的10%—30%。

        4.2.4.2.對有輕傷指標考核的車間,半年為一個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傷醫(yī)療費用超限)的.,給予2倍考核。對相關職責人,參照集團《違章違紀職責追究辦法》裁定、考核。每發(fā)生一次扣20分,超指標扣50分。

        4.2.4.3凡發(fā)生事故,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向安全科匯報。經廠長或主管安全副廠長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過限12小時屬瞞報)虛報,不切合實際的匯報,處罰車間第一職責人100—200元。當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將事故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24小時內報安全科,每延誤一天處罰車間第一職責人200元,扣15分。

        4.2.4.4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所有人員及負責人有義務、有職責進行事故搶救。凡事故搶救后組織不力、不積極主動、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擴大化者處罰100元—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類安全處罰達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2.5.2車間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象嚴重的,全年車間查處違歸人次達全車間人數10%的,年終取消全車間一個月的激效獎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產車間寫出本月安全工作總結,并于當月26日前報安全科。總結流于形式,不夠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罰車間第一職責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職責書》各項條款,完不成一項者,酌情處罰職責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關說明:

        4.3.1安全科負責對本辦法的制定、解釋,落實、檢查和監(jiān)督,廠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安全科的獎勵考核行為,分管副廠長負責審批考核結果。

        4.3.2在日常檢查中考核辦法未涉及或難以明確的項目,可參照相近項目酌情考核。

        4.3.3為保證檢查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檢查必須做到檢查到誰,誰簽字確認;誰檢查,誰負責。

        4.3.4以上涉及對員工的考核金額工段、班組長處罰金額30%,車間主任、副主任20%。

        4.3.5檢查考核結果于每月底匯總一次,經主管安全廠長批準后生效,報廠部辦執(zhí)行。

        4.3.6對職工的安全獎勵,經廠安全科審核統計及上報,廠領導評審批準后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5.1《安全獎(懲)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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