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音樂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音樂管理制度1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音樂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及時申請購買音樂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音樂器材管理總帳、分類帳和低值易耗品賬。音樂器材的配發(fā)、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jù)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根據(jù)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音樂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音樂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xù),音樂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jù)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音樂器材的保養(yǎng)和維護。根據(jù)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銹腐工作,確保音樂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
音樂器材管理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yè)務,認真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
二、掌握各種音樂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常識,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三、負責向師生介紹各種器材的使用保護辦法,負責師生音樂課和課外活動使用器材。
四、妥善保管音樂器材,及時管理、檢查和維修。要做到放火、防盜、防銹。
五、建立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對損壞或丟失器材者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
六、每學期末要對器材進行整理和清查,向有關領導做出書面匯報,要做出維修和購置計劃,為下學期教學做好準備。
七、要建立音樂器材明細帳目,要做到帳物相符、有據(jù)可查。
八、對器材要及時整理,分類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內整潔、條理、衛(wèi)生。
做好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經常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音樂器材借還使用制度
一、本校教師因教學需要,借用音樂器材,須經音樂室管理人員的同意,并填寫好歸還日期。如因非教學活動借用貴重器材,須經學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二、外單位借用音樂器材一定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通過音樂室管理人員辦理借用手續(xù),定期歸還,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三、凡借出的器材設備,在借出和歸還時均要檢查完好情況。
四、歸還音樂器材時應在借用記錄上及時注明,借出器材到期不還,管理人員應按期催討。
五、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且不能再使用的器材,經學校領導審批后,作報廢處理。屬使用不當引起的器材損壞應酌情賠償。
六、器材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音樂室管理人員要及時加以排除故障,或送交專業(yè)部門維修,以確保正常訓練和教學。對維修好的器材要及時填寫“器材維修記錄”。
小學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教室有專人管理,學生進音樂室上課,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二、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物,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室內所有音樂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序,方便教學。定時打掃,保持音樂室的清潔衛(wèi)生,師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
五、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yǎng)護,出現(xiàn)故障要及時維修。
六、使用音樂教室者,使用后應切斷室內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應在《使用情況登記簿》上認真登記。
八、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的',須經本室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
音樂教室管理員職責
一、愛崗敬業(yè),以積極認真的態(tài)度做好器材的整理、維護、報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熟悉教材和課程標準,需添置音樂器材的要提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學校相關部門負責購買。三、所有物品一律登記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四、合理考慮器材使用的便捷和存放安全等因素,有序放置各類器材。
五、妥善保管各類器材,落實防潮、防蝕、防暴曬措施,以細致的工作、熱情的服務提高器材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六、學生使用器材必須在教師的現(xiàn)場指導下方可進行。七、嚴格履行借用手續(xù),做到先登記后領取。所有音樂器材只為本校師生服務,不得任意外借給學生或校外人使用。八、隨時對師生做好愛護器材的教育,因使用不當或管理失責造成的遺失、損壞,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照價賠償。九、保持音樂教室的清潔衛(wèi)生,做到室內整潔,空氣清新。
音樂器材維護報損制度
1任課教師損壞器材后,應填寫儀器損壞登記簿,查清損壞原因,管理人員認可后提出建議,由有關領導處理。
2教師因責任事故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定損壞,丟失器材,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予以賠償。
3學生上課若有器材損壞應由任課教師和學生寫明損壞原因,管理人員認可后提出處理意見,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無故丟失或故意損壞教學器材的處進行教育外,應由個人進行賠償。
4不得向外單位借用器材,本單位教師非教學借用,教材器材損壞后,若不能按時歸還,按原價賠償。
音樂管理制度2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jié)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guī)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嘩、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為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后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huán)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后物品的歸類和存放,并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后,雙方及時聯(lián)系,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霉、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樂管理制度3
一:本校上課時間一課時為60分鐘,每節(jié)課教師可根據(jù)學生的情況安排課間休息10分鐘
二:教師上課嚴格按照教務處安排的“教師課程表”準時上課,教師課程表一式兩份,教務處一份,教師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學生上課時間)如有調整及時更正,兩份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學生的時段,由老師用紅筆劃掉)教師調整學生課時時,應先征得家長和教務處一致同意后方可調整。注:“教師課程表”不規(guī)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隨意調換學生課時,如有事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在“師生請假薄”上登記‘核實后方能準假,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給學生放假、休課,導致學生不能正常上課的一切責任由教師負責!
1:教師曠課,教師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正常上課,扣除教師該課時費標準的'20%曠課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教師遲到,以遲到每分鐘1元的標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并主動抽時間給學生補課且不得占用下節(jié)課學生的上課時間。
3:教師曠課、遲到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執(zhí)行外同時降低當月提成比例的1級。
4:教師不得將本校學生帶回家上課,經查實有該情況者,按帶走一個學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務處開處罰單。
5:學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人員在“師生請假登記薄”上登記審核批準方可請假,請假時間未提前四小時不予批假,不來上課按曠課處理。由授課教師在授課記錄本上簽上日期、及“曠課“字樣。月底扣除課時費發(fā)給教師提成。事后由學生或家長與教師協(xié)商,在教師有時間的前提下,由老師通知學生補課,補課時間不得占用下課時的正課時間。
6:學生遲到減短當節(jié)課授課,課時費按全節(jié)計算。
7:師生請假一律由教務處審批,教師沒有批準學生請假的權利。
8:學生連續(xù)三個月不上課,視為自愿退學所剩學費一律不退。
9:教師每上完一節(jié)課后,要帶頭并督促學生簽字,授課簽字缺項的暫不結算該節(jié)課的課時費,待補簽后轉入下月結算。
四:凡本校學生上課時,必須帶上由本校統(tǒng)一印制的“學生學琴記事本”具體授課內容由教師填寫并安排回家練琴計劃,然后簽字,學生回家練習由家長督促并將一周練琴的情況寫上,上第二課時教師好了解學生練習情況,以便更快提高學生學習技能!
五:教師在上課期間,不準抽煙、吃零食、接撥電話。
六:教師應積極參與和配合學校組織的各項演出活動。
音樂管理制度4
總則
為完善社團組織機構,便于社團管理及遠景規(guī)劃,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定此章程。
第一條社團名稱:律動音樂社
第二條社團性質:本社團為學生當代音樂文化傳播及交流組織,自愿結成。
社團宗旨:“讓所有喜歡音樂的人共同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被钴S校園音樂藝術文化氛圍,倡導原創(chuàng)精神,為有夢想、愛音樂的青春構筑一個交流的平臺;了解當代音
樂藝術知識,加深對音樂與社會歷史文化之間關聯(lián)的認識與理解,傳播多元音樂文化。
第三條本社團接受梧州職業(yè)學院團委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一章關于社團
第一條律動音樂社是梧州職業(yè)學院團委、學生會社團部直接領導下音樂愛好者自己的組織,是學生第二課堂的重要組成,是大學生發(fā)揮藝術水平的殿堂,是大學生陶冶藝術情操的搖籃;
第二條:音樂社以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學生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yǎng)為己任,以提高學生綜合文化素質,繁榮校園文化,創(chuàng)建文明校園為目的;
第三條:本社團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梧州職業(yè)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
第四條:音樂社將積極配合梧州職業(yè)學院工作,努力與其他兄弟社團合作,共同營造美好生活。
第二章關于會員
第六條:音樂社會員以音樂學習交流,探討切磋,共同進步并最終提高綜合文化素質為目的;
第七條:梧州職業(yè)學院在校正規(guī)注冊生,思想健康,熱衷于藝術追求,均可以申請加入本社團;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序:
1申請入會;
2填寫入會情況調查表;
3社長及各部門審核通過;
4交納會員會費,并填寫有關表格;
5加入本社;
6由本社有關部門頒發(fā)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有向社團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會員有對本社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jiān)督的權利;
3會員遞交申請報表后,有自動退會的權利;
第十條:本社會員檔案由本社妥善存檔;
第十一條:提前退出的社團成員酌情退還部分社費;
第十二條:會員使用本社會員證,須嚴格遵守本社會員證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新學期的前兩周為會員登記、注冊時間;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社干事商議,可予以強行取消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部門職權
第十五條:本社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思想健康;
2熱心學生社團工作,對社團會員負責;
3有組織管理能力和創(chuàng)新意識;
4學習刻苦努力,綜合素質高;
5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六條:社團負責人從本社團成員中產生,本著個人自薦與民主推薦的原則,選出候選人經過社團管理委員會上報團委審批;
第十七條:社團各主要負責人任期一年(特殊情況與社團利益嚴重影響者須有大部分會員通過,酌情延期);
第十八條:各部門職權:
社長: 1帶領社團沿著正確的方向發(fā)展,負責社團整體的組織管理,協(xié)調各部之間有序開展活動和工作;
2召集和主持執(zhí)行機構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zhí)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協(xié)調組織各種重大活動;
6具有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
副社長:1協(xié)助社長領導各部門,執(zhí)行會議后各干部的決議;
2注意學員會員的態(tài)度,掌管好所有學員會員的名單;
3負責社團的公假事務;
4配合好社長的工作,與社長相輔相成;
策劃部:負責活動的計劃和組織;
外聯(lián)部: 1負責與其它社團及活動中心溝通各項事宜;
2負責與其它同性質社團聯(lián)系;
3負責與商家接洽廣告贊助之事宜;
4負責各項活動的`對外聯(lián)絡及邀請事宜;
宣傳部: 1負責活動海報、邀請卡的設計、制作及張貼;
2負責設計社員資料卡;
3制作宣傳資料;
4協(xié)助活動部布置活動場地;
第十九條:音樂社最高領導為社長。副社長積極配合和幫助社長處理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并協(xié)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長做出總結,
并向社長匯報,最后討論做出決定;
第二十條:各部部長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工作,副部長協(xié)助部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部設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長提名,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各部的干事須聽從部長的安排,協(xié)助部長完成各項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成員須團結一致,積極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處分分為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兩種;
第二十五條:無故不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年度累計三次為警告,四次取消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社團各項活動及會議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請假,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敗壞社團聲譽,破壞會員團結,違反社團章程的會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團各項比賽活動將設立物質、精神等各種獎勵政策;
第二十八條:每學年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團主要負責人可考慮評選“優(yōu)秀社員”: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zhí)行社團章程;
2對社團的發(fā)展有卓越貢獻;
3以本社團會員的名譽在各大報刊雜志上發(fā)表學術性文章或作品,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第三十條:本社每年評選一次“社團積極分子”和“優(yōu)秀社團成員”,評選由各部門推薦人選,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產生;
第三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評選“優(yōu)秀社團成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社團活動、會議的;
2為社團的發(fā)展積極獻策獻計,且確實起到積極作用的;
3代表本社團參加有關比賽、活動,并為社團爭得榮譽的;
4對社團發(fā)展有杰出貢獻的;
第三十二條:對于違反校規(guī)校紀及社團章程的社團成員,或學習成績較差的會員取消其本年度評優(yōu)及提名資格,對于無不正當理由不參加社團各項活動、會議的會員
取消其本年度評優(yōu)及提名資格;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社團經費的主要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各企、事業(yè)單位及公司的贊助;
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三十四條:本社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圍內的活動和和社團自身的發(fā)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本社的資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社團經費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資產來源于專項資金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社團中心的財務審計,本社團經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
第三十七條:社團的資金主要用于各種活動的組織、宣傳、獎勵及其它日常開支;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有權按照本規(guī)定報銷有關開支,但報銷前須向社長申請,經同意后,持有關發(fā)票,社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組要做到總帳明細,帳單清晰,并定期公開,接受全體會員的監(jiān)督;
第七章會員證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社會員證正面為“音樂社團”字樣,會員姓名等;
第四十一條:會員證經本社蓋章,注冊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轉借、頂替使用;
第八章社團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社團的各類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校社聯(lián)的有關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的組織活動及會議,須事先寫好活動或會議計劃;
第四十五條:社團開展活動或召開會議時組織部須做好點名記錄工作,其他部門開會或開展活動由部長安排,認真作好點名登記工作,每月月底上報秘書部審核;
第四十六條:各部門每學期須做好工作計劃,學期末須寫好工作總結,上交社團接受社團和校社聯(lián)的審核;
第九章終止程序
第四十七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本社團執(zhí)行機構提出終止提議;
第四十八條:本社團終止提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指導老師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社團終止前,須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12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音樂社會員代表大會執(zhí)行機構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與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之處,須服從規(guī)章制度;
指導教師:本校音樂老師
活動地點:行政樓二樓
音樂管理制度5
1. 本室用于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tǒng)一安排。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guī)范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墻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后,排隊出音樂教室。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 音樂教師應該發(fā)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音樂管理制度6
美術、音樂器材管理制度
一、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yè)務,認真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
二、掌握各種美術、音樂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常識,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三、負責向師生介紹各種器材的.使用保護辦法,負責師生美術、音樂課和課外活動使用器材。
四、妥善保管音樂、美術器材,及時管理、檢查和維修。要做到放火、防盜、防銹。
五、建立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對損壞或丟失器材者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
六、每學期末要對器材進行整理和清查,向有關領導做出書面匯報,要做出維修和購置計劃,為下學期教學做好準備。
七、要建立美術、音樂器材明細帳目,要做到帳物相符、有據(jù)可查。
八、對器材要及時整理,分類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內整潔、條理、衛(wèi)生。
做好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經常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音樂管理制度7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并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墻壁潔,門窗亮,地面凈,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wèi)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huán)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為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它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音樂管理制度8
學校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設備入庫,要憑單據(jù)及時入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做到帳物相符。
四、賬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賬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器材、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六、經報廢報損的器材、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七、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wèi)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八、根據(jù)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
九、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音樂管理制度9
一、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音樂教室。
二、音樂室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
三、音樂器材按類擺放,整齊有序。
四、愛護室內公物,音樂室內物品多數(shù)為貴重物品,嚴禁隨意觸摸、挪動,如有損壞者,按價賠償。
五、音樂室內保持衛(wèi)生、整潔,禁止隨意亂丟垃圾。
六、禁止將音樂室內的物品帶出室外,特別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xù),并按時歸還。
七、音樂室內不準帶零食進入
八、加強管理,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每次學習后,最后一位離開教室者須關好電燈、門窗。
音樂管理制度10
職業(yè)學院音樂放松室管理制度
一、凡是需要進行音樂放松的同學,需與教師共同確定放松項目并且履行登記手續(xù)后,方可進入音樂放松室。
二、進行音樂放松的.同學,要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安排,不要高聲喧嘩,保持室內安靜。
三、進行音樂放松時,一次最多不要超過兩個小時,如確有需要或對其他放松項目很感興趣,可以下次再來。
四、音樂放松室是專門用于大學生進行心理放松的場所。因此,不要在音樂放松室上網、玩游戲查資料等,不能夠做與音樂放松無關的事情。
五、參與音樂放松的同學,應自覺愛護音樂放松系統(tǒng)的設施設備,不得對音樂放松的軟件系統(tǒng)進行擅自查看、修改或刪除等非法操作,一旦發(fā)現(xiàn)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
六、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yǎng),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七、下班時必須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燈、多媒體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音樂管理制度11
一、音樂室由專任音樂教師擔任管理員,并承擔相關責任。
二、音樂室的使用,須征得管理員的認可,并按規(guī)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員制訂本室使用計劃,并由管理員監(jiān)督做好使用記錄。
四、各班同學在本室上課,要遵守紀律,愛護室內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內活動的'同學不要坐在把桿上,擺放桌椅時,要輕拿輕放。
六、做好室內凳、樂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內衛(wèi)生工作,確保專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強音樂設備管理,嚴防人為損壞。
八、不準在音樂室打鬧、喧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九、音樂設備、樂器外借,須由總務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要經常打掃,保持室內清潔。
音樂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贛州農校音樂社是由贛州農校在籍學生為在校學校提供音樂活動及相關指導而自愿組成的群眾性團體并接受贛州農校社團聯(lián)合會的統(tǒng)一管理和指導。
第二條組織原則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一切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學校各項制度。
3.遵循黨的教育方針,積極配合學校各項工作。
4.代表廣大學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為全院同學服務。
5.社團工作在學院組織領導下由社團聯(lián)合會具體負責。社團聯(lián)合會在學院授權下,負責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團的一切活動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條宗旨
夠促進學生對音樂的了解,提高自身對音樂發(fā)展現(xiàn)狀的認識,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握當前學生在音樂中的問題,充分發(fā)揮音樂在學生以后就業(yè)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團組織
第四條本社團擁有組織、宣傳與本社團相關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配合學校和社團聯(lián)合會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五條本社團聘請相關專業(yè)李琪老師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全面指導本社團工作。
第六條本社團的組織機構由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部長組成。社團組織機構會是社團工作的執(zhí)行機構,實行社長負責制。
第七條會員大會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職責:
1.審議社團年度工作報告與財務報告;
2.負責組織召開組織機構例會,檢查、監(jiān)督、協(xié)調和考核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3.負責社團辦公地點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應由會員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一條本社團將制定詳細、具體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在社團聯(lián)合會指導監(jiān)督下執(zhí)行。第十二條本社團將制作本社團標志,并接受社團聯(lián)合會監(jiān)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條本社團不得參加社會上的社團或作為其分支機構,一般不成立跨校學生社團組織,特殊情況將經社團聯(lián)合會同意,并報學生發(fā)展中心批準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團注冊與招新
第十四條本社團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根據(jù)社團聯(lián)合會的同意安排到社團聯(lián)合會進行注冊,以利于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更好地掌握各社團的情況。
第十五條本社團原則上在學期初向社團聯(lián)合會提交招新報告,參加社聯(lián)統(tǒng)一招新工作,招新海報或材料必須清楚明確,必須向招聘會員說明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招聘干部干事應說明擬招聘干部干事的具體人數(shù)、工作職責,嚴禁招聘海報或材料含糊不清,內容與實際不符。社團在招新之后向社聯(lián)報告招新人數(shù),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十六條學期中社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招新,須向社團聯(lián)合會提出申請,按照社團聯(lián)合會排部署具體事宜,進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須與統(tǒng)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團聯(lián)合會報告招新人數(shù),領取會員證制作資金。
第四章社團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十七條本社團分別設立、辦公室、秘書部、宣傳部、外聯(lián)部、策劃部等部門;本社團所設職務包括(副)社長、各部(副)部長、各部干事。第十八條本社團組織機構的組成。
第十九條各部門的職能:
辦公室:負責社團的全面工作,帶領社團朝著健康、積極、向上的`方向發(fā)展,指導、幫助社團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協(xié)調各方面的關系,并主持召開社團會議,及時向社聯(lián)、老師匯報社團工作情況,經常與社聯(lián)保持聯(lián)系;
策劃部:負責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報告、重要文件的草擬;
宣傳部:通過發(fā)布新聞稿,粘貼海報等形式宣傳社團及社團活動;
外聯(lián)部:為社團活動籌集資金,聯(lián)系本校社團與本社團合作,負責社團的對外交流聯(lián)絡工作;
秘書部:管理社團財政收支,使社團合理使用社團資金;
第五章會員
第二十條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1.凡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2.承認社團章程與社團聯(lián)合會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服從組織領導并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第二十一條社團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會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獲取正當獎勵的權利;
3.享有承辦某項活動的權利;
4.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活動并發(fā)揮自身才能的權利;
6.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但需寫出申請,;
7.享有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8.享有優(yōu)先使用社團資源的權利;
9.監(jiān)督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10享有知曉社團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社團會員的義務
1.會員應主動接受本社團的管理,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遵守社團聯(lián)合會的章程和本社團的章程。
2.積極參加民主管理,執(zhí)行社團決議,完成社團委托的各項工作,維護社團合法權益。
3.首次參加社團的會員按規(guī)定繳納一定的會費。
4.執(zhí)行社聯(lián)與社團各項決議。
音樂管理制度13
1、 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guī)范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上亂刻亂畫。
4、 上課、排練節(jié)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guī)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運、打鬧。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每周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開放
7、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音樂管理制度14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guī)范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整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課桌、墻壁上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節(jié)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guī)定的地方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打鬧、走動。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音樂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七、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門窗。如造成損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音樂管理制度15
一、器材室由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要努力學習政治,學習業(yè)務,做到思想好。
二、對所有器材都要登計造冊,做到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三、器材管理人員,根據(jù)體育教師上課所需器材清單,及時提供所需器材,保證體育課正常進行。
四、學生體育活動所需器材,應當面與各班器材員交待清楚,填寫器材使用單,活動結束時,如數(shù)收回,如有損壞、遺失,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
五、保持器材室清潔,器材歸類放置,做到整齊有序。
六、報損器材要及時填寫報損單,經教導處核準,主任簽字,送總務處注銷。
七、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工作作風,管理員要晝自己動手修理和制作一些簡易器材,搞好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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