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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

      時間:2023-11-10 08:56:4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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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風險防范,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1

        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jīng)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jīng)營業(yè)績、商業(yè)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yè)或相關企業(yè)進行了解或委托律師作盡職調查。

        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對于對方業(yè)務員或經(jīng)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董事長、副總經(jīng)理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注意提高具體業(yè)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xiàn)是由于經(jīng)辦人員對業(yè)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yè)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yè)的業(yè)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guī)定。對專業(yè)性較強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yè)人員提供幫助。

        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fā)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如與外地企業(yè)簽訂的合同,使用傳真方式簽訂后,應盡量用特快專遞形式取得合同的原件。

        二、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jù)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guī)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guī)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

        三、買賣合同的特征

        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qū)別。

        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2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風險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生活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xiàn)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xiàn)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jīng)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jù)《民法通則》有關規(guī)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guī)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xiàn)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因為對業(yè)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jīng)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xiàn)漏洞,常見漏洞有:a.質量約定不明確;b.履行地點不明確;c.付款期限不明確;d.違約責任不明確;e.付款方式不明確;f.履行方式不明確;g.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xiàn)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xiàn)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在發(fā)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fā)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xiàn)。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xiàn),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zhèn),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p>

        二、買賣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

        對于買賣合同中易出現(xiàn)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jīng)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jīng)營業(yè)績、商業(yè)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yè)或相關企業(yè)進行了解。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于對方業(yè)務員或經(jīng)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jīng)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yè)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xiàn)是由于經(jīng)辦人員對業(yè)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yè)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yè)的業(yè)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guī)定。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yè)人員提供幫助。

        4.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fā)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避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對惡意履行的防范。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盡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xiàn)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并保留相關證據(jù)。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guī)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jù)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xiàn),如能兌現(xiàn)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fā)貨,從而避免損失。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3

        一、買賣雙方均應注意的風險及防范

        ◎ 風險一:相對方主體不適格,或者相對方信用差,履約能力低

        防 范:查詢對方營業(yè)執(zhí)照、章程等工商檔案,調查對方資信情況 ◎ 風險二:相對方代理人無權代理或越權代理,導致合同效力不確定

        防 范:對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員代理,要求對方出具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名的介紹信、委托書等,注意授權范圍,注意鑒別委托書真?zhèn)巍?◎ 風險三:標的物描述不清,計量單位誤用,包裝方式約定不明,低級錯誤導致大損失

        防 范:約定明確,并且在簽約前,反復看清楚。公斤與斤,厘米與米,一字之差,相差十萬八千里。包裝方式不同,產品檔次、價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細閱讀,再簽合同才可防范此等風險。

        ◎ 風險四:標的物質量標準、驗收標準或方式約定不明,導致扯皮

        防 范:寫明是國標、行標、還是企標,注明標準號,對非標產品,則詳細描述質量要求;驗收方式、驗收時間或期限與驗收標準同等重要,唯有詳盡約定,方可防范此類風險

        ◎ 風險五:交貨方式、交貨地點、運費承擔約定不明,常常引發(fā)糾紛

        防 范:交貨方式須約定明確是賣方送貨、需方提貨還是代辦托運;交貨地點是需方倉庫、工地、還是某港口,運費有誰承擔也需明確。

        ◎ 風險六:貨款結算、付款方式、期限條款約定不明,對交易成果帶來重大影響

        防 范:付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是分期,是票據(jù)還是現(xiàn)金;期限方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時間點等的表述,關系重大,這些都需要約定清楚。

        ◎ 風險七:合同單方解除的條件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影響守約方防止損失擴大

        防 范:在何種情況下,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必須約定明確,這對于防止損失擴大具有積極意義。

        ◎ 風險八: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不全面,導致訴訟或仲裁結果難以逆料

        防 范:所有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當全面約定,違約金計算方式、損失賠償額或賠償計算方法等均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清楚。

        ◎ 風險九:書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約定不明

        防 范:協(xié)議中事先約定合同當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當事人就收取對方文件予以抵賴。收件涉及要約承諾生效、訴訟時效、除斥期間等情事的判斷,約定清楚十分必要。

        ◎ 風險十:用詞含義模糊,條款間相互矛盾

        防 范:合同前部約定名詞解釋,避免含義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

        二、賣方的主要風險

        ◎ 風險一:收取貨款的風險

        防 范:1、辦理提存公證,讓買方將貨款打入公證處后發(fā)貨,交貨后直接從公證處收取貨款;2、分簽訂合同、交貨、驗收等幾個節(jié)點,讓買方分期付款;

        3、要求買方提供擔保;4、約定在買方付清全款前,買方對標的物保留所有權;

        5、約定較高的遲延付款違約金,給買方按時付款施加壓力;6、及時發(fā)送書面催討函件,必要時發(fā)送律師函;7、對于需要另行結算的,要及時結算或對帳,留下書面隊長記錄8、及時提起訴訟或仲裁,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對方財產的保全措施.

        ◎ 風險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防 范:1、盡可能讓買方提貨,買方提貨時該風險轉移至買方;2、委托承運人托運,途中風險由買方承擔;3、購買相關保險,保險費計入貨物成本。 ◎ 風險三:貨物交付證據(jù)不足的風險

        防 范:1、在合同中就買方收貨作如下約定“買方收貨時,須在送貨單上加蓋公章,或蓋收貨專用章,或由下列人員之一簽收,公章、收貨專用章、預定收貨人的簽名預留如下:【】。重新委任簽收人,須提交留有其簽名的收貨授權書!2、千萬注意不要簡單地讓對方一般的倉庫保管員、保安或其他一般層級人員簽收,此類人員很可能是臨時工,流動性大,發(fā)生糾紛,買方極有可能以“本單位無此人”抵賴;3、對于持續(xù)供貨的情形,每個一定時間要求對方集中對賬,并蓋章。

        ◎ 風險四:買方拖延驗收的風險和驗收標準不明的風險

        防 范:1、合同中明確約定驗收的期限,并明確約定逾期驗收,視同驗收合格;2、明確約定驗收方式、標準,容易產生驗收爭議的標的物,可約定委托中立的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驗收;能夠憑樣品買賣的,事先封存樣品乃至辦理樣品公證。 ◎ 風險五:質量爭議和質量保證期內的風險

        防 范:1、明確約定貨物質量標準,相關質量標準應當作為合同附件;2、明確約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以及約定質量異議的處理方式,比如約定允許的誤差,允許的質量瑕疵,何種情形須退貨或更換,何種情形下修理等等;3、質量保證的范圍必須約定清楚;4、提供規(guī)范詳盡的產品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使用風險提示完整清晰

        ◎ 風險六:產品質量責任即因產品缺陷導致人身財產損害的風險

        防 范:1、可能存在的風險在醒目處提示完整清晰;2、正確使用方法提示完整清晰,不正確使用可能導致的風險提示完整清晰;3、對銷售商進行嚴格的培訓;4、購買相關的保險

        三、買方的主要風險

        ◎ 風險一:收貨風險

        防 范:1、提存公證,貨款打入公證處,收獲并驗收合格后解付;2、部分貨款收貨后支付;3、賣方提供擔保;4、約定較高的遲延交貨違約金;5、及時發(fā)送書面催促交貨函件,必要時發(fā)送律師函;7、及時提起訴訟或仲裁,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對方財產的保全措施.

        ◎ 風險二: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風險

        防 范:1、產品質量標準約定明確,驗收標準和驗收方法約定明確;2、及時向賣方書面提出質量異議,有些質量問題需要及時辦理公證;3、就產品質量不合格明確約定退貨、更換、修理等處理方法,并約定較高的違約金。 ◎ 風險三:保修風險

        防 范:1、明確約定保修范圍和賣方承擔保修責任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的方式;

        2、留足質保金;3、就賣方不履行或不及時、不適當履行保修義務,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 風險四:產品致人身、財產損害的風險

        防 范:1、保管好購貨發(fā)票或憑證;2、由適格的人以適當?shù)姆椒ㄊ褂、保管?、使用過程中萬一出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公證或及時書面告知賣方;4、萬一發(fā)生損害,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辦理公證和報案;5、接觸或使用產品的人員,如有就醫(yī)記錄,須妥善保管。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4

        1、了解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避免合同無效或者訴訟請求被駁回的風險。

        律師建議:保留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便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xiàn)糾紛的時候,有利于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zhí)行。

        2、明確具體交易標的,防止以次充好,避免引起爭議或者歧義。

        律師建議:如果交易標的是特定物,則要寫明標的物的詳細特征,比如名稱、種類或者品種、規(guī)格、型號、等級、花色等;如是不動產,則要標明四至、面積、或門牌號等。

        3、交易數(shù)量及其計量方式要明確,約定標的物多或少的處理方式。

        律師建議:產品的數(shù)量應以國家統(tǒng)一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沒有統(tǒng)一計量單位的,產品數(shù)量的表示方法由雙方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并應對雙方使用的計量方法具體解釋。

        4、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具體,驗收方式和標準科學合理。

        律師建議:明確具體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呢?還是行業(yè)標準?抑或企業(yè)標準?成套產品的,不但要明確主件的.質量標準,還要明確附件的質量標準。建議明確產品外在質量以及內在質量異議的期限及其處理方式。

        5、價款或報酬要明確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便于及時催討。

        律師建議:采取協(xié)商定價的方式,盡量避免執(zhí)行國家定價或者浮動定價。明確約定貨款、運費及其他費用的結算方式和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建議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進行結算。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避免逾期交貨或者提貨。

        律師建議:明確約定交貨的具體方式、地點和期限,實際交、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即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并約定當事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的處理方式及追責方式。

        7、明確具體履行條款的違約責任,便于合同履行及追責。

        律師建議:違約責任應根據(jù)違約方具體的違約情況約定相應違約責任,并明確違約金的具體計算方式。如“姓名不實”應支付違約金多少元,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如何處理等。

        8、爭議解決方式要約定,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訴訟或者仲裁。

        律師建議:仲裁或者訴訟作為爭議解決的兩種方式,可由雙方當事人擇一選擇。仲裁更多的考慮公平性,訴訟更多的考慮合法性。對方違約的可能性比較大的,建議仲裁;我方違約的可能性比較大的,建議訴訟。

        9、約定合同解除及生效條款,便于盡早解決爭議。

        律師建議:明確約定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具體情形,規(guī)定解除時的通知義務及責任的分擔。合同一般可約定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但也可約定附條件或附時間生效,并注意簽字生效,簽字、蓋章生效,簽字加蓋章生效的區(qū)別。

        10、注意訴訟期限及證據(jù)的收集,避免喪失法律的保護。

        律師建議:買賣合同糾紛適用2年的訴訟期限的規(guī)定,如對方違約,建議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我方的合法權益。同時,建議保存合同原件,將往來函件及時歸檔,并制定管理制度,以規(guī)范合同管理,防范風險。

      買賣合同風險防范5

        買賣是商品交換的主要形式,買賣合同是人們在日常生活或者交易往來最常見的一種合同,簡單的說,買家的風險主要在于付款后收不到貨,而賣家的風險在于發(fā)貨后收不到款。以下是常見的合同風險:

        1. 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生活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這種情況主要出現(xiàn)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主要表現(xiàn)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為副本(未年檢)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因其它原因已歇業(yè)或已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jīng)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jù)《民法通則》有關規(guī)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jīng)理、業(yè)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3. 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xiàn)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因為對業(yè)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jīng)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xiàn)漏洞,常見漏洞有:a. 質量約定不明確;b. 履行地點不明確;c. 付款期限不明確;d. 違約責任不明確;e. 付款方式不明確;f. 履行方式不明確;g. 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xiàn)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文字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4. 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xiàn)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 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 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 在發(fā)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 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fā)生;e.出賣人工作人員收貨后以工作人員非本企業(yè)員工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5.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xiàn)。也有買受人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貨,以支票形式付款,因銀行有時周六日不上班,出賣人周一去銀行時發(fā)現(xiàn)是空頭支票。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xiàn),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zhèn),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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