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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氣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14 15:57:35 制度 我要投稿

      【優(yōu)秀】天然氣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天然氣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優(yōu)秀】天然氣管理制度

      天然氣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管道巡查人員的行為,以及巡查發(fā)現(xiàn)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fā)現(xiàn)、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于XXXX天然氣有限公司的高中壓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警示樁及高中壓調壓站外觀和閥井室外觀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條管網生產運營部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牽頭組織公司力量解決管道安全問題。

        第四條管網生產管網生產運營部負責監(jiān)督管理巡線人員的日常工作情況,定期負責對管道運行中出現(xiàn)的占壓、“三穿”及附屬設施等出現(xiàn)異常情況的處理及匯總、上報。

        第五條巡線人員負責所轄區(qū)域內的管段巡查工作,監(jiān)督管理屬地巡線工的日常工作,及時對發(fā)現(xiàn)的各類違章占壓、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為進行解決處理,同時做好企地協(xié)調工作、管道保護宣傳工作。實行“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線人員職責及任務分配

        第六條巡線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

        第七條根據(jù)公司現(xiàn)有情況將整個管網分為2個巡線組,每組一人現(xiàn)配置電動自行車2臺。

        第八條巡線范圍巡線員所轄主管線、沿線閥井室、隧道、綠化帶、主支干到、農田、建設工地等關健點等。

        第七條巡線員必須熟悉所巡查的管線及附屬設備(凝水缸、閥門(井))的位置、技術參數(shù)、狀態(tài)、燃氣走向。并充分掌握燃氣管道及設施與其它地下設施的安全距離和規(guī)范要求。

        第九條檢查天然氣管線及附屬設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無塌陷或開挖取土的現(xiàn)象;管線安全距離內是否有違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無違章用氣、破壞燃氣設施的現(xiàn)象。

        第十條管網巡線人員還應對天然氣管道相鄰的地裂帶、電力電纜、熱力、人防溝道部位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巡線員在巡查過程中要做到及時、到位。必須保證每日至少對轄區(qū)內管網及設施巡視一次,重點地段反復巡查,并設專人盯守。

        第十二條巡線內容

        7.1、管道

        7.1.1、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米范圍內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養(yǎng)殖水場,排放腐蝕性物質,堆放大宗物資,采石、蓋房、建溫室、壘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等現(xiàn)象。

        7.1.2、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管道設施場區(qū)外各50至500米內有無修筑大型建筑物、構筑物等工程。

        7.1.3、檢查管道是否漏氣。

        7.1.4、檢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夠。

        7.1.5、檢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層是否完好。

        7.1.6、檢查沿線通訊光纜保護套管有無損壞現(xiàn)象。

        7.1.7、檢查“三樁”是否齊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檢查管道穿越公路、鐵路、河流的防護工程是否良好,穿越處是否完好、標志樁是否完好。大開挖處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況要求,標志樁是否完好。

        9.3、閥井室

        9.3.1、檢查閥井室內設施是否完好,檢查氣液聯(lián)動執(zhí)行機構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氣,是否漏油,供電和電壓顯示是否正常。

        9.3.2、檢查閥井室內管件、閥門有無內、外漏現(xiàn)象,溫度表、壓力表是否工作正常。

        9.3.3、檢查各閥門、管件等是否完好,閥位指示是否正常,有無泄漏。

        9.3.4、檢查閥井室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檢查閥井室是否通風良好,有無積水、結冰現(xiàn)象。

        9.3.6、檢查放空火炬是否豎直,接地良好,防腐層完好。

        9.3.7、各閥門上的標志牌是否誤用。

        第十三條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巡線員要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ㄔ旖ㄖ锘驑嬛铮

       。ǘ┒逊拧⑴欧鸥g性液體、氣體等物品;

       。ㄈ┪唇浥鷾书_挖溝渠,挖坑取土;

       。ㄋ模┪唇浥鷾蚀驑蹲鳂I(yè)或者頂進作業(yè);

       。ㄎ澹┥米圆鸪、損壞、覆蓋、移動、涂改安全警示標志;

       。┢渌鼡p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第十四條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第十五條巡線人員負責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邊施工的協(xié)調,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并及時上報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問題。

        第十六條巡線員所轄區(qū)域內出現(xiàn)施工等可能損壞燃氣管網的安全情況時,應及時與施工者或施工負責人溝通,了解施工情況、工期、進度、規(guī)模,以便確定監(jiān)護時間、監(jiān)護范圍、監(jiān)護重點。根據(jù)施工情況,準確判斷施工是否影響燃氣管道。同時,將燃氣管道位置、埋深狀況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確保燃氣管網免遭破壞。

        第十七條負責及時記錄和匯報日常巡線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要立即向施工方說明情況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訊工具聯(lián)系公司領導出面協(xié)調。

        第十八條負責協(xié)調處理管線占壓和各種安全隱患,需要領導出面協(xié)調的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十九條巡線員在巡視的一天中,必須把一天所有經過的路段、路段中各種與燃氣設施相關的資料填入相關的巡線日志中,填寫時要真實不得寫些與巡線無關的事物,字跡要工整、認真,內容、時間、填寫人的姓名一字不準缺少。

        第二十條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維護好現(xiàn)場,保護第一現(xiàn)場資料,設警戒區(qū),疏散圍觀人員。

        第二十一條定期對天然氣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線路交叉、水工保護、違章占壓以及管道沿線環(huán)境情況進行現(xiàn)場察看了解,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不定期抽查管道(閥井室)及附屬設施、陰極保護系統(tǒng)、各有關設備儀器設施是否完好和正常運行,并按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進行管道專業(yè)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三條安排管道巡護和維修人員按照相關操作規(guī)程對管道進行相關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對已經發(fā)現(xiàn)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qū)域。對于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以便采取對應措施。

        第二十五條預防性協(xié)調與溝通。巡線人員在進行線路巡查,發(fā)現(xiàn)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時,就應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是否可能擴展到管道保護范圍,如果可能擴展到,應告知管道保護法規(guī)的要求,獲取聯(lián)絡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確定進一步協(xié)調解決的方式和步驟,并將此情況記錄在案同時報告管網生產運營部。

        第二十六條危害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應派人到現(xiàn)場提前了解情況,做好如下工作:

        (一)講清楚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責任;

       。ǘ└嬷曳焦艿辣Wo的要求;

       。ㄈ┖炗喨細夤艿辣Wo協(xié)議;

        (四)交換相互的聯(lián)系方式和聯(lián)系人員。

        第二十七條施工進度報告。巡線人員應向施工單位了解施工進展,定期上報施工單位的進度情況及對管道的潛在影響,以便于公司相關部門制定措施。

      天然氣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液化天然氣的購銷、監(jiān)管、儲存、出入庫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的安全管理。

        3. 參考編制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4.職責

        4.1安全質監(jiān)部

        1)對公司液化天然氣的購銷、儲存的操作、管理進行監(jiān)督;

        2)組織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2管線所

        1)制定液化天然氣場站運行的管理制度或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對液化天然氣的采購、儲存、充裝操作進行管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5.詳細描述

        5.1液化天然氣的安全管理

        5.1.1識別

        我公司液化天然氣屬于《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易燃氣體類別1。

        安全質監(jiān)部應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建立《公司液化天然氣監(jiān)管檔案》檔案包括液化天然氣基本信息、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等。

        5.1.2液化天然氣的管理

        當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時原則上須由具有甲級資質的化工行業(yè)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強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應參照《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安監(jiān)總廳管三〔20xx〕142號的要求落實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法。

        5.2采購與銷售

        1)液化天然氣的采購應從合格供方名錄里選取;

        2)液化天然氣供方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

        3)液化天然氣采購時,不得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也不得對危險化學品銷售單位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單位,運輸?shù)奈kU化學品查驗入庫;

        4)采購時,應向生產或經營單位索取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5)液化天然氣的銷售,必須有記錄可查。

        5.3存儲

        5.3.1場站作業(yè)

        管線所及危險化學品相關子公司應制定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規(guī)程:

        1)場站交接作業(yè)指導書;

        2)場站安全計量系統(tǒng)問題處理應急作業(yè)指導書;

        3)液化天然氣場站儲罐外壁冒汗結霜處理應急作業(yè)指導書;

        4)場站槽車充裝作業(yè)指導書;

        5)液化天然氣站儲罐手動增壓操作作業(yè)指導書;

        6)液化天然氣場站低溫球閥作業(yè)指書;

        7)液化石油氣儲罐高溫季節(jié)降溫措施作業(yè)指導書;

        5.3.2維護、保養(yǎng)

        1)液化天然氣的儲存的設備設施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2)相關單位應制定相關設備設施的維保規(guī)定。

        5.3.3安全警示

        1)場站的入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存放處應設立明顯醒目的禁止警告標志和安全周知卡,以告知相關人員注意安全;

        3)液化天然氣場站的壓力管道、閥門,應有編號及開關狀態(tài)牌。

      天然氣管理制度3

        1 總則

        1.1 為加強計量管理,保證量值傳遞的準確和統(tǒng)一,依據(jù)計量法及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負責所轄場站的日常計量工作。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氣貿易結算的計量管理。

        1.4 生產運行部為公司計量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2 職責

        2.1 生產運行部

        2.1.1 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計量的法律法規(guī),推行科學的計量管理方法,監(jiān)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計量業(yè)務工作。

        2.1.2 負責調解處理與公司有關的計量糾紛。

        2.1.3 負責公司計量器具的周期鑒定、檢定及檔案資料的管理。

        2.1.4 負責公司各備品備件的定額管理。

        2.2 分公司

        2.2.1 負責計量裝置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2.2.2 負責與上、下游合同單位商品天然氣貿易結算的計量簽單交接。

        2.2.3 協(xié)助生產運行部處理公司與上、下游合同單位的'計量糾紛。

        2.2.4 協(xié)助生產運行部做好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3 管理內容

        3.1 計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氣計量交接工作應依據(jù)公司與上、下游合同單位簽訂的《天然氣購銷合同》執(zhí)行。

        3.1.2 天然氣計量交接工作由所屬分公司負責管理,按日由供需雙方簽單交接。

        3.1.3 天然氣計量交接以上游單位(賣方)的計量為準。氣量交接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生產運行部負責組織相關分公司協(xié)調處理。

        3.1.4 計量儀表發(fā)生故障,需調整計量數(shù)據(jù)時,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處理。

        3.2 現(xiàn)場計量裝置及流量計算機管理

        3.2.1 分公司儀表維修工應按操作使用規(guī)程對計量裝置進行檢查,并保證計量儀表及箱體的清潔完好。

        3.2.2 計量儀表嚴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計嚴禁超差壓供氣。

        3.2.3 根據(jù)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圍,需要進行孔板更換時,由分公司填報《孔板更換申請表》,并向生產運行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行更換。

        3.2.4 更換孔板時,須提前24小時通知下游用戶,由分公司計量儀表技術員修改孔板內徑參數(shù)。

        3.3 計量器具檢定管理

        3.3.1 貿易交接計量裝置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周期性強制檢定,檢定周期見《貿易結算計量儀表檢定周期表》。

        3.3.2 計量器具屬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使用。

        3.3.2.1 未按規(guī)定進行周期檢定的。

        3.3.2.2 經過周期檢定不合格的。

        3.3.2.3 已超過檢定周期的。

        3.3.2.4 無檢定合格證的。

        3.4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管理

        3.4.1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包括計量點使用的壓力表、差壓變送器、溫度傳感器、孔板、孔板閥易損件、流量計算機及在線氣體分析儀的備品備件,原則上按使用總數(shù)的3%儲備。

        3.4.2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的采購計劃由各分公司編報,由生產運行部審批,物資公司負責采購,并經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4.3 各分公司負責對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的倉儲管理。

        3.5 計量器具檔案資料管理

        3.5.1 計量器具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檢定證書及備品備件說明書原件由生產運行部負責存檔。并負責向各分公司提供所需要的證書復印件。

        3.5.2 各分公司應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負責計量器具及資料的管理,保證計量器具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

        3.5.3 各分公司在更換或周期檢定計量器具后,應向下游用戶及時提供合格證書。

        4 附則

        4.1 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4.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原有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天然氣管理制度4

        1天然氣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搶修,除執(zhí)行本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2煤氣設施(管道)的檢修,需制定作業(yè)方案、施工檢修方案及相應作業(yè)手順,進行危險源辨識,形成相應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預案。

        3天然氣設施停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燃氣來源,并將殘余氣體置換合格。打開燃氣加壓機和貯存等燃氣系統(tǒng)的設備和管道時,應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4采用惰性氣體(水)置換設施中的.燃氣后, 天然氣設施在投產或維修前需清除其內部剩余氣體和污垢物。

        5進入設施內或有限空間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有限空間作業(yè)有關安全規(guī)定,并辦理有限空間作業(yè)審批票

        6在天然氣區(qū)域檢修動火必須辦理動火申請單。在燃氣設備上動火,應有施工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應取得安全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動火許可后方可動火。動火必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或爆發(fā)試驗合格;檢修動火工作中每二小時必須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半小時,必須按首次工作的規(guī)定,重新取樣分析。取樣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動火前必須清除動火點周圍的易燃物,并備好消防器材。

        7、高空作業(yè)時要戴好安全帶;不應利用煤氣管道作起升設備的支架,不應以拋擲方式遞送工具和其他物體。

        8、進行維護檢修,應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嚴禁使用能產生火花的鐵器等工具進行敲擊作業(yè)。

        9、在天然氣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時,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的監(jiān)視、保護;或在天然氣設施運行中,由于其他工程施工可能引起危及天然氣管線安全應采取的監(jiān)督、保護措施。

        10、天然氣設施檢修除嚴格執(zhí)行本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設備檢維修的有關規(guī)定。

      天然氣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圖書的管理,提高圖書利用率,鼓勵員工多讀書、讀好書,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lng工藝、電氣、儀表、設備維修、質量安全環(huán)保、化驗、財務、綜合管理、運銷、勵志、人生、職場、名著、政治軍事、飲食健康、各類報刊等。

        三、閱覽室開放對象

        只供本公司內部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四、閱覽規(guī)定:

        1.閱覽室書籍報刊雜志原則上只允許在閱覽室閱讀,如實需外借,必須在管理員處做好相關登記,借閱時間為每天8:30―21:30,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閱圖書不可超過三本,借書時須在管理員處填寫《閱覽室圖書借閱登記本》;

        3.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閱圖書交予管理員驗收,驗收后將圖書放回書架內;

        4.借閱的資料若遺失或嚴重損毀時,借閱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內辦妥賠償手續(xù):讀者要愛護圖書,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撕毀、污損涂寫等,違者照章賠償。

        ①借閱者自行購買原版數(shù)據(jù)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數(shù)據(jù)或影印本抵償;

       、谝再徎叵嗤瑫r償,若因套書無法單本購買,則買同等價錢之書籍賠償;

       、蹞p壞輕微,可以修護復原者,其修護費由借閱者負擔。

        五、圖書管理:

        1、由青年委員會人員負責閱覽室的'日常管理,并負責圖書的購買、整理、盤點等;

        2、每周五進行盤點;

        3、新購圖書除按順序編號外,應將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于《閱覽室登記總簿》;

        六、閱覽室入室規(guī)則:

        1、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喧嘩、嬉鬧、起哄,走路腳步要輕;

        2、講究文明禮貌,衣著要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進入,違者謝絕入內;

        3、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不得隨地吐痰、扔紙屑、果皮及其他雜物;室內不準吸煙、吃零食;

        4、愛護公物,不得污損墻壁,嚴禁在桌、椅、書架等用具上亂刻、亂寫、亂畫,違者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5、閱讀完畢后,請將書籍放回書架上,并擺放整齊。

        七、保護書籍:

        1、用書簽夾住閱覽的頁次,不可折頁、不可做記號;

        2、借閱之圖書不可亂畫或撕毀;

        3、看書時應將書平放在桌上,輕輕的翻頁。

      天然氣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的管理體制和勘探與生產工程監(jiān)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與生產工程監(jiān)督管理體系,加強鉆井監(jiān)督管理,特指定本辦法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職責

        第二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監(jiān)督(物探、鉆井、地質錄井、測井、試油、井下作業(yè)等)的管理部門,工程技術與監(jiān)督處是工程監(jiān)督業(yè)務的統(tǒng)一歸口管理機構。勘探與生產工程監(jiān)督中心(以下簡稱工程監(jiān)督中心)是工程監(jiān)督技術支持和業(yè)務管理的機構。油氣田分(子)公司(以下簡稱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全面負責油田公司的工程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鉆井監(jiān)督是油田公司派駐鉆井現(xiàn)場的全權代表,鉆井監(jiān)督資格是執(zhí)業(yè)資格,鉆井監(jiān)督是崗位職務。油田公司根據(jù)工作需要設鉆井正監(jiān)督和鉆井副監(jiān)督崗位。

        第四條鉆井監(jiān)督實行聘任制。

        第五條本辦法在股份公司范圍內實行。

        第二章鉆井監(jiān)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六條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在鉆井監(jiān)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依據(jù)國家法律、政策,制訂股份公司的鉆井監(jiān)督規(guī)章制度。

        2、負責股份公司的鉆井監(jiān)督培訓、考核、注冊等管理工作。

        3、檢查指導工程監(jiān)督中心和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結構的業(yè)務工作。

        4、研究決策鉆井監(jiān)督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工程監(jiān)督中心在鉆井監(jiān)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股份公司有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等。

        2、負責組織鉆井監(jiān)督管理辦法、工作規(guī)范等的編制和修訂。

        3、負責鉆井監(jiān)督動態(tài)管理。

        4、負責鉆井監(jiān)督培訓、考評、注冊、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負責股份公司勘探與生產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鉆井監(jiān)督管理。

        7、組織鉆井監(jiān)督經驗與技術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第八條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結構在鉆井監(jiān)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負責本油田公司鉆井監(jiān)督的聘用、考核、技術培訓等工作。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定期向工程監(jiān)督中心報送鉆井監(jiān)督人員有關信息等。

        4、定期向勘探與生產分公司和工程監(jiān)督中心匯報工作。

        5、參與勘探與生產分公司重大鉆井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6、配合管理部門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

        7、對重點井和重點開發(fā)區(qū)塊鉆井進行評估,包括隊伍、設備、技術、成本、質量及健康安全環(huán)境(以下簡稱hse)管理等。

        第三章鉆井監(jiān)督崗位職責和權利

        第九條鉆井監(jiān)督崗位職責:

        1、依照合同、設計、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等,對鉆井工程實施全過程或階段監(jiān)督。

        2、參與鉆井工程設計審查和工程招標工作。

        3、依據(jù)合同和工程設計,對服務隊伍、裝備、材料、工具、器材等進行檢查,參與開鉆驗收。

        4、根據(jù)鉆井作業(yè)承包方式行使相應職責。

        第十條鉆井監(jiān)督權利:

        1、對鉆井工程服務方有獎罰的權利。

        2、對不符合合同及設計的作業(yè)有制止的權利;對不按合同和設計提供的設備、工具、材料有拒絕使用的權利。

        3、對合同內或超出合同的工作量有確認的權利。

        4、對服務方有評價的權利。

        5、對有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有拒絕其上崗的權利。

        6、對不符合hse規(guī)定的服務方,有限期整改、停工的權利。

        第四章鉆井監(jiān)督資質條件

        第十一條鉆井監(jiān)督必須具備的資質:

        1、身體健康,能適應野外工作。

        2、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及從事鉆井現(xiàn)場工作6年(含6年)以上。

        4、掌握鉆井和完井工藝技術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定;基本掌握鉆井新技術和新工藝,了解相關專業(yè)知識。

        5、具有組織、協(xié)調鉆井現(xiàn)場施工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了解環(huán)境保護知識,重視作業(yè)區(qū)環(huán)境保護。

        第十二條申請鉆井監(jiān)督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工程監(jiān)督中心鉆井監(jiān)督培訓結業(yè)證和股份公司認可的`井控操作合格證。

        第五章鉆井監(jiān)督培訓與資格考評

        第十三條鉆井監(jiān)督培訓:

        1、工程監(jiān)督中心負責培訓業(yè)務。

        2、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名單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監(jiān)督中心。

        3、鉆井監(jiān)督培訓的主要內容:

        (1)鉆井監(jiān)督崗位職責和現(xiàn)場生產組織管理。

        (2)國家、行業(yè)相關政策、法規(guī),有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合同管理、結算、驗收及定額管理等。

        (3)鉆井新工藝、新技術及相關專業(yè)知識、hse、外語等。

        4、鉆井監(jiān)督培訓結業(yè)時要進行綜合考核(包括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模擬演練)。

        5、鉆井監(jiān)督培訓結業(yè)證有效期為3年。

        第十四條鉆井監(jiān)督資格評審程序:

        1、評審程序為個人申報、單位推薦、油田公司初審、工程監(jiān)督中心復核、勘探與生產分公司評審。評審通過后,工程監(jiān)督中心注冊并發(fā)鉆井監(jiān)督資格證書。申報材料見附表一。

        2、鉆井監(jiān)督資格實行注冊制,注冊有效期為3年。

        3、持證者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提交有關材料,油田公司送工程監(jiān)督中心辦理再注冊。

        4、脫離鉆井監(jiān)督崗位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鉆井監(jiān)督資格失效。

        第六章鉆井監(jiān)督聘任

        第十五條鉆井監(jiān)督聘任

        1、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結構根據(jù)鉆井工程項目的實際需要,從具有鉆井監(jiān)督資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聘任。

        2、對油田分公司外的鉆井監(jiān)督,從取得股份公司市場準入資格的監(jiān)督服務機構聘用。已受聘的鉆井監(jiān)督人員,不得在原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中擔任鉆井監(jiān)督。

        第七章鉆井監(jiān)督現(xiàn)場管理

        第十六條日費制現(xiàn)場管理:

        1、鉆井監(jiān)督駐井期間,代表油田公司對井上的工作實施有效的全方位管理,包括鉆井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成本控制管理、hse管理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

        2、搬遷安裝期間,做好開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召集井場地質監(jiān)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進行開鉆驗收工作。

        3、開鉆至完井期間,負責組織召開由地質監(jiān)督、井隊隊長、鉆井工程師、錄井隊負責人、鉆井液工程師等人員參加的現(xiàn)場生產協(xié)調會,主要分析生產情況、井下情況、設備情況,協(xié)調好服務方的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做好會議記錄。每周現(xiàn)場生產協(xié)調會的次數(shù)和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行確定。

        4、檢查井上的各種設計、合同是否齊全,檢查監(jiān)督各服務方隊伍指令執(zhí)行情況,檢查、核實入井工具及材料。

        5、按設計和合同對服務方人員交底,內容主要包括井身質量、井身結構、鉆井液、井控、取心、鉆井周期、成本等。

        6、每項作業(yè)前,根據(jù)鉆井、地質設計要求及合同規(guī)定,下達書面作業(yè)指令書。

        7、負責油田公司到井材料的檢查驗收,并簽字負責;做好油田公司剩余、廢舊材料的回收工作。

        8、主要施工作業(yè),如鉆頭選型、裝噴嘴、換鉆頭、下部鉆具組合、復雜裸眼井段起下鉆、取心,事故與復雜情況處理、下套管、固井、裝井口、試壓、中途測試等鉆井監(jiān)督必須親自把關。

        9、監(jiān)督服務方現(xiàn)場鉆具管理。例如,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探傷檢查;倒換位置和更換工作,并對入井鉆具的入井編號、鋼號、外徑、內徑、長度等要做詳細登記,確保鉆具和井深準確。

        10、監(jiān)督服務方對套管、油管及其附件的檢查、丈量、鋼級壁厚排列并按入井順序編號,確保入井套管、油管順序和長度準確。

        11、監(jiān)督駐井鉆井液工程師的工作;監(jiān)督、檢查鉆井液設計、合同執(zhí)行情況、鉆井液性能指標及服務質量;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或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的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責任的建議。

        12、負責整個固井時光作業(yè)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以及固井措施的執(zhí)行,組織固井施工會和施工總結會;與固井工程師共同制訂下套管的技術措施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到井固井工具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質量監(jiān)督工作;監(jiān)督整個施工過程,并對出現(xiàn)異常的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13、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和井涌關井工作;負責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負責防噴演習的評分和講評,填寫防噴演習記錄。

        14、負責檢查井控系統(tǒng)(防噴器、遠控臺、司鉆控制臺、節(jié)流管匯、壓井管匯、分離器、防噴管線等)的安裝質量、調試、試壓(井口和套管)工作,并有詳細記錄。

        15、依據(jù)設計要求,負責各項施工作業(yè)具體技術措施的制訂和各項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

        16、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消防設施配置管理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

        17、負責遇阻、遇卡、溢流、井漏、井塌、井斜等井下復雜情況的處理,及時調整鉆井技術措施、鉆井液性能等。

        18、復雜制定卡鉆、頓鉆、斷鉆具、掉牙輪、落物、井涌等井下事故處理的技術措施,并及時匯報。

        19、對超出鉆井設計和合同之外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

        20、負責新工藝、新技術的現(xiàn)場實驗和應用工作,特別是新型鉆頭、取心工具、隨鉆工具、鉆井液的現(xiàn)場使用等,制定相應措施確保井下安全。

        21、負責單井成本管理,分清責任,做好鉆井時效分析和日成本核算,并匯報日成本和累計成本。每日填寫日費計算單。

        22、做好完井技術總結和油氣井交接書。督促服務方工程技術人員收集和整理各項技術資料,并對各類日報進行審核簽字。

        23、每日必須準確真實反映現(xiàn)場生產情況,確保匯報內容及時、準確和規(guī)范,特殊作業(yè)必須詳細匯報。發(fā)生卡鉆、井涌或井噴、傷亡等重大事故時,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勢后,必須立即做專項匯報,日常生產匯報時間由各油田公司自定。

        24、要隨時掌握以下生產信息:

        (1)鉆井工程日、月報表;

        (2)鉆井液日、月報;

        (3)鉆井參數(shù)儀記錄卡;

        (4)指重表記錄卡;

        (5)井控記錄卡;

        (6)鉆具記錄;

        (7)鉆頭記錄卡;

        (8)鉆井液處理記錄;

        (9)測斜記錄卡;

        (10)固井質量評價測井圖;

        (11)鉆井取心記錄等。

        25、完井后負責檢查與整理以下資料:

        (1)鉆井井史;

        (2)鉆井施工設計;

        (3)各次固井施工設計及總結;

        (4)事故處理記錄及總結;

        (5)綜合錄井工程記錄;

        (6)特殊施工作業(yè)設計及總結等。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jù)具體情況自定。

        26、完井后應填寫提交的資料:

        (1)鉆井監(jiān)督月報;

        (2)監(jiān)督指令;

        (3)監(jiān)督日志;

        (4)各種事故專題報告;

        (5)單井項目完成報告書;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等。

        27、通訊必須24小時開通,在井上出現(xiàn)特殊情況時必須專人守侯通訊,確;嘏c現(xiàn)場之間的聯(lián)系暢通。

        第十七條總包制現(xiàn)場管理

        1、巡查鉆井作業(yè)各重點環(huán)節(jié)和部位,隨時了解掌握生產動態(tài),防止復雜情況及事故發(fā)生,填寫工作日志。

        2、必須認真研究總承包井的合同及設計的有關條款,確保對合同的準確解釋和對設計中的技術、質量和進度要求的全面掌握。

        3、參與并協(xié)助油田公司組織好開鉆驗收,對設備的安裝進行檢查,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開鉆意見和整改要求。

        4、在一般情況下可以采用巡井工作制,但以下情況必須駐井:

        (1)開鉆驗收;

        (2)下套管、固井、井口試壓等;

        (3)井上處理事故;

        (4)階段承包井轉如費制前一周;

        (5)總包制井轉試油,或交接井期間。鉆井監(jiān)督巡井次數(shù)和時間要求油田公司根據(jù)情況自定。

        5、監(jiān)督巡查鉆井液工程師對鉆井液設計、合同執(zhí)行情況及服務質量;掌握鉆井液性能,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鉆井液工程師及時處理;檢查現(xiàn)場鉆井液材料的質量和使用情況;當鉆井液承包單位違反合同因瀆職造成油田公司經濟損失時,有責任提出追究服務公司的責任的建議。

        6、監(jiān)督和檢查各服務方施工隊伍的固井技術措施、固井前準備工作、固井附件、套管、水泥、添加劑等6,并監(jiān)督整個固井施工過程。

        7、參與油田公司組織鉆開油氣層前的井控安全檢查,負責監(jiān)督油氣層保護措施的落實和油氣保護材料的檢查。

        8、負責檢查井隊隊長、副隊長、鉆井工程師、大班、司鉆、副司鉆等人員持井控證情況;負責井控裝備的試壓驗收工作;井控設備班報表和月報等井控資料的核實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保證井控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負責防噴演習和防噴演習記錄資料的填寫等井控9項制度的落實;對鉆井隊地層破漏試驗監(jiān)督。

        9、負責對井控、人身、機械、消防、用電等的安全檢查工作,并以書面形式提示鉆井隊應注意改進的事項。

        10、負責檢查服務方隊伍按鉆井工程設計所進行的鉆井施工作業(yè),對服務方隊伍影響安全、質量和違反合同的做法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及時向油田公司匯報。

        11、負責對服務方承擔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液報表以及按日、按月需填寫的各種資料的檢查。要掌握生產時效的詳細數(shù)據(jù),并有書面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有責任向服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完井后,參與服務方提交的鉆井工程報表、鉆井井史、全井鉆井技術總結、鉆井液技術總結、復雜與事故情況處理記錄及總結等資料的驗收工作。

        12、完井后負責驗收并提交以下資料:

        (1)監(jiān)督指令;

        (2);監(jiān)督日志;

        (3)監(jiān)督月報;

        (4)監(jiān)督日報;

        (5)監(jiān)督備忘錄;

        (6)鉆井工程技術總結;

        (7)鉆井工程事故總結報告;

        (8)開鉆驗收報告;

        (9)套管及材料驗收報告等資料。資料提交時間由各油田公司根據(jù)具體情況自定。

        13、鉆井監(jiān)督下達的任何通知、整改措施、作業(yè)方案及備忘錄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備案。

        14、日常生產匯報由鉆井隊鉆井工程師負責,匯報的內容和格式或軟件系統(tǒng)必須按股份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匯報時間由各油田自定。

        第十八條鉆井監(jiān)督在環(huán)境保護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工程作業(yè)過程中的環(huán)境管理進行監(jiān)督,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固體廢棄物、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及噪聲等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2加強對有毒和有害氣體、放射性和劇毒物質的防護和治理的監(jiān)督。

        3監(jiān)督鉆井錄井期間所用到的各種化學藥品、試劑及器皿的使用與保管。

        4監(jiān)督原油回收或污油清理工作,確保清理及時、處理得當。

        5監(jiān)督對生產、生活廢棄物(包括垃圾、廢渣、廢料及其他固體廢物等)的處理,確保生產、生活環(huán)境符合hse管理規(guī)定。

        第八章鉆井監(jiān)督配備和費用

        第十九條現(xiàn)場鉆井監(jiān)督配備標準:

        日費制鉆井監(jiān)督配備4人/井,總包制井駐井監(jiān)督配備2人/井?偘凭簿O(jiān)督根據(jù)油田實際需要配備。

        第二十條鉆井監(jiān)督工作是有償?shù)募夹g服務。鉆井監(jiān)督費用由工資、獎金、津貼、各種補貼、勞動保護、保險、差旅費、原單位聘用費、管理費等構成。

        第二十一條鉆井監(jiān)督取費標準:

        鉆井監(jiān)督管理費用和監(jiān)理費用計入勘探開發(fā)總投資中。各油田公司根據(jù)第二年度監(jiān)督工作總量提出各專業(yè)監(jiān)督需求及費用計劃,于每年年底向工程監(jiān)督中心申報,工程監(jiān)督中心將檢查落實監(jiān)督費用使用情況。考慮到地區(qū)差異和工程難易程度等因素,鉆井監(jiān)督費用按股份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及計算方法執(zhí)行。

        第九章鉆井監(jiān)督考核及獎懲

        第二十二條鉆井監(jiān)督考核結果作為鉆井監(jiān)督聘任、解聘的依據(jù)。

        第二十三條鉆井監(jiān)督獎勵資金從監(jiān)督費用及節(jié)約的工程費用中提取。

        第二十四條鉆井監(jiān)督考核由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考核組包括鉆井監(jiān)督管理、勘探開發(fā)等部門人員。

        第二十五條鉆井監(jiān)督以單井(鉆井周期小于半年)或以半年為單位進行。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及時將考核結果報送工程監(jiān)督中心。

        第二十六條油田公司工程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對鉆井監(jiān)督工作表現(xiàn)、綜合能力等進行考核,考核內容見附表二?己私Y果分優(yōu)、良、差:95分以上為優(yōu)、85分到95分為良、85分以下為差。

        第二十七條獎懲

        1年終考核被評為優(yōu)秀鉆井監(jiān)督者,獎勵20,000 - 100,000元,并在下輪項目招標中優(yōu)先錄用。

        2日費制井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節(jié)約成本的5% - 10%獎勵。

        3施工中事故隱患處理及時,避免重大事故的發(fā)生,視具體情況對值班監(jiān)督予以獎勵。

        4對一次考核為差者,提出警告;對連續(xù)兩次考核為差者,降級使用或再培訓;連續(xù)三次考核為差者,報送工程監(jiān)督中心吊銷監(jiān)督資格。

        5由于失職造成經濟損失和質量、安全事故者,扣罰監(jiān)督個人單井總費用的10% -20%。情節(jié)嚴重者全部扣除,同時報送工程監(jiān)督中心吊銷監(jiān)督資格。鉆井監(jiān)督所屬的監(jiān)督服務機構要承擔連帶責任,并按合同扣罰違約金。

        6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工作紀律者,視情節(jié)予以批評教育、扣罰監(jiān)督費用直至報工程監(jiān)督中心吊銷監(jiān)督資格證書。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法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天然氣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用氣管理和排除隱患,預防氣體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天然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2、使用天然氣必須安裝排放廢氣的煙道,廢氣必須排放在大氣中。

        3、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發(fā)現(xiàn)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5、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

        6、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7、新裝、改裝天然氣線路必須報燃氣公司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

        二、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三、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xiàn)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四、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五、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六、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七、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后廚負責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八、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氣管理制度8

        一、燃氣表間及管線管理

        1、定期對管線及表間進行巡視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2、保持燃氣表間通風良好,定期除塵清理。

        3、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4、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fā)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屋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單位燃氣使用管理

        1.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xiàn)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4.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后,將點火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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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然氣生產運行部內的所有機械設備與生產區(qū)建筑物必須保持整體接地良好,不得有任何絕緣部位。接地電阻每年應測試兩次,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不合格應及時進行檢修。

        2. 天然氣生產運行部重要生產部位所有機械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裝置,但在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不得同時接地、接零。

        3. 對電器設備的接地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范進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及暖氣系統(tǒng)水管做地線。

        4. 為防止產生靜電火花,在生產運行部內嚴禁用鐵器互相撞擊、碰撞。

        5. 雷雨天氣條件下禁止對天然氣進行裝卸作業(yè)。

        6. 運輸天然氣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靜電接地鏈必須接地,如有磨損及時更換。

        7. 運輸天然氣車輛裝卸時,應將車的靜電接地設施與裝卸臺的地線網接牢。

        8. 天然氣生產運行部現(xiàn)場應經常檢查測量空氣中的可燃氣體濃度,當達到警戒濃度時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完畢后方可繼續(xù)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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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天然氣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根據(jù)《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及面較廣的,供氣單位應當及時通知用戶,并向市和當?shù)貐^(qū)縣(自治縣、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第八條供氣單位應當建立天然氣安全管理、生產、檢查、維修、維護和事故搶險等制度。

        供氣單位對用戶提出咨詢、報修等要求應當在24小時內處理;對搶險要求應當立即處理。

        第九條天然氣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在天然氣建設工程竣工后,按規(guī)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圖及有關檔案資料向規(guī)劃行政部門申請驗收。

        第三章天然氣使用安全

        第十條供氣單位與天然氣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應當包括供、用天然氣的安全責任條款。

        第十一條用戶變更戶主應當辦理變更手續(xù)。公用、商業(yè)及工業(yè)用戶變更戶主應當在變更后1個月內辦理變更手續(xù);居民用戶變更戶主應當在變更后兩個月內辦理變更手續(xù);供氣單位應當向用戶提供安全指導。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危及供用氣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改變天然氣管道或計量器具原始安裝狀態(tài),破壞計量器具及由供氣單位制作的鉛封;

        (二)不經計量直接使用天然氣,或采用其他方式盜用天然氣;

        (三)擅自改變天然氣用途;

        (四)擅自轉供天然氣;

        (五)擅自改裝、遷移天然氣器具;

        (六)拒絕供氣單位日常安全檢查和對有故障或超過使用期限的天然氣設施進行檢修、更換;

        (七)將天然氣設施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或在天然氣管道水平凈距0.1米內安裝電器設施和線路;

        (八)將安裝有天然氣設施的房間改為客廳、臥室、庫房、辦公室、浴室、廁所等;

        (九)在安裝有天然氣設施的房間和場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

        (十)連接天然氣器具的軟管長度超過2米;

        (十一)其他危及安全供用氣的行為。

        第四章天然氣器具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天然氣器具的生產、銷售單位在銷售地應有產品售后維修保證措施,對用戶給予安全使用服務。

        用戶應當按照產品說明書正確使用天然氣器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修。

        第十四條從事天然氣器具安裝、維修的業(yè)務應當具有相應資質。

        第十五條用戶提供的天然氣器具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或者提出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安裝要求的,安裝者應當拒絕安裝。

        第十六條天然氣器具安裝完成后,安裝者應當通知供氣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不合格者,屬于安裝質量問題的,安裝者應當免費重新安裝。

        安裝、維修單位對本單位安裝、維修的天然氣器具負有指導用戶安全使用的義務。安裝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章天然氣設施安全保護

        第十七條天然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采用的各類壓力容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安全規(guī)定,并在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建立檔案,定期檢驗;設備的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天然氣管道和壓力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范進行強度、氣密試驗和置換,確保安全無泄漏。

        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和校驗。

        第十八條天然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tǒng)的動火作業(yè)應當按照分級審批制度申報,取得動火許可后方可實施。

        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點周圍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建(構)筑物與天然氣儲配站等設施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條在天然氣管道經過的區(qū)域新建、改(擴)建其他工程的,施工前應當與供氣單位協(xié)商一致,并根據(jù)后建服從先建的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范對原有天然氣管道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架空電力線路、架空通訊線路不得跨越天然氣儲配站和加氣站。確因環(huán)境條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避免的,必須采取供氣單位認可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范要求,保障建設工程界內天然氣設施的安全。

        建設單位施工作業(yè)可能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的,應事先與供氣單位協(xié)商并采取確保安全的防護措施。

        在天然氣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0米內進行爆破作業(yè)的,應當事先征得供氣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在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

        施工或爆破作業(yè)時,供氣單位應當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護并配合作業(yè)。

        第二十二條新建或改建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氣管道,在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前,工程建設方案應當經河道管理部門審查同意。

        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氣管道由管道所屬單位與河道管理部門共同協(xié)商確定安全保護范圍,并設置標志。在安全保護范圍內不得修建碼頭,不得拋錨、拖錨、掏沙、挖泥、筑壩、炸魚、砌筑水工構筑物、進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作業(yè)。

        第二十三條河道管理部門應當配合供氣單位作好天然氣設施安全保護和安全度汛工作。河道清淤、疏浚,不得造成穿越管線原有覆蓋層減薄、懸空,不得損壞管道水工保護建筑物。

        需要在天然氣設施所在區(qū)域泄洪的,應當事先將泄洪時間和泄洪量通知供氣單位。

        供氣單位維修河道中的天然氣管道及其防護工程,應征得河道管理部門的同意,河道管理部門應當給予協(xié)助。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一)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天然氣設施的統(tǒng)一標志;

        (二)在天然氣設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車輛、傾倒垃圾棄土和擺攤售貨;

        (三)安裝、改裝、移動、拆除、損壞天然氣設施或其保護裝置;

        (四)擅自將天然氣室內主管道、計量器具或者其他天然氣設施封閉; (五)修建建(構)筑物包圍或占壓天然氣設施;

        (六)在天然氣設施的維修搶險現(xiàn)場擅自動用明火;

        (七)在天然氣地下設施兩側各0.5米的安全保護范圍內惡性施工,危及天然氣設施;

        (八)非緊急情況擅自啟閉天然氣公共閥門;

        (九)其他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由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本辦法指明處罰主體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guī)定的,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可依法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責任。

        違反第九條規(guī)定的,由規(guī)劃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供用氣合同內容未包括供、用天然氣的安全責任條款的,對供氣單位處1000元罰款;由此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害的,由責任方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違反第(一)至(四)項的,責令改正;對民用性質的,可以處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對公用、商業(yè)用性質的,可以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工業(yè)用性質的,可以處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可暫停供氣;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違反第(五)項的,責令改正,可以處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可暫停供氣;造成設施損壞或天然氣事故的,處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并賠償損失; 違反第(六)至(十一)項的,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罰;在限期內仍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氣;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無城市燃氣器具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維修天然氣器具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無職業(yè)技能崗位證書的人員安裝、維修天然氣器具的,給予警告,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安裝者不通知供氣單位驗收的,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使用壓力容器的,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擅自動火作業(yè)或動火作業(yè)不采取安全隔離措施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二款規(guī)定,不事先通知供氣單位協(xié)商的.,責令改正;可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因工程建設造成建(構)筑物占壓天然氣管線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或者造成損失的,責任單位應當承擔天然氣改線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責令改正,可以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違反第(一)至(九)項的,責令改正并恢復原狀,可以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違反第(三)、(四)項,經責令仍不改正的,可暫停供氣。違反第(七)項造成設施損壞或天然氣事故的,可以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賠償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破壞、盜竊天然氣設施的;

        (二)妨礙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及天然氣安全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務、擾亂天然氣安全管理秩序的;

        (三)阻撓或干擾供氣單位對天然氣事故進行搶修的。

        第三十七條供氣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天然氣事故的,由所在單位或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給管理相對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1年6月1日起施行。

      天然氣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場站自用天然氣管理,確保安全用氣,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場站自用氣必須加臭,確保用氣安全。

        第三條

        值班人員對自用氣管道、調壓器、軟管、灶具等用氣設施及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進行日常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四條

        影響使用安全的燃氣設施應及時進行更換,特別是灶前連接軟管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破損、老化等情況應及時更換。

        第五條

        在使用完燃氣灶后,除關閉灶開關外,必須關閉灶前進氣球閥。

        第六條

        場站要從節(jié)能減排的高度,加強對自用氣的管理,確保資源有效使用,不浪費。

        第七條

        站長要加強對自用氣的安全監(jiān)管及使用控制,對發(fā)現(xiàn)有安全隱患的.要迅速組織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第八條

        自用氣管理是公司安全檢查的重點,如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違章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章制度嚴肅處理。

      天然氣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規(guī)范各類假期管理,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管理的所有項目公司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xù)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xù)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guī)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xù)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tǒng)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章 考勤規(guī)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打卡一次,因當天請小時假者須在返回時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shù)進行補充規(guī)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當天8:30前到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當天8:30前到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shù)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半個工作日的固定工資和三個工作日的浮動獎金。連續(xù)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上一級領導審批后報備,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fā)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tǒng)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外出、出差規(guī)定

        第十二條 請假規(guī)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工傷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員工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交請假申請單,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病假:

        ①員工申請病假,須提供住院診斷證明和住院證明,或三甲醫(yī)院的休假診斷證明;員工重疾或手術出院后仍需休養(yǎng)的,須再提供醫(yī)院出具的休養(yǎng)證明。

       、卺t(yī)療期根據(jù)國家法律規(guī)定及當?shù)卣邎?zhí)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時上班,需在上班時間前電話通知所屬部門負責人,并于上班后及時提交上述證明;如無法提交相應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已到期而須辦理續(xù)假的,獲準后方可續(xù)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婚假:

       、俜卜稀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員工入職后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書半年內(以發(fā)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員工憑結婚證書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經行政人事部審核通過后方可休假。

       、谶m齡結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初婚、女年滿23周歲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喪假

        ①員工親屬過世,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喪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喪假1天。

       、谛柙谝粋月內提交醫(yī)院、派出所或居委會等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

        5、產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

       、俜卜嫌媱澤膯T工,憑《準生證》、《出生證》向所屬部門及行政人事部申請產假或陪產假,憑醫(yī)院診斷證明可申請計劃生育假。根據(jù)安徽省及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政策,具體規(guī)定如下:

        A、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且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護理假為20天。

        B、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诋a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shù)。

       、塾胁粷M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

        6、工傷假

       、賳T工在工作期間因公受傷,及時到醫(yī)保定點醫(yī)院就診,并在24小時內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

       、诠浾J定后,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及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結果,辦理工傷假手續(xù)。

        7、年休假

        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jié)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休假(含法定節(jié)假日),員工探親統(tǒng)一安排在春節(jié)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8、其他福利假

        ①公司已轉正員工原則上每年可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兩天帶薪假。

       、诩瘓F相關文件范圍內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規(guī)定享受入住全國恒大酒店待遇,期間可享受每年兩天帶薪假。

        第十三條 請假、外出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一般員工3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4-7天(含)的,報分管領導審批;7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2、非主持工作的中層人員1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2-5(含)報分管領導審批;5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3、部門負責人3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4、所有員工國外及香港、澳門、臺灣的出差由董事長審批。

        5、公司領導班子的請假、出差、外出由董事長審批,其中董事長的請假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

        6、公司領導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團董事局主席閱。

        7、公司領導確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同時經董事長審批并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報備,行政人事部須于報備后一小時內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外出報備手續(xù)者,須于當天8:00前經董事長電話同意,并電話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須在8:40前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否則視為未打卡,按未上班處理。

        第十四條 請假手續(xù)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報請假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guī)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xù)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xù),未補辦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假時間如有變更或提前銷假的,應及時提交銷假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報備。

        5、員工每次請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xù)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行政人事部和財務部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如未完成相關手續(xù),請假則視為無效;在員工假期結束后返回上班時,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部辦理手續(xù),由財務部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jù)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6、請假打卡規(guī)定:當天請小時假者須在返回公司時打卡。

        第十五條 外出、出差手續(xù)的辦理

        1、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報外出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2、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報出差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3、外出、出差打卡規(guī)定:員工因工作需要全天外出、出差無需打卡;員工因工作需要非全天的外出、出差,須在返回時打卡 ;對于打兩筆卡的情況,出差、外出返回公司的時間早于下班時間時,仍須打下班卡。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jié)日如下:

        1、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十一天法定帶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诖汗(jié)三天

       、蹏H勞動節(jié)一天

       、車鴳c節(jié)三天

       、萸迕鞴(jié)一天

       、薅宋绻(jié)一天

       、咧星锕(jié)一天

        2、女員工在婦女節(jié)(3月8日)可享受半天帶薪休假(周六、日除外)。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jié)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發(fā)文為準。

        第十七條 加班規(guī)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以公司下發(fā)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guī)定計發(fā)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須將經董事長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次月之前完成,調休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及時報備。

        4、對于法定節(jié)假日值班的員工未按公司發(fā)文的考勤時間進行打卡的,由部門按失職問責辦法予以處罰。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周(含一周)以內的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一周以上的須再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九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須嚴格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xx公司系統(tǒng)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tǒng)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tǒng)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統(tǒng)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xù)的員工,需在規(guī)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fā)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指定,考勤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對考勤工作嚴謹、公正,并認真學習和熟悉公司考勤制度,嚴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xù),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報備考勤資料。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部門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行政人事部。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員工在假期結束后未能按時到崗的,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應在員工缺勤當日上午向行政人事部報備,說明員工未能到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門未及時報備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部門負責人須承擔相應責任。

        5、部門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考勤截止日17:30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備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提交已審批的外出登記表、請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等考勤資料。

        6、每月考勤截止日仍未及時提交已審批的考勤資料或因考勤員工作失誤導致相關員工考勤數(shù)據(jù)出錯的,給予部門考勤員失職問責的處分。

        7、員工各類考勤資料務必據(jù)實填報,對考勤數(shù)據(jù)弄虛作假所涉及的員工及考勤員,公司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職責

        1、行政人事部考勤員須將公司領導班子及集團二級部駐地員工的當月考勤統(tǒng)計表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2、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下午17:3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tǒng)計表交薪資專員。

        3、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考勤軟件里的數(shù)據(jù)須每月進行備份,原始考勤資料(含考勤機導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記錄文件)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所有員工入職時一律使用指紋考勤,指紋錄入由各工作點的考勤員負責,嚴禁密碼考勤、代錄指紋考勤。其中物業(yè)公司班子成員及物業(yè)服務中心負責人的指紋由地產行政人事部考勤員及地產各三線項目行政專員負責錄入。

        第二十四條 指紋考勤機由行政人事部根據(jù)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劃。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人事部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公司各部門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違規(guī)考勤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的處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天然氣管理制度13

        學校使用然氣的場所,目前為食堂,用于食品加工烹飪。不作他用。為實現(xiàn)然氣使用的安全,現(xiàn)制定以下條例:

        一、學校必須使用有穩(wěn)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然氣氣源。使用的然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使用場所;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然氣。

        二、嚴格執(zhí)行年檢制度,接受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用氣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

        三、然氣使用場所,配備專業(y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設備,制定各類突發(fā)事故的搶險搶修預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然氣計量裝置和然氣設施;改變然氣用途或者私自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然氣設施和然氣器具的,應當?shù)饺粴饨洜I企業(yè)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然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然氣場所內未經批準不得動用其它明火作業(yè)。

      天然氣管理制度14

        一、安全防火禁令

        1.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柴和打火機等火種。

        2.嚴禁站內停放車輛,不準不帶阻火罩的機動車輛進站。

        3.嚴禁穿帶有釘子的鞋進入加氣站,不準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服飾。

        4.嚴禁碰撞、敲打容器或管線,不準違規(guī)操作。

        5.嚴禁無動火許可證動火,不準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及亂拉臨時電線。

        6.嚴禁拆卸防爆設施,不準損壞報警儀器。

        7.嚴禁用汽油清洗工具設備。

        8.嚴禁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

        9.嚴禁在雷雨天氣進行裝卸作業(yè),設備必須接地良好。

        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參觀者必須經上級部門批準,并有管理人員陪同參觀。

        二、防火、防爆安全規(guī)定

        1.進入加氣站人員必須遵守《生產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否則不得進入。會員限時特惠最后一天,文檔免下載券特權立即送。

        2.進入加氣站的人員,必須穿戴防爆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及帶有釘子的.鞋。加氣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的有關責任制及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

        3.加強對消防設備、管道和閥門的跑、冒、滴、漏現(xiàn)象的巡回檢查,保持加氣站正常運行。

        4.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持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測量,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

        6.如發(fā)生火災,應盡快利用站內消防器材,全力投入搶救,并立即報警及通知有關領導。

        三、加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加氣站內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進入加氣區(qū)內。

        2.非本站職工,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加氣站,經批準進入,也必須有站內工作人員陪同,必須自覺遵守本站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3.所有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加氣區(qū),未經許可不得在加氣區(qū)內使用手機、照相機和攝像機等電器。

        4.禁止車輛在加氣站內停放,確需進入的工作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并盡快離開。

        5.卸車和放空作業(yè)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雷雨天氣禁止卸車和放空作業(yè)。

        6.加氣站因安裝或維修需要動火時,要經安全部門批準,并持有動火通知書,方可進行。

        7、加氣站必須保證24小時值班。

        8、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站區(qū),員工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9、交接班后要檢查加氣設備、壓力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10、站內外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不安全隱患。

        11、電話、電氣照明設備必須正常完好。

        12、站內的消防器材要嚴格管理,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使用。

        13、站內在明顯處懸掛有“嚴禁煙火”等字樣的標志牌,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14、檢修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檢修前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經主管部門經理批準同意,重大設備檢修須經領導簽字。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認可,不準啟動。檢修完畢后將檢修地清理干凈,不留任何雜物。

        四、交接班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熱愛本職工作,按時上下班,嚴禁擅離崗位,玩忽職守,必須樹立牢固的安全觀念,加強消防意識。

        2.交班時,雙方必須對儲罐、卸液臺、鍋爐房、消防泵房等進行安全檢查,認真核對防爆工具、防爆燈、值班記錄等是否齊全完好,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交接。

        3.對各種檢查,記錄等原始憑證,當班人員必須認真逐項填寫清楚,不得預先填寫或補填。保管好各種記錄憑證,隨時接受有關部門、人員檢查。平時應保管好所有的資料,學習資料看完后,及時放回原處,不得帶回或銷毀。

        4.值班人員不允許提前或延期交接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本部門領導及負責人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調班或請假。

        五、安全保衛(wèi)制度

        1.實行每天24小時保衛(wèi)制度。

        2.值班人員每2小時對站內、外治安狀況檢查一次,并做記錄。

        3.負責站內設施防盜、防破壞工作。

        4.外部入站人員須經領導批準的進站許可證方可放入,并在值班室進行登記。

        5.時刻保持警惕、清醒。

        6.要保存好所有登記表及相關資料備查。

        7.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本上要按時間順序將本班工作交待清楚。

        六、加氣站設備管理安全規(guī)程

        1.加氣站工作人員應愛護站內所有設備。

        2.工作人員應熟悉站內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站內的設備管理。

        3.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使用設備,不準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轉。操作過程應做到按規(guī)定順序啟動,按順序停車,安全保護裝置到位。

        4.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設備不得帶病運行。

        a.lng儲罐每年至少一次真空度檢驗和外觀檢查。b.安全閥每年至少一次校驗。

        c.壓力表、溫度計及流量計按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定檢周期進行校驗。

        d.機泵等設備按照機電設備維修周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

      天然氣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天燃氣設施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確保向用戶安全正常供氣和天然氣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一、動火作業(yè)范圍

        凡是從事下列工作均屬動火作業(yè),都應辦理動火作業(yè)票,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1、在已運行的天然氣管道、設施、運行設備上進行能產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電、氣焊、使用噴燈熬瀝青、鐵器工作鑿擊、使用砂輪等。

        2、在上述設施上進行高壓電氣試驗,進行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工作。如高壓氣體噴射、能產生熱輻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鐵等。

        3、在與帶氣管道設施連接尚未置換通氣,但中間無盲板隔離的管道設施上進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項工作。

        4、在門站內,調壓站室內,天然氣閥井內等類似爆炸危險場所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鑿擊建筑物構件、噴砂、噴鍍、非防爆電氣作業(yè)等。

        二、動火作業(yè)的申報審批程序

        1、動火作業(yè)的申請

        ①公司所屬部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負責動火部門提出動火作業(yè)申請。

       、谛吕嫌脩粜略鲇脷忭椖炕蛴脷庠O備、輸氣管線維修等需進行動火作業(yè)的,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寫危險作業(yè)票。

        2、動火作業(yè)申請的報批時間

       、俜矊僖患墑踊鹱鳂I(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3-5天提出申請。

       、诜矊俣墑踊鹱鳂I(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1-3天提出申請。

       、鄯矊偃墑踊鹱鳂I(yè)的作業(yè)項目,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備注:在搶險等緊急動火作業(yè)時,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邊進行作業(yè),一邊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危險作業(yè)票的填寫

       、傥kU作業(yè)票一式三聯(lián),經全部審簽后,一聯(lián)交調度中心,一聯(lián)交安全處,一聯(lián)留動火部門自存。

        ②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申請部門擬定,并須畫出作業(yè)有關的系統(tǒng)簡圖,表明具體作業(yè)部位,寫清作業(yè)的具體內容,經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審簽后,危險作業(yè)票才可申報。 ③凡屬一級動火作業(yè)項目的,還需附上書面施工方案。

        三、動火作業(yè)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yè)是指直接在帶氣設施上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一級動火作業(yè)須經總公司批準,并有安全處增派人員到現(xiàn)場協(xié)調、監(jiān)督動火作業(yè)的執(zhí)行。

        2、二級動火作業(yè)是指在帶氣設備區(qū)域內及其他防爆區(qū)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二級動火作業(yè)須經公司批準,并有安全人員到現(xiàn)場協(xié)調、監(jiān)督動火作業(yè)的執(zhí)行。

        3、三級動火作業(yè)是指在非防爆區(qū)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三級動火作業(yè)可由生產運營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層單位負責實施執(zhí)行。

        四、動火作業(yè)的安全實施

        1、一切動火工作都應根據(jù)動火作業(yè)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設施,在任何動火之前必須完成。

       、賱踊饒(zhí)行人必須向作業(yè)所在運行管理部門當班帶班人或動火監(jiān)護人交驗動火作業(yè)票,確認審批手續(xù)齊全,并在現(xiàn)場重新明確動火部位、任務、系統(tǒng)隔離范圍、方法。

       、谙街趧踊鸸ぷ鲀韧獾'易燃或高溫時會分解出有毒氣體的物質和動火點周圍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圍內的明火、易燃物質及清理無關人員、畜生等。

       、蹅溆泻线m、有效的消防器材。

       、鼙3脂F(xiàn)場聯(lián)絡和通道暢通。

        2、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放散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建立以放散點或動火點位中心,半徑20米的安全作業(yè)區(qū),并有專人警戒。

        3、凡進行帶氣不置換動火作業(yè),要嚴防出現(xiàn)負壓混入空氣,帶氣管道設施必須保持200pa—600pa的壓力。

        4、凡在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不帶氣動火作業(yè),或在爆炸危險區(qū)內非帶氣管道設施上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yè),應采取斷開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斷氣源,認真檢查現(xiàn)場附近有無水封、安全閥、閥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氣進入現(xiàn)場,動火現(xiàn)場通風良好,空氣中天然氣含量必須低于0.5%(體積比),嚴禁用明火試漏和試驗現(xiàn)場是否有可燃氣體。

        5、動火安全區(qū)內不準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刷漆等易燃液體作業(yè)。

        6、動火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齊全、完好。禁止帶氣管道等作為電焊二次線使用。電焊機、乙炔氣瓶、氧氣瓶相互間距應在7米以上,其余動火點或放散點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

        7、動火作業(yè)及各項的執(zhí)行由工作負責人統(tǒng)一進行指揮。要遵守有關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動火安全措施,由動火作業(yè)單位、監(jiān)護單位共同執(zhí)行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須共同對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動火作業(yè)。

        8、必須嚴格按批準的動火時間、范圍、安全措施等執(zhí)行作業(yè),不得擅自改動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圍和超期動火。

        9、在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動火作業(yè)時間或擴大系統(tǒng)隔離范圍時,須向有關部門請示,經批準后,按新批準的作業(yè)時間或系統(tǒng)隔離措施執(zhí)行。

        10、現(xiàn)場監(jiān)督和監(jiān)護人員,有權責令停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操作人員如認為措施不完善或指揮有誤,有權拒絕動火作業(yè)。

        11、作業(yè)中途中斷動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現(xiàn)場監(jiān)護。恢復動火作業(yè)前必須重新檢查系統(tǒng)隔離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過5級風以上或攝氏零度以下天氣不宜進行露天動火作業(yè)。

        13、動火作業(yè)結束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共同對現(xiàn)場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余火,工完場清,督促系統(tǒng)恢復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在動火作業(yè)票上簽字,動火單位要存留作業(yè)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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