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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研究生導師上崗聘任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學研究生導師上崗聘任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才培養(yǎng)是高等學校的重要任務,而培養(yǎng)高層次,高水平,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思想素質高的人才更是國家經濟建設所需要的為了激勵研究所導師不斷產出高層次研究成果,努力提高學術水平,從而保障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經研究決定在原有的研究生導師上崗聘任制度基礎上進一步予以修訂。
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凡我校具有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及教育碩士導師資格的教師均可申請按年度上崗招收研究生。
第二條:申請上崗的導師須填寫上崗申請表。
第三條:經審查符合該年度上崗條件的研究生導師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安排招生。
第四條:博士生指導教師上崗條件
1、凡當年年底滿六十二歲的教師原則上不再列入上崗導師范圍。
2、凡正在攻讀博士學位(招生年度的7月份前不能畢業(yè))的教師及在國外學習,工作(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時間)的教師一般不列入上崗導師范圍。
3、上崗導師原則上應符合如下科研條件,即近三年來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項成果(其中文科第1項,理工科第4項為必備條件)。
。1)在權威期刊上發(fā)表論文1篇(第一作者);
。2)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專著1部(獨著或第一著者);
。4)主持省部級以上在研項目1項(第一主持人);
(5)獲省部級科研獎勵1項(第一完成人)。
如果某一項成果中完成的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規(guī)定數(shù)量的2倍,視為符合兩個上崗條件。文理科有國家級在研課題者可優(yōu)先上崗,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招生指標給予適當傾斜。
第五條:碩士生指導教師上崗條件
1、凡當年年底滿五十七歲的碩士生導師原則上不再列入上崗導師范圍。
2、凡正在攻讀博士學位(次年7月前不能畢業(yè))的教師及在國外學習,工作(近4年期間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時間)的教師一般不列入上崗導師范圍。
3、上崗導師原則上應符合規(guī)定的科研條件,即近三年完成以下成果的1項:
。1)在核心及其以上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第一作者);
。2)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專著1部(本人完成10萬字以上);
。4)參加一項國家級科研項目(前四名)或一項省部級項目(前兩名),或主持校級或廳局級研究項目1項;
(5)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獎勵1項(前三完成人)或獲廳局級科研獎勵1項(第一完成人)。
第六條:教育碩士指導教師上崗條件
上崗導師原則上應符合"碩士生指導教師上崗條件"的前兩條,并符合以下規(guī)定的科研條件,即近三年完成以下成果中的1項(個人歷史上應有教學研究方面的成果,如有涉及基礎教育教學方法,課程改革等方面內容的成果者可優(yōu)先考慮上崗。)
(1)在核心及其以上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第一作者);
(2)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2篇(第一作者);
。3)出版專著或教材1部(本人完成10萬字以上);
(4)參加一項國家級科研或教學項目(前四名)或一項省部級項目(前兩名),或主持校級或廳局級科研或教學研究項目1項;
。5)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或教學獎勵1項(前三完成人)或獲廳局級科研,教學獎勵1項(第一完成人)。
第七條:博士生,碩士生指導教師上崗由院系(中心)初審,研究生處復核并報告主管校長審批,教育碩士指導教師上崗由院系審核并報研究生處備案。
第八條:研究生指導教師獲得資格后無特殊原因連續(xù)三年未上崗招生者,將自動喪失研究生自導教師資格。其后若欲招收研究生,須重新申報導師資格。
第九條:根據(jù)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及學科建設等特殊需要,凡暫不符合上崗條件卻需要上崗者,須個人寫出申請,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報告,研究生處審核后報主管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未盡事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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