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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具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具管理制度1
1、總則:
安全防護用具是安全施工中的輔助設施,關鍵的時候起到一定的安全保證作用,為此,對下列用具制訂本制度。
2、安全網:
2.1安全網應使用權用經過勞動部門鑒定的合格廠家的'產品,否則不得使用。
2.2安全網應存放在通風干燥處,以免變質。
2.3使用前應經過仔細檢查,方能使用。
2.4每年應定期檢驗一次,并作好記錄。
2.5應有專人負責管理,超過使用年限,無可靠檢驗依據,一律不得使用。
3、安全帽:
3.1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裂紋,彈性帶是否完好。
3.2安全帽使用期為3年,超過使用年限要作檢定。
3.3安全帽不準當凳子座。
4、安全帶:
4.1凡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4.2使用前應檢查其生產廠家,是否經過鑒定合格,否則不得使用。
4.3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損壞、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彈跳性能是否良好。
4.4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結構上,防止被尖銳物磨損,防止接觸火源。
4.5每6個月應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不合格的要報廢,試驗過的不準再用。
4.6凡應系安全帶作業(yè)的場所,不掛安全帶,一經發(fā)現,按獎懲辦法中的違章作業(yè)處理。
用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保證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使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病危害進行相應的防護用品配備,加強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fā)放及保健品的發(fā)放管理,適用公司內各部門、車間。
三、職責
3.1生技部
3.11負責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和保健品發(fā)放標準的制定,并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進行完善與修訂;
3.12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臺賬的建立和計劃的登記、匯總工作;
3.13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的`監(jiān)管和驗收;
3.14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采購、發(fā)放的審批。
3.15負責相關勞動防護設施運行質量的檢查與維護。
3.2采購管理部門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的及時采購,并確保其質量要求。
3.3倉庫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
3.5各部門、車間
3.51負責本部門、車間崗位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造冊發(fā)放和使用情況的日常檢查;
3.52負責本部門、車間勞動防護、應急用品的維護管理和貫徹公司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購置與發(fā)放
4.11公司根據生產過程中,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產生的有
害因素和勞動過程中及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良產生危害因素,免費為生產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不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安全管理部門按照《四川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又結合企業(yè)實際確定每個崗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每個工種的具體標準是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的依據。
4.13公司勞保防護用品按月及實際在崗人員發(fā)放,各部門、車間每月10日前將發(fā)放人員、標準、數量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登記臺帳》表報安全管理部門門,經辦公室匯總審核后,開具領料單,到倉庫領取發(fā)放,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監(jiān)督檢查發(fā)放情況。
4.14發(fā)放勞保用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任何部門、車間不得擅自克扣或減少發(fā)放標準。因克扣或減少員工勞動保護用品而發(fā)生的工傷事故,要嚴肅追究責任。
4.15對生產中特殊情況下需要領用的勞動用品,應按程序由本單位負責人、車間主任或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簽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門門辦理有關手續(xù)。
4.16員工在公司內崗位變動時,其享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可隨身轉帶。工種變化的勞動防護用品(除特殊工種外),安全管理部門有權作出相應調整。
4.17員工因特種作業(yè)確需配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須經部門或車間負責人申報,經安全管理部門門認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保健費要按照規(guī)定標準嚴格管理,定期發(fā)放。防暑降溫食品要按時發(fā)放,不得隨意延期。
勞動防護用具(品)的使用與保管
1、員工進入生產裝置或施工作業(yè)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否則按違章處罰。
2、對員工人為不穿戴防護用品而造成身體傷害的,除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外,同時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
3、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安全管理部門門及各車間必須定期
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及時通報處罰。
4、對使用方法比較復雜的防護用品,安全管理部門門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正確掌握與使用。
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防護服、紗手套、膠手套等由員工自行保管。
2、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空氣呼吸器、特種手套、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等必須實行定置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挪著它用。
3、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部門門和各車間均須同時建立臺帳。
4、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實專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溫、防銳器損壞。
5、對特殊型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建立定期檢驗、維護保養(yǎng)制度,發(fā)現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報廢、更換。
6、因工作原因造成損壞的特種型防護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更換。對非因工造成勞動防護用品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7、有毒有害崗位應配發(fā)一定數量的公用防護用具,在檢修設備或處理應急情況使用,確保職工身體不受侵害。
8、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必須經過驗收,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驗收人有權拒收,未同意讓步接收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相關文件
《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6、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帳
用具管理制度3
1、存放電氣安全用具的場所,應有明顯的標志并“對號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場所要干凈,通風良好,無任何雜物堆放。
2、絕緣手套、絕緣靴等橡膠制品的用具,不可與油類的油脂相接觸,存放環(huán)境不可過冷或過熱。也不可與銳器和鐵絲等放在一起。
3、絕緣手套、絕緣靴要與其他安全用具放開,整齊擺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損傷。
4、絕緣棒應放在架子上,驗電筆使用后應放在皮匣內,并放于干燥處。
5、對絕緣手套、絕緣靴等不許有外傷、裂紋、氣泡或毛刺等。發(fā)現有問題應及時更換。如果絕緣手套遭受表面損傷或已經受潮,應及時進行處理或干燥,并在試驗合格后放可繼續(xù)使用。
6、任何情況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對安全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各試驗項目項目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應進行分類和統(tǒng)一編號,并做好臺帳,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
8、安全用具的'定期試驗由公司安環(huán)辦統(tǒng)一負責安排進行外檢、試驗,專業(yè)認真做好驗收,安環(huán)辦對試驗結果報告進行存檔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應做好外觀檢查,使用完后應擦拭干凈,放回原來的編號位置。
10、檢測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用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合理發(fā)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勞動部及省“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防毒、防塵口罩、特種手套、防護鞋、頭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須按需配備并妥善保管,加強管理及正確使用。
三、內容
1、員工防護用品是一種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必須按崗位發(fā)放,不能把勞動防護用品當作生活福利品發(fā)放。
2、享受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一律依據部門核定名單發(fā)放。
3、從事多種作業(yè)員工的防護品,應按其主要作業(yè)工種標準發(fā)放。
4、變動工種,應根據需要調整其防護用品。
5、員工上崗前應佩戴本崗位配發(f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員工不佩帶或不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作出處罰。
6、防護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必須馬上到主管處登記,并換領新的防護用品。
7、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防護用品專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每兩月定期校驗一次。
8、企業(yè)設置了應急救援器材專柜,以備緊急情況下使用,非緊急情況員工不得動用。
四、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帳》
《防護用具檢查維護卡》aq—bzh30
用具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管理,防止因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不當而發(fā)生工傷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在全公司范圍內,任何單位、任何部門和每個工程項目部采購密目式安全網、漏電保護器、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都必須具有市級以上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準用證》。無《準用證》的物品,一律視為不合格產品。
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包括:密目式安全網、漏電保護器、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攪拌機、機動翻斗車、木工機械、鋼筋機械和電焊機、打樁機等。
3、使用舊密目式安全網應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數量為兩片,檢驗部門為省、市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并由其頒發(fā)《準用證》,檢驗費用由密目網所在單位或工地承擔,檢驗后使用期限為一年。
4、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公司安保部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報市安監(jiān)部門審批,取得驗收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操,維護與保養(yǎng)。在機械設備的顯著位置,應懸掛或張貼有操作、維修保養(yǎng)人員姓名的標簽。該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對該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6、對于在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各單位和各工地必須經常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更換或修理,防止帶隱患或帶故障使用。
7、在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庫存期間,有關單位和人員應妥善保管,認真搞好維修保養(yǎng)工作,確保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完好性能,對于存在安全缺陷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應及時報損、禁止出庫使用。
8、對于違反本制度或因此發(fā)生嚴重后果的責任者,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有權按違章行為給予處罰。
用具管理制度6
1、由管事部負責餐具及器具的報購、領取、保管、調配、發(fā)放、保養(yǎng)和清洗;各部門從管事部領出及借用的器具應各自保管好并把責任落實到人。
2、管事部根據餐飲總監(jiān)批準的'定額計劃和追加計劃向有關部門發(fā)放物品,屬計劃外的做臨時借用處理。
3、管事部每月將各部門物品領用、借用及拖欠情況向餐飲總監(jiān)匯報,對損耗量超計劃的部門,扣罰部門浮動獎金。
4、各部門丟失或損壞器具、餐具的應及時報管事部,由餐飲部核對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報損或賠償處理。
5、管事部對餐廳交還的器具應及時維護保養(yǎng)。
6、由管事部負責對廚房使用的瓷器進行統(tǒng)一管理和調配,如廚房領用或借用除瓷器以外的用具,須與管事部辦理領借手續(xù)。
7、各餐廳及廚房應把餐具歸類疊齊后再送洗,以避免因疊放混亂而造成破損。
8、管事部須對洗滌中造成餐具破損的數量進行統(tǒng)計,以便核算損耗率。
9、各使用部門對所保管的餐具和器具須登記在冊,定期盤點,并及時將損耗情況向餐廳部經理匯報。
10、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質量問題或不符合使用要求時,須將情況向經理匯報,由餐飲部采取。應措施以保證營業(yè)需要
11、未經餐飲總監(jiān)批準,器具、餐具不得私自外借。
用具管理制度7
1、勞動防護用品(具)由項目部統(tǒng)一購買,所買產品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產品質量達到規(guī)范標準。
2、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員應對購置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進行查驗。
3、勞動防護用品(具)應按規(guī)定抽樣送檢,合格后方可發(fā)放并使用。
4、項目部應明確專人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具)進行保管和發(fā)放,并做好記錄。
5、勞動防護用品(具)由施工技術人員或安全員根據現場環(huán)境和有關規(guī)定要求告知作業(yè)人員正確的使用方法。
6、班組長應督促所有作業(yè)人員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具)。
7、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勞動防護用品(具)發(fā)放。
8、補充內容:
用具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為規(guī)范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fā)放管理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杜絕管理浪費,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制度》,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2、本制度所稱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是指為員工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保護用品。
3、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分為一般勞動保護用品(大勞保和小勞保)、和特殊作業(yè)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特種勞保)和防暑降溫保健品。
4、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按照《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崗位類別》、《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要求發(fā)放。后勤機關工作人員、生產部門職能人員及其他非生產崗位職員原則上不發(fā)放小勞保,一般勞保用品應根據需要嚴格控制發(fā)放周期。
。ǘ┌踩、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管理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制定公司員工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辦法,負責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計劃申報、發(fā)放審核和臺帳建立。
計劃申報流程
二級部門申報
生產技術處審核匯總
供應處報批及執(zhí)行
2、各二級部門根據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標準負責本部門人員大勞保、小勞保及特種勞保用品的計劃申報,生產技術處負責各部門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匯總、發(fā)放審核和臺帳建立;以及特種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程序;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供應處負責委托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實,并對勞保用品的到貨進行驗收保管及臺帳記錄,按照生產技術處批準的勞保領料單進行核發(fā),并負責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供應處負責采購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時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須確保質量,按期采購,滿足發(fā)放需要,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ㄈ┌踩⒔】捣雷o用品(具)和保健用品的發(fā)放
1、生產技術處根據《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崗位類別》、《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規(guī)定,負責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的發(fā)放審核并健全臺帳。臺帳一人一卡。
2、行政人事處應將員工名冊送生產技術處一份,員工崗位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生產技術處,以確保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準確發(fā)放。
3、新進員工根據崗位工作需要,于上崗前配發(fā)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fā)放春秋工作服或夏季工作服兩套。安全帽一頂、勞保鞋一雙。
4、轉崗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fā)的保護用品,經生產技術處核實后予以補發(fā)。
5、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yè)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fā)放,不得重復發(fā)放。
6、一般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中的易耗物品(手套、口罩等)按部門員工人數及崗位實際需要由生產技術處核發(fā)。
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yè)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生產技術處確認、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發(fā)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8、各二級部門應在使用前履行計劃申報手續(xù),特種勞保用品計入領用人臺帳,領用人崗位變動,憑移交手續(xù)到生產技術處變更領用人記錄,特種勞保不設定使用周期,但必須以舊換新。
9、各工種職員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因工作調動,大勞保用品隨人走,原發(fā)大勞保用品順延使用期限;若公司間臨時工作調動的,大勞保用品由原單位發(fā)放,小勞保及特殊勞保用品由新單位發(fā)放。
10、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領料單經生產技術處審核登記后又因倉庫無貨暫時無法領用的,應在三日內持原領料單到生產技術處進行沖銷,貨到后再重新履行領用手續(xù),否則臺帳反映的個人領用情況視為屬實。
11、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fā)當月有關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半年以上者,停發(fā)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fā)勞動防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12、外來代培人員,實習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方能上崗。
13、調職員工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的`發(fā)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fā)放標準,發(fā)放卡隨崗位轉移。新崗位發(fā)放標準施行后,原崗位勞保發(fā)放時間具有延續(xù)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保用品,予以補發(fā)。
14、保衛(wèi)(保安)人員的著裝,由保衛(wèi)部門提交專項申請,行政人事處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發(fā)放。
15、職員一般大勞保和特種勞保用品達到發(fā)放周期后,已經失去防護作用的,交由公司安全員驗證報廢后,換領新的勞動保護用品;未到發(fā)放周期而損壞或丟失的勞動保護用品,根據責任大小,落實后予以賠償,及時予以核發(fā)。各種勞保用品的賠償標準,由供應處報公司審定。
16、生產技術處每年根據當地季節(jié)情況合理制定發(fā)放時間,不得反季節(jié)發(fā)放勞保用品;根據本地氣候狀況,公司不發(fā)放棉衣,夏季工作服在周期內相應增加一套。
。ㄋ模┌踩、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用品的監(jiān)督管理
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保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或舉報,凡違反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管理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的處理。供應處每季度對生產技術處勞保臺帳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印有企業(yè)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yè)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3、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規(guī)范穿戴、配齊勞動保護用品;機關、后勤工作人員參加生產現場作業(yè)或義務勞動時,必須穿戴合適的勞動保護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據實際情況核發(fā),但不得超過核定標準。
4、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保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fā)放、回收手續(xù),防止在過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5、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了解和收集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狀況,通過安全生產技術處向供應處反饋信息。
6、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關系到員工的生命安全,物資保管人員應妥善管理勞動保護用品,防止過期、變質,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fā)放;定期統(tǒng)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積壓的現象應及時報告、處理。
7、保健用品發(fā)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報計劃到生產技術處審核,交采購部門采購發(fā)放給員工。生產技術處負責發(fā)放臺帳記錄。
。ㄎ澹└絼t
1、本制度中所稱大勞保包括:夏、春秋、冬季工作服、安全帽、勞保鞋、雨衣、雨鞋;小勞保包括:布手套、紗手套、防塵帽、紗口罩等;特種勞保包括:安全繩(帶)、防塵鏡、防沖擊護面具、阻燃(熱)保護服、防靜電工作服、專用絕緣靴、防噪聲護耳器、各類專用保護手套等。保健用品包括:夏桑菊、板藍根、人丹、風油精、清涼油等防暑降溫藥品。
2、本細則由生產技術處歸口管理,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用具管理制度9
食堂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潔,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過就餐環(huán)節(jié),病菌或病毒就會進入體內,造成腸道傳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發(fā)生與流行。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應當嚴格按照洗消程序進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熱水洗去食物殘渣(水溫以50~60℃為宜);第二步是溫水清洗,去除殘留油脂等(水溫以30℃左右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學法殺滅餐具上的殘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沖洗,即用清潔衛(wèi)生的清水沖洗掉餐具上的殘留藥物;第五步是保潔,即將洗凈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潔設施內備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滌消毒人員應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采用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熱力滅殺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紅外線等。幾種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衛(wèi)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
2、蒸汽消毒法。一般消毒溫度在80℃上,保持30分鐘。
用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的監(jiān)督管理,杜絕假冒偽劣防護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yè)和個人以及為其生產、銷售安全防護用具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電器產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備案的范圍包括:
。ㄒ唬┌踩雷o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具;
。ǘ╇姎猱a品包括用于施工現場的漏電保護器、臨時配電箱、電閘箱、五芯電纜;
(三)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類限位器、停靠裝置、防墜落裝置;
。ㄋ模┢渌踩雷o用具。
第四條青島市建設委員會負責對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實施監(jiān)督管理。青島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對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的管理。
第五條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凡本規(guī)定第三條所列的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在用于本市建筑施工現場前,生產廠家須到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不得進入我市建筑施工現場銷售。
第二章申請、審核、登記備案
第六條國內生產的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由生產企業(yè)申請登記備案,進口的可由國內總代理申請登記備案。
第七條申請備案登記應提交下列資料
。ㄒ唬┥暾埍;
。ǘ┢髽I(yè)營業(yè)執(zhí)照;
。ㄈ﹪矣嘘P部門頒發(f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ㄋ模┎、省級頒發(fā)的安全準用證明;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進口產品應有生產國或地區(qū)權威機構的產品質量鑒定證書及相關的報關資料;
。ㄎ澹┯嘘P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有關圖紙及產品的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
第八條登記備案程序
(一)申請單位向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
。ǘ┦薪ㄖ踩O(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ㄈ┙泴徍撕细竦,銷售單位須與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簽訂責任保證書,由市建委發(fā)放《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登記備案證》;不合格的,不予登記備案,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三章公告、銷售、采購和使用
第九條市建委定期通過發(fā)文、登報、上網發(fā)布等方式,對審核批準登記備案的產品和應當進行登記備案的產品目錄予以公告。
第十條銷售單位供貨時應向采購單位提供備案證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及《安全防護用具供貨登記表》,以便存檔備案。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嚴禁購買未經登記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管人員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進行聯(lián)合驗收,并按規(guī)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用于施工現場。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定期對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和維護。周轉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在重新使用前,施工單位應會同監(jiān)理單位對產品進行測試,并做好測試記錄。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
生產廠家、銷售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登記備案的合格產品,并做好產品的售后服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三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使用未經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的,由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已進入施工現場的防護用具予以清除出場;對已用于工程施工的,責令立即更換,并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單位進行查處。
第十四條禁止生產廠家或銷售單位向施工現場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對發(fā)現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通報批評。
第十五條對登記備案產品的廠家或銷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并取銷其登記備案資格;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ㄒ唬┻B續(xù)兩次發(fā)現不合格產品的;
(二)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的;
。ㄈ┦酆蠓⻊召|量低劣的;
(四)因產品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十六條登記備案的有效期為二年,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生產單位應向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重新提出登記備案申請。逾期未重新辦理登記備案的,原備案資格自動取消,由市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向社會公示。
第十七條生產或經銷單位應每年向市建筑安全監(jiān)管部門報告產品質量抽查情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產品抽檢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具體執(zhí)行中的問題由青島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用具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fā)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2.1安全管理部門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2安全管理部門統(tǒng)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2.3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3.1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3.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3.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間部門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并按班交接。
3.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3.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車間部門對所屬區(qū)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3.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用具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fā)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2.1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2生產部統(tǒng)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2.3生產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3.1必須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3.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3.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生產部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生產部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3.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訂發(fā)放標準。
3.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生產部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車間部門對所屬區(qū)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3.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用具管理制度13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qū)域,消毒間內配備洗刷、消毒、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鐘以上。洗碗機消毒一般水溫控制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2)化學消毒。主要為各種含氯消毒藥物,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mg/l(又稱250ppm)以上,餐飲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瘜W消毒后的餐飲具應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殘留。
3、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柜內。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4、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采購洗滌劑、消毒劑時要索取批準文件、許可證件、合格檢驗報告等。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wèi)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wèi)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huán)境、設備衛(wèi)生、不留衛(wèi)生死角,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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