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檢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驗管理制度1
根據××醫(yī)【20xx】18號《關于印發(fā)××醫(yī)院材料申購及領用程序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標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損耗,降低庫存,節(jié)約成本,規(guī)避浪費。
二、管理方法
1、設立兼職管理員
倉庫管理員:×××
軟件操作員:×××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資中獎勵××元。
2、試劑申購
每月上旬盤點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購訂單,一式兩份,交采購員負責后續(xù)的'申購、采購流程,直至試劑送到庫房。
3、試劑入庫
試劑采購回來后,倉管員及時召集采購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三方共同辦理入庫驗收手續(xù),完畢后,軟件操作員將入庫信息登入軟件,打印入庫單一式兩份,經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簽名確認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組。
4、試劑出庫
領用試劑時,必須在材料領用單上填寫日期、品名、數量,軟件操作員每周操作一次,將出庫信息登入軟件,倉管員隨時核對庫存。
5、試劑報損
(1)應充分利用試劑管理軟件的采購預測功能,在保證試劑供應的前提下,盡量少量采購,防止試劑過期。
(2)平時做好倉庫管理,冰箱溫度做到每日查看、記錄,防止試劑變質。若發(fā)生試劑報損,由軟件操作員打印報損單一式兩份,交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完成報損審批后,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共同銷毀試劑。
(3)凡經批準報廢的試劑必須做好銷毀、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隨意丟棄。
(4)對易燃易爆的廢危險品、費毒品、費藥品,應報上級批準后方可銷毀,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派人員監(jiān)督銷毀。
6、試劑月度盤點
試劑每月5號前盤點一次上月的出入庫狀況。軟件操作員打印月度盤點表和試劑出庫明細表,一式兩份,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盤點后共同簽名確認。
7、倉庫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員查看試劑倉庫三臺冰箱的溫度,并在溫度記錄表上登記。倉管員負責倉庫日常管理。
檢驗管理制度2
1、目的
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不投入使用,確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產品出廠。
2、適用范圍確保
適用于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成品出廠檢驗。
4、檢驗人員
檢驗人員應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了解產品特性,熟悉標準、規(guī)程等檢驗依據,掌握檢驗技術和相關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檢驗規(guī)程
技術部組織制定進貨檢驗規(guī)程、過程檢驗規(guī)程和成品檢驗規(guī)程,經總經理批準后發(fā)放給生產部和檢驗人員。
6、進貨檢驗或驗證
6.1采購的原輔料及包裝材料進廠后,倉庫管理員作好待檢標識,填寫申檢單交檢驗人員。
6.2檢驗人員按進貨檢驗規(guī)程進行抽樣、檢驗或驗證,填寫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出具進貨檢驗或驗證報告。
6.3檢驗或驗證合格的物資,由市場部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xù);檢驗或驗證不合格的物資,在不影響產品生產質量的前提下,經總經理批準后,作降價處理,若協(xié)商不成的,由市場部辦理退貨或索賠手續(xù)。
6.4市場部倉庫管理員根據檢驗或驗證結果對輔料、包裝材料作好檢驗狀態(tài)標識。
6.5當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緊急放行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緊急放行。緊急放行時必須留下樣品進行檢驗,并對已放行的物資做好標識和記錄,一旦發(fā)現問題,由生產部門負責及時追回或更換。
6.6對隨貨提供檢驗報告的產品,檢驗員須查驗報告的.符合性。對在供方檢驗合格的產品,倉庫管理員依據技術部檢驗員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直接入庫。
6.7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由技術部歸檔保管。
7、過程檢驗
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半成品,依據過程檢驗規(guī)程進行檢驗;合格的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時返工或報廢。
8、出廠檢驗
產品加工完畢,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技術部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guī)程進行抽樣、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產品準予入庫、出廠,不合格產品進行報廢。
9、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或驗證,由此而給廠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并視情況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檢驗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儀器量規(guī)的精準,防止因儀器量規(guī)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并延長檢驗儀器量規(guī)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范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儀器量規(guī)。
第三條實施單位質量管理單位及使用單位。
第四條實施要點
。ㄒ唬┧袡z驗儀器量規(guī)均需建卡,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yǎng)及校正。
。ǘ槭箚T工確實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yǎng)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guī)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ㄈz驗儀器量規(guī)應放置于適宜的環(huán)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guī)存放于適當盒內。
。ㄋ模┯嘘P維護保養(yǎng)方面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yǎng)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并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guī)如發(fā)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yǎng)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協(xié)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yǎng)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ㄎ澹┯嘘P校正方面
1、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實施,并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須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實施。
3、臨時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時發(fā)現,或質量管理單位在巡回檢驗時發(fā)現檢驗儀器、量規(guī)不精準,應立即校正。
。2)檢驗儀器、量規(guī)如功能失效或損壞,經修復后,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時。
4、檢驗儀器、量規(guī)經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若因技術上或設備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代為校正,但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6、檢驗儀器、量規(guī)經專門技術人員監(jiān)定后,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得由質量管理單位依本公司請購規(guī)定請購。
第五條本辦法經質量管理委員會核定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檢驗管理制度4
1、各專業(yè)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報所購商品化試劑原料,并應做到及時盤存清點,入庫做到心中有數。
2、所有試劑的.申請,進貨一律由科室統(tǒng)一管理,做到來源渠道正規(guī),貨物正宗,有批準文號。
3、各專業(yè)實驗室應對試劑庫存定期檢查,不使用過期變質的試劑。
4、自配試劑須以嚴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試劑的保存應嚴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證有效期內能有效地使用,杜絕浪費現象。
6、試劑外借一律須經科主任同意方可執(zhí)行。
7、劇毒試劑必須由科主任和負責科室保衛(wèi)的同志負責保存,放保險箱內,使用時應有兩人在場,并做好登記。
8、易燃,易爆試劑應分開存放遠離火源和電源。
檢驗管理制度5
1.目的:為了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預防和應急火災、爆炸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化學危險品購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危險品使用和儲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學危險品范圍主要包括檢驗用的化學試劑等。
4.2在購買化學危險品時,應要求供應商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防止泄漏、傾倒的預防措施。
4.3采購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性能方面的資料,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配送到儲存室。
4.4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倉庫管理員職責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b.化學危險品入庫、發(fā)放的管理;c.廢棄化學危險物品處置的管理。
4.5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4.5.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箱內,進行分類存放,文字標識清楚。
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調溫、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室內環(huán)境應干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照明應是防爆型。
4.5.2化學藥品貯存室應有專人保管,并有嚴格的賬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內備有消防器材。
4.5.4貯存化學危險品應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和桶裝、瓶裝的易燃液體,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
d.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
e.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
f.劇毒性危險化學品應放于專用的保險柜內,并執(zhí)行雙人保管制度。
g.倉庫和現場的化學品應有倉庫管理員定期、定點檢查。
4.6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
4.6.1在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時,應注意不要灑落、碰撞并戴好防護用品。如有灑落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處理好現場。
4.6.2在化學品使用完畢后應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學危險品使用現場應有化學品性能資料,便于查閱。
4.6.4作業(yè)人員要根據需要使用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用具。
4.6.5劇毒性化學危險品的使用要執(zhí)行雙人領用、使用制度。
4.7化學危險品應急、預防措施
4.7.1防火與防爆
物質起火的三個條件是物質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給和燃燒的起始溫度。一切可燃物的溫度處于著火點以下時,即使供給氧也不會燃燒。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溫度是防止起火的關鍵。
a毒害物品
分為劇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應鎖在固定的鐵柜中,由專人負責保管,每次取用有嚴格的用量登記。
b腐蝕性物品
對人體的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屬等,有極強的腐蝕性。應放置在用抗腐蝕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貯存。
c放射性物品
人體受到放射線過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塵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應放在專用的安全貯藏所。
4.7.1.1起火和防爆的預防措施
根據化驗室著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針對性預防措施。
A.在火焰、電加熱或其它熱源附近嚴禁放置易燃物。
B.加熱用的酒精燈、噴燈、電爐燈加熱器使用完畢時,應立即關閉。
C.灼熱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試驗臺上,各種電加熱器及其它溫度較高的加熱器都應放置在石棉板上。
D.傾注或使用易燃物時,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發(fā)、蒸餾和回流易燃物時,不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或用明火加熱水浴,應根據沸點高低分別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熱。
F.在蒸發(fā)、蒸餾或加熱回流易燃液體過程中,分析人員決不能擅自離開。 G.實驗室內不宜存放過多的易燃品。
H.不應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儲存爆炸性物質,以免關閉或開啟玻璃塞時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須配用軟木塞或橡皮塞,并應保持清潔。
I.不慎將易燃物傾倒在試驗臺或地面上時,必須:a.迅速斷開附近的電爐、噴燈等加熱源;b.立即用毛巾、抹布將流出的液體吸干;c.室內立即通風、換氣;
。洌砩匣蚴稚险从幸兹嘉飼r,應立即清洗干凈,不得靠近火源。
4.7.1.2預防化學反應熱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員對于要進行的試驗,須了解其反應和所用化學試劑的特性。對有危險的試驗,要準備應有的防護措施及發(fā)生事故的處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試驗操作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人員應戴橡皮手套、防護眼鏡。 C.在未了解試驗反應之前,試料用量應從最小開始。 D.及時銷毀殘存的易燃易爆物。
4.7.1.3預防容器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
A.預防減壓裝置爆炸,減壓容器的內外壓力差不得超湖南省茶陵縣中醫(yī)院檢驗科
過一個大氣壓。 B.預防容器內外壓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a.低沸點和易分解的物質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陰涼處。
。猓胁僮鲬床僮饕(guī)程進行。反應太猛烈時,一定要采取適當措施以減緩反應速度。
。悖荒軐x器裝錯,使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tǒng)。
。洌畬τ锌赡馨l(fā)生爆炸的試驗一定要小心謹慎,嚴加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絕對不允許不了解試驗的人員進行操作,并嚴禁一人單獨在實驗室工作。
4.7.1.4實驗室滅火
滅火的原則是:移去或隔絕燃料的來源,隔絕空氣、降低溫度。對不同物質引起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撲救方法。
a.防止火勢蔓延,首先切斷電源、熄滅所有加熱設備;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關閉通風裝置,減少空氣流通。
b.立即撲滅火焰、設法隔斷空氣,使溫度下降到可燃物的著火點以下。 c.火勢較大時,可用滅火器撲救。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電器、油類和酸類火災,不能撲救鉀、鈉、鎂、鋁等物質火災,因為這些物質會與二氧化碳發(fā)生作用;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有機溶劑、油類著火,不宜撲救電器火災;干粉滅火器:適用于撲滅油類、有機物、遇水燃燒物質的火災。
4.8常見的化學毒物及中毒預防和急救
實驗室中引起的中毒現象有兩種: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經常接觸某些有毒物質的蒸汽。
4.8.1急救措施:
a.立即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處,注意保溫,勿使受凍;b.呼吸衰竭者立即進入人工呼吸,并給以氧氣,立即送醫(yī)院。
B.CL2 CL2為草綠色氣體,比空氣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動。CL2是強氧化劑、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場所空氣中含氯不得超過0.002mg/L。含量達3mg/L時,呼吸中樞突然麻痹、肺內引起化學灼傷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為無色無味氣體,具有腐蛋臭味,對空氣相對密度為1.19。H2S使中樞神經系統(tǒng)中毒,使延髓中樞麻痹、與呼吸酶中的鐵結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動減弱。H2S濃度低時,頭暈、惡心、嘔吐等,濃度高或吸入大量時,可使意識突然喪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惡臭,一旦發(fā)現其氣味應立即離開現場,對中毒嚴重者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吸氧、送醫(yī)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現為對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氣管炎和肺水腫等。嚴重者導致肺壞疽,吸入高濃度氮氧化物時,可迅速出現窒息、痙攣而死亡。
一旦發(fā)現中毒,要立即離開現場、呼吸新鮮空氣或吸氧,并送醫(yī)院急救。
4.8.2.酸類
H2S0
4、HNO
3、HCl這三種酸是化驗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癥。受到三酸傷害時,迅速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2%的小蘇打水沖洗患部。 4.8.2.3堿類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強烈腐蝕性。皮膚受到傷害時迅速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滌傷處。
4.8.3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鹽
a.氰化物:KCN和NaCN屬于劇毒劑,吸入很少量也會造成嚴重中毒。發(fā)現中毒者應立即抬離現場,施以人工呼吸或給予氧氣,立即送往醫(yī)院。 b.砷化物:As2O
3、Na2AsO
3、AsH3,發(fā)現中毒時立即送往醫(yī)院。
c.汞和汞鹽、HgCl
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發(fā)現中毒時立即送往醫(yī)院。
4.8.4有機化合物的種類很多,幾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時必須對其性質詳細了解,根據不同情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a.脂肪族鹵代烴
短期內吸入大量這類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經系統(tǒng),刺激粘膜、皮膚以至全身出現中毒癥狀,這類物質對肝、腎、心臟、有較強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烴
有刺激作用,接觸皮膚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濃度蒸汽對中樞神經有麻醉作用。大多數芳香烴對神經系統(tǒng)有毒害作用,有的還會湖南省茶陵縣中醫(yī)院檢驗科
損傷造血系統(tǒng)。急性中毒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吸氧、送醫(yī)院治療。
c.致癌物質
某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誘發(fā)癌癥,被稱為致癌物質。以下物質有較明顯的致癌作用:多環(huán)芳烴、3,4苯并芘、1,2苯并蒽、亞硝酸氨類、α-萘氨、聯苯氨、砷、鎘、鈹、石棉等。在使用這些物質時必須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進入人體。
檢驗管理制度6
一、檢驗科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規(guī)定和臨床檢驗中心的要求,依據《醫(y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二、檢驗科必須建立和健全科、室(組)二級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適當安排兼職人員負責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信息,定期向上級報告。
三、加強分析前的質量控制,確保標本質量,制訂并嚴格執(zhí)行標本送檢與接收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應重新采集。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應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訂并嚴格執(zhí)行臨床檢驗項目標準操作規(guī)程和檢驗儀器的標準操作及維護規(guī)程,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五、檢驗科各專業(yè)實驗室應建立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程序并嚴格執(zhí)行,如實記錄室內質量控制各項數據,定期分析小結。出現質量失控現象時,應當及時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積極參加全國和/或浙江省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量水平。
六、重視分析后的質量控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檢驗結果的`審核和檢驗報告的簽發(fā),發(fā)現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合或可疑時,主動與臨床科室聯系。
七、加強檢驗科的信息控制與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種質量和技術記錄。
八、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嚴防差錯事故發(fā)生,保證檢驗科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
九、有計劃地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建立人員技術檔案,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十、制訂技術質量管理發(fā)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
檢驗管理制度7
1.總則:
對半品、成品的質量進行控制,保證未經檢驗和不合格的產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及出廠。
2.半成品檢驗:
2.1生產車間應對裝配過程、密封條焊接過程、撞角過程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對過程參數及半成品和成品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檢驗并做好質量記錄。
2.2當裝配結束后應對鋁合金門窗進行檢驗。
2.3對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3.成品檢驗:
3.1成品檢驗應按gb/t8479 - 20xx《鋁合金門窗》及本公司成品檢驗規(guī)程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進行檢驗。
3.2質檢員應校對生產過程中各項檢驗是否齊全,對缺少檢驗項目的'產品,質檢員不得進行出廠檢驗,并退回缺少檢驗項目的工序重新檢驗。
3.3出廠檢驗后,根據成品檢驗規(guī)程判定產品是否合格,在檢驗單上注明,并簽質檢員姓名,生產日期和編號,方可進行包裝,在產品包裝塑料薄膜上貼合格證、加蓋出廠日期,標識產品顏色等方可入庫。
3.4在產品檢驗過程中,不準對產品進行調整或修理。
3.5倉庫管理員憑質檢員的入庫通知單入庫。
檢驗管理制度8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及最終產品出廠管理、產品的最終檢驗由技術質量部負責,產品合格證由技術質量部統(tǒng)一制做和發(fā)放。
一、產品檢驗
1.新品開發(fā)項目樣機完成具備驗收條件時,由技術質量部負責組織檢測,產品開發(fā)部協(xié)助,技術質量部出具檢測報告。
2.最終產品出廠前,技術質量部負責、相關部門協(xié)助檢測各項技術指標,出具檢測報告。
二、產品合格證管理
1.合格證的內容及要求由技術質量部負責規(guī)定和設計。
2.合格證由技術質量部專人管理和發(fā)放。
3.發(fā)放合格證的產品范圍
直接銷售的產品發(fā)放產品合格證。
4.合格證發(fā)放程序。
1)發(fā)放合格證的產品應依據產品標準或由總工批準的標準和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經技術質量部組織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發(fā)放產品合格證。
2)出廠產品合格證由質量主管認真填寫具體內容并加蓋'技檢專用章'后,隨產品出廠。無產品合格證的`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3)技術質量部對發(fā)放的合格證應做好記錄。
4)各種'質量印章'由技術質量部統(tǒng)一保管。
檢驗管理制度9
1放線檢驗
根據技術部提交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查的規(guī)劃平面圖,測量施工工程圖定位軸線是否與規(guī)劃及現場實際情況相吻合,及時辦理《施工放線記錄》。若有問題即時反饋給技術部解決。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線較為復雜的`工程,應由專業(yè)測繪單位進行復線。
在正式施工之前,須通知規(guī)劃部門到現場進行規(guī)劃驗線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2驗槽檢驗
根據結構施工圖,挖至設計標高時,應通知質監(jiān)站、地勘單位、設計單位代表一起對基槽、坑進行驗槽,檢驗土質是否與地勘報告是否吻合,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形成《地基驗槽記錄》。
3土方工程
3.1總包單位進場后應對所施工區(qū)域進行方格網測量,并向甲方提交測量記錄;
3.2總包單位應配合土方施工過程中的標高及軸線放線操測;
3.3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由總包方負責釬探。
4樓地面分部(分項)工程
4.1基層(找平層)分項工程
4.1.1查基層是否清理干凈,均勻密實;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2.3找平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4.2.4檢查面層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翻砂、空鼓、裂縫等現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體樓地面分項工程
5.1檢查配合比及試驗報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5.3面層具備施工強度后,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并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5.4地面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空鼓、裂縫現象;并檢查表面平整度等檢驗項目。
6屋面分部(分項)工程
6.1屋面找平層、保溫(隔熱)層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和配合比報告;找平層用坡度尺檢查坡度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了排氣孔;保溫隔熱層應檢查構件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檢查水泥砂漿面層有無脫皮、翻砂現象及平整度,分格縫寬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縫、細石砼屋面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合格證、配合比和試驗報告;用外觀目測檢查和尺量檢查油膏嵌縫是否嚴密,粘結是否牢固,有無開裂現象等,蓋縫條寬度是否達到要求;細石混凝土面層施工前應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沖筋),按設計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并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鑒認;不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檢查細石混凝土層是否平整、均勻、厚度一致、有無裂縫缺陷;閉水無滲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與甲方溝通后編制專項方案;
7.2甲方對防水專項方案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7.3對管洞周邊進行處理(分兩次澆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邊留寬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內嵌油膏),對防水基層處理達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層干燥、密實、陰陽角處理成r型且為圓弧、泛水基層達到設計要求);
7.4防水基層檢查及交接(形成檢查記錄,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三方簽字認可),未按此執(zhí)行,按200-500元/次進行處罰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先作樣板,待甲方確認后,再大面積施工,特別要注意細部施工,甲方實行旁站監(jiān)理;
7.6達到規(guī)定時間后,作閉水試驗,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共同檢查確認;
7.7保護層或面層施工后,應再次作閉水試驗檢查有無滲漏且需三方簽字確認;
7.8交房后再出現滲漏,按20xx-10000元/處進行處罰,在工程款中扣除。
檢驗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了規(guī)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以下簡稱安檢機構)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安檢機構檢驗技術水平,促進安檢機構健康有序發(fā)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1號),制定本規(guī)范。
二、監(jiān)督管理的范圍
(一)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日常監(jiān)督,對未獲得檢驗資格許可的機構開展檢驗活動的查處等。
(二)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工作中涉及受理、審查、批準的有關人員的監(jiān)督。
(三)對獲得檢驗資格許可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主要包括:資格有效性的情況;依法開展檢驗工作的情況;技術條件的保持情況;計量認證的情況;檢驗儀器設備的檢定或者校準情況及其是否處于完好的狀態(tài);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情況;檢驗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等。
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職責
(一)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對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并將情況通報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
(二)國家質檢總局職責
1.指導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開展的安檢機構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對機動車安檢機構開展監(jiān)督抽查。
3.及時組織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
(三)地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職責
1.依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組織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督抽查。
2.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比對試驗,督促安檢機構保持必要的檢驗能力。
3.通報安檢機構監(jiān)管信息。
4.及時處理對安檢機構的投訴和舉報,調查處理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5.每年向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機動車安檢機構資格管理工作報告。
四、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資格管理人員的要求
(一)依法進行安檢機構的受理、審查、批準。不得違反工作程序對安檢機構進行許可。
(二)在受理、審查、決定過程中,應當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
(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人員應當一次書面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除非現場能及時完成更改的。
(四)在辦理安檢機構資格許可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請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及時查處并報告安檢機構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積極查處無證安檢的行為。
五、安檢機構的職責和守則
(一)安檢機構的職責:
1.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2.保持信息系統(tǒng)通暢,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信息;
3.保證在用設備正常完好,在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并按照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要求參加檢驗能力比對試驗;
4.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規(guī)定;
5.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培訓和內部管理;
6.接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7.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中發(fā)現普遍性質量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8.安檢機構如需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的,應當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上交檢驗資格許可證書和檢驗專用印章,并向社會公告;
9.建立嚴格的報告審批制度,對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10.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與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聯網;
11.積極配合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二)安檢機構守則:
1.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2.不得超出許可的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
4.不得出具虛假檢測結果;
5.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
6.不得使用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核合格的人員從事檢驗工作;
7.不得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
8.不得在工作中以權謀私、索要或者收取禮品、禮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賄賂;
9.不得從事其他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行為。
六、主要監(jiān)管方式
(一)對安檢機構資格許可行政審批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主要通過檢查許可工作過程中的有關資料、行政相對人的投訴和有關工作匯報等方式進行。
(二)對安檢機構的監(jiān)管方式主要有:查閱原始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現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組織檢驗能力比對試驗,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調查處理投訴案件,其他能夠反映安檢機構工作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方式等。
1.查閱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對安檢機構檢驗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進行抽樣檢查。檢查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內容,應當符合有關規(guī)定,結論應當真實、準確。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據應當一致,若同一輛機動車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中的檢驗數據不一致,應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對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已實現聯網監(jiān)察安檢機構的地區(qū),可以通過網絡進行抽查。
2.現場檢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過程:主要檢查安檢機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檢驗項目的齊全性和檢驗結果判定的準確性;檢查檢驗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檢查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查檢驗所用儀器、設備的準確度和有效性以及是否按期進行檢定或校準,檢查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是否正確、規(guī)范、保存完好。針對問題突出的有關項目組織開展的檢查?舍槍彶榘矙z機構年度工作報告中發(fā)現的問題和有關部門、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的抽查。根據工作需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可以就專項內容進行檢查,如檢查儀器設備的檢定或校準情況,是否有出具虛假數據的情況,是否有漏檢、少檢項目或不檢車只收費的情況等。
3.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安檢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試驗,考察安檢機構檢驗水平。
4.審核年度工作報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每年組織對安檢機構年度工作報告進行審核。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反映安檢機構的有關變化、資格許可條件的保持和檢查等情況,包括:
(1)安檢機構基本情況;
(2)機動車年檢驗車型及其數量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yè)務開展情況;
(3)在用檢測設備的變更情況和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情況;
(4)檢驗人員培訓、考核情況,人員變更情況;
(5)投訴、異議處理情況;
(6)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5.聽取有關方面對安檢機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評價: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通過走訪、電話、征求意見表、座談會的方式保持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被檢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征詢他們對安檢工作的建議,就安檢機構的`檢驗流程、檢驗質量等諸方面廣泛地聽取意見,并及時匯總整理形成書面材料。反映的問題一經核實,均要求安檢機構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
6.調查處理投訴案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投訴案件時,應當及時做好記錄、調查、處理、存檔工作。重大案件應當報上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調查情況屬實時,應當對產生的原因、案件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并依法對責任機構進行處理。
7.聯網監(jiān)察:在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通過計算機聯網管理系統(tǒng)對安檢工作進行適時、有效監(jiān)管。通過聯網系統(tǒng)的實時監(jiān)測功能,檢查安檢機構檢測線的檢測情況,檢查對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現行有效檢驗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查閱檢驗報告;抽查是否存在不按照標準進行檢驗,是否存在超許可范圍檢驗的現象。
七、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二)監(jiān)督檢查不得事先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
(三)監(jiān)督檢查中盡量避免影響安檢機構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安檢機構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五)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或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
(六)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由監(jiān)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機構的代表簽字確認。監(jiān)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及時歸檔,并保存3年。
八、監(jiān)督檢查結果的處理
(一)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通知被檢查安檢機構,同時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
(二)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安檢機構整改完成后,應當向組織檢查的部門提交整改報告。組織檢查的部門應當對安檢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核查。
(三)對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四)對依法撤消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五)安檢機構的檢驗資格許可被撤銷后,必須立即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九、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查處范圍:
1.未取得計量認證證書和檢驗資格許可證書擅自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安檢機構在用計量器具未經計量檢定、超過檢定周期、經檢定不合格繼續(xù)使用的;
3.安檢機構超出許可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4.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證書的;
5.不按照規(guī)定參加比對試驗的;
6.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逾期未改的;
7.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批準,擅自遷址、改建或者增加檢測線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8.拒不接受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的;
9.使用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
10.未按照規(guī)定提交年度工作報告或者檢驗信息的;
11.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
12.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的;
13.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3個月以上,未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的,或未上繳檢驗資格證書、檢驗專用章的,或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未向社會公告的;
14.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
(二)對無證從事安檢的責任者,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獲證安檢機構未在檢驗報告上標明檢驗資格許可證編號和未在檢驗報告上加蓋檢驗專用章的,應當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連續(xù)兩次通報批評仍不改正的安檢機構,應當組織安檢機構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學習,重新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檢驗資格考核。
十、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的撤銷和注銷
(一)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撤銷檢驗資格許可,但是撤銷檢驗資格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除外: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做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檢驗資格許可的;
5.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檢驗資格許可的;
6.安檢機構不履行職責、違反安檢機構守則,情節(jié)嚴重的;
7.依法可以撤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1.被許可人不再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2.檢驗資格許可有效期滿未按規(guī)定重新申請取證的;
3.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安檢機構停止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1年以上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當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其他情形;
7.對注銷檢驗資格許可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予以公告。
十一、其他
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人員在檢驗活動中接受賄賂,以職謀私的,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撤銷其考核合格資質。
十二、機動車安檢機構對機動車安檢許可、行政處罰的異議
對行政處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檢驗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guī)定要求采取樣品,并做好登記和標識。
1.1.1對于外購化工料,依據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質檢組發(fā)下來的`委托單,到現場核對實物,按規(guī)定采樣。
1.1.2對外購大宗原材料和內部互供料,接到生產調度或有關裝置崗位人員的采樣電話通知后到現場采樣。
1.1.3對于過程檢驗和試驗,按《分析頻率》的規(guī)定到生產裝置現場采樣。
1.1.4對成品檢驗和試驗,按《分析頻率》或質量管理要求到生產裝置現場或指定部位采樣。
1.1.5接到生產裝置或調度臨時生產加樣通知時,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樣。
1.1.6采樣作業(yè),要執(zhí)行《化驗室采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樣后,按規(guī)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后,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并做好標識。
1.3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濕度、振動、噪聲等要密切注意,并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wěn)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4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guī)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guī)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舍棄。
1.5若發(fā)現檢測結果異;驅嶒炂钆c方法規(guī)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6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專用表格,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涂改、亂寫、亂畫和折疊。當發(fā)生筆誤時,用"-"注銷,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fā)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杠,整項未發(fā)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印上"作廢"、"檢修"、"停運"等印章。
1.7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分析檢驗日報表、質量監(jiān)督日報表和產品質量合格證五種;炇疑婕暗皆加涗浐蛨蟾鎲蝺煞N。
1.8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后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在崗其他分析人員復核(兩檢制),確認無誤后,報告給組長。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和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復核人員應對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9組長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后(三檢制),立即用電話報告給生產裝置或有關部門,對不合格數據,還要在交接班日記上做好標識。組長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季或年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質量記錄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個月,超期后將記錄送交化驗室質量記錄存放室歸檔保存。
3、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中控分析原始記錄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分析檢驗日報表、質量監(jiān)督月報表和產品質量合格證一般保存3年。
檢驗管理制度12
1.全科人員要十分重視檢驗標本,正確采集、驗收、保存、檢測,避免錯采、錯收、污染、丟失,否則,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2.檢驗標本的采集必須嚴格按照檢驗項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時間、標本類型、抗凝劑選擇、采集量、送檢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標本嚴格實行核對制度,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科別、住院號、病床號、標本類型、檢驗目的等,所送標本必須與檢驗項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對檢驗標本的同時,應查對臨床醫(yī)生填寫的'檢驗申請單是否正確,完整,規(guī)范,如有不符要求者,應予退回,要求在糾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單位送檢或接收外單位送檢的標本應專人負責并有專門記錄。
5.急診檢驗標本要及時采集、核對、檢驗、報告。
6.檢測后的各種標本,應保存一定時間。尤其是腦脊液、心包積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標本,檢驗后應保存一周,以備查對。
檢驗管理制度13
為了了解工作人員健康狀況的變化情況,科室規(guī)定如下:
1.檢驗科全體員工每年例行一次健康查體,并建立個人健康檔案;體檢內容包括:體重、血壓、胸透、B超和肝功能、腎功能、血液分析。
2.對檢驗科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甲、丙肝炎抗體和乙肝兩對半檢測;
3.對從事HIV篩查的工作人員增加HIV抗體檢測;
4.對意外事件被刺傷的`員工要及時注射抗血清,并定期檢測追蹤,確保員工健康、安全;
5.對高危人員必要時予以預防接種。
6.實驗室工作人員一旦出現與本實驗室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相關的臨床癥狀或體征時,要立即向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員會報告,并及時安排就診和治療;對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要及時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檢驗管理制度14
1、試驗場地必須整齊,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無關用品。檢驗人員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2、試驗前應檢查線路設備等可靠無誤,電器設備外殼接地良好。
3、試驗區(qū)在試驗前關閉試驗區(qū)兩側進貨門,確保試驗區(qū)內都是檢驗人員,并亮紅色警報燈反饋正在試驗中。
4、.通電前先檢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符合圖紙及工藝要求。
5、做試驗時,檢驗人員與配合人員在接通或斷開電路時,必須兩人互相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斷開電源,在操作時不得用兩手各持一個電極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項通電試驗后合斷路器將試驗柜取下試驗電源后推到回路電阻測試區(qū)測試回路電阻。試驗后推到耐壓區(qū)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壓試驗。
7、耐高壓試驗,必須設有過流保護、反饋開關,并確?刂崎_關閉合后方能起動耐壓接觸器,控制開關斷開時,耐壓接觸器立刻斷開,在正常情況下控制開關應在斷開位置。
8、耐壓二次試驗時需接好可靠接地后并兩人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試驗。
9、耐壓實驗前,先在試驗區(qū)內拉警示欄,以示警告,耐壓試驗開始。試驗操作人員當聽到配合監(jiān)視人員發(fā)出可以試驗的口令后,方可送電試驗。
10、操作人員在試驗時,精神要集中,注意試品和試驗區(qū)。當遇有不正常情況,如發(fā)現或聽到有人闖入試驗區(qū),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直到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xù)送電試驗。
11、耐壓試驗完畢,移開警示圍欄,以示試驗完畢。凡有電容的'設備在試驗前后,均應放電。凡有靜電感應的設備,必須接地放電后,方可接觸試品。
12、耐壓試驗升、降壓注意事項:
12.1、試驗電壓的升高必須勻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壓試驗完畢,必須以不小于五秒鐘以上的時間勻速下降到試驗電壓的75%方可斷開電源,試驗中不可突然斷開電源。
12.3、對于42kv以上試品過多時,試驗后需進行接地放電后,方可再移動試品。
12.4、高低壓開關柜耐壓試驗工作由檢驗部門負責。
12.5、欄桿與防護網距被試產品必須大于1m。同時負責對現場的檢查工作,經檢查不符合要求時,不能進行工作。
12.6、在試驗前,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設備操作系統(tǒng)及電器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要穿好絕緣鞋,確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方可開始試驗。
12.7、試驗人員在進行試驗時要有兩人操作。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試驗時不準吸煙、不準酒后操作,工作時要精神集中,兩人示意好后,試驗開始。
12.8、試驗設備要有安全開關,發(fā)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
12.9、試驗工作完畢,立即將調壓器調回零位,然后切斷電源并放電。
12.10、試驗開關柜的碼放,試驗完成的產品不得擺放在試驗區(qū)內,檢查柜內衛(wèi)生后及時推離試驗區(qū)。
13、試驗設備操作可見:《操作規(guī)程匯編》。
14、每試一項要在檢驗記錄上記錄試驗項。
15、參照《出廠檢驗規(guī)范》。
檢驗管理制度15
一、《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起重機械應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公司應對所有起重機械建立相應臺賬。
二、起重機械停用的,應確保停用設備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并在顯著位置設置停用標志。停用半年以上的,應辦理停用手續(xù)。啟用已辦理停用手續(xù)的起重機械,應辦理啟用手續(xù),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超過原檢驗有效期的起重機械,應當向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三、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四、起重機械發(fā)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五、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zhí)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保存。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的;
(二)經大修、改造后的;
(三)發(fā)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四)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五)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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