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接送交接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
1、教師要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制定的幼兒作息時間,有目的'、有計劃的組織各項活動,并按《幼兒園一日生活常規(guī)》的內容去要求幼兒。
2、教師帶班時間一般不接待親友,不接電話,主班教師決不能離開幼兒,班級發(fā)生的事故應由當班教師負責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3、教師和保育員下班時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離開,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下列情況:
(1)、幼兒健康情況(打針、吃藥、精神狀況及特殊問題)。
(2)、幼兒出勤情況。
(3)、個別幼兒情況及家長聯系工作。
4、班級教師和延時班教師做好交接手續(xù):
(1)配班教師和上午主班教師送延時班幼兒,要向延時班教師明確交代幼兒的情況(包括送達幼兒的人數、幼兒的衣物、幼兒身體狀況等),延時班教師劃好幼兒考勤,并做好交接幼兒登記。
(2)、延時班教師必須收接送卡才能讓幼兒離開,并及時把接送卡送還給幼兒所在班級。
班級衛(wèi)生量化標準
室外衛(wèi)生區(qū):每天掃一遍、拖一遍,墻裙、樓梯扶手、窗臺窗框保持干凈。室內物品:室內物品擺放合理,每天擦一遍,無衛(wèi)生死角。窗戶框槽內及窗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2
生命重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讓幼兒健康快樂的成長,使幼兒園工作井然有序地開展,是家園共同的責任。接送幼兒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為確保每個幼兒和教師的人身安全,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希望每位家長朋友自覺遵守以下要求:
1、家長要遵守以下接送幼兒時間:
周二至周五入園時間:7:40—8:00
周一升旗入園時間:7:35
中午臨時接送時間:11:30和15:00
晚上離園時間:17:20—17:45
興趣班離園時間:18:30
其余時間不接待來離園。
2、接送幼兒的家長必須是固定的幼兒父母和親屬。如果固定接送人臨時有事需要請人代接的,家長一定要在早晨送幼兒時,及時向老師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及委托人身份;若臨時不能來接幼兒必須給所在班級班長老師發(fā)短信說明,并注明家長姓名。沒有短信告知和委托書的幼兒,教師有權不交予陌生人接走。
3、請家長嚴格遵守持卡接送幼兒制度,無卡時須經幼兒園門衛(wèi)或班級教師確認身份和簽字后方可接走幼兒。
4、外單位家長要嚴格遵守我所營區(qū)要求,持證入所,服從哨兵管理。
5、為確保幼兒人身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項鏈等首飾和小刀、釘子、玻璃球等危險物品入園;不要給幼兒穿靴子、長裙和帶有繩帶的衣服。
6、家長應引導幼兒情緒穩(wěn)定入園,入園時讓幼兒自覺接受保健醫(yī)生的晨檢。若幼兒情緒不好、身體不適或身上有傷等問題,請主動與保健醫(yī)或班級教師說明,以便教師隨時觀察、照顧。如需要喂藥,請將當日藥的藥效、藥名、用量、時間寫在幼兒園委托服藥單上,將藥包好放在藥盒中。
7、為了保障幼兒園接送時間段安全有序,早上入園時家長請讓幼兒站在自己左側排隊有序送入園門;家長若有事請在園門外等候教師方便時與教師溝通。離園時,請與教師打招呼后再牽著幼兒出大門,接送時若有事與教師溝通時間不要過長,以免妨礙教師正常接送、照料其余幼兒。
8、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和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播與蔓延,請家長不要帶幼兒在園內逗留、嬉鬧玩耍,確保幼兒離園安全。
9、為了讓幼兒獲得持續(xù)的發(fā)展,請家長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勤、遲到。幼兒生病應及時打電話向本班教師請假,如實說明病情。幼兒發(fā)燒體溫超過°時,請不要讓幼兒來園,及時治療退燒48小時后方可入園。
10、幼兒若患有疑似傳染病或傳染病時,請家長務必在第一時間告知班級教師或保健醫(yī),方便我園及時采取消毒隔離措施,確保其他幼兒的健康。如若因家長隱瞞病情拖延不報,造成我園傳染病蔓延者,我園將追究當事人家長責任。
11、規(guī)定離園時間后為收費時間,不滿半小時的按20元收取,1小時按40元收取。晚接幼兒的家長請及時告知班級教師晚接原因,以便我園安排值班教師,接走幼兒時請在傳達室簽字注明接走時間和家長姓名。
12、為了維護園內秩序,家長來園接送幼兒,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wèi)生,不得大聲喧嘩或為幼兒相互爭吵,不在園內和門口吸煙,不帶寵物入園,將車輛停在規(guī)定位置。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發(fā)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確認手續(xù)。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yè)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yè)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未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人,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人接受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guī)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fā)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fā)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zhí)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無誤后方可發(fā)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jiān)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4
1.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幼兒不受侵犯、傷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家長應確保幼兒上學和放學回家過程中的'安全,執(zhí)行家長接送制度。幼兒每天的入校、離校由家長親自接送。凡委托他人接送或自行回家的幼兒家長須向學校書面說明情況。其他幼兒學校只負責送離校門口一百米的區(qū)域。
3.幼兒放學后家長應按時到校接孩子;家長如果不能按時到校接孩子的,要提前將書面情況說明交班主任老師。
4家長如果提前送孩子上學,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幼兒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5.教師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上課、放學,家長應在校門口等待幼兒放學。放學時,家長到孩子所在班教室出示接送證并由當班教師核定無誤后再接走自己的孩子。
6.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家長和教師要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校。要教育幼兒在上學、放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嚴防壞人侵犯。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5
1.班級要建立幼兒入園登記冊,并隨時根據變化及時更正,與家長保持直接聯系。
2.幼兒園大門要按園內規(guī)定的時間開放,不隨意放人進園,來訪者要說明原因,填寫外來人員登記,由門衛(wèi)帶領前往,門衛(wèi)有事離崗,必須有人替崗,切不可空崗,防止幼兒單獨離園。
3.接送幼兒時,家長一定要把幼兒送到有關教師手中,教師一定要把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防止教師不知誰把幼兒接走的現象發(fā)生。
4.教師在園內帶幼兒活動要經常清點人數,回活動室前必須清點人數。帶幼兒到任何地方教師必須使隊伍保持在視線范圍內,防止幼兒走失、發(fā)生意外。
5.活動組活動前后教師要組織幼兒逐個班級接送,不讓幼兒自己回班級,避免幼兒不回班級和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教師要注意鬧情緒的幼兒,防止幼兒乘機離開集體自己單獨活動或走失,教師在交接班時一定要說明交接的相關情況,班級幼兒的當天情況三位教師都要了解,防止出現誤差。
7.在幼兒睡眠時教師不能離崗,做好幼兒入睡的安撫、巡視工作,防止個別幼兒離開睡房或發(fā)生意外情況。
8.任何時候教師都要堅持崗位,不能出現空崗、脫崗現象,使幼兒時刻保持在教師的視線范圍內。
9.教師交接班時,主班教師要將幼兒人數、家長的囑咐以及帶班時發(fā)生的情況如實、全面的'反映給接班教師,完成后續(xù)工作,做好銜接,讓家長滿意。
10.對幼兒的每一個活動教師要心中有數,要有強烈的責任感,每個工作人員對個別離開集體的幼兒一定要過問,切不可視而不見,做到人人負責,責任到人,保證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6
一、時間安排:
早晨06:00-08:00接、送幼兒上學;中午11:00-11;30幼兒就餐;午睡12:20-14:00幼兒離校16:30-17:00 。
。▊渥ⅲ阂陨蠒r間均根據當時情況所安排,供參考使用。)
二、車內安全制度:
1、幼兒要在保育老師保護下上、下車;
2、中大班幼兒要謙讓托小班幼兒,保證他們有座位;
3、站立車上無座幼兒老師要隨時提醒他們抓好把手,避免緊急制動時摔倒;
4、有座位幼兒要抓牢把手,避免剎車時頭碰前面;
5、幼兒在車上要注意不吃東西,避免吞咽時嗆入氣管;
6、坐在車窗邊的幼兒頭手不準伸出窗外;
7、車輛行駛時人不得靠在車門上,避免車門誤開,摔出車外;
8、幼兒不得站在車座位上,避免車輛搖晃時摔下去;
9、坐在過道和第一排幼兒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
10、乘車人要保護車上衛(wèi)生,不在車上亂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傷害,扔垃圾人要承擔一定責任。
三、駕駛員工作制度內容:
1.接送人員要熱愛教育事業(yè),樹立服務、責任意識,按時按人安全接送學生。
2.駕駛員駕齡要在5年以上,工作認真負責。
3.接送車要定期保養(yǎng),注意保持車輛衛(wèi)生,駕駛員每天需認真檢查車輛,如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修理,確保安全。
4.駕駛員應按照幼兒園作息制度,不能擅自更改接送時間。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時,應提前做好通知、請假、交接等工作,確保幼兒接送工作順利進行。
5.接送車入園后,由接送人員將幼兒送到教室,交給教師方可離開。
6.接送人員要做好車上幼兒的安全工作,車門要及時上鎖,行駛中接送中接送人員要和幼兒坐在一起,護理好孩子。
7.停車時,注意路邊車輛來往,保證幼兒上下車的安全。
8.駕駛員要做好教師與家長之間的聯系工作,及時把教師或家長的信息反饋給對方。
9.下午接送幼兒需由接送人員將幼兒送到家長手中,如家長不在家,需聯系安排好之后,方可離開。
10.車輛隨時保持清潔衛(wèi)生,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評比。
11、駕駛員若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完成接送工作任務,需長期請假或結束其工作,應該在3個月前告知幼兒園。
12、駕駛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駕駛,如違反交通規(guī)則出事故,停止接送工作,情節(jié)嚴重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接送人員工作制度:
1、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線路及各站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tài)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3、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4、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系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等。
5、早上最后一名幼兒上車后、晚上發(fā)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做好記錄。
6、活躍車內氣氛,使每個乘車幼兒高興而來、快樂而歸。
7、根據車內溫度和幼兒所坐位置,及時調整幼兒服裝(如是否脫帽、是否打開衣服拉鏈或扣子),使幼兒感到舒適。
8、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發(fā)生的問題。(如哭鬧、大小便、嘔吐、擦鼻涕、梳頭發(fā)、整理散落的物品、糾正穿反的衣褲和鞋襪等)
9、重視隨機教育,培養(yǎng)幼兒的觀察興趣、表達能力、交往能力,注意個別指導及禮貌、衛(wèi)生等習慣的培養(yǎng)。
10、如因接送人員工作疏忽、違反相關工作制度,造成其事故,追究其事故責任人并停止接送工作,情節(jié)嚴重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家長接送制度:
1、家長接孩子時,需持“中國幼兒在線”門禁機接送卡,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wèi)生,家長的摩托車不得騎進園內,給幼兒樹立好良好的榜樣,做一個文明的社會公民。
2、家長應固定的.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托別人接送幼兒,為了幼兒安全起見,必須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系。
3、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一人離開學校。
4、家長來園內接孩子時,請在幼兒園指定的區(qū)域內或等待室等待,等待孩子時,為了給孩子創(chuàng)造一個安靜的學習環(huán)境,請不要大聲討論、喧嘩。
我園對接送制度的重視,及嚴格落實“中國幼兒在線”門禁刷卡機的使用,加之園領導的帶頭監(jiān)管,長久以來,家長也很配合我們的這項工作,理解我們的這項工作,也切實感受到落實接送制度的重大意義。這樣家長也放心,教師也安心。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7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8
一、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
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
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
園和離園。接園家長或監(jiān)護人必須持幼兒接送卡方可接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xù)。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fā)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為了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qū),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時來接幼兒回家,禁止幼兒在園內、園外逗留、玩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guī)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幼兒園要根據本制度精神結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協(xié)議書,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fā)生事故,應根據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責任。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9
△考核獎懲原則
一、加強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職工進一步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為教育事業(yè)作出貢獻。
二、力求如實全面地反映教職工工作實績的大小,工作任務的多少,工作態(tài)度的好壞,業(yè)務水平的高低。
三、以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為依據,獎勤罰懶、獎優(yōu)罰劣,促進教工素質及保教質量的提高。
△考核獎懲內容
履行崗位職責;職業(yè)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負荷;業(yè)務進修等其它工作。
1、樂意奉獻,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樂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兒園工作,為幼兒園爭得榮譽;
2、提合理化建議,積極參加園內管理;
3、一學期無事故,工作時人到、心到,出全勤;
4、愛崗敬業(yè)、潛心鉆研,積極參加教科研,發(fā)表論文專著或得獎;
5、本班幼兒、本園教職工在市、區(qū)、園級取得評比名次,出成果;
6、不用工作時間看病;
7、有過硬的職業(yè)道德,收家長表揚信;
8、及時有效地處理突發(fā)事故(如幼兒生急病得到急救等)。以上根據實際情況及幼兒園內改方案酌情獎勵。
1、有體罰(使幼兒身心受到傷害)、變相體罰(長時間罰站、罰睡、罰晚吃飯、吃點心、不讓幼兒參加游戲等)、訓斥、責罵、戲弄幼兒的現象,根據《上海市幼兒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視當事人的認識態(tài)度及事態(tài)的`嚴重程度酌情處理。
2、發(fā)生事故,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3、違反園內規(guī)章制度,根據“內改方案”和“罰則”等條款扣除考核分,并與內改、獎金掛鉤:
①遲到;
、谠缤;
③上班吃早飯(包括一般情況下的在教室內吃飯)、在幼兒面前吃零食;
④上班做私事,帶班時間接、打電話(手機);
、萆习嗦、看與工作無關的廣播、書刊等;
、薷Z崗竄班影響他人工作、抄襲他人資料;
、吡糸L指甲、穿戴不利于工作的服飾、長時間閑談、會客; ⑧侵占幼兒食品、侵犯幼兒利益等;
、岵恢v文明、不利于園內工作開展,不利于教工團結,影響惡劣; ⑩未經園長同意,隨意調班,不按幼兒一日作息時間及內容組織活動。
幼兒園的“內改方案”、“十不規(guī)范”、“教職工行為準則”等同時有效,不作廢除。
△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隨機檢查與月、學期、學年考核相結合。
2、考核評定實行個人、組長、園長相結合的三級考評。
3、學期、學年考評由園考評小組負責進行。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0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幼兒,不能讓幼兒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長轉交接。
四、接送幼兒時,填好幼兒接送點名表;幼兒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幼兒園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兒園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幼兒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fā)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1
為了更好的提高幼兒園的整體環(huán)境和各項活動有序的進行,確保幼兒安全、健康的成長;為了確保幼兒來園、離園時間段的安全,營造有利于幼兒學習、生活的和諧校園環(huán)境,開發(fā)區(qū)幼兒園對各項事宜進行規(guī)范和規(guī)定,希望家長配合!
1、來園、離園接送幼兒的家長,全部到門口進行接送,不得進入幼兒園內,憑刷校訊通卡后送入及接走。離園來接時,請家長注意門口的秩序,不要擁堵,聽從門衛(wèi)保安及值班老師的現場指揮。如有送物品時,請及時與班級老師進行聯系。
2、進一步規(guī)范入園、離園時間,幼兒早上入園時間為7:45―8:30,下午離園時間為16:00―17:00。幼兒園開大門的'時間為7:15分,關大門時間為17:00。如家長確有困難,需要早送、晚接的,請到班級老師處進行登記,經審核確認,幼兒園發(fā)放“早送晚接幼兒卡”,持該卡的幼兒可以早送晚接,其他幼兒請按作息時間接送,無卡早送來的幼兒,幼兒園將不負責管理,發(fā)生事故幼兒園不承擔安全責任。
3、幼兒接送請指定專人,盡量不要請他人代送代接,以防誤領。
4、幼兒園實行單向行駛,即:由五礦路進入幼兒園,然后由3號樓旁邊出幼兒園,反向不得行駛。
5、接送幼兒,幼兒園規(guī)定:1、2號樓的家長從正大門接送;3號樓的家長從3號樓大門接送。
6、建議家長私家車不進入幼兒園,請將車子停在五礦路邊上或港城嘉苑大門前面的路邊,以免阻塞。
7、從1號樓正大門由自行車接送幼兒的家長,請將自行車停放在晨檢室旁邊的自行車停放處。從3號樓門衛(wèi)由自行車接送幼兒的家長,請將自行車停放在靠幼兒園3號樓門衛(wèi)室的旁邊。
9、家長要經常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禮貌教育,校園內外注意衛(wèi)生保潔和言行文明,做孩子的榜樣。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2
1、班級要建立幼兒入園登記冊,并隨時根據變化及時更正,與家長保持直接聯系。
2、幼兒園大門要按園內規(guī)定的時間開放,不隨意放人進園,來訪者要說明原因,填寫外來人員登記,由門衛(wèi)帶領前往,門衛(wèi)有事離崗,必須有人替崗,切不可空崗,防止幼兒單獨離園。
3、接送幼兒時,家長一定要把幼兒送到有關教師手中,教師一定要把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防止教師不知誰把幼兒接走的現象發(fā)生。
4、教師在園內帶幼兒活動要經常清點人數,回活動室前必須清點人數。帶幼兒到任何地方教師必須使隊伍保持在視線范圍內,防止幼兒走失、發(fā)生意外。
5、活動組活動前后教師要組織幼兒逐個班級接送,不讓幼兒自己回班級,避免幼兒不回班級和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教師要注意鬧情緒的`幼兒,防止幼兒乘機離開集體自己單獨活動或走失,教師在交接班時一定要說明交接的相關情況,班級幼兒的當天情況三位教師都要了解,防止出現誤差。
7、在幼兒睡眠時教師不能離崗,做好幼兒入睡的安撫、巡視工作,防止個別幼兒離開睡房或發(fā)生意外情況。
8、任何時候教師都要堅持崗位,不能出現空崗、脫崗現象,使幼兒時刻保持在教師的視線范圍內。
9、教師交接班時,主班教師要將幼兒人數、家長的囑咐以及帶班時發(fā)生的情況如實、全面的反映給接班教師,完成后續(xù)工作,做好銜接,讓家長滿意。
10、對幼兒的每一個活動教師要心中有數,要有強烈的責任感,每個工作人員對個別離開集體的幼兒一定要過問,切不可視而不見,做到人人負責,責任到人,保證幼兒在園內的安全。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3
一、早值班教師上班時間為夏令時間7:15;冬令時間7:30,到各班教師上班帶走本班幼兒為止。
二、晚值班教師接班時間為4:45,到最后一名幼兒離園接走為止。
三、值早晚班期間,值班教師要切實負責,管理好幼兒,并組織相應的活動,不與其他教師或家長閑談,不自己干雜事等。
四、值班教師應站位于接近教室大門處,對每一位接送的幼兒要做到心中有數。值晚班前,各班帶班教師要將滯留的幼兒人數以及姓名告知值班教師,未與值班教師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能提前離開幼兒,值班教師必須核實來接人員的身份方能讓幼兒離開。
五、班上有特殊情況幼兒的(如磕破、尿濕褲子的`),各帶班教師在事先與家長做好溝通的情況下,必須向值班教師交代清楚事情的經過,必要時應主動等待家長說明事情的原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4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2、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3、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4、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
5、嚴格執(zhí)行來客登記制度。
6、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jiān)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7、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8、一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jiān)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fā)生。
9、放學時,一、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11、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并由值班教師負責學生。
12、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4、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wèi)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15、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幼兒接送交接制度15
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樂的成長,愉快的學習,保證幼兒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園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長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fā)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fā)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fā)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時,老師、保育員要在一旁保護,指導幼兒正確的方法玩耍,切忌遠離幼兒聊天、說話、玩手機等,以免孩子發(fā)生危險.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輪流進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著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還得照顧旁邊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發(fā)生碰撞。
九、要求幼兒活動時,不得瘋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經許可,家長不得隨意進園,幼兒進餐時間謝絕家長接孩子。
十一、離園時間:夏季:5:00放學;冬季:4:00放學。每周五或是遇節(jié)期放假,均提前1小時放學,以便老師召開每周教研學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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