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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時間:2024-12-19 16:24:59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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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精選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精選12篇)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1

        1、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10戶至15戶確定1名分配到村民小組,有村民小組推選產(chǎn)生。代表產(chǎn)生后,報村選舉委員會審核,并張榜公布。村民代表每屆任期與村委會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連任。

        2、村民代表會議對村民會議負責,有村委會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議,應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

        3、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所做決定應當經(jīng)全體代表半數(shù)通過,切不得與村民會議所做的決定相抵觸,村民代表會議應有會議記錄。

        4、村民代表會議行使下列職能:

        1) 村建設規(guī)劃,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

        2) 對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shù)及補貼標準

        3) 對村集體經(jīng)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4) 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業(yè)的經(jīng)費籌集方案

        5) 村集體經(jīng)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yè)的'建設承包方案

        6) 村民的承包經(jīng)營方案

        7)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8) 征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方案。

        9)村民會議認為應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2

        村民代表會議是按村民會議依法授權的內(nèi)容和范圍,代行村民會議行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和部分民主選舉權。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也可臨時召開。

        一、村民代表會議議事決策的主要內(nèi)容

        1.討論和制定村委會各種規(guī)章制度,初審《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guī)民約》;聽取和審議村委會年度工作報告,審議村的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及生產(chǎn)建設方案。

        2.審定村財務預決算和集體資產(chǎn)管理情況。討論決定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的'經(jīng)營方式、分配方式和各種形式生產(chǎn)責任制,審查修訂重要經(jīng)濟合同。

        3.審查計劃生育、宅基地指標分配、移民安置、退耕還林、優(yōu)撫、(版權歸好)扶農(nóng)助農(nóng)、救災救濟款及其它各種款物分配方案。

        4.討論和審議新農(nóng)村建設的立項及實施方案。

        5.討論審議村務公開的范圍、內(nèi)容和形式,決定其它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

        6.按照“雙評”辦法,評議村級組織班子和班子成員。

        二、村民代表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參加,村民代表對各項議題進行表決,表決的方式重大事項一般采用無記名投票,一般性事項也可采取舉手表決。所作決定經(jīng)代表總數(shù)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村民委會換屆選舉結(jié)束儀式上的簡短講話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3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結(jié)合本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會議授權的議事決策機構(gòu),由村民推選的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組成,代行村民會議的部分職權,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村級民主決策的事項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chǎn)權利的內(nèi)容。

        二、村民代表會議可以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下列事項:

        1、村干部報酬標準;

        2、村內(nèi)集體生產(chǎn)公益事業(yè)所需勞務及勞務補貼標準;

        3、從村集體經(jīng)濟所得收益使用;

        4、村內(nèi)舉辦其他集體公益事業(yè)建設所需資金的使用;

        5、村公益事業(yè)建設的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

        8、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救災救濟款物的發(fā)放及“五!睂ο蟮拇_定;

        9、聽取和審議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的工作報告、財務收支報告和村務公開方案;

        10、討論決定下屆村民委員會組成職數(shù)、人數(shù)和村民代表人數(shù);

        11、推選村會計、出納、村民委員會下屬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12、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三、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在10日內(nèi)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召集和主持。

        四、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到會人數(shù)必須超過代表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所做決定應當獲得到會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主要程序:

       。ㄒ唬┣妩c參加會議人數(shù),確認符合法定人數(shù),宣布會議有效和會議開始;

       。ǘ┲鞒秩颂岢霰敬螘h的議題和討論事項;

        (三)與會村民代表就會議議題及討論事項進行討論和審議,充分發(fā)表意見和建議;在討論中,與會人員應就討論的議題和事項提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明確意見;

        (四)經(jīng)過充分討論和審議后,主持人宣布對議題和事項進行表決,表決一般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結(jié)果當場公布;如意見已基本達成共識的,也可以采取舉手方式表決。所做決定應有到會半數(shù)代表通過,方為有效;

       。ㄎ澹⿻h小結(jié)。由主持人宣布會議表決結(jié)果和所決定的事項,對本次會議的情況進行簡要總結(jié),部署安排下一階段工作。

        六、村民代表會議所作決定、決議,要及時向村民公布和公開。村民代表應及時把會議的決定、決議傳達到聯(lián)系戶。

        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應當提前3日,將擬討論決定的事項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見;會后要及時公布表決結(jié)果,對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要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按照決策程序提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每次會議都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和會議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八、除發(fā)生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外,村民代表會議依法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情況發(fā)生變化確需更改的,要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本制度經(jīng)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施行。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4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完善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發(fā)展基層民主,實行村民自治,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規(guī)定,結(jié)合本村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委員會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它向村民會議負責,在村民會議閉會期間,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代表開會,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

        第三條 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居住本村的各級人大代表組成。

        第四條 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行使下列職權:

        1、聽取、審議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的報告,審查批準村務、財務公開方案;

        2、鎮(zhèn)統(tǒng)籌資金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

        3、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shù)及補貼標準;

        4、村級經(jīng)濟的發(fā)展方案及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業(yè)的經(jīng)費籌集方案;

        6、村級經(jīng)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yè)的建設、承包方案;

        7、村民承包經(jīng)營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建議撤換和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10、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村民代表會議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根據(jù)村民委員會的核定名額由村民小組推選產(chǎn)生,但是總數(shù)不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婦女應當有適當名額。村民代表產(chǎn)生后,向全體村民張榜公布,并報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

        第六條 村民代表會議代表每屆任期與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第七條 村民代表應接受聯(lián)系戶(或本村民小組)選民的監(jiān)督,有三分之一以上聯(lián)系戶(或本村民小組五分之一以上選民)聯(lián)名,可以要求撤換村民代表。

        撤換要求要提出撤換理由,被提出撤換的村民代表有權提出申辯意見。村民小組要及時召開聯(lián)系戶(或村民小組)會議,投票表決撤換要求。撤換村民代表須聯(lián)系戶(或村民小組)過半數(shù)選民通過,空缺的村民代表從原聯(lián)系戶(或村民小組)中補選。

        第八條 村民代表在任期內(nèi)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應當撤換,從原聯(lián)系戶(或村民小組)中補選。

        第九條 村民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

        2、辦事公道,作風正派,堅持原則,關心集體,聯(lián)系群眾,不謀私利,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3、身體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參政議政能力,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積極履行應盡義務。

        第十條 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議題、監(jiān)督評議、表決、調(diào)查、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第十一條 村民代表具有聯(lián)系選民、按時參加會議、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帶頭執(zhí)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決議,協(xié)助村民委員會工作的義務。

        第十二條 村民代表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議,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

        第十三條 村民代表會議議題由村民委員會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單獨或聯(lián)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議題需填寫議題表,報村民委員會同意后列入議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議題,必須列入會議議題。

        第十四條 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要認真做好會前準備工作,提前兩天把會議內(nèi)容告訴代表,讓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見。

        第十五條 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和決策問題的'原則,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政策,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局部服從全局。所作出的決定和決議必須經(jīng)全體代表過半數(shù)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村民代表會議要有會議記錄、工作報告、會議議題、討論情況、表決結(jié)果和通過的決定、決議等要立卷存檔。

        第十七條 村民代表會議所作出的決定和決議要向村民公布和公開,村民代表必須及時主動把會議的決定、決議傳達到聯(lián)系戶。

        第十八條 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情況下,全村村民必須貫徹執(zhí)行和自覺遵守。

        第十九條 村民委員會在執(zhí)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中要明確責任,分工負責,保證決定、決議的有效實施。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一般情況下由村民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確需作重大變更和修訂的,應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5

        一、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村民會議是村民參與最多、規(guī)模最大的會議。能夠最直接、最全面地表達村民的利益和愿望,因而也是村民自治組織中最高級、最完整、最有權威的組織形式。村民會議在本村享有最高決策權。

        二、村民會議具有以下職責

        1、選舉、罷免和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2、聽取審議村民委員會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3、討論決定本村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

        4、討論制定和修改村規(guī)民約和村民自治章程;

        5、撤消或改變村民代表會不適當?shù)臎Q定;

        6、討論決定村務重大事項和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要問題。包括:

       。1)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shù)及補貼標準;

       。2)村集體經(jīng)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一事一議”的籌資籌勞方案;

       。4)村集體經(jīng)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yè)的建設承包方案;

        (5)村民承包經(jīng)營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計劃生育指標安排方案;

       。8)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問題。

        三、村民會議的召集與議事程序

        村民會議一般由村委會根據(jù)工作需要,或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即可由村委會召集并主持召開村民大會。村民大會的議事程序;

        1、村委會主任召集并主持召開會議;

        2、對會議的議題進行研究、討論,作出決定;

        3、村民會議所作的決定必須由參加會議的村民半數(shù)以上通過;

        4、村民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作好原始資料的積累保存。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6

        第一條: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會議的補充形式,是在村民會議不便召開或不能召開的情況下依照村民會議的授權事項進行民主決策的一種形式。但不能以村民代表會議完全代替村民會議。

        第一節(jié):村民代表會議的設立

        第二條:在人數(shù)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選產(chǎn)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總數(shù)由村民委員會確定,但不得少于二十人。原則上二百戶以下的村不設村民代表。

        第三條: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級人大代表參加。

        第四條:村民代表會議的議事范圍是經(jīng)村民會議授權確定的有關事項。

        第五條:要建立村民代表聯(lián)系農(nóng)戶制度,真實反映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見。

        第六條: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議題權、投票(舉手)表決權、監(jiān)督評議權、反映意見和提出建議權。

        第七條:村民代表具有聯(lián)系村民的義務,按時參加會議的.義務,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義務,帶頭執(zhí)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所作決定的義務,協(xié)助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義務。

        第二節(jié):村民代表會議的議事內(nèi)容

        第八條:經(jīng)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會議可以討論決定村民會議議事內(nèi)容中的第一至第十一項涉及的事項。

        第三節(jié)村民代表會議的召集和議事程序

        第九條: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

        第十條:村民代表開會應當有三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會議成員參加,所作決定須經(jīng)村民代表會議成員的半數(shù)以上通過并不得與村民會議的決議、決定相抵觸。

        第十一條:村民代表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經(jīng)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及時召集村民代表開會。

        第十二條:村民代表會議的議題一般由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其他群眾組織提出或者由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聯(lián)名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lián)名提出。

        第十三條: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應當在三日前將要討論決定的事項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應當及時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村民代表開會時如實反映。

        第十四條:村民代表會議參照村民會議的議事程序進行。

        第十五條:村民代表會議結(jié)束后,村民委員會應對本次會議的資料進行整理,立卷存檔,以便備查。

        第十六條: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定或決議,村民委員會要利用公開欄、廣播等形式向全體村民公布和公開。村民代表應及時把會議的決議或決定傳達到所聯(lián)系的農(nóng)戶。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7

        第一條 村民會議是村民實行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序行使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并對全體村民負責的最高權力機構(gòu)。

        第一節(jié) 村民會議的設立

        第二條 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或本村各戶代表組成。

        第三條 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shù)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jīng)到會人員的過半數(shù)通過。

        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產(chǎn)生后,組織召開第一次村民會議時,要討論向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內(nèi)容,經(jīng)與會村民過半數(shù)表決通過,并履行向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手續(xù)。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在村民會議召開前三天,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要討論決定的事項等通知全體村民。村民對要討論決定的事項,可以直接在村民會議上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可以同其他村民進行討論交流后在村民會議上表達自己的意見。

        第二節(jié) 村民會議的議事內(nèi)容

        第六條 下列事項必須經(jīng)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辦理:

       。ㄒ唬┺k理由本村村民出資出力等“一事一議”的具體事項;

       。ǘ┍敬逑硎苷`工補貼的人數(shù)及補貼標準;

       。ㄈ┐寮w經(jīng)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ㄋ模┐遛k學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業(yè)的經(jīng)費籌集方式;

        (五)村集體經(jīng)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yè)的建設;

       。┐迕竦耐恋爻邪(jīng)營方案;

       。ㄆ撸┱氐氖褂梅桨福

       。ò耍┯媱澤鋵嵎桨福

       。ň牛┍敬褰(jīng)濟、公益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ㄊ┞犎『蛯徸h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報告;

       。ㄊ唬┰u議和監(jiān)督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的工作;對村級財務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期經(jīng)濟責任進行審計;

       。ㄊ┦跈啻迕翊頃h討論決定的事項;

        (十三)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guī)民約;

       。ㄊ模┏蜂N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shù)臎Q定;

       。ㄊ澹┏蜂N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

       。ㄊ┐迕駮h認為應當由其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第三節(jié) 村民會議的召集和議事程序

        第七條 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

        第八條 村民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選舉、罷免或增補村民委員會成員時必須召開村民會議;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在十日內(nèi)召開村民會議;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村民會議。

        第九條 村民會議的議題一般由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其他群眾組織提出,或者由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聯(lián)名提出。

        第十條 村民會議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妩c到會人數(shù),并向村民報告本次會議應到人數(shù)、實到人數(shù)、缺席人數(shù)和列席會議人員,確認符合法定人數(shù)時由主持人宣布開會;

       。ǘ┨岢鰰h議題或方案。由會議主持人向村民會議提出要討論的事項或方案;

        (三)討論和審議。與會村民對會議議題或方案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人員較多時可分小組進行討論、審議;

       。ㄋ模┍頉Q與通過。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對需要作出決定或決議的議題進行表決。表決分為舉手表決和無記名投票表決兩種形式,選擇何種表決形式由村民委員會根據(jù)會議內(nèi)容確定。會議議題獲得到會人員過半數(shù)以上的贊成票有效;

       。ㄎ澹┬紩h的決定或決議;

       。⿻h主持人對本次會議進行總結(jié);

        (七)村民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記錄要真實、客觀、全面。內(nèi)容包括:參加會議的人數(shù)及報到名冊,主持人,記錄人,會議的議題,會議討論的主要意見,表決情況和形成的決定、決議等。

        第十一條 立卷歸檔。會議結(jié)束后,村民委員會應對會議的資料(包括會議通知、工作報告、會議議題、表決結(jié)果和通過的決定、決議等)進行整理,并立卷存檔。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將村民會議的決定、決議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或利用村廣播等宣傳工具向村民公開。

        第十三條 村民會議在討論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公共衛(wèi)生、興辦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yè)等方面的事項,涉及駐在本村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等有關單位時,應當邀請他們派代表列席會議,共同協(xié)商解決與此有關的問題。

        第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及全體村民必須自覺遵守和執(zhí)行村民會議的決定、決議。

        第十五條 村民委員會在執(zhí)行村民會議決定時應明確責任,分工負責,保證決定、決議的有效實施。執(zhí)行中確需作出重大變更和修改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提交下一次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8

        1、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小組長組成。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召集。

        2、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若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可隨時召開。

        3、村民代表會議參加人數(shù)必須達到代表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開會。

        4、村民代表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審議作出的決定需經(jīng)半數(shù)以上代表通過才能生效。

        5、村民代表必須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帶頭執(zhí)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會、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6、村民代表一年內(nèi)無故三次不參加會議,其代表資格自行停止。

        7、村民代表會議每次會議做到會前有議題,會中有記錄,會后有結(jié)果,落實有回音。并將會議作出的決議和決定,盡快向村民公開、公布和宣傳。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9

        1、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是村民的最高權力機構(gòu)。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

        2、村民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若遇特殊情況,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及時召開。

        3、村民會議一般是召開戶主大會,如遇人民代表選舉、村民委員會換屆和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項召開全體村民會議。

        4、村民會議必須有本村18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shù)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須經(jīng)到會人員的過半數(shù)通過。

        5、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村委會必須提交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6、村民會議有權對發(fā)生嚴重過失或由于其他原因不適宜再擔任村干部者實行罷免。當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聯(lián)名要求罷免村委會成員時,應及時召開村民會議投票表決罷免要求。

        7、村民會議參加的村民必須按時到會,遵守會議紀律,確保會議的成功。

        8、每次村民會議召開前,做到準備充分,中心明確,解決方案具體,會中有記錄,會后有結(jié)果,落實有回音。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10

        一、村黨支部要圍繞生產(chǎn)、經(jīng)營等村務工作,做好黨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維護支持村委會行使職權,主動給村委會出主意,想辦法,當后盾。

        二、村委會要重視本村黨組織工作,為支部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村委會成員自覺完成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村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要擺正關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要相互支持、合作共事,要顧大局,識大體,遇事相互溝通,達成共識。

        四、村支部每年要召開一次黨員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村委會工作進行評議。村委會向黨員大會報告全年工作,全體黨員對村委會全年生產(chǎn)、經(jīng)營指標完成情況;關心群眾,服務群眾情況;廉潔奉公,自覺維護群眾利益情況;班子團結(jié)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評議。

        五、村委會每年要組織召開一次村民代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黨支部進行評議。黨支部向村民代表報告全年工作。代表對黨支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發(fā)揮領導核心、戰(zhàn)斗堡壘作用情況;廉潔奉公、自覺維護群眾利益情況;關心群眾疾苦、密切聯(lián)系群眾情況進行評議。

        六、評議要分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待評議結(jié)果匯總后,對被評為不合格的村委會由黨支部向其提出整改意見通知書;對被評為不合格的黨支部由村委會向其提出整改意見建議書。

        七、接到整改意見通知書或整改意見建議書后,要按要求認真查找進行整改,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把整改結(jié)果向評議代表反饋。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11

        一、村民議事會是由本村村民代表參加的參謀議事,民主監(jiān)督村務的基層群眾性組織。

        二、村民議事會成員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相同,每屆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三、村民議事會享有六大職權:

       、賹Υ鍍(nèi)重大事務的參謀權;

       、趯Υ逦瘯媱潯蟾娴膶徸h權;

       、蹖Υ甯刹康膱(zhí)行政策情況的監(jiān)督權;

       、軐θ罕娨庖娕c建議的`收集、反映權;

       、輰Σ缓细竦拇逦刹恳罅T免的建議權;

       、迣Υ鍎盏拿裰鞴芾頇。

        四、村民議事會的主要內(nèi)容是:討論村委中長期規(guī)劃和本年度工作計劃,財務收支預決算,年終收益分配,各業(yè)承包合同,集體土地的征用,新建企業(yè)和企業(yè)新增項目的開發(fā),村鎮(zhèn)建設的規(guī)劃和宅基地的審批,大型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chǎn)購置及處理。

        五、村民委員會接受村民議事會的檢查、監(jiān)督。每年年終,應將本年度財務收支、企業(yè)承包、土地承包情況,農(nóng)民負擔情況,宅基地審批情況、計劃生育指標分配情況等向村民議事會匯報,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求在村內(nèi)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六、村民委員會成員每年年終向村民議事會進行述職報告,村民議事會對每個成員的工作要進行認真的評議,在此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測評,評議結(jié)果將記入檔案,作為考核村委干部的主要依據(jù),為村委換屆調(diào)整干部提供依據(jù)。

        七、村民議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由村民委員會召集、主持,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聯(lián)名提出,即可召開專題會議。

        八、村民議事會要建立健全各種資料表冊,做到各種活動有記錄,各項決策有記錄,好人好事有記錄,意見建議有記錄,決策的執(zhí)行情況有反映,并要將有關資料整理入檔。

        村民代表大會制度 12

        為了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村干部的德能、勤、績、綜合考核村干部的整體素質(zhì),努力提升村干部的執(zhí)政能力和業(yè)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或測評村干部結(jié)合年終工作總結(jié),每年進行一次。評議對象為支部班子成員及村委會成員。

        二、參評人員及評議的內(nèi)容

        1、全體黨員,村民代表。

        2、班子成員的政治素質(zhì)和思想作風;工作能力和業(yè)務水平;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作風;實際工作成績。

        三、民主評議應當遵守的準則

        1、評議要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有關方針、政策、有組織進行。

        2、評議要從關心和愛護干部的愿望出發(fā),堅持實事求是,一份為二。

        3、評議要注重干部實績,抓主要問題。

        4、在評議過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評議人的民主權利,又要注意被評議人的.正當權益。

        四、民主評議村干部采取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進行。

        1、班子成員逐人進行個人述職。

        2、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

        3、評議結(jié)果,記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薄存檔。

        五、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對稱職的村干部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基本稱職的予以鞭策,對不稱職的予以警告。凡連繼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班子成員,應進行罷免和改選。

        六、民主評議小組將評議結(jié)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上向村民公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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