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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精選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1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受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準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待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及藥物必須聽家長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xiàn)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和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疲勞駕駛。
十一、如發(fā)現(xiàn)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2
為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校車管理規(guī)定》,切實加強我園接送車安全管理,特制定我園接送車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接送車依法每半年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統(tǒng)一噴涂車身顏色用校車標識;
二、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套牌車、無牌無證等車輛接送幼兒;
三、嚴禁超員、超速行駛,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駕駛員不得在駕駛車輛時抽煙,不得接打電話,不得閑談;
四、駕駛員必須滿3年駕齡以上,持A2以上駕照,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且無犯罪記錄,應建立駕駛員、車輛信息檔案;
五、途經河堤、池塘、水庫、山體滑坡、急轉彎、陡坡、窄橋、道路泥濘結冰等危險路段,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遇暴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駛;
六、及時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其它商業(yè)險;
七、接送車必須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使用;
八、必須制定接送車定人定車座次表,且每車次配備一名教師護送,嚴格實行上下車點名制;
九、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保持車廂清潔衛(wèi)生,定期對車廂內消毒。
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3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后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并簽名寫好日期后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fā)生。
八、門衛(wèi)要求:幼兒園門衛(wèi)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對于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qū),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后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guī)范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4
為了保障新東方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落實幼教集團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的規(guī)章,根據新東方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項規(guī)定,望有關人員堅決落實,執(zhí)行到位。
一、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30--8:30下午5:20--6:00為幼兒園接送幼兒時間,門衛(wèi)必須在門口執(zhí)勤,穿工作服帶袖章。
二、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晚17:00為非正常接送幼兒時間,送孩子的`家長可直接進入,其他情況(如:家長接幼兒、外來參觀家長、主管部門視察、幼兒園相關業(yè)務、后勤供給等事宜),統(tǒng)一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1、門衛(wèi)詢問來客詳情后,在傳達室詳細填寫來客登記表。
2、門衛(wèi)通知相關部門到傳達室接待,辦公室--劉創(chuàng),保研室--李真,園長室--柳海水(來訪人員必須由本園工作人員引領入園)
3、下午17:00--17:20為幼兒園班級的離園準備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接幼兒,不允許來客進入。如果特殊情況,家長需在17:00之前到幼兒園接幼兒或者辦理相關事宜。
4、每晚19:30值班門衛(wèi)自五樓開始依次巡查各樓層及各房間,關消毒燈鎖教室門,21:30鎖廳門及幼兒園大門,所有人禁止出入。
5、周一至周五9:00--17:20為幼兒在園教育教學時間,如有家長需入園(比如送衣服、書包、書本、藥品、蛋糕等),家長在傳達室登記注明后交給門衛(wèi),由門衛(wèi)及時電話通知相關教師,到傳達室領取或與家長交流。
三、未盡事宜再作補充。
四、此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歸新東方幼兒園所有。
幼兒接送交接安全制度5
一、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fā)現(xiàn)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fā)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fā)生碰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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