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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3-12-08 07:23: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xiàn)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xié)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xié)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fā)包人、承包人、監(jiān)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工期和進

        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jù)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xié)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妒痉段谋尽愤m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fā)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jù)《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目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xié)議書…………………………......................…...1

        一、工程概況 ...................................................................... ..….1

        二、合同工期 ............................................................................. 1

        三、質量標準 ............................................................................. 2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 2

        五、項目經理 ............................................................................. 2

        六、合同文件構成 ..................................................................... 2

        七、承諾 ..................................................................................... 3

        八、詞語含義 ............................................................................. 3

        九、簽訂時間 ............................................................................. 4

        十、簽訂地點 ............................................................................. 4

        十一、補充協(xié)議 ......................................................................... 4

        十二、合同生效 ......................................................................... 4

        十三、合同份數(shù) ......................................................................... 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6

        1. 一般約定 ................................................................................ 6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 6

        1.2語言文字 ......................................................................... 11

        1.3法律 ................................................................................. 11

        1.4 標準和規(guī)范 .................................................................... 12

        1.5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 12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 13

        1.7聯(lián)絡 ................................................................................. 14

        1.8嚴禁賄賂 ......................................................................... 15

        1.9化石、文物 ..................................................................... 15

        1.10交通運輸 ....................................................................... 16

        1.11知識產權 ....................................................................... 18

        1.12保密 ............................................................................... 18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 19

        2. 發(fā)包人 .................................................................................... 19

        2.1 許可或批準 .................................................................... 19

        2.2 發(fā)包人代表 .................................................................... 20

        2.3 發(fā)包人人員 .................................................................... 20

        2.4 施工現(xiàn)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 20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 22

        2.6 支付合同價款 ................................................................ 22

        2.7 組織竣工驗收 ................................................................ 22

        2.8 現(xiàn)場統(tǒng)一管理協(xié)議 ........................................................ 22

        3. 承包人 .................................................................................... 23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 23

        3.2 項目經理 ........................................................................ 24

        3.3 承包人人員 .................................................................... 26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經雙方協(xié)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劃線

        甲、乙雙方安排相關工作人員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對于乙方已施工的項目工程內容進行劃線,擬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劃線結束。

        二、工程資料

        乙方按照劃線的已完工程內容,完善相應的工程資料,將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資料經監(jiān)理單位、單位審核同意并簽字齊全后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上報甲方相關部門,經甲方相關單位審核同意書面簽字后視為資料移交。三、工程量確認

        1、對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及監(jiān)理、業(yè)主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予以確認;

        2、甲方或監(jiān)理單位認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質量等其他方面問題需要修復的內容,乙方應在______天內予以修復并經業(yè)主、監(jiān)理認可及甲方驗收,在乙方修復后經雙方及監(jiān)理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3、對于雙方劃線范圍內乙方未完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關施工準備工作的`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乙方負責完成后續(xù)工程施工事宜,乙方應在______天內完成后續(xù)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經甲乙雙方及監(jiān)理單位確認該工程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甲方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質保期內(質保期從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業(yè)主方、監(jiān)理單位及相關驗收單位認為該工程有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修復責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甲方通知內容完成質量修復責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進行修復,則甲方有權自行修復或委托第三方進行修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在上述事項完成后乙方一周內編制完整的工程結算書(一式三份)上報給甲方,甲方接到結算書后安排工作人員______天內給予審核結束。待雙方確認后作為工程最終結算依據(jù)。該最終結算價款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項目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價款、駐地建設、前期投入準備工作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款項或責任。

        四、結算價款

        支付工程最終結算確認后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結算價款的,于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于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于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應付款項%金額的合規(guī)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債務承擔

        乙方承建該項目欠付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義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項目部名義所發(fā)生工程分包款項、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租賃費用、地方債務等所有款項),乙方都應予以承擔,并確保甲方接收該工程后順利進場,同時保證無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間債務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項目移交

        1、乙方承接該項目遺留的各類材料、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鋼材、水泥、沙石、鋼模、機械設備等)甲方同意接收的雙方在本協(xié)議附件材料接收單的明細表中予以確認,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在______天內全部撤場;

        2、乙方承接該項目所承建的基礎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預制場地、拌合站、活動板房等項目甲方同意接收后經雙方協(xié)商價格后在本協(xié)議附件基礎項目接收單明細表中予以確認;

        3、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所有撤場工作,乙方撤場前應將工程垃圾等雜物清理出場,施工現(xiàn)場清理干凈,乙方撤場結束時,雙方辦理接交手續(xù)。如乙方未按約定撤場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本協(xié)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1.2、3.5款、第六條所約定的事項完成后,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同解除后,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八、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xié)議書一式陸份,雙方各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或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fā)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說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總天數(shù)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fā)包人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fā)包人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元(大寫)(人民幣),小寫¥。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的銀行保函作為保修金,發(fā)包人于壹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后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后由發(fā)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xié)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fā)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fā)包人應辦理完備項目報建、圖樣簽章手續(xù),協(xié)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系;

        4、承包人于接到審查合格圖紙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并運抵工地現(xiàn)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采購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3、如發(fā)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fā)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4、當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屆時驗收,如發(fā)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并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fā)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fā)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fā)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fā)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fā)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fā)生損失,應由發(fā)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xù);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后,承包人提供終身優(yōu)惠服務。

        九、現(xiàn)場代表

        發(fā)包人現(xiàn)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xiàn)場代表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xié)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萬元。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

        本合同共頁

        發(fā)包人:_________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_電話:

        傳真:__________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賬號: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_______為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保緟f(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玻铝形募䴓嫵烧麄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ǎ保╇p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ǎ玻┖贤瑓f(xié)議書;

       。ǎ常╇p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ǎ担┖贤ㄓ脳l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ǎ罚┡c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常竞贤們r款為人民幣____萬元。

       。矗竞贤こ痰氖┕て跒椋撸邆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叮緟f(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罚緟f(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雙方各執(zhí)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fā)包方。

       。玻追酱恚褐赣杉追绞跈,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jiān)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jiān)督與管理。

        6.監(jiān)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jiān)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jiān)。

        7.質量監(jiān)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福O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梗こ蹋褐负贤瑢S脳l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保埃夹g標準:指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保玻贤冢褐缸员竞贤е掌鹬帘竞贤こ瘫P奁跐M,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保担贤瑑r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保罚豢煽沽Γ褐敢驊(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保福⒐を炇眨阂曳桨春贤s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保梗欤褐溉諝v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玻埃畷嫘问剑褐笇Ω鞣N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ǎ保╇p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ǎ玻┖贤瑓f(xié)議書;

       。ǎ常╇p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ǎ矗┖贤瑢S脳l款;

       。ǎ担┖贤ㄓ脳l款;

       。ǎ叮┲袠送ㄖ獣⑼稑藭驼袠藭;

       。ǎ罚┡c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tǒng)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0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玻O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shù)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shù)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常a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zhí)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保贤秶罕竞贤獙嵤┑木唧w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保夹g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zhí)行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玻夹g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jù)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zhí)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guī)和聯(lián)系方式

       。玻ㄒ(guī):本合同適用的法規(guī)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guī),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guī)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guī)。

       。常(lián)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lián)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qū)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x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xù)。協(xié)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矗峁┘夹g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xiàn)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担蚊追酱恚杭追綉诤贤瑓f(xié)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叮犊睿喊幢竞贤s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罚l(fā)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fā)布工程指令,簽發(fā)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xù)。

       。福⒐を炇眨喊幢竞贤s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保┕蕚洌贺撠熓┕がF(xiàn)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guī)格和數(shù)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玻峤粓蟾婕皥蟊恚焊鶕(jù)工程施工情況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yè)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

       。常_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矗峁l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jiān)理工程師的現(xiàn)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叮蚊曳酱恚涸诤贤瑓f(xié)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fā)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xiàn)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

       。罚袷卣詈鸵(guī)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guī)章,特別是交通、衛(wèi)生、安全、消防及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guī)章。

       。福邮芄こ瘫O(jiān)理: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jù)本合同對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執(zhí)行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jiān)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保埃翛]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fā)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yè)的均應立即向海監(jiān)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jiān)理

       。保こ瘫O(jiān)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jiān)理,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

       。玻O(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進駐現(xiàn)場前,將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jù)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jiān)理職權。

        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fā)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shù)量的人員協(xié)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jiān)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jiān)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保_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fā)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玻悠陂_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jiān)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常┕て谘娱L: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ǎ保┰O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ǎ常┘追皆蛟斐晒こ萄诱`;

       。ǎ矗┖贤瑢S脳l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fā)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shù)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shù)和費用。若監(jiān)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矗畷和J┕ぃ涸诖_有必要時,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jiān)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jiān)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担崆翱⒐ぃ杭追饺缦Mこ烫崆翱⒐ぃ稍诤贤瑢S脳l款中約定獎勵條件。

        如果在本合同執(zhí)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xié)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應按此協(xié)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叮A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保┕そM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玻┕そM織設計的審批: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常┕みM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保牧吓c設備:

       。ǎ保┕こ趟貌牧、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ǎ玻┧杏糜诠こ痰牟牧稀⒃O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ǎ常┎牧虾驮O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xiàn)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若檢驗發(fā)現(xiàn)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負責。

       。玻|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fā)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ǎ保┲饕猪椆こ涕_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ǎ常┰谑┕み^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jiān)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矗[蔽工程驗收:

       。ǎ保┮曳皆谧詸z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xù)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ǎ玻┤粢曳轿唇涷炇斩孕懈采w,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jiān)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xù)。

       。ǎ常┤舯O(jiān)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xié)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担囼炁c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叮|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jù)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罚|量監(jiān)督:本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由質量監(jiān)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保贤瑑r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zhí)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ǎ保┙洷O(jiān)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ǎ玻﹪一虻胤焦こ淘靸r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ǎ常┮恢軆确且曳皆蛟斐傻耐K、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ǎ矗┖贤s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fā)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矗こ塘看_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jiān)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jiān)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xié)助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xié)助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jiān)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jù)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jù)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jù)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guī)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xié)商。

       。玻曳教岢龅淖兏阂曳教岢龅脑O計變更應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常O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xiàn)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矗_定變更價款:發(fā)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ǎ保┖贤杏羞m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ǎ玻┖贤杏蓄愃朴谧兏こ痰膯蝺r,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ǎ常┖贤袥]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ǎ矗┖贤瑢S脳l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保D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玻职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ǎ常┮曳綄Ρ竞贤袚娜控熑魏土x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jiān)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加強施工現(xiàn)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xiàn)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常踩胧阂曳皆诟邏壕、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huán)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fā)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玻藛T、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常M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fā)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ǎ保┕こ瘫旧淼膿p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ǎ常┮曳皆O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矗畵p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guī)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保炇丈暾垼阂曳綉诠こ掏旯で揖邆淇⒐を炇諚l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玻炇粘绦颍

        (1)甲方根據(jù)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ǎ玻┘追浇M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xiàn)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jiān)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ǎ矗┙涷炇蘸细,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xù);

       。ǎ担┕こ舔炇蘸细瘢⒐と掌跒橐曳剿徒豢⒐を炇丈暾垐蟾娴娜掌;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常F(xiàn)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xiàn)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矗⒐べY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sh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ǎ保┛⒐D紙和資料;

       。ǎ玻┕こ藤|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ǎ矗┕こ滩牧霞霸O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ǎ担┏两导拔灰朴^測資料;

       。ǎ叮┛⒐すこ陶w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ǎ福┛⒐そY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担⒐そY算:

       。ǎ保┛⒐を炇蘸细窈螅曳綉冢常疤靸认蚣追教峤唤Y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ǎ玻┘追皆诖_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yè)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保P奁谙蓿罕P奁趶墓こ炭⒐ぶ掌鹚恪Kすこ瘫P奁跒橐荒暾。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玻P挢熑危阂曳皆诠こ瘫P奁趦扔胸熑畏敌抟蛞曳皆蛟斐傻娜魏喂こ倘毕莼驌p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xié)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常敌蓿罕P奁趦龋瑢梢曳截撠煹姆敌迌热,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矗P藿穑罕P藿鸬臄(shù)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保疇幾h: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xié)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ǎ保┫蛴泄茌牂嗟暮贤俨脵C構申請仲裁;

       。ǎ玻┫蛴泄茌牂嗟娜嗣穹ㄔ浩鹪V。

        爭議發(fā)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玻`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fā)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ǎ保┰谝笏髻r的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ǎ玻┰谔岢鏊髻r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jù),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jù)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ǎ矗┤粢曳轿茨馨瓷鲜鲆(guī)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ǎ担┤粢曳綄追降拇饛陀挟愖h,可按本條第1款執(zhí)行。

        (6)若甲方授權監(jiān)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guī)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fā)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ǎ保┦┕べ|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ǎ玻┮蛞曳皆蜓诱`了施工期;

       。ǎ常┦┕ぶ幸蛞曳皆蛟斐晒こ讨卮髶p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保剟睿撼贤瑢S脳l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ǎ保┕こ淌┕べ|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ǎ玻┌醇追揭筇崆翱⒐。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xiàn)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xiàn)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玻贤K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保贤募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玻O計文件:

       。ǎ保┘追教峁┰O計文件的份數(shù);

       。ǎ玻┮曳截撠煵糠衷O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shù)。

        第三條合同范圍

       。保贤秶毫谐霰竞贤秶鷥鹊墓こ痰攸c、內容、規(guī)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型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yè)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玻夹g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guī)和聯(lián)系方式

       。保Z言:

        輔助語言。

       。玻ㄒ(guī):

        其他適用法規(guī)。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保峁﹫龅貤l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玻峁┧娕c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矗峁┘夹g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shù)量及其技術交底、現(xiàn)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設備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到達現(xiàn)場的時間。

       。矗峁l件:

        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工程監(jiān)理

       。保こ瘫O(jiān)理:

        監(jiān)理單位名稱。

       。玻O(jiān)理工程師:

        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施工期

       。保_工:

       。ǎ保┮曳教峤婚_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ǎ玻┌l(fā)布開工令的時限。

       。常┕て谘娱L: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叮A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保┕そM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甲方提供材料與設備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叮|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jiān)督:

        質量監(jiān)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ǎ保┍竞贤某邪绞。

       。ǎ玻┖贤瑑r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ǎ保⿲φ{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ǎ玻┱{整的具體方法。

       。常こ填A付款支付:

       。ǎ保┕こ填A付支出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ǎ玻┕こ填A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和比例和方法。

       。矗こ塘看_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担M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矗_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常踩胧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保險

       。保こ瘫kU:

        投保期限、保險范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保匀粸暮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ǎ保撸撸撸撸撸呒壱陨铣掷m(xù)_____天的大風;

       。ǎ玻┯行Рǜ叱^______米的波浪;

       。ǎ常撸撸撸撸撸撸吆撩滓陨铣掷m(xù)____天的大雨;

       。ǎ矗┝叶龋撸撸撸撸撸撸咭陨系牡卣穑

       。ǎ担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xiàn)場清理:

       。ǎ保⿲σ曳竭M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ǎ玻┮曳轿窗匆笄鍒黾俺冯x,給予甲方賠償?shù)霓k法。

       。矗⒐べY料:

       。ǎ保⿲⒐べY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ǎ玻┮曳教峤豢⒐べY料的份數(shù)。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保P奁谙蓿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修改。

        2.保修金:

       。ǎ保┍P藿鸬臄(shù)額;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常髻r:

        甲方明確授權監(jiān)理工程師的審核方式。

       。矗r償:

        賠償?shù)霓k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獎勵

       。保剟睿

       。ǎ保⿲Κ剟钋闆r的補充或修改;

       。ǎ玻⿲Ω鞣N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fā)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注: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shù)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jù)_____有關驗收規(guī)范合格。

        五、合同價款

        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ぃ篲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發(fā)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為工地代表,聯(lián)系方式:_____

        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內,并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xié)調地方關系,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shù)馗蓴_或不法_____,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為工地代表,聯(lián)系方式;_____

        2、嚴格按圖紙進行制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guī)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完工前清理好現(xiàn)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維修責任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fā)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fā)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

        1、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簽發(fā)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____份。

        4、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發(fā)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XX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XX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摘要:本文論述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工程造價有重要影響的內容和要點,對不同的計價方式進行分析,并就工程合同的訂立提出一些認識。

        關鍵詞:施工合同;計量;計價;工程造價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和意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權利、義務、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施工合同貫穿了工程建設的整個領域,為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提供依據(jù)。工程建設活動的結果,在實物形態(tài)上表現(xiàn)為建筑物,在經濟活動中表現(xiàn)為工程造價。相對實物形態(tài)的建筑物而言,工程造價是無形的,其結果的確定和控制較為抽象,難度大。要合理確定的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嚴格依據(jù)合同的約定。所有工程計量和計價的方法、依據(jù)以及其要求、處理的程序都應在合同中明確。

        二、影響工程造價的合同核心要素,計量計價方式取選分析

        建設工程中簽定施工合同的'最核心問題是合同價款的確定,對工程造價起決定性作用。簽約合同價因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會產生重大的價款差額。目前,合同計價方法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采用何種計價方式取決于工程性質和實際情況,為能說明問題,對這三種計價方式的特點和應用,下面作幾點淺薄分析。

        總價合同一般指固定總價合同,由于易于進行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工程款和辦理竣工結算的特點,受到發(fā)包人的青睞,特別是外資企業(yè)主更是普遍采用這類合同,但由于量與價的風險主要主要由承包人承擔,往往易引起眾多糾紛。因此,此類合同計價方法適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設計圖紙準確、詳細的項目。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亦稱工程量清單合同,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種計價方法,單價合同適用的范圍較為廣泛,其風險分配較為合理,并且能夠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從節(jié)約成本中提高利潤。單價合同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的計算和確認,其一般原則是“量變價不變”。自20xx年7月1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xx實施后明確規(guī)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發(fā)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惫誓壳皣匈Y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在招標時一般都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但有些招標人仍喜歡用總價合同的模式,又礙于不能違反工程清單計價方式,于是在招標文件附帶的施工合同上埋下伏筆,企圖轉移發(fā)包人的風險和責任。筆者曾洽談過一工程施工合同,在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正文已明確工程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一切看起來很正常。但在招標文件的附件合同中關于工程量和工程量偏差條款卻另作約定,具體描述是這樣的:“承包人在招標疑問收集期間未對工程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guī)模及結構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_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價款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文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fā)包人承諾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本合同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與承包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訂。招投標工程的專用條款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1.3 發(fā)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執(zhí)行本工程投資計劃的當事人,或其他指定負責管理本工程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發(fā)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7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應等級執(zhí)業(yè)資格或崗位職務的工程管理人員,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8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承擔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的單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應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設備。

        1.12 臨時工程:指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臨時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裝備。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指二者之一。

        1.14 設備: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機械、儀器、裝置。

        1.15 承包人裝備:指屬承包人所有(或租賃)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6 發(fā)包人提供裝備:指根據(jù)本合同約定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應得到的價款。招標工程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非招標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

        1.1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20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2 實際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日期。

        1.23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數(shù)。

        1.24 實際工期:指按總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實際竣工日期的天數(shù)。

        1.25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其他性質類似的技術資料。

        1.26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工程量清單:指根據(jù)有關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圖紙等列出的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和相應數(shù)量的明細清單。

        1.28 書面形式:指合同、協(xié)議、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29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0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3 法定節(jié)假日:指每個星期六、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組成合同的各個文件應該是一個整體,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書及其附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fā)包人和(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或由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適用標準、規(guī)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設備、施工作業(yè)必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國家、行業(yè)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存在不一致時,發(fā)、承包人根據(jù)標準/規(guī)范的適用范圍和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選用的標準/規(guī)范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選用的標準/規(guī)范。

        4.2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5.圖紙

        5.1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套數(shù)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shù)的,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xiàn)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5.2 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5.3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發(fā)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圖紙、需要的時間和理由,說明由于圖紙?zhí)峁┭诱`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因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4 當工程師認為需要時,承包人應提交臨時工程的設計圖紙2份,供工程師批準或備查。

        5.5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fā)出為滿足本工程的正確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補充圖紙和技術資料,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

        6.通知與送達

        6.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單位或個人發(fā)出或發(fā)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應是書面的,收件方應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不應拒收、無理扣壓或拖延。

        6.2 根據(jù)本合同條款由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書、通知、批準書、批準函、指令均應發(fā)送或派專人送達承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據(jù)本合同條款由承包人發(fā)給發(fā)包人的一切通知、請求均應發(fā)送或派專人送達發(fā)包人或工程師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書面文書后拒絕簽收,致使通知或書面文書送達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也可以選擇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同時保存好送達證據(jù)。

        三、發(fā)包人和承包人

        7.發(fā)包人

        7.1 發(fā)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圖紙、材料、設備、裝備及其他資料和施工條件。

        7.2 發(fā)包人應當在本工程開工前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shù)男枰,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組織進行現(xiàn)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3 發(fā)包人可以將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委托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7.4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7.2款約定的各項工作,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精心組織施工,按時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承包人應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勞力、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訂明或合理地推斷為進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種事物。

        8.2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jù)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工程用款計劃;

       。3)負責施工場地安全保衛(wèi)工作,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護設施;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shù)量和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有關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如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護措施,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應承擔相應費用;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xiàn)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項工作,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應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四、工程管理人員

        9.工程師

        9.1 發(fā)包人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工程師,將工程師的姓名、職權通知承包人。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發(fā)包人應在開工前將監(jiān)理單位的名稱、監(jiān)理內容、職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發(fā)包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須通過工程師發(fā)出。發(fā)包人如需更換工程師,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9.2 工程師可以行使合同中規(guī)定或必然隱含的應屬于工程師的權力,如果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除合同明確說明外,工程師無權修改合同,亦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發(fā)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權力與義務。工程師在履行和行使其職權時,其任何行為或遺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任何職責和義務。

        9.3 工程師行使下列權力時,應先取得發(fā)包人的批準:

       。1)發(fā)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向設計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議且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誤工期;

        (3)對本工程任何形式、數(shù)量、質量、價款和內容上的變動;

       。4)對合同約定的承包人職責和義務進行變更;

       。5)提出或批準索賠;

        (6)簽發(fā)支付證書;

       。7)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應取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其他權力;

       。8)專用條款中明確的其他須經發(fā)包人批準的權力。

        但是,當工程師行使上述需由發(fā)包人批準的權力時,應視為發(fā)包人已予批準。

        9.4 當工程師認為出現(xiàn)了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威脅和立即影響工程安危的緊急情況,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況報告給發(fā)包人時,在不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職責和任務的情況下,工程師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權力,并應在事后24小時內向發(fā)包人作出書面報告。

        9.5 工程師可隨時將其任何職責和權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師代表(按有關規(guī)定或發(fā)包人指定必須由工程師親自履行的職權不得轉授),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將有關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該項授權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師代表對工程師負責,履行和行使工程師授予的職責和權力。工程師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職權,視同工程師。

        9.6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緊急情況下,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應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者因工程師失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師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職權或處理涉及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項時,應依據(jù)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如發(fā)現(xiàn)有不當之處,應進行修正。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0.項目經理

        10.1 承包人應任命項目經理,并授權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權力和義務。項目經理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同意,其姓名、職務應在專用條款內明確。承包人還應在開工前將項目經理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給工程師。

        10.2 承包人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發(fā)出,接收人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報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銷項目經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員。

        10.4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10.5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和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師發(fā)出的指令合理組織施工。在發(fā)生緊急情況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費用,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為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

        12.2 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專業(yè)分包,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商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承包人擬進行專業(yè)分包的工程在專用條款沒有約定的,應事先報經工程師審查,取得發(fā)包人批準,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專業(yè)分包。

        12.3 承包人沒有承擔某專業(yè)工程的承建資質,承包人必須根據(jù)12.2款的約定將該專業(yè)工程進行分包,分包人必須具備承建該類工程的資質條件。

        12.4 承包人進行勞務作業(yè)分包必須使用有相關資質的企業(yè),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勞務分包企業(yè)完成的工作量及時支付勞務費用。承包企業(yè)應對勞務分包企業(yè)的用工情況和工資支付進行監(jiān)督,并對本工程發(fā)生的勞務糾紛承擔連帶責任。

        12.5 承包人按規(guī)定分包工程,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不解除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根據(jù)合同約定的標準采購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約定,但應報工程師備案,工程師有權對此進行審查。

        12.6 承包人有義務依據(jù)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提供已分包或擬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關資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過失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fā)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應禁止分包人將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發(fā)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項的,視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關系,不影響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發(fā)包人進行正常的結算。

        六、施工準備工作

        14.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1 承包人應編制本工程和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和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圖紙后14天內)編制并向工程師提交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師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工程師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后14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應視為同意。

        14.3 工程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或橫道圖兩種方法編制,并應包括每季(或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14.4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14.5 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進度不符合已經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取得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則承包人應根據(jù)工程師的要求對工程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改進措施,提交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修改后的工程進度計劃,仍應保證本工程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進措施提出索賠款項。

        14.6 承包人應隨工程進度計劃向工程師提交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時間間隔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計劃,以備工程師查閱。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還應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計劃。

        15.施工準備

        15.1 承包人應對全部現(xiàn)場作業(yè)、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適應性、穩(wěn)妥性和安全性負責,但不對設計、標準/規(guī)范原因的適應性、穩(wěn)妥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如果合同明確約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則盡管有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仍應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全部責任。

        15.2 承包人在查閱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責任對圖紙、標準/規(guī)范或其他資料進行復核。如發(fā)現(xiàn)其中有任何差錯、遺漏或缺陷,應在有關工程開工前及時書面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應立即就此作出決定。

        15.3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研究和分析發(fā)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質、氣象等資料。承包人應對其對該資料的理解、判斷和應用負責。

        15.4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視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環(huán)境;已清楚知道關于通往工地的現(xiàn)有道路或其他聯(lián)絡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質、損毀物業(yè)的危險、挖掘的材料的性質、進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質、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響其簽訂合同及進行本工程施工的資料。承包人不得以對上述事項了解不夠充分而向發(fā)包人索賠,并免除其根據(jù)合同約定須承擔的責任。

        15.5 在施工期間,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屬于不可抗力、憑以往經驗無法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但是,對于合同已經明確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均視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時已預見其影響因素并已在合同報價中計入由其影響而可能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對于合同未明確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發(fā)生之前,工程師已經指示承包人有可能發(fā)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導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負責。

        15.6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在勘察設計資料和發(fā)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現(xiàn)場存在的管線等地下構筑物作進一步調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對施工影響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作出充分的考慮。

        15.7 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并對其真實準確性負責,承包人應在工程放線前對其準確性進行驗證,負責保護一切基準點、標樁和其他有關標志。承包人在實施過程中由于這幾項基準中的某項錯誤必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準負責對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確定位,糾正在工程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定線中的任何錯誤,并提供與此有關的各種必需的儀器、用具和人員。工程師對放樣、準線或標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對其準確性所負的責任。

        15.8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進行本工程施工。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進展受到影響,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9 發(fā)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xù),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通知后,應按工程師的指示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的各項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順序,以便能夠繼續(xù)施工或者對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及時進行調整,以避免停工損失的發(fā)生。發(fā)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xù),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10 征地紅線內的工程用地,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經發(fā)包人批準,可免費提供給承包人作施工臨時用地。紅線范圍外的臨時占地的租用,由發(fā)包人根據(jù)開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順序,分期辦理租用手續(xù),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紅線外的臨時占地租用費用由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約定除外)。臨時用地租用完畢后,承包人應自費恢復臨時用地的使用條件。

        七、開工、暫時停工、工期及延誤

        16.開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發(fā)出開工通知書,承包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少于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師提出開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師應在接到開工延期要求后48小時內確認,報發(fā)包人批準后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同意開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復的,開工延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工程師不同意開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開工延期要求,開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順延。

        16.3 因發(fā)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開工并相應順延工期。因延期開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

        17.暫停施工和復工

        17.1 工程師可以隨時指示承包人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發(fā)出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妥善地保護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在費用和工期上發(fā)包人不予補償:

       。1)因承包人某種失誤或違約造成的,或應由承包人負責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調整部署,或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現(xiàn)場氣候條件(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導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行為或失誤造成停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據(jù)工程師的指令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暫停施工之日起63天內,工程師未發(fā)出復工令,并且該暫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圍之內,承包人可向工程師發(fā)出書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該通知后14天內準許暫停施工的工程繼續(xù)施工。在上述期限內未得到準許,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選擇(但并非必須):

       。1)當此項停工僅影響本工程的一部分時,承包人有權將該部分工程從合同中取消,同時將此事通知發(fā)包人;

       。2)當此項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承包人有權根據(jù)通用條款第32條的約定將此項停工視為違約事件,并終止對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師發(fā)出復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師應聯(lián)合對受暫時停工影響的工程、生產設備和材料進行檢查。承包人應負責修復在暫停期間發(fā)生的工程、設備或材料的任何變質、缺陷或損壞。

        18.工期及延誤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單項工程必須按照合同訂明的時間或各段時間完成,或于根據(jù)18.2款的約定的延長期限內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能按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變更;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或工程師同意的其他工期順延情況。

        18.3 承包人在夜間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進行工程施工應經工程師的認可,并遵守當?shù)卣挠嘘P規(guī)定或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但是為了搶救生命、保護財產或為了工程的安全、質量而絕對必要的作業(yè),不必事先經工程師的許可。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師報告。

        18.4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由于承包人科學合理組織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發(fā)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獎勵雙方在專用條款約定。(即:提前時間=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實際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應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發(fā)包人支付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延期時間以交接證書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超過竣工日期的天數(shù)扣除已批準的延長工期計算(即:延期時間=實際工期-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對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簽發(fā)了交接證書,且交接證書中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并未延誤,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產生了工期延誤,則本工程的延期損失賠償費應予減少。減少的幅度按已簽發(fā)交接證書的單項工程的價值占本工程價值的比例計算,但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限額不應受此影響。

        八、材料、設備供應

        19.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19.1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在專用條款中列出相應材料設備清單。材料設備清單中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發(fā)包人應按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驗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點和方式堆放。

        19.2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負責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丟失或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如發(fā)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驗收交接,則承包人不負責保管,發(fā)生的丟失或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19.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專用條款列出的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不符時,發(fā)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不符合約定,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合約定,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經發(fā)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為代換,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材料設備的到貨地點不符合約定,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材料設備清單約定的地點;

        (5)材料設備供應數(shù)量不符合約定,多于清單中約定的數(shù)量時由發(fā)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少于清單中約定數(shù)量時由發(fā)包人負責補齊;

       。6)材料設備到貨交接時間不符合約定,早于約定時間的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產生的保管費用,遲于約定時間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9.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結算方式,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0.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0.1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有關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承包人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fā)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聯(lián)合驗收。

        20.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設計、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的材料設備,則應按工程師的指令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0.3 如承包人不執(zhí)行20.2款工程師的指令,則發(fā)包人有權雇傭他人執(zhí)行該指令,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所有因此產生或伴隨產生的費用,由工程師與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后由發(fā)包人從承包人處收回,也可以從任何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費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向工程師提出申請,經工程師確認報發(fā)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減的合同價款和產生的費用承擔發(fā)、承包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

        20.5 承包人應負責其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的包裝、運輸、接收、裝卸、存儲和保護,并承擔因貨物運輸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責任。

        20.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家或供應商。

        21.材料設備的檢驗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設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在工程師的監(jiān)督、見證下,由承包人負責取樣并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設備的檢驗時間和地點、取樣辦法、檢驗頻次和內容由承包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提出,報工程師確認后施行。

        21.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以外,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21.4 如工程師認為需要可要求對材料設備進行再次檢驗。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再次檢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如再次檢驗結果不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再次檢驗結果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則檢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5 工程師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均應能進入施工現(xiàn)場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上述場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協(xié)助。

        九、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質量和檢驗

        22.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應以本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為依據(jù)。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2.2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該體系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工程師有權對體系的任何方面進行審查。在每一設計和實施階段開始前,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貫徹要求的文件。遵守質量保證體系不應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義務和職責。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編制和審查施工技術方案,確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術措施,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雖然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師審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2)配備和組織足夠的工程質量控制和檢驗人員,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使其不低于標準/規(guī)范、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標準;

       。4)組織并參加所有工程的驗收工作,包括隱蔽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擔缺陷責任期的工程保修責任;

        因承包人在質量控制方面的責任造成的工程損壞,由承包人自行修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發(fā)包人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2.4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的指令施工,并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2.5 沒有工程師的批準,任何工程均不得隱蔽。當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備隱蔽條件時,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檢驗的時間、內容和地點,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并為工程師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和協(xié)助。工程師應按時參加隱蔽工程的檢驗,不得無故拖延,除非認為沒有必要檢驗,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約定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承包人即可自行檢驗,在如實作出隱蔽驗收報告后進行隱蔽,事后工程師應予認可。工程師在組織隱蔽工程驗收時,應通知發(fā)包人及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22.6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如檢驗合格,則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全部增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如檢驗不合格,則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檢驗合格,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2.7 如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約定本工程需要試車的,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試車的內容和費用承擔。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一致。

        22.8 本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和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jù)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工程師應按時參加試車,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如在試車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參加試車,應認可承包人所作的試車記錄。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承包人,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3)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22.9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試車中的責任如下: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人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如該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則承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和重新安裝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該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則發(fā)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并由承包人進行拆除和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有關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后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5)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或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發(fā)生的費用。

        23.2 發(fā)包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施工企業(yè)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3.3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及實施爆破作業(yè)、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3.4 承包人應將其作業(yè)限制在現(xiàn)場內。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持現(xiàn)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存放和處理材料設備和承包人裝備,及時從現(xiàn)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23.5 承包人應確保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隨時接受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的投入與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全部用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3.6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基礎上,應爭取達到省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島市標準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4.工程的保護

        24.1 從開工之日起,承包人應全面負責照管本工程及將用于和安裝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直到本工程交接證書簽發(fā)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責任及交給發(fā)包人。如果在整個工程交接證書頒發(fā)前,已就其中任何單項工程頒發(fā)了交接證書,則從交接證書簽發(fā)之日起承包人無需對該單項工程負責保護,而轉由發(fā)包人負責。但是,承包人對其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將用于和安裝在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的照管負責,直到該工程完工為止。

        24.2 承包人在負責照管期間,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設備、裝備、臨時工程的破壞,承包人均應自費彌補上述損壞、損失或損傷,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24.3 對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負保護責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對其使用或在其基礎上施工,必須得到承包人的許可。對工程師確認因承包人保護措施不當造成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對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損壞由負責人負責修復。

        十、合同價款、工程量確認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價款及調整

        25.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依據(jù)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價款在合同中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25.2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單價合同;

        (2)固定總價合同;

        (3)可調價格合同。

        25.3 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宜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構成合同價款的綜合單價一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fā)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綜合單價。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時,其超出10%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或收益。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總價一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fā)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格風險范圍外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合同價款。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或因價格變動導致工程價款增減幅度超出合同總價的10%時,其超出約定幅度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烧{價格合同。發(fā)承包雙方可根據(jù)專用條款內約定的調整方法對合同價款作調整。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fā)布的指導價調整;

        (3)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4)發(fā)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

        (5)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調整因素。

        25.4 合同簽訂后,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改變對合同價款產生影響的,25.2中所列三種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25.5 工程量清單有漏項、多余項目或清單工程量有誤,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師確認后,合同價款可按第29.2條約定方法作調整。

        25.6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價款可調整因素出現(xiàn)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方法及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并報經發(fā)包人同意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5.7 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材料或設備,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材料、設備名稱及其暫定價。暫定價不作為結算的依據(jù)。

        25.8 列入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在明確后14天內,由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報書面價格確認通知,發(fā)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否則視為該價格已認可。合同價款按照確定的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工程,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名稱及其暫定金額。暫定金額不作為結算的依據(jù)。

        25.10 暫定金額應當在相關工程施工前確定。承包人應編制預算書報工程師審核、報發(fā)包人批準確定暫定金額。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應當進行招標的,通過招標形式確定暫定金額。

        25.11 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受發(fā)包人要求的7天內就用工數(shù)量和單價、機械臺班數(shù)量和單價、使用材料和金額等向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提出施工簽證,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簽證后施工,如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未簽證,承包人施工后發(fā)生爭議的,責任由承包人自負。

        25.12 第25條中有關合同價款及調整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26.工程量的確認

        26.1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26.2 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根據(jù)本工程的設計提供的預計工程量,他們不能作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應予完成工程的實際和準確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應根據(jù)本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師提交計量報告,工程師應在收到計量報告后7天內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時參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詳細資料和必要協(xié)助。

        26.4 需要使用記錄和圖紙進行計量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工作過程中準備好該工程的記錄和圖紙,并提交給工程師,然后按約定的時間與工程師一起審查和確認有關記錄和圖紙。如果雙方均同意時,則雙方應在上述記錄和圖紙上簽字確認,并據(jù)此進行計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對上述圖紙和記錄的審查確認,則應認為工程師對這些記錄和圖紙通過計量核實后的確定是正確無誤的。

        26.5 計量的結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約定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應認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師未在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計量,則承包人提交的計量報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

       。3)如工程師未按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結果無效。

        (4)對于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5)如承包人對工程師計量的結果不予同意,則承包人應在收到上述結果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申辯,申明承包人認為上述結果中不正確的方面。工程師收到上述申辯后,應重新檢查其對有關工程量或有關記錄、圖紙的計量,或予以確認,或將其修改。

        26.6 第26條中有關工程量計量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

        27.工程款支付

        27.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時間和數(shù)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7.2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工程預付款扣回的起扣點和扣回比例。在未達到起扣點之前,預付款不予扣回;達到起扣點之后,預付款按約定比例根據(jù)工程進度分期從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實行工程預付款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撥付時間和數(shù)額。

        27.4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的時間間隔和要求,并按此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無時間間隔約定的,則按月辦理期中結算。

        27.5 承包人應按27.4款約定向工程師提交由其項目經理簽署的期中結算書,期中結算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自開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開工至上期已實際結算的工程價款;

       。3)本期應結算的工程價款;

       。4)根據(jù)合同約定,本期應結算追加合同價款及費用;

       。5)根據(jù)合同約定,本期應扣除的價款及費用。

        27.6 工程師應在收到期中結算書后14日內簽發(fā)期中支付證書,簽發(fā)時應寫明工程師認為應該到期結算的價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價款并報發(fā)包人批準。如果該期應結算的價款經扣留和扣回后款額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則工程師可不簽發(fā)支付證書,該期工程價款將按期結轉,直到累計應支付的款額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為止。累計期中支付金額達到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總額的90%時暫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結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書》約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質量缺陷保修金以外,發(fā)包人應將全部結算價款支付給承包人。

        27.7 發(fā)包人應在期中支付證書簽發(fā)之日起7日內將期中支付證書上列明的款項支付給承包人。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時間不支付,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約定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發(fā)包人不按約定辦理期中支付,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7.8 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fā)包人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施工進度支付。

        27.9 第27條中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_________________天。

        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與根據(jù)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shù)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安全文明施工費: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元);(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元);(3)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元);(4)暫列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xié)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xié)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份,承包人執(zhí)份。

        發(fā)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一致,甲方自愿將位于 建筑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內容:

        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鋼材兩項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購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圖中包含的'內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衛(wèi)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購的商砼及鋼材質量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單價 元,工程總造價 。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進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衛(wèi)生清理后,再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質保金外)一次性結清,保修期滿后,退還質保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并負責工地上與周邊的一切協(xié)調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簽訂后,本工程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自行購買,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xiàn)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工程款的按時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工期:

        有效天氣為能超出陸個月,如在超期陸個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懲罰乙方壹仟元人民幣,以此類推。

        八、保修責任:

        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必須派人到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發(fā)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平頂山開元小區(qū)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施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經甲乙雙方洽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平頂山開元小區(qū)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

        2、工程地點:平頂山市新城區(qū)

        3、工程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若圖紙變更必須經經甲方確認)。

        4、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以及所有相關主管部門報批手續(xù)。

        5、工程施工主要內容:鋼筋砼檢查井3座、直埋管道段土方工程、管道安裝等設計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二、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完成報批手續(xù)后進場施工,于20xx年9月10日前開工,工期65天(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施工或驗收,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天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提供書面的驗收報告。

        三、工程質量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標準及規(guī)范,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國家或專業(yè)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guī)定。

        2、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包干總造價為人民幣伍拾玖萬柒仟元整(小寫:590000元)?們r款含材料費、輔材費、運輸費、安裝費、機械費、管理費、稅金等一切工程施工、驗收等過程所發(fā)生的費用。無論如何,乙方均不(包括數(shù)量以及漏項)向甲方提出 - 1 -

        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jù)合同發(fā)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文件、委托、證書以及補充合同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條款補充內容以組成部份,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滿后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建設方:

        總包方:

        分包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建設方、 總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責任,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一、總包服務費:本工程樁基工程的總包服務費由建設方支付。

        二、承包范圍:無錫交通世茂項目 B 地塊一期樁基礎工程。

        三、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由建設方支付。本工程不設預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滿后 14 個日歷天內支付。

        四、建設方責任

        1. 負責現(xiàn)場的協(xié)調和管理,處理總包方、分包方之間的相關事宜。

        2. 負責及時向分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尾款。

        五、總包方的工作

        1. 負責對分包單位進場后的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質量、技術、進度) 、服務、配合、協(xié)調、對已完驗收合格的工程負責保管。

        2. 負責現(xiàn)場臨時水電的`統(tǒng)一管理。

        3. 在不妨礙承包人優(yōu)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總包現(xiàn)場內的施工機械、腳手架等設備。

        4. 總包方負責該分包資料的保管和交檔案館的歸檔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 負責組織與建設方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及技術交底、方案的報批與確認,處理解決相關的技術問題。

        2. 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huán)保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

        3. 遵守總包方施工現(xiàn)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圍內的現(xiàn)場文明施工,衛(wèi)生清理工作。

        4. 及時向建設方、總包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報表并對報表的正確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5. 自行組織和配合與監(jiān)理的預檢、隱檢、材料檢驗、試驗等達到工程合格標準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滿足專項驗收要求的所有技術資料。

        6.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工藝流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7. 負責自行施工范圍內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負責運至發(fā)包單位的制定消納地點。

        8. 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9. 按照規(guī)范及無錫市檔案館要求及時填報樁基工程的各種相關技術資料,并將填報的各種資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資料)及時、完整的提供給總包,并對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七、工程質量

        1. 分包單位就該項分包的工程質量向建設方承擔直接責任。

        2. 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當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藝、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工程隱患,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分包單位不配合總包管理,不服從總包方現(xiàn)場的領導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2. 造成總包單位現(xiàn)場設施: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管線的損壞,分包方應按照損壞的實際損失如數(shù)進行賠償。

        3. 提供總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字跡模糊不清、數(shù)量不夠,總包方有權退回或拒絕收集。分包方確保樁基工程的驗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協(xié)議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設、總包、分包方各執(zhí)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

        建設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總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分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和文明施工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身心健康和身體不受傷害,防止傷亡事故和因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影響員工健康的情況發(fā)生。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本協(xié)議。本協(xié)議為《分包合同》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凡進入我公司項目的分包單位,必須簽定本協(xié)議書,并承擔由于責任不落實而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xiàn)場時止。

        4.目標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發(fā)生。一般輕傷事故率控制在3‰以內。杜絕各類環(huán)境污染事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5.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企業(yè)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標準。

        5.2在甲方統(tǒng)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guī)章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jiān)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5.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勞動保護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防止工傷事故和影響員工健康的事件發(fā)生。

        5.4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嚴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紀律;規(guī)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凈化作業(yè)環(huán)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5發(fā)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貨病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xiàn)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向乙方公布本企業(yè)、本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和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施監(jiān)督管理。

        6.2編制工程項目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6.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和有關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jiān)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6.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fā)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6.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5對乙方施工工序和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xiàn)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jiān)督整改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6對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6.7提供符合衛(wèi)生、通風等標準要求的職工生活環(huán)境,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6.8發(fā)生傷亡事故按規(guī)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7.乙方的責任

        7.1乙方在甲方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直接負責。

        7.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jiān)督,遵守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組,出席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會議,執(zhí)行會議議決。

        7.3按照甲方的統(tǒng)一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標責任,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7.4根據(jù)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編制安全技術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報甲方審批執(zhí)行。

        7.5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佩戴胸卡。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并重新進行教育,未經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不佩戴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7.6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7.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教育應有針對性強的文明施工內容。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和文明施工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fā)生交叉作業(yè)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jiān)護。不得安排非特種工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

        7.8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fā)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7.9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10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甲方同意并檢驗合格后按總平面圖布局擺放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7.11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取暖等標準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wèi)生要求。不得私自接設電熱水器,電爐,自制電熱毯,電風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來人員住宿。

        7.12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yè),應事前向甲方申請,辦理相應的動火手續(xù)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13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發(fā)現(xiàn)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7.1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法違章、不違反紀律,如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因乙方施工人員違反規(guī)章;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反國家行業(yè)標準;違反甲方有關制度等造成傷亡或影響員工健康的事故、事件發(fā)生,其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15接受甲方的安全、文明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員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7.16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施工;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收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17乙方必須執(zhí)行甲方有關的安全處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本單位的職工嚴格遵守,對違反者給予經濟處罰。并從乙方的工程款或保證金中扣除。

        8.乙方要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應當交付甲方________元的安全保證金。安全保證金從首次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未發(fā)生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設備損壞、環(huán)境污染等事故、事件的,于工程完工退場后將保證金全額退還。否則,按發(fā)生事故的經濟損失扣除安全保證金,不足部分從工程款中扣除。

        9.此協(xié)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雷山縣丹江鎮(zhèn)羊排村消防設施維修

        工程地點:雷山縣丹江鎮(zhèn)羊排村駐地

        工程內容:維修村內消防池

        消防栓及消防管道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圍

        1、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采購施工所需的消防器材,乙方負責施工,并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水泥80包,25元/包,合計2000元;磚7800個,0.5元/個,合計3900元;合子板10立方米,72元/立方米,合計720元;小方子30根,20元/根,合計600元;管子100米,45元/米,合計4500元;沙子50立方米,60元/立方米,合計3000元;杉木板40平方米,55元/平方米,合計2200元;總計:16920元.

        三、合同工程

        開工日期:

        ______年7月5日。

        竣工日期:

        ______年7月25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2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GB50300-20xx)

        五、合同價款(人民幣):一萬陸仟玖百貳拾元整(16920.00元)

        六、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協(xié)議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七、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單價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本協(xié)議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工程隊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發(fā)包人應辦理法律規(guī)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fā)包人應協(xié)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guī)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fā)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為確保______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fā)包人原因,未在監(jiān)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fā)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工期要求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

        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XX不得大于10%,XX長度不得大于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后,由鄉(xiāng)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并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后,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xiāng)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xié)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xié)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xié)助乙方進行施工。

        七、違約處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或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除非雙方協(xié)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工程名稱: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 為興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1.本協(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合同協(xié)議書;

        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條款;

        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 個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雙方各執(zhí) 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帳號: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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