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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目的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和《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guī)范》(JGJ/T188)要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職責
臨時設施必須合理選址、正確用材,確保使用功能和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消防等要求。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臨時設施的種類
3.1.1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包括辦公設施、生活設施、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辦公設施包括辦公室、會議室、一線工人業(yè)余學校、教育活動室、資料室、保衛(wèi)室等;生活設施包括宿舍、閱覽娛樂室、衛(wèi)生保健室、食堂、衛(wèi)生間、淋浴室、洗衣房等;生產設施包括材料倉庫、防護棚、加工棚、試驗室、操作棚等;輔助設施包括臨時道路、現場排水設施、沖洗臺、圍擋、大門、供水處、吸煙處、停車棚等。
3.2 臨時設施計劃
3.2.1 項目部組建后,針對項目規(guī)模和現場環(huán)境,依據項目所實施的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劃,按最少的投入,在保證安全生產、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jié)約、合理裝備、滿足經營、保證生產的指導思想,在項目開工前,經公司招標采購、租賃臨時設施。
3.2.2 項目部臨時設施規(guī)劃按以下原則進行:
a.辦公生活臨時設施的選址首先應考慮與作業(yè)區(qū)保持安全距離,其次不得設置在高壓線下、溝邊、崖邊、河流邊、強風口處、高墻下以及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地質帶上和山洪可能沖擊到的區(qū)域。安全距離是指在施工墜落半徑和高壓線放電距離之外。建筑物高度 2m~5m,墜落半徑為 2m;高度 30m,墜落半徑為5m。
b.有效利用場地的使用空間,遵循集團、公司標準化的要求,對施工機械、生產生活臨建、材料堆場等進行最優(yōu)化的布置,滿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
c. 科學規(guī)劃現場施工道路和出入口,以利于車輛、機械設備的進出場和物資的運輸,并盡可能的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交叉路口應設置減速帶、安全警示牌、爆閃燈、凸面鏡等警示。
d.對施工區(qū)域和周邊的各種公用設施、樹木等加以保護。
e. 臨建圍墻、臨建大門、臨時道路、臨時加工場地、臨時供水設施盡量采用現場施工材料。
f.臨時供電設施(臨時電纜、臨時配電箱)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和《臨時用電方案》布置。
3.2 臨時設施采購
3.2.1采購臨時設施時,材料員應按材料員職責、公司管理制度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材料,不允許購買三無產品。
3.2.2在采購裝配式活動板房時,嚴禁購買和使用不符合地方臨建標準或無生產廠家、無產品合格證書的裝配式活動板房。
3.4 臨時設施租賃
項目部人員臨時住房可酌情租用現場附近的居民樓或其他住房,租住原則為:租賃價格合理,方便工作,租房距離現場應在3公里以內;租房數量根據項目部管理人員數量合理確定,不得造成房屋長期閑置;在項目收尾階段根據人員逐漸減少的實際情況,及時調節(jié)租房數量避免造成空置浪費;與房主簽訂租賃協(xié)議;項目竣工后,及時退出租用房屋。
3.5 臨時設施設置
3.5.1 項目部根據施工總平面圖以及業(yè)主的其他要求搭建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搭建必須符合標準化要求。避免與工程用地重復,造成臨時設施反復拆除、搭設。施工現場圍擋要求堅固、穩(wěn)定、整潔、美觀;一般應高于1.8m,城市主干道旁應高于 2.5m;應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并確保其穩(wěn)定性、安全性;嚴禁將圍擋做擋土墻使用。
3.5.2 項目部若采用裝配式活動板房作為現場宿舍、辦公室時不得超過兩層,各種標識、標志必須符合集團、公司標準化要求,并滿足安全、衛(wèi)生、保溫、通風等要求。裝配式活動板房搭設前需報送材料檢測報告等資料進行審查,合格后方能由供應單位搭設。嚴禁選用不具備資質的施工隊伍搭設。
3.5.3 職工宿舍應采光通風良好,宿舍室內高度不得低于2.6m。每間房屋居住人數不得超過4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于2㎡,嚴禁使用通鋪做法,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和外開門,并采取保暖、消暑、防煤氣中毒和防蚊蟲叮咬措施。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5.4 臨建食堂室內高度不得低于2.8m,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m。
3.5.5 項目部應根據各工種實際特點以及集團、公司標準化做出現場作業(yè)棚搭設方案,但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同時也要給職工創(chuàng)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體現施工的人性化。
3.5.6 倉庫的面積應通過計算確定,根據各個施工階段的需要先后進行布置;易燃易爆倉庫的布置應當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距離要求;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地面應進行防滲處理。
3.5.7 臨建圍墻、臨建大門、臨建施工標識牌、臨時供水設施、臨時供電設施的搭設應符合文明施工現場和標準化施工現場要求。
3.5.8 施工場地宜采用可周轉、重復利用的磚鋪地面或PC構件等適當硬化。大門內側、道路、混凝土攪拌作業(yè)場地、腳手架及塔吊基礎等處均設置排水設施,施工廢水及雨水經沉淀后排出。
3.5.9 會議室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必須設置在底層,面積大小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且不得小于35m2。
3.5.10 學習娛樂室(一線工人業(yè)余學校)宜單獨設置,并配備相應設施。
3.5.11 辦公、生活臨時設施內電氣線路必須穿管(槽)敷設,嚴禁電纜、電線亂拉亂接;每幢辦公、生活臨時用房進線處都應設置電源箱,裝設漏電保護器和限流保護器,當安裝空調器時,必須專設電源、插座;顒臃績葒澜褂么蠊β视秒娫O備。
3.5.12 攪拌站應綜合考慮砂石堆場、水泥庫的設置位置,便于材料的運輸和裝卸;攪拌站場地應設置沉淀池、排水溝;攪拌站應當搭設防護棚,采取防揚塵措施,冬期施工還應考慮保溫、供熱等。
3.6 臨時設施驗收
臨時設施搭建完成后,項目部應組織聯合驗收。不經驗收的臨時設施不得使用。驗收的主要內容如下:
3.6.1 裝配式活動板房(臨建宿舍、臨建辦公室)的結構穩(wěn)定性、消防等要求是否符合產品標準。
3.6.2 臨建宿舍的走梯、二樓圍欄、內部床位設置是否符合要求。
3.6.3 施工用電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6.4 臨建倉庫、圍墻、大門、施工標識牌、供水設施等是否符合施工現場標準化的要求。
3.7 臨時設施檢查
3.7.1 項目部每月對現場臨時設施進行檢查,檢查設施使用維護保養(yǎng)情況、安全隱患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臨時設施的安全使用。
3.7.2 項目部安全員經常檢查臨時供電設施的完好性,確保供電設施正常使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具體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
3.7.3 項目部施工現場供水設施未經項目部管理人員同意不準隨意接出支管,在保證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節(jié)約用水。
3.7.4項目部安全員每月檢查臨建圍墻、大門、施工標識牌的完好性。
3.7.5 加強現場臨建的安全、防盜管理,嚴防各種設施的損壞和丟失。項目部安全員在檢查中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書,責成專人限期整改。
3.8 臨時設施日常使用管理
3.8.1項目部對現場每個臨時設施要設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加強對使用人員的科學使用及自覺愛護臨時設施教育,保證臨時設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3.8.2臨時房屋使用維護。實行誰使用、誰管理完整。臨建辦公室、宿舍管理維護包括:
a) 防盜設施(門窗的完好性、防盜性能);
b) 防風設施(防風纜繩的完好性、特別是二層裝配式活動板房);
c) 防雨設施(屋面防雨層的完好性);
d) 用電線路的完好性,確保用電安全;
e) 消防設施的完好性;
f) 環(huán)境衛(wèi)生(臨建辦公室、宿舍每天安排值日打掃衛(wèi)生,確保環(huán)境衛(wèi)生符合標準要求);
g) 冬季施工現場宿舍一律不得使用明火、碘鎢燈、其他大功率電器取暖。
3.8.3 現場臨建食堂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消防要求、衛(wèi)生要求、環(huán)保要求. 3.8.4 臨時道路上不得隨意堆放各種物質、無故設置障礙、無故切斷路面而影響施工現場工作。
3.9 臨時設施拆除
3.9.1 項目竣工后,項目部負責對現場搭設的臨時設施統(tǒng)一處置,認證統(tǒng)計、核對各種設施保存情況,對可重復利用的臨時設施,必須使用保護性拆除。
3.9.2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處理項目部的臨時設施。
3.9.3 其他不可重復利用的成品臨時設施(如臨時圍墻、臨建大門、臨建標識牌等),由項目部組織將其拆成可重復利用的材料,盡量重復利用。
3.9.4 臨時設施拆除的廢料部分,由項目部按公司要求集中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4.本制度形成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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