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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學部群體競賽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體育教學部群體競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體育競賽工作管理條例
1.宗旨:
高校體育競賽活動是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全校體育工作的檢閱和推動,為了使我院體育競賽活動順利健康的開展,必須加強對我院舉辦各項競賽活動的思根政治工作和管理,使各項競賽活動有利于推動群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有利于系際間有團結協(xié)作和集體主義;有利于調動全院學生參加的積極性和拼博精神;有利于促進我院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并為樹立文明賽風,推動全院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2.運動員和教練員:
2.1嚴格遵守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守則》和《教練員守則》。
2.2本隊比賽時,領隊必須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者應另外指定人代理領隊職務,以對本隊負責。
2.37運動員.教練員要尊重觀眾,注意.骯,不得有挑起觀眾哄鬧的語言和行為,擾亂和干擾比賽秩序。
2.4運動員.教練員要比賽中應加強團結,相互學習,尊重對方,勝不驕,敗不餒,不得有傷害對方的田可語言和行為。
2.5運動員.教練員在比賽中應尊重裁判,堅決服從裁判的判罰。如對裁判的判罰有異議,應按有關規(guī)定通過正常渠道提出,不得干擾裁判的正常工作,更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斷比賽或干擾比賽。凡拖延或拒絕比賽超過規(guī)定時間者,以罷賽論處。
2.6各系(隊)在比賽中不得無故棄權,凡無故棄權者,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全部比賽成績和比賽資格。
2.7t凡匕賽中出現(xiàn)打架.辱罵他人或其他惡劣行為者,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給予相應的停賽和行政處分。
2.8凡比賽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jié)給予大會通報批評,并分別處理如下:比賽前查實:取消該運動(隊)的比賽資格,并不得補報;比賽期間查實:取消該運動(隊)的比賽成績和比賽資格;比賽后查實:取消該運動(隊)的名次.得分.獎品,不計團體總分。
3.裁判員
3.1各班級應積極上報思想進步.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的同學參加裁判工作,被調用的裁判員應學習.熟悉規(guī)則和裁判法,遵守《裁判員守則》。
3.2裁判員應鼬口規(guī)則.理解和硏究規(guī)則,比賽中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提高場上執(zhí)法能力和處理突發(fā)事件的應變能力。
3.3裁判員在執(zhí)法時應以規(guī)則為準,不受場上隊員和場外觀眾的干擾,遇對叛罰的異議或觀眾的不恭行為,應理智地按規(guī)則處理,決不可與觀眾糾纏。
3.4裁判員應在比賽前抵達場地,做好比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比賽圓滿.順利完成。
二.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體育運動隊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進一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增強學生的競爭意識和成才意識,全面落實中央七號文件《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精神,鼓勵師生積極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校運動隊的分類
根據(jù)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的競賽計劃及我校體育特色,我校運動訓練隊分ABLC為運動訓練隊(類).集訓隊(類體育社團(類」其中長期訓練并參加教育部.市教A委.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等行政主管部門比賽的運動隊為類,應參賽需要而賽前集中訓練的運動,BC隊為類各體育社團為類。
二.校運動隊組織管理
1.校運動隊在校體育運動委員會指導下,由體育教學部根據(jù)教育部.中國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體協(xié)的競賽計劃,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參賽計劃,由體育教學部將年度參賽計劃上報校體委批準成立。
2.校運動隊的管理為主教練負責制,各隊教練人選由競聘教師自愿提出申請和確立競賽目標,體育教學部根據(jù)實際情況擇優(yōu)選定。
3.各運動隊的訓練工作(包括訓練計劃等)由主教練全面負責。
4.所有教練員應嚴格按照《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體育代表隊教練員崗位職責》進行工作其執(zhí)教業(yè)績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5.各運動隊的參賽經費,在自行申報的基^上由體育教學部根據(jù)當年教育部.中國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和北京市教委.大學生體協(xié)的競賽計劃作出預算,并嚴格按照《中國勞動關系學院體育代表隊經費的使用與管理(試行)》執(zhí)行。
三.參賽獎勵:
1.作為教練員或指導老師帶隊參加北京市及以上級別的比賽,完成競賽目標可按照院內字[20xx]19號文件《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省部級以上教學類競賽經費及管理辦法》和《省部級以上教學類體育競賽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申請獎勵
2.經登記注冊的運動員享受《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生手冊》所列運動員待遇和綜合測評加分,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單項獎學金。
3.運動隊及運動員在競賽中所獲榮管歸學校所有,所獲物質獎勵由學校統(tǒng)一分配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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