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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6 10:48:08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共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共15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按規(guī)范做好賬目、單據(jù)、報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jù)會計業(yè)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jù)是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guī)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jù)學校為發(fā)展事業(yè)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攀聵I(yè)支出。事業(yè)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guī)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jiān)督和檢查

        1、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jiān)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提供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jù)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形成科學規(guī)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guī)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guī)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顚S谩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zhí)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jiān)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jù)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xiàn)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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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jù)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tǒng)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lián)簽制。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tǒng)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督。

        第五條 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 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guī)定,結合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jiān)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xié)同下,積極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艑W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yè)、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shù),應分清班級、專業(yè),做到數(shù)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jù)(含聯(lián)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確定并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yè)應在招生結束后一周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茖W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窍硎軐W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干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shù)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葘W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lián)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并定期到聯(lián)辦單位核對收費情況;屬聯(lián)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蕦W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guī)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fā)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zhí)贸邪杖。應按合同?guī)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guī)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zhí)、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采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 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柜”;為學;蚩剖也少徫锲贰⒗U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xiàn)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 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 借款手續(xù)規(guī)定

        借款包括現(xiàn)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guī)定辦理借款等手續(xù)。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況需大額現(xiàn)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tǒng)一印制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 借款、預付款批準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準。對不合乎制度規(guī)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簽批。

        5、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fā)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xù),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jù)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guī);顒,如運動會、藝術節(jié)、慶;顒拥龋鬓k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xù)。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xù)借須經財務科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jié)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fā)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xù),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 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后再報校領導批準。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后由校長負責簽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fā)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fā)票單位印章、單價、數(shù)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guī)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fā)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fā)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情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后,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shù)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并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shù)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盡可能索取正式發(fā)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fā)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 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范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后統(tǒng)一報校長批準。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С,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準。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志采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jù)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yè)發(fā)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筑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zhí)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zhí)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ㄘ攧罩贫取忿k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jù)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xié)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簽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墙涷炇蘸细竦捻椖浚蓱{正式發(fā)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xù)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根據(jù)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guī),責任心強,樂于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xiàn)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guī)的發(fā)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guī)定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匯總后上繳區(qū)財政,從區(qū)財政撥回后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tǒng)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shù)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fā)現(xiàn)設有“小金庫”,追繳現(xiàn)金及支出款,并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顚S,開源節(jié)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征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后必須向教師加以說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后的發(fā)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jù)必須為正規(guī)稅務票據(jù),發(fā)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shù)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fā)票涂改無效,手續(xù)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征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tǒng)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等;不得強制學生統(tǒng)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會計的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參與經濟事業(yè)計劃管理。為了適應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加強事業(yè)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工作以及改革開放搞活的形勢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制定重慶藝術學校財務制度:

        一、根據(jù)國家發(fā)展事業(yè)的方針,及時合理的供應資金,正確地執(zhí)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fā)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事業(yè)計劃和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根據(jù)國家政策規(guī)定,積極培養(yǎng)財源,組織收入,努力提高事業(yè)經費的自給能力。

        三、根據(jù)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做好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各種專項資金、專用基金的記帳、算帳、對帳、報帳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憑證合法、真實完備、帳目健全、數(shù)字正確、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

        四、按照規(guī)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資料,遵守國家保密制度。

        五、熟悉本單位的業(yè)務情況,參與擬定本單位的事業(yè)行政業(yè)務計劃和單位預算計劃,定期檢查分析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促進增產節(jié)約、增收節(jié)支、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六、根據(jù)國家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認真進行會計監(jiān)督。堅持依法照章辦事,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保護各項國家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完整;監(jiān)督本單位各職能部分的各種財物管理。

        七、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有關財務會計工作的具體規(guī)定辦法,不斷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管理水平。

        八、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全額預算收支的核算與管理,必須遵守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制度和費用開支標準,按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進行正確、及時的核算和管理,對于違反財經紀律的開支不得報銷支付。

        九、單位行政領導人對預算會計工作負總的責任。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幫助,保障會計人員依法正確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權限;會計主管人員根據(jù)政策、制度規(guī)定,負具體組織領導;會計人員在會計主管人員的直接領導下,根據(jù)會計工作的基本任務和各項制度規(guī)定辦理會計工作。

        十、會計員和出納員的分工,應當貫徹“錢帳分管”的原則,各負其責;同時,在日常工作中應當密切配合,加強協(xié)作。

        十一、單位行政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員、出納員,在執(zhí)行財政、財務制度方面,都應對國家負責,嚴格履行法律,法規(guī)。對于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予以制止,并檢舉揭發(fā)。

        十二、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每項業(yè)務切實做到嚴格按財務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如當事人未按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于當事人獎懲掛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guī)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guī)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tǒng)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后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guī)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并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shù),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并帶會附件,發(fā)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fā)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shù)(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tǒng)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qū)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注

        本區(qū)內裾實報銷30元以內8元在城區(qū)每天報銷交通費2元。

        市內裾實報銷50元以內10元每天報銷交通費3元。

        市外一般地區(qū)裾實報銷70元以內15元每天報銷交通費4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

        經濟特區(qū)裾實報銷90元以內2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fā)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fā)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tǒng)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于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jié)余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fā)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后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yè)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準,用支票匯兌,訂數(shù)與支出相吻合(發(fā)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準)。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征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后,再交學校集體研究審批(區(qū)教科所下發(fā)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倓仗帲魏稳瞬坏盟阶杂嗁Y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fā)票報銷按“審批權限”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設備,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jù)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后,報審批權限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后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tǒng)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況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yī)院(涪陵區(qū)以為)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后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后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lián)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tǒng)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tǒng)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后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后(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xù)。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并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jiān)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xiàn)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并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jiān)督。

        2、專項審計。根據(jù)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jiān)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xù)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jù)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制度從20xx年ⅹ月ⅹ日起執(zhí)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的地方,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jù)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tǒng)一要求、協(xié)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jù)。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jù)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jù)收入情況統(tǒng)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guī)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zhí)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yè)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收費規(guī)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jù)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jù),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锸迟M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jù)支出預算,體現(xiàn)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fā)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jù)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xù)齊全。

        四、資產管理:

       。ㄒ唬┈F(xiàn)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xiàn)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jù)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xiàn)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xiàn)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xiàn)金,不得以借據(jù)“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jiān)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zhí)行,執(zhí)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guī)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xù)。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ㄋ模┢睋(jù)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jù)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jù)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jù)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jù)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jù)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lián)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jù)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ㄒ唬┺k公費使用范圍及規(guī)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規(guī)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xù)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fā)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ǘ┎盥觅M報銷規(guī)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yǎng)、休養(yǎng)等按標準報銷。

       。ㄈ⿲W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guī)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xiàn)金的,學校財務按規(guī)定開具收據(jù),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fā)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xù):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xiàn)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guī)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倓仗庁撠煶闪⒄袠诵〗M,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yè)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xù)。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xù)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guī)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guī)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xù),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根據(jù)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tǒng)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訂XX鎮(zhèn)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65827029012),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xù)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fā)生的手續(xù)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jù));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xiàn)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shù)為依據(jù));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jù)《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jù)《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jù)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jù)管理

        1、票據(jù)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jù)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jù)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fā)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xiāng)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jù)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fā)現(xiàn),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jù)依據(jù)《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 xx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lián)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xù),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xù)的發(fā)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钍鞘聵I(yè)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 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fā)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jù)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鷮W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鷪髱ぁ鲗W校按上報名冊發(fā)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倓罩魅蔚街行膶W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fā)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

        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fā)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tǒng)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jié)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huán)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jiān)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guī)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zhí)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fā)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xù)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印發(fā)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zhí)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guī)定,嚴格的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xù),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tǒng)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fā)放,并簽好領取手續(xù),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fā)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guī)發(fā)票,報銷發(fā)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jù)、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zhí)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xiàn)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jù)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xiàn)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jù)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xiàn)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jù)管理,收費票據(jù)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jù)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做到有計劃支出,確保教育經費收支平衡,為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提供經費保障,特制定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暫行規(guī)定。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jù)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教育局。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5000元(含5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shù)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新建、改建、擴建維修等工程項目及大額購置超過2萬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教育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jù)一律實行聯(lián)簽制。核銷單據(jù)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lián)簽。我校單據(jù)聯(lián)簽人由校長、書記和總務主任三人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報財政局核算中心待批,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衡,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請局黨委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我校本年度招待費和差旅費支出不得超過4.5萬元。教育局對各校差旅費級招待費支出情況實行一季度一匯總,一季度一通報。

        7、堅決杜絕學校常年租用私車的現(xiàn)象,對有禁不止者,按違紀處理。

        8、校長及班子成員外出考察必須報請教育局批準同意后方可運行,否則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組織者個人承擔。

        9、努力做到節(jié)約、壓縮開支。如出現(xiàn)外債,在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每年至少在學?偸杖胫蓄A留10%的資金用于償還債務。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10、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凡是政策允許收費的項目以及代收代支項目,學校必須做到應收盡收,并且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賬目統(tǒng)一管理,教導處等非財務管理部門不得存放現(xiàn)金,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擠占挪用代收代支資金,特殊情況由核算中心調劑資金,保障學校正常運轉。教輔用書及學生書款必須做到一年一結清,不得出現(xiàn)赤字。

        11、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fā)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fā)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fā)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xù)健全。如免教科書補助、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12、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jiān)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主要領導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3、加大內審力度,切實做好校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加大本系統(tǒng)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嚴格財務各項規(guī)章制度,杜絕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發(fā)生。凡是校長離任時,要對其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嚴格的審計,如在任期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14、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15、加大學校債權資金的收回力度,做到應收盡收,年終按回收總額的20%留做獎金,獎勵有關人員。

        本決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制度是為了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濠江區(qū)教育系統(tǒng)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qū)教育系統(tǒng)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qū)教育系統(tǒng)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guī)與教育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jié)約,杜絕奢侈浪費;正圈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jiān)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jiān)督和業(yè)務指導。

        第二節(jié)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執(zhí)行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思想和職業(yè)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yè)業(yè)務培訓,提高專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集中制原則,根據(jù)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jié)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zhí)行《會計法》、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jiān)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jù)各項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嚴格審核預算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jié)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局,愛崗敬業(yè)。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并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jù)有關制度規(guī)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xiàn)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并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fā)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并根據(jù)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jù)每天發(fā)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xiàn)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xiàn)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xiàn)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xiàn)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xiàn)金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xiàn)金管理工作。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銀行規(guī)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jù)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shù)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jù)《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jù)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和業(yè)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yè)務,必須按規(guī)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xù)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jù)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

       。1)根據(jù)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jù)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根據(jù)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7、正規(guī)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xié)調、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教育法》、《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好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shù)據(jù)資料;加強票據(jù)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tǒng)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yè)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六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jù)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guī)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政策變化或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有較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guī)范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證學校基本運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fā)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jù)必須合法、合規(guī),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shù)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zhí)行財務公開的規(guī)定,重要開支事項(如額商品采購的商品規(guī)格、采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并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jiān)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jiān)督。

        4、實行學校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小學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征訂、濫發(fā)復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征訂省、市、縣教育部門規(guī)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復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jù)必須注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八條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guī)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小學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并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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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yè)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guī)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財務制度,發(fā)揮會計的映和監(jiān)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yè)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yè)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jù)“工會法”規(guī)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jù)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jiān)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zhí)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fā)票,發(fā)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shù)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fā)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fā)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guī)定在限額內使用現(xiàn)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xiàn)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guī)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1、社區(qū)學校開辦資金有各成員單位和狀元街道政府承擔,開辦資金不撤資、不挪作它用。

        2、鑒于社區(qū)教育的公益性,社區(qū)教育的收費要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批。

        3、社區(qū)學校的經費使用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重大支出由校委會討論通過。

        4、社區(qū)學校所租賃的場地及財物損壞及其它支出按市價支付。

        5、社區(qū)學校財務事項一律歸財務處管理,必須建立統(tǒng)一帳目,各部門不得私設外帳,各種教育培訓活動的.收費一律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所受費用一律上帳。

        6、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按照國家規(guī)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費用后,各成員單位在辦學結余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取得回報。

        7、用于社區(qū)教育的資產及其設備,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8、在成員單位進行變更時,須進行財務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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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yè)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和諧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yè)、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yè)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yè)知識,愛崗敬業(yè),并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yè)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yè)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yè)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jiān)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jiān)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yōu)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jù)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jù)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jù)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fā)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zhí)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tǒng)一。ūO(jiān))制的專用票據(jù);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xù)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xiàn)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tǒng)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tǒng)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yè)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guī)范票據(jù)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guī)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jié)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shù)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zhí)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冃ЧべY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fā)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fā)放任何現(xiàn)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guī)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xiàn)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xù)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顚S谩钡脑瓌t管好用好;專款業(yè)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xù);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符合規(guī)定數(shù)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xù);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jù);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fā)票,且發(fā)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fā)現(xiàn)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guī)范程序,學校因事業(yè)發(fā)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jiān)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分別按照合并、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jiān)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厩闆r表、資產負債表、事業(yè)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jiān)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guī)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小學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jiān)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小學校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jù)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并監(jiān)制套印的各類票據(jù);學校憑《票據(jù)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票據(jù),中小學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jù)由學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jù)管理制度,并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fā)放票據(jù);收費票據(jù)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jù)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jù)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jù)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小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fā)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xié)同市財政、監(jiān)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占、截留、挪用中小學經費,違規(guī)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發(fā)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guī)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guī)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小學校根據(jù)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并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對于相關條款,各縣(市、區(qū))、各民辦學校參照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一)主要內容:

        1、學校事業(yè)經費的預、決算,向教師公布。

        2、每學期各項收費的項目,標準及收費出具的票據(jù)向師生公布。

        3、學生中餐收支情況,重大項目開支,向師生公布。

        4、經費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用經費、醫(yī)療費、公積金、科研經費、月績效工資等各項使用語發(fā)放向教師公布。

        5、校車使用情況及費用向教師公布。

        6、教師進修、出差報銷情況,向教師公布。

        7、嚴格經費使用規(guī)定,合理安排,以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主,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ǘ┏绦蚣耙(guī)定

        1、學?倓仗庨_學初,根據(jù)學校的安排,預算好學校各項目的經費安排,并公布預算情況,年終公布財務決算情況。

        2、學校嚴格執(zhí)行財經制度,執(zhí)行各項收費標準,各項經費全額上交區(qū)會計核算中心,收費的票據(jù)由學校統(tǒng)一向財政局領取。

        3、返回經費使用情況:自愿捐資款返回部分用于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學校的公用經費、教科研經費、辦公費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其結果向教職工公布,嚴格做到?顚S。

        4、在校用餐堅持自愿原則,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學校食堂每天清點人數(shù),每周公開菜譜,每月公開收、支經費情況。

        5、學校硬件設施采購、電教、網絡設備采購與大宗物資采購等,按規(guī)定該由政府采購的一律政府采購,如果不需要的,再由學校校務公會集體討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制,貨比三家,確保質優(yōu)價廉,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公開數(shù)量、價格,接受監(jiān)督(看貨→比貨→定貨價→驗質量→付款驗收入庫)

        6、學校校服采用政府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的規(guī)定辦事。

        7、教師進修出差,以有關文件通知為依據(jù),要由校長室批準,再由教導處安排好課程,進修(出差)回來,嚴格按照“溫州市鹿城區(qū)行政單位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報銷。

        8、學校一切發(fā)票的報銷:總務處審核→經手人簽字→有關人員驗收簽字→校長簽字→出納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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