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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5 15:01:12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薦】

        現(xiàn)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1、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職責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安全職責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并復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填寫記錄、并按規(guī)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處罰10—100元。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時發(fā)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chǎn)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yè)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條例規(guī)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lián)系,必須經(jīng)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yǎng)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fā)現(xiàn)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總經(jīng)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廠區(qū)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jīng)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保養(yǎng),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2、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布置在廠區(qū)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qū)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fā)現(xiàn)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jīng)理批準,3萬以上由總經(jīng)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準,消防設施應到當?shù)叵啦块T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1、 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chǎn),為公司的經(jīng)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 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 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jīng)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jīng)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tǒng)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guī)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huán)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并有明顯標識。

        第三條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第四條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第五條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條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第七條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第八條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shù)毓矙C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它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管理制度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2、本單位的`煙感探測器由工程部組織每月測試1-2次,保安部派人協(xié)助;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每月進行一次末端放水測試;

        4、消防水泵和噴淋泵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加油保養(yǎng)一次;

        5、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和工程部每月啟動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

        6、消防控制聯(lián)動系統(tǒng)每月由工程部和保安部及有關部門聯(lián)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7、消防設施和電器設備每年由具備檢測資質的中介機構檢測一次;

        8、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通知維保單位修理,有關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滅火、防火以及火災事故的器材。用于專業(yè)滅火的器材。下面,小編為家分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希望對家有所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時發(fā)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chǎn)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yè)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條例規(guī)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lián)系,必須經(jīng)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yǎng)消防設詩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fā)現(xiàn)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yǎng):

        (一)廠區(qū)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保養(yǎng),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廠區(qū)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qū)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fā)現(xiàn)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由總經(jīng)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shù)叵啦块T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2、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3、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shù)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huán)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擺放穩(wěn)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維護保養(yǎng)。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4、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蚱渌矆鏊W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jīng)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jīng)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jīng)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jié)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5、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學校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6、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jīng)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jīng)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jīng)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jié)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7、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組織制度和企業(yè)管理制度的總稱。小編整理的a2文明駕駛模擬考試,希望家喜歡。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yè)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的從業(yè)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從業(yè)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yǎng)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jīng)理、技術人員,經(jīng)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guī)定數(shù)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jīng)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yǎng)人員,經(jīng)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jīng)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yè)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yǎng)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chǎn)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tǒng)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托物業(yè)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tǒng)一管理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guī)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yǎng)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guī)程,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適時維修保養(yǎng),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yǎng)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chǎn)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yǎng)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tài)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tài)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xiàn)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guī)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yǎng)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jīng)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guī)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jiān)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用戶,按照規(guī)定協(xié)議向城市監(jiān)控中心發(fā)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tài)、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chǎn)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布局及全面監(jiān)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jīng)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衛(wèi)處。

        三、校保衛(wèi)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yǎng)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內室外消火栓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tǒng),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guī)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1.目的

        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轄區(qū)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

        4.1.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shù)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shù)據(jù)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了;律退回采購。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jīng)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領出。訓練完后統(tǒng)一送還倉庫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jīng)當值消防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qū)樓宇、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觀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jiān)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時檢查。

        4.2.5機電維修部、園林綠化部或其他部門須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jīng)主觀經(jīng)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涼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簽收后入庫保管,班長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zhàn)斗服、頭盔、戰(zhàn)斗靴:

        a)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zhàn)斗服應洗刷干凈,涼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損壞時應申購調換

        d)戰(zhàn)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應將戰(zhàn)斗服、戰(zhàn)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tǒng)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qū)樓宇樓層的消防栓(箱)內、小區(qū)各安全員亭里;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卷放在貨架上(崗亭或消防箱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鉤、高空緩將器: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xiàn)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鉤時應先檢查各部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定期用4500牛頓的工作拉力作負重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停止使用;

        c)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huán)、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xiàn)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yè);

        d)高空緩降器應定期作拉力測試。保持繩索光潔,無腐蝕及磨損;

        e)平時應刷洗干凈、涼干后統(tǒng)一放置在貨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yǎng),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5消防電話、對講機、巡邏單車: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jīng)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安全員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相關要點執(zhí)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tǒng)一保管和發(fā)放;

        d)巡邏單車應防雨淋和日曬,經(jīng)常擦拭,保持干凈光亮。單車只能在防火檢查時專用,不能駛出小區(qū)和借給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節(jié)拉梯(6米拉梯):

        a)二節(jié)拉梯用于樓層登高、救援、鋪設水帶;

        b)二節(jié)拉梯在使用時應檢查:

        --梯子的螺栓、滑輪、掛鉤及各部位連接處是否松動;

        --梯登、側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斷或損壞;

        --拉繩是否斷裂、破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零部件或修理。

        c)二節(jié)拉梯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防梯身變形、彎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wǎng)系統(tǒng),應每月逐個出水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沙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再放凈銹水后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xiàn)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8滅火器(“1211”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崗亭和樓層三、五、七的.消防箱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置有手提“1211”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1211”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huán)境適宜溫度為10C--55C;

        c)壓力表指針是否早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jīng)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jīng)主管經(jīng)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huán)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qū)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安全員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5維修保養(yǎng)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fā)現(xiàn)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據(jù)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yǎng)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guī)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jiān)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yǎng)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yǎng)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管理中心班長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5.記錄

        5.1《消防應急器材檢查登記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統(tǒng)計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6.相關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統(tǒng)操作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消防系統(tǒng)運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3《消防演習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1、根據(jù)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fā)、登記和統(tǒng)一管理,公司安排統(tǒng)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jù)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jīng)常檢查,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jù)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qū)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chǎn)班組、工作區(qū)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jīng)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chǎn)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jīng)生產(chǎn)部經(jīng)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xiàn)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xié)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fā)現(xiàn)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xiàn)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qū)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guī)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shù)量、性能心中有數(shù),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jù)生產(chǎn)管理區(qū)域的劃分,負責區(qū)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qū)、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yǎng),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jīng)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guī)定的人員,有權規(guī)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guī)者有權提出經(jīng)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jù)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jù)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fā)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jīng)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lián)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lián)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shù)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fā)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tǒng)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jù)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要設有消防器材存放庫,消防器材庫要堅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盜裝置。

        二、對消防器材要設有專職或兼職消防器材管理員,并建立嚴格的管理職責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陰涼、干燥處,存放要得當。

        四、對消防器材嚴禁亂摸亂拿,嚴禁挪作他用或隨便外借。

        五、要定期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訓,保證人人會用。

        六、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切實保證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證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職責和權限

        2.1、各項目為日常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為消防器材的`直接責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為消防器材歸口管理部門。

        3、管理規(guī)定

        3.1器材、設施管理

        (1)申領、變更消防器材需經(jīng)各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報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審核確認后報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購置。

        (3)各項目負責人領取消防器材,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并填寫《消防器材領用登記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門須建立消防器材臺帳。

        (2)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3)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guī)定的水量。

        (4)凡維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小區(qū)業(yè)主,做好應急措施。

        (5)對室外消防栓每年檢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為半年一次,對室內消防栓兩年一次油漆維修。每月對全站各部位滅火器材及室內消防柜進行兩次集中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6)每年涼曬消防水帶一次,防止水帶霉爛,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壓消防設施,挪動消防標志。

        (8)消防器材、設施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檢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上報工程部與公司行政部。并填寫《消防器材、設施維修記錄》報工程部進行維修。

        (10)使用部門負責人因工作變動應到公司行政部,做變更手續(xù)。

        (11)使用部門對消防設施每月檢查2次,并做好詳細記錄。

        (12)滅火器原則上每年重裝一次,但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到維修期壓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裝。

        4、損壞、丟失、報廢處理

        4.1損壞

        (1)使用部門、崗位因違反正常使用規(guī)定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設施損壞的,發(fā)生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2)修理費用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反饋財務部和當事人,由財務部從工資中扣除。

        4.2、丟失

        (1)消防器材、設施丟失,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刻報本項目負責人,由本項目負責人報公司行政部處理。

        (2)公司行政部核實界定責任,按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賠償并對直接負責人作出相應的建議處罰。

        (3)需要申領的應重新按照申領程序進行領取。

        4.3報廢

        (1)報廢年限:手提式干粉式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2)需報廢的由公司行政部統(tǒng)一匯總,依據(jù)《公司實物資產(chǎn)管理制度》規(guī)定填寫《低值資產(chǎn)報損單》報批。

        (3)公司行政部在檔案中填寫報廢情況記錄。并將報廢申請報財務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guī)定有關內容部門、責任人,視情節(jié)給予扣分、經(jīng)濟處罰、通報批評。

        5.2、處罰標準參照公司《安全獎懲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shù)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tǒng)、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lián)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qū)域進行全聯(lián)動測試,觀察消防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lián)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shù)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shù)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xiàn)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xiàn)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chǎn)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政教處統(tǒng)一布局及全面監(jiān)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jīng)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政教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yǎng)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guī)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tài)。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室內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4、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堵塞安全出口。

        (三)、鎖閉疏散門。

        (四)、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五)、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5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jīng)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消防設施及器材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xx)》、《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GB50444-20xx)及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是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公司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行由公司負責人負總責,逐級負責的管理職責制。綜合辦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施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第三條:凡更新、新配消防設施、器材的,應確保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產(chǎn)品到達相關標準。

        第四條: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工程項目,應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范及項目建設“三同時”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公司綜合辦負責新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的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本制度所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標志、消防泵、噴淋滅火系統(tǒng)、氣體保護系統(tǒng)、應急照明系統(tǒng)以及生產(chǎn)區(qū)、倉庫及辦公區(qū)等處的其它消防設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工藝操作、檢維修人員須經(jīng)過消防設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訓,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結構、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臺帳宜包括以下資料:所在部門、設施(器材)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配備時間、更換(維修)時間、使用情景等。

        第八條:各部門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臺帳及“三定”管理制度,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條:移動式滅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其配置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產(chǎn)廠產(chǎn)品具體要求執(zhí)行。

        滅火器箱不允許被遮擋、拴系或上鎖以及其它影響取用滅火器的情景。

        2.移動式滅火器實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動式滅火器應由車間將其劃分至各班組,由各班組落實具體的職責人進行日常管理、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齊全、完好、干凈整潔,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

        器材或器材箱應粘貼管理標簽,標明器材名稱、所在部位、管理部門及職責人、出廠日期或維修(更換)時間等信息。

        移動式滅火器定點放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影響工藝操作或施工,不得隨意移動,用后要及時復位。

        (2)設置管理

        1.手提式滅火器設置時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滅火器懸掛設置時必須穩(wěn)固,地面設置時滅火器要設置在平坦場地,不能設置在臺階上,在沒有外力作用下,滅火器不得自行滑動。推車式滅火器不能采用繩索、鐵絲或鎖鏈等進行捆扎、固定。

        3.在滅火器箱的箱體正面和滅火器設置點附近的墻面上應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標志,這些標志宜選用發(fā)光標志。

        4.滅火器設置時要求銘牌朝外,器頭向上,便于人員識別和緊急情景下使用。

        5.滅火器材不宜設置在潮濕、高溫等環(huán)境及強腐蝕性場所,必須設置時,宜采取設置滅火器箱等防護措施。在室外設置的'滅火器,也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滅火器箱門的開啟要方便,靈活,且箱門開啟后不得阻擋人員的安全疏散。

        (3)檢查和維修管理

        1.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2.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shù)量不得超過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shù)量的14。

        3.檢查或維修后的滅火器均應按原設置點位置擺放。

        4.滅火器的維修有必須的期限要求,應嚴格按照下表進行維修。

        滅火器類型

        維修期限

        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當滅火器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貼合其他維修條件時應及時進行維修。

        (4)滅火器的報廢管理:

        1.當滅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a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c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d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e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f沒有生產(chǎn)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chǎn)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g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h被火燒過。

        2.滅火器出廠時間到達或超過規(guī)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滅火器類型

        報廢期限(年)

        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10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12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滅火器報廢后,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第十條: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須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的同意。

        2.室內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壓、阻塞、遷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變動時,須經(jīng)公司綜合辦批準后辦理。消火栓應統(tǒng)一編號,非事故狀態(tài)下,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室內消火栓內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須明顯,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應朝向道路,半徑2米內不準種植樹木,半徑5米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或堆放物品,周圍通道不準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檢查、試驗一次,每半年潤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積水并進行保溫處理,做好其防凍工作。

        5.室內消火栓參照滅火器的管理,進行“定人”管理,確保內部附件的齊全、完好。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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