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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1 14:31:04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會計的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參與經濟事業(yè)計劃管理。為了適應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加強事業(yè)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工作以及改革開放搞活的形勢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制定重慶藝術學校財務制度:

        一、根據國家發(fā)展事業(yè)的方針,及時合理的供應資金,正確地執(zhí)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fā)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事業(yè)計劃和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根據國家政策規(guī)定,積極培養(yǎng)財源,組織收入,努力提高事業(yè)經費的自給能力。

        三、根據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做好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各種專項資金、專用基金的記帳、算帳、對帳、報帳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憑證合法、真實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正確、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

        四、按照規(guī)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資料,遵守國家保密制度。

        五、熟悉本單位的業(yè)務情況,參與擬定本單位的事業(yè)行政業(yè)務計劃和單位預算計劃,定期檢查分析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促進增產節(jié)約、增收節(jié)支、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六、根據國家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認真進行會計監(jiān)督。堅持依法照章辦事,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保護各項國家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完整;監(jiān)督本單位各職能部分的各種財物管理。

        七、根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有關財務會計工作的具體規(guī)定辦法,不斷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管理水平。

        八、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全額預算收支的核算與管理,必須遵守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制度和費用開支標準,按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進行正確、及時的核算和管理,對于違反財經紀律的開支不得報銷支付。

        九、單位行政領導人對預算會計工作負總的責任。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幫助,保障會計人員依法正確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權限;會計主管人員根據政策、制度規(guī)定,負具體組織領導;會計人員在會計主管人員的直接領導下,根據會計工作的基本任務和各項制度規(guī)定辦理會計工作。

        十、會計員和出納員的分工,應當貫徹“錢帳分管”的原則,各負其責;同時,在日常工作中應當密切配合,加強協(xié)作。

        十一、單位行政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員、出納員,在執(zhí)行財政、財務制度方面,都應對國家負責,嚴格履行法律,法規(guī)。對于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予以制止,并檢舉揭發(fā)。

        十二、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每項業(yè)務切實做到嚴格按財務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如當事人未按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于當事人獎懲掛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yè)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wěn)、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xié)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zhí)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xù)、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guī)的'單據發(fā)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zhí)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fā)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xiāng)、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yè)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zhí)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xié)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xié)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guī),責任心強,樂于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guī)的發(fā)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guī)定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匯總后上繳區(qū)財政,從區(qū)財政撥回后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tǒng)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fā)現設有“小金庫”,追繳現金及支出款,并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顚S,開源節(jié)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征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后必須向教師加以說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后的發(fā)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必須為正規(guī)稅務票據,發(fā)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fā)票涂改無效,手續(xù)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征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tǒng)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等;不得強制學生統(tǒng)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一、本單位的業(yè)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yè)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guī)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設備采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qū)政府采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按規(guī)定辦理支付手續(xù),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xù)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食堂工作為學校后勤中較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項工作則為重中之重。以下為某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可供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guī)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學校開辦的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yè),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認真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潤的原則,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經營,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二、人員、賬目設置

        學校食堂應設會計、出納、管理員、采購員、保管員、充值員,原則上在本單位正式職工中根據需要擇優(yōu)安排。會計、出納可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管理員可由學校總務主任兼任。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形成相互約束,相互監(jiān)督的機制。

        學?稍阢y行基本存款賬戶基礎上,開設學校食堂銀行專用結算賬戶。設立總賬、實物明細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采用借貸法復式記賬。

        三、學校食堂物品采購與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品必須做到質優(yōu)價廉,經濟實惠,安全衛(wèi)生。

        二建立物品采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必須實行雙人采購,采購人員要定期輪換,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可實行團體采購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須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債務糾紛。

        三建立物品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xù),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采購人員、保管員和審批人員共同在統(tǒng)一印制的“學校食堂物品入庫單”上分別簽字后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保管員要對進庫存貨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賬務調整。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飯菜的價格,必須以伙食支出的成本為依據來確定。

        二用ic卡系統(tǒng)售飯的`食堂,預收賬款和售飯窗口回款要憑計算機打印出的數據為入賬依據。

        三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定額預收制度的,要按月結算

        四對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食堂服務部原則上要和食堂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經營,學生刷卡消費。所得收入要單獨核算,記入副營收入。

        五學校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六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于在學校統(tǒng)一監(jiān)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七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予補助。食堂要保證本身日常開支及小型維修購置,大型設備購置或大額支出可從學校經費賬中列支。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旁、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員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人員工資支出;

       、侨粘9弥С。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氣、煤、燃料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水電費用原則上不得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2、副營支出。指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務部)。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匹配,并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序。

        1、學校食堂所有開支票據要有三人以上簽字,大額開支要有學校校長簽字。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須填寫“學校食堂物品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后作為伙食支出,并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審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學校食堂內部人員工資要公平合理,領款手續(xù)齊全。學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與食堂業(yè)務不相關的各種費用。

        5、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批,購入后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xù)。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財會人員在登記入賬時,要在原始憑單前編制記賬憑單,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xù)完備。

        2、學校食堂要真實反映財務收支和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于次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要及時發(fā)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對盈余部分實行向特困學生補助或向學生消費卡平均返還餐費等方法,保證收支平衡。

        3、食堂財務的憑單、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統(tǒng)一規(guī)范,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4、區(qū)教育局勤辦負責全區(qū)學校食堂財務情況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學校對食堂經營業(yè)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虧情況要實時檢查監(jiān)督。

        5、本辦法適用于全區(qū)所有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

        6、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樊城區(qū)教育局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fā)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fā)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fā)的統(tǒng)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fā)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涂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fā)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tǒng)一印制的發(fā)票監(jiān)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yè)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監(jiān)制章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發(fā)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fā)票(發(fā)票上須注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范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xù)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二)預算申報制度

        學校各類需要采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簽批,方可借支進入采購程序,采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zhí)行前帳不清后賬不借。

       。ㄈ┴攧請箐N基本手續(xù)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fā)票、收據;物資采購一律由學校統(tǒng)一執(zhí)行。

        注意:先簽字后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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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xié)作。

        三、根據學校的計劃,正確編制年度預算和月計劃額度。辦理會計業(yè)務,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各種決算報表。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xù)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匯報學校的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學校財務室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原始憑證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財務人員處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報銷。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每月核對銀行存款,發(fā)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款相符。

        九、嚴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或到銀行取現金時,學校要配備專車并有2人以上陪同,確保人員及資金的安全。

        十、學校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小均須校長簽字。

        十一、做好原始憑證、賬本、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財務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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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食堂經費的使用,根據《會計法》和學校食堂財務工作要求,特制定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思悍罟,廉潔自律,自覺管理使用好食堂經費。

        2、食堂購菜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點、定員及驗收制度,所有購菜憑證均必須有供貨人、經手人、驗收人及審批人簽字方為有效。

        3、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堂物資采購的經手、驗收及審批制度,有關人員必須填寫好物資的進、出倉清單,并依此建立、登記好物資進、出倉的有關帳冊,定期盤存,做到手續(xù)完備,帳目清楚。

        4、食堂出納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要加強現金及原始憑證的整理與管理,現金及時上解銀行,及時做好日記帳的登記,做到日結月清,并定期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5、食堂會計應認真審核原始憑證,依審核后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并進行其他帳務處理,妥善整理、保存會計檔案,并及時饋食堂的收支情況等有關會計信息。

        6、對違法律、法規(guī)及財務制度的行為,將按《會計法》等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6、學校食堂財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yè)技術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yè)技術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關于全區(qū)中小學學生食堂停止執(zhí)行綜合毛利率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桂教財基〔20xx〕5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縣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guī)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按照規(guī)定設置食堂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實行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并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jiān)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中小學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學生自愿入伙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伙食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補助、營養(yǎng)改善計劃資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小賣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向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月末按實際發(fā)生的伙食費確認食堂收入,實行按期(月或學期)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據實結算,確保學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款項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條:食堂成本分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設備折舊成本”和“管理費用”!霸牧铣杀尽卑Z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yè)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費無直接關系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guī)定繳納的社會保障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設備折舊成本”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設備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但不包括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學生食堂設備折舊。“管理費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用品費、差旅費、郵電費、培訓費、設備維修費等。

        第九條:以營養(yǎng)改善計劃資金為學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霸牧铣杀尽卑Z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電費、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的支出。營養(yǎng)餐人工工資由縣財政撥款支付人工費;燃料、水電費、管理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營養(yǎng)餐使用的設備不計提折舊。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fā)票憑證必須按規(guī)定簽章或簽字,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員、食堂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簽字后報學校領導簽批,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核算,并嚴格規(guī)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學校組織采購小組以招標形式確定供應商。肉、米、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yōu)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和固定人員采購。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十四條:購進的物資要經與采購物資不相關聯(lián)的人員辦理驗收手續(xù)。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xù),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xù)。

        第十五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映盈余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jiān)督

        第十六條:建立信息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采購、伙食質量及食堂安全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學期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布和饋,對調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校長、食堂管理小組(伙管會)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掌握監(jiān)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十七條:發(fā)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原材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仍采用的。

        (二)價格明顯高于批發(fā)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fā)價的;與供貨傻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四)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映強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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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tǒng)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lián)簽制。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tǒng)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督。

        第五條 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 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guī)定,結合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jiān)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xié)同下,積極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艑W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yè)、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yè),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lián)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確定并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yè)應在招生結束后一周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茖W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窍硎軐W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干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葘W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陕(lián)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并定期到聯(lián)辦單位核對收費情況;屬聯(lián)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蕦W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guī)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fā)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zhí)贸邪杖。應按合同?guī)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guī)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zhí)、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采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 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柜”;為學校或科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一經發(fā)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 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 借款手續(xù)規(guī)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guī)定辦理借款等手續(xù)。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tǒng)一印制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 借款、預付款批準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準。對不合乎制度規(guī)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簽批。

        5、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fā)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xù),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guī)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jié)、慶;顒拥,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xù)。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xù)借須經財務科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jié)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fā)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xù),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 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后再報校領導批準。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后由校長負責簽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fā)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fā)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guī)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fā)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fā)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情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后,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報銷。

       、拧鞍最^”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并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盡可能索取正式發(fā)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fā)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 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范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后統(tǒng)一報校長批準。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С,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準。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志采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yè)發(fā)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筑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zhí)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zhí)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ㄘ攧罩贫取忿k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xié)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判蘅樫M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簽批。

       、菩蘅樦С鲇媱潯⒑贤瑧拓攧战M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fā)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xù)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tǒng)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訂XX鎮(zhèn)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65827029012),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xù)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fā)生的手續(xù)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fā)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xiāng)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fā)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 xx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lián)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xù),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倓仗帉徍,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xù)的發(fā)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罟芾

        ?钍鞘聵I(yè)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 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fā)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鷮W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鷪髱ぁ鲗W校按上報名冊發(fā)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fā)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

        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fā)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tǒng)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jié)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huán)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jiān)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guī)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zhí)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xié)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景,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地規(guī)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xù),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jiān)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guī)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tǒng)收統(tǒng)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xù),所有報銷發(fā)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xù)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jiān)制章的合法發(fā)票,必須具備發(fā)票的名稱、填制發(fā)票的日期、經濟業(yè)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fā)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xù)。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fā)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xù)。

        9、學校的收據和發(fā)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yè)性發(fā)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fā)票三聯(lián)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法,自覺執(zhí)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學校嚴格執(zhí)行上級的統(tǒng)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事業(yè)性收費的專用打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并按規(guī)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顚S茫噙少補原則,不擠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納入學校財務統(tǒng)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采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采購的堅持政府統(tǒng)一采購原則。

        2、不是政府采購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采購方式,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guī)范采購行為。

        3、小項目的采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后方能采購。購回的設備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xù)。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后送審計審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jiān)督落實

        1、在采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huán)節(jié):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②確定采購方式;③確定采購價格;④簽訂采購合同并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xù)。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xù)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jiān)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guī)范與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guī)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財務法規(guī)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jiān)督,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tǒng)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guī)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yè)業(yè)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證明,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xù),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fā)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tǒng)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xù)——>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tǒng)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fā)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四)營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梢园凑諊矣嘘P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xié)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xié)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xù)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xù)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fā)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xù)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xù)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jiān)交人的職責1、協(xié)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jiān)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jiān)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jiān)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jiān)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按規(guī)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yè)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guī)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fā)展事業(yè)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yè)支出。事業(yè)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茖m椯Y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guī)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jiān)督和檢查

        1、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jiān)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構成科學規(guī)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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