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責任制度(通用7篇)
現(xiàn)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jù)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lián)系,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長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2、根據(jù)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
3、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并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定期講評、表揚先進批評后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處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檢查并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5、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fā)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
三、安全專職干部的安全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周向中層以上干部辦公會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并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學校的安全。
4、學校內發(fā)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并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fā)現(xiàn)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學校辦公室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jié)假日門衛(wèi)、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全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2
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觸電、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和諧的育人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 人員分工:
1、 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總責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對校長負責,經常檢查校園內的每一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消滅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絕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通過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2、 各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分工:
、俳虒W樓、課室設備設施:
、谒奚針窃O備設施:
、埏?zhí)谩⑿〉暝O備設施、食品安全:
④實驗室、運動場設備設施:
、荼0矄T的培訓上崗、安全意識:
3、 責任追究制度:
、俑鞣止苋藢Ψ止茼椖恳欢ㄒㄆ跈z查,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校長提出整改方案。
、诩訌娯熑胃泻桶踩ぷ鞯姆婪兑庾R,分管領導主動積極制訂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廴绶止芄ぷ鞒霈F(xiàn)安全事故,上級主管領導將采取責任追究制度,從下往上逐層分清責任,逐層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三、 落實上級安全的各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1、 校長與各部門的責任書。
2、 校長與班主任、級主任的責任書。
3、 內宿生與學校的安全責任書。
4、 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的責任書。
5、 暑假課外學習安全責任書
6、 中考安全責任書。
7、 給家長一封信(安全責任書)
四、 加強安全檢查工作。
每學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檢查,做好檢查登記表,安全活動自查自糾表,及時反饋信息,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五、 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一、周五晨會進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會課組織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輔導。學校廣播、板報出好相關安全教育圖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傳。
六、 完善法制副校長的法制輔導員制度,經常性開展對行為不良學生的幫教措施的落實。
上課科任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課間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監(jiān)督。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校安全意識,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
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及主管領導。校長是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二、門衛(wèi)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出入校門的車輛和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2、本校學生出入由紅領巾監(jiān)督崗進行監(jiān)督。
3、對凡攜帶物品進出校門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值班人員有權詢問或阻止進入。
4、嚴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閑雜人員入內。
5、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院墻外出等行為。
6、加強對學生的自行車的.管理與保管,嚴禁任何人員在校內騎車。
7、加強對教學樓及周邊設施的巡查,排查各類隱患,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三、組織校外活動。
1、組織師生進行校外活動,必須書面請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組織實施。
2、活動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活動區(qū)域和路線進行實地考察,制定好活動計劃安全措施并上交學校。
四、學校內部活動。
1、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在上課期間令學生離開課堂。
2、保證學生活動安全,預防課堂安全責任事故。上課鈴響,教師及時到位,并不得隨便離開課堂;室外活動課要制定計劃、嚴密組織。
3、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強化質量,必須專人管理。
4、要制定師生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撤離預案,每學期都要定期組織好演習。
5、遇惡劣天氣,要組織好學校大門附近人員與車輛的輸導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6、依季節(jié)特點對學生進行防雷、防盜、防觸電、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記錄(備查);注意春秋季節(jié)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上報。
7、學生在校期間,教師不準讓學生出校辦事;不準讓學生做或讓學生替老師做有危險的事;不準組織集體購生食、冷飲。
8、學生在校期間,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必須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五、要認真開展好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要與騎車上學學生的家長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
六、校長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自查。
七、學校行政、教師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發(fā)現(xiàn)校園中存在得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八、加強對值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責任和防范意識;帶班教師不得脫崗。
九、加強對教師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證交通安全。
十、財會和保管人員嚴格執(zhí)行相關財務制度,保護好學校財產。出納員存取大額現(xiàn)金時,學校優(yōu)先遣專人陪伴。
十一、依季節(jié)變化(重大節(jié)日前)及時向學生家長發(fā)放通知書和作息時間表。
十二、強化飲食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導致食物中毒隱患。
十三、及時化解、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證信息暢通,出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及時妥善處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4
學校安全工作是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和整個社會穩(wěn)定大局。學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鐘常鳴、預防為主。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加強管理、明確責任,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責任到人。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制。校長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各處室負責人,各處室負責人與具體工作的負責人、輔導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責任,增強安全意識,加大安全工作落實力度。
二、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院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領導安全工作小組開展工作,檢查落實各部門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副校長為分管工作的主管責任人,管理好有關處室及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對所負責的工作負領導責任。
四、各處室負責人為所管部門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采取各種措施管理好本部門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實、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門主任責任。
五、各年級班主任為本班的學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年級的`安全工作,利用主題班會、班級活動等積極進行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好各項活動。做好上傳下達、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本班安全事故,直接追究責任。
六、課任教師為所教本節(jié)課的主管責任人,課堂教學教師不得脫崗,發(fā)現(xiàn)本節(jié)課有異常情況及時向輔導員報告或向有關領導匯報。本節(jié)課發(fā)生問題由上課教師負責。
七、總務處要對學校的設備、設施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匯報,并立即解決。及時處理有關部門和老師反映的設施、設備安全問題,如因未能及時解決設施、設備問題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總務處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對排查、監(jiān)督不力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而釀成安全事故的,漏報、瞞報、隱瞞事故隱患的,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后而不積極采取防范措施、不積極整改的給予行政嚴肅處理;不積極整改安全事故隱患或導致嚴重安全事故發(fā)生,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九、如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在10分鐘以內上報主管領導,并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對由于工作失職、瀆職、不作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財產損失、敗壞學校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評優(yōu)評先、晉級晉職,情節(jié)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十、各類安全事故視其情節(jié)和造成的影響及損失,經校務會研究后按照書面檢查、賠償損失、行政記過、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解聘等處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校園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xiàn)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學校門衛(wèi)要忠于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到崗,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倓仗幰撠煓z查全校的公物設施、定期排查水、電、暖、氣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負責學校食堂、學生影響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做好相關的安全記錄,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七、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fā)現(xiàn)學生有異,F(xiàn)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八、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jiān)護責任,對于監(jiān)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一、對于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不聘、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學?己艘黄狈駴Q。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6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guī)范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fā)現(xiàn)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fā)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其負責導致出現(xiàn)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組長是各班和教研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教研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后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fā)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fā)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5、學校后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設備、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如因未及時匯報危情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顒拥腵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xiàn)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fā)現(xiàn)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7、加強學校食堂衛(wèi)生管理,對由于食堂衛(wèi)生等問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員的責任。
8、抓好接送學生客車交通安全。教導處必須對承擔學生接送任務的汽車運輸公司的資質、運營能力、車輛性能及司機資質等嚴格審查,并與之簽定安全責任狀。挑選熟悉接送路線和接送地情況、富有責任心的人員來擔任接送學生工作,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萬無一失。如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違反接送制度致使學生走失或受到其他傷害事故,將追究組織者和接送學生人員的相應責任。
9、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于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wèi)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7
幼兒園安全管理是幼兒園管理工作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是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基礎和保障。幼兒園的每一位工作人員,都應當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抓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思想,從講政治、講穩(wěn)定的高度,以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把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一、幼兒園園長和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責任區(qū)的責任人及安全管理員分別為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
二、幼兒園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崗職對應,職責對等原則。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因公因私請假,幼兒園必須安排該責任區(qū)域臨時責任人,確保崗位有人,臨時責任人負有該責任區(qū)域一切職責。
三、幼兒園負責人、分管領導、幼兒園安全管理員、各安全管理責任區(qū)域的責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嚴查嚴防,防微杜漸,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四、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嚴禁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如園內出現(xiàn)各種事故和體罰幼兒情況,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jù)情節(jié)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于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五、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幼兒園年度目標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
六、在幼兒園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獎懲分明;對于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影響程度,給予事故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以行政處分并給予罰款、調離工作崗位、解聘等處理。
1.對安全工作擅自脫崗、玩忽職守、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
2.對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厭倦、懈怠情況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職責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對安全事故可預見、可避免而因個人主觀原因未能預見、避免的`。
5.對要求整改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力,措施不當?shù)摹?/p>
6.存在安全隱患,經上級有關部門或安全管理員提出警告,整改建議,限期整改,而無有效改進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被家長投訴,造成幼兒園負面影響的。
8.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報告不及時或作虛假報告。
9.安全工作通訊不暢,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使幼兒生命財產、公私財物遭受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改進工作的。 七、對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重大事故交上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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