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析產協議書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析產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析產協議書 篇1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 、 與受贈人 系父子和母子關系,贈與人為受贈人的父母。贈與人 名下在鎮(zhèn) 村有住宅 處 間,已經頒發(fā) ( )第 號《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為受贈人 需要,經全家人員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贈與人自愿將該房產全部析產贈與受贈人名下所有,受贈人根據已定贍養(yǎng)協議附帶贍養(yǎng)義務。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贈與人 父: 母:
受贈人 子:
年 月 日
村主任:
析產協議書 篇2
立協議人:洪賽銀,身份證號碼:350626xxxx1015006X。
朱文勇,身份證號碼:3506xxx211250013。 羅文炳,身份證號碼:350xxx250094。洪文章,身份證號碼:3506261xxxx014。羅文煥,身份證號碼:350xxxxxxxx80015。
羅文巧,身份證號碼:350626xxxx0020。
洪賽銀與羅定芳為夫妻關系,共生育四子一女,分別是朱文勇、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羅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
洪賽銀有自有的址在東山縣銅陵鎮(zhèn)蘇峰南坑548號(土地使用證號為銅文國用(1995)第299號,房產證號為東房權證東字第001346號)的房產壹處及家庭成員積攢的現金人民幣陸萬元,F洪賽銀考慮年事已高,子女已成家立業(yè),為了方便生活,結合家庭實際情況。在立協議人的`母親洪賽銀的主持下,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一、址在東山縣銅陵鎮(zhèn)蘇峰南坑548號的房產壹處分歸朱文勇所有。
二、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各分得現金人民幣壹萬五千元。
三、朱文勇、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應當盡共同贍養(yǎng)母親洪賽銀的義務。
四、本協議經各立協議人簽名之日時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七份,各協議人各執(zhí)一份,福建勁節(jié)律師事務所及房地產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主持人: 協議人: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析產協議書 篇3
父: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母:姓名 ,性別女,年齡 ,身份證號:
長子: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次子: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三子: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四子: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五子:姓名 ,性別男,年齡 ,身份證號:
上述七人系父母與兒子關系,其中:為父親, 為母親, 為長子, 為次子,為三子,為四子, 為五子。
1980年起至20xx年父母為兄弟五人各建住房一處,面積大小相差不多,老五1993年結婚,直至今日父母一直與老五夫妻一起居住,由老五夫妻二人照顧。因新發(fā)地村20xx年舊村改造拆遷,分配人均住房面積63平米,F召開家庭會議,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各方尊重老人意見,安排老人繼續(xù)與老五夫妻共同生活。同時因拆遷分配給父母二人名下的住房面積共計126平米由老五夫妻獨自享有全部繼承權。
二、四個哥哥因有自己的房產和面積,放棄繼承父母的.拆遷分配面積。
三、今后父母二人由老五夫妻負責贍養(yǎng)照顧。
四、目前父母有存款61萬元,自從父母20xx年10月起得病,所有花銷均出自該存款。如該存款使用完畢,剩余看病費用由兄弟五人平均分攤承擔。如該存款有剩余,由 繼承。
五、以上決議各方均當場同意(其中老四出差人在外地,在各方見證下也當場電話表示同意)。
六、本協議一式捌份,各方持一份,一份交村委會或有關部門備案。
七、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捺印后生效,對各方具有約束力,各方不得反悔。
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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