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買賣合同
現(xiàn)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買賣合同1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預訂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服務機構: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yè))事宜特訂立本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物業(yè)。甲方已取得該物業(yè)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該物業(yè)產權面積為 平方米,該物業(yè)甲方擬定于簽定買賣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物業(yè)單價為 ¥元/㎡(大寫: /㎡),總房價為 ¥元,(大寫: ),乙方采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xié)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yè)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yè)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物業(yè)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xié)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到船山區(qū)誠欣房產中介處協(xié)商簽訂該物業(yè)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yè)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yè)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yè)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yè)充分了解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前該物業(yè)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戶于乙方的;
3,甲方未按本協(xié)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為該物業(yè)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除本協(xié)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xié)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后,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百分之一向丙方支付傭金,在簽定本協(xié)議時先支付全部傭金的百分之五十即¥元(大寫: ),剩余的 在該物業(yè)所有權證過戶遞件后當日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簽訂該物業(yè)買賣合同后,本協(xié)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時間: 時間: 時間:
商品買賣合同2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
注冊地址: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
地址: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 郵編:
注冊地址: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
買受人:____ 國籍 中國
【本人/法定代表】姓名: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
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電話: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號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jù)。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建字第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米,建筑層數(shù)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
該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
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價款,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____ 人民幣 幣)價款為: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jù)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jù)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___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1 種方式按期付款:____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____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0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賣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至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____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____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____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0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0 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____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空白 (3) (4) (5) (6) (7)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行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方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說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____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
1. 空白 2. 3. 4. 5.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
1. 空白 2. 3.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項處理:____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0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____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____
1.提交 房屋所在地 促裁委員會促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14 頁,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特有情況如下:____
出賣人 1 份,買受人 1 份, 1 份, 1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 當?shù)胤康禺a主管部門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商品買賣合同3
出賣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買受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買受人與出賣人經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買賣產品,簽署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二、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終止和續(xù)簽
1、本合同的變更及補充應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書面文件,并經雙方簽字后生效。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除不可抗力外,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但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十五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約定以書面形式或者雖未約定但法律規(guī)定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請求、答復、通知等意愿,雙方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文件原件、傳真件、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
2、一方需要向對方發(fā)出的一切通知、文書、稿件及設計作品,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或電子郵件為準。
3、如一方通訊地址發(fā)生變更,以變更方發(fā)出的書面更改通知為準,否則,對方以本合同首頁所列地址郵寄送達的視為已經送達。
4、以傳真方式發(fā)送的,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乙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的,自發(fā)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發(fā)生包括地震、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fā)生事件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可抗力的詳情及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盡力協(xié)助另一方避免因不可抗力遭受進一步的損失。
2、雙方可依據(jù)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協(xié)議的影響程度,協(xié)商商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或延期履行合同義務。
3、遭受不可抗力后,一方怠于履行通知義務或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擴大的,則應當就擴大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雙方如因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或解釋發(fā)生任何爭議,應進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不能協(xié)商時,按方式解決(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商品買賣合同4
訂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jù)中國法律及有關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協(xié)議書。
第一條總則
1.1 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xié)議書為基礎簽訂產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額、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等具體內容。
1.2 乙方須依據(jù)本協(xié)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甲方提供產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甲方保證按訂貨 合同中規(guī)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 在交易過程中,如產品價格、規(guī)格、包裝、數(shù)量等事項發(fā)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后方為有 效。
1.4 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報價單》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xié)議書的附件。
第二條產品質量保證
2.1 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標準依甲乙雙方簽訂的《產品承認書》做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于約定的質量標準。
2.2 乙方應保證出廠的產品為合格品,產品應貼有合格標識、出廠時間。
2.3 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價格
3.1 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
3.2 由于乙方之產品主要結構材料(如變壓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價格調整按雙方《報價單》內規(guī)定執(zhí)行。
3.3 價格以人民幣計,如有變動,以《訂貨合同》的補充說明為準。
第四條 包裝
乙方所供應產品的外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質量合格證明、出廠日期及其它說明。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 甲方在訂立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訂貨合同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shù)量等細節(jié)完成交貨。
5.2 產品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如需托運的,應注明托運公司)。
5.3 每次交貨時,乙方應同時提交該批產品的送貨單。甲方驗收合格并在送貨單上簽字加蓋收貨章,同時開進倉單后,產品才算完成。
5.4 運送產品到指定交貨地點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在驗收時認為產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質量要求參照本協(xié)議的第二條)
5.6《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產品數(shù)量,(除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乙方的產品。
5.7 甲方在驗收產品時,檢驗出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達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絕驗收剩余產品,直接將當批次產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處理好后,再次送貨檢驗,因產品送檢時發(fā)現(xiàn)不良退貨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投入生產及交貨帶來的損失,乙方應按照該批貨款的10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6.1 產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甲方驗收并完成收貨手續(xù)后由乙方轉移至甲方,出現(xiàn)產品滯銷乙方不應接受退貨和換貨。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滯銷不良品可無條件退回乙方。
6.2 對于一些特殊定制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訂量要求的材料,當甲方訂單數(shù)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訂標準時,多出部分的庫存材料由甲方承擔(如PCB LCD液晶屏等專用材料)。
第七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7.1 甲方在結算日向乙方發(fā)出貨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協(xié)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7.2 結算方式: (舉例說明:月 日至月日的貨款,在月日前
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貨款,則按所欠貨款總額的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8.1 由于甲方未按本協(xié)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8.2 甲方中途無故退貨,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退貨產品總價值50%的違約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無故延期驗收超過2天即按收貨處理。
8.4 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時間:延期付款1個月以上應支付供方5%的滯納金,延期2個月以上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貨款。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9.1 乙方交貨的數(shù)量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供貨限期,乙方交貨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貨處理,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交貨時間按照雙方協(xié)定時間,乙方必須按時按質交貨,拖延一天扣貨款的2 %。
乙方為甲方開發(fā)的系統(tǒng),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廳、展會及其它場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樣品或供貨給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按經濟法相關規(guī)定賠償。 9.2
第十條解除合同
解除買賣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甲方結清貨款。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由于本協(xié)議書中未規(guī)定的事宜或由于雙方對本協(xié)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xié)商解決,如雙方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
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一年,協(xié)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xù)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xié)議自動延續(xù)一年,以后亦同樣處理。
第十三條 生效
13.1 本協(xié)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13.3 本協(xié)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均作為本協(xié)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合同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guī)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交貨,由賣方送至內蒙古額濟納旗買方工地,賣方派去現(xiàn)場的只是系統(tǒng)調試工作人員,買方必須配合人員卸貨搬運至指定教室,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后,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shù)量進
行檢驗,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shù)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并運走后,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shù)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貨到指定地點后買方查驗后付貨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額貨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
六、售后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_年內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tǒng)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30‰的月利率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shù)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zhí)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按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商品買賣合同6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__________事宜,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一份《商品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下稱“購合同”),現(xiàn)經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一致,就該購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事宜,特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乙方在本協(xié)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之內,持上述車庫購合同及付款收據(jù)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手續(xù)。
二、甲方辦理完所有退手續(xù)后,立即退還乙方全部購款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并無須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雙方自愿協(xié)商解除購合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四、截止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乙雙方就上述《商品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的簽訂,以及該合同已經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責任及損失。
五、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終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雙方所有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再對該合同承擔本協(xié)議書規(guī)定范圍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六、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條款: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雙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商品買賣合同7
發(fā)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購買位于
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 ),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M2,購房總價: 元,已于 年 月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下稱交易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現(xiàn)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xié)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xié)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xié)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xù)費由 方承擔。
4、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合同8
甲方:
乙方(買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廣西河池市南丹縣公安局2棟第三單元3樓302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甲方未辦理,辦清后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8911223。屬磚混結構。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60.02平方米,共3室1廳1衛(wèi)。
第三條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移給乙方。
第四條 商品房售價總額為:人民幣陸萬貳仟(小寫: 620xx.00)元整。
第五條 乙方在簽合同之日一次支付57000元購房款給甲方。甲方交出房產證和土地使用分割證;甲方在10天內搬出并交鑰匙給乙方;余下的伍仟(小寫:5000.00元)購房款,等到房屋產權過戶到乙方名下后當天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時交付購房款,每日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 在乙方將57000元購房款交給甲方后,甲方交出房產證、土地分割使用證和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準入證,甲方須在10天內搬出并交鑰匙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需要把該商品房過戶到自己的名下時,甲方一定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證件、資料、票據(jù)等到縣房管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八條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又乙方負責,甲方協(xié)助(甲方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到甲方名下所需支付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所需稅費、契稅、評估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如果甲方不按時退款,乙方有權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九條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讓后,甲方承諾不拖欠任何管理費用、水費、電費等。并承諾其它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fā)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fā)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到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的事項消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相互遵守協(xié)議,如有一方違約將賠償違約金叁萬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摁手印認可,否則作修改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機關各執(zhí)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9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
2、 施工單位:
3、 工程名稱:
4、 工程地點:
5、 運輸距離:
第二條 方量約定 甲方認可乙方為本項目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唯一的生產廠家、本工程所用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約80000立方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三條 單價(單位:元/m3)
1、P6抗?jié)B增加/方,P8抗?jié)B增加/方;
2、如甲方提供膨脹劑則乙方負責添加,另收人工費10元/方;如甲方無指定要求由乙方采購膨脹劑,則膨脹混凝土的價格在原價格基礎上另增加25元/方;
3、細石混凝土、早強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價格在同強度等級混凝土基礎上各增加28元/方;
4、運送范圍超過15公里,每公里加 元/方;
5、有其它特殊要求而本合約未約定的混凝土價格另行商定。
第四條 汽車泵的使用 如由乙方提供汽車泵,則泵送費為37米泵車 元/方,47米泵車元/方。泵車每批次泵送方量不足50方的按50方結算泵送費,運距超過15KM的另行協(xié)商。如甲方確認以上價格即視為認可乙方為本項目汽車泵的唯一提供方,如使用其他泵車則為違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當次總額的兩倍作為賠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購物定金200萬元整,乙方在送貨達400萬元時,甲方再支付200萬元,以后乙方每送200萬元貨物甲方支付200萬元整,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需付清貨款,以后貨物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款項。
第六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技術資料
混凝土強度合格判定方法:以標準法取樣養(yǎng)護,所得28天軸心抗壓強度為判定混凝土強度等級的唯一依據(jù)。
第七條 驗收方法及期限
乙方混凝土送達后,甲方需在40分鐘內完成取樣及坍落度檢測,并保證在50分鐘內卸料完畢,并派指定人員對混凝土的質量和數(shù)量進行簽認。若超過此時間,乙方不負任何質量責任。若甲方卸料完畢后未在發(fā)貨單上注明卸料完成時間,視為超時。
第八條 計量方法及簽認
乙方按甲方認可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并把混凝土方量標注在每車的.出廠隨車單上,甲方可隨時過磅抽查,如有不符,以抽查的平均數(shù)作為該批次的每車混凝土的方量進行結算。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重量在正負3%以內屬正常。
第九條 各方責任
甲方:
1、 本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預拌混凝土;
2、 保證按合同及時支付貨款,如違約,甲方按應付貨款額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 提供混凝土月需求計劃,并按工程進度提前48小時將日需求量通知乙方(月需求計劃作為本合同副件),具體的澆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時間、數(shù)量等要求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遇乙方生產任務緊張與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相沖突,可適當調整送貨時間,其余時間保證及時將混凝土送到甲方工地。
4、 保證施工現(xiàn)場混凝土運輸車行走道路暢通,足夠的照明與用水,混凝土運輸車卸料期間除乙方司機責任由乙方負責外,其余一切安全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泵送設備則甲方負責設備進退場過程中的裝卸、安全保障及管道布設清理保管工作,如甲方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6、 甲方應遵守國家、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xiàn)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7、 甲方連續(xù)30天不使用乙方的混凝土,則視為本合同履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8、 甲方應該將混凝土貨款直接支付到乙方的帳戶上。若甲方將貨款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必須憑乙方出具蓋章的委托收款函支付;若甲方向個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應付貨款,則甲方必須憑乙方出具蓋章的收款收據(jù)支付。否則,乙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乙方:
1、 應對混凝土所需的材料進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應按甲方所報使用計劃按時按量供應混凝土。
3、 混凝土在路上的運輸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運輸車抵達交貨地點后,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遲延履行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按照上述約定及時供應混凝土。
4、 及時向甲方提供砼相關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約定的付款期限及時支付每筆應付貨款。如甲方未按時支付貨款,乙方 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完應付貨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雙方合同未履行完畢或未解除合同前,甲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預拌混凝土,則應立即付清欠款,并按合同總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相應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由負責方負責。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發(fā)生糾紛時,若雙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則到當?shù)厝嗣穹ㄔ哼M行裁決。
4、乙方若未能按甲方計劃及時足量供應混凝土,或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誤工返工及機械閑置損失由乙方雙倍承擔,同時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造成的甲方損失(包括甲方向工程發(fā)包方的工期延誤賠償),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5%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提供混凝土,由乙方實驗室在混凝土出廠前取樣,按標準法養(yǎng)護,以28天抗壓強度為評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標準。取樣、養(yǎng)護、試壓過程甲方可派人監(jiān)督。
2、甲方可根據(jù)需要隨時對乙方產品質量進行監(jiān)督抽查,雙方在工地現(xiàn)場的取樣為混凝土實際強度參照值;混凝土結構成型后進行的超聲波、回彈、抽芯等檢測可作為檢驗本工程混凝土施工、養(yǎng)護質量的方法。
3、 泵送混凝土前后疏通管道所使用的水泥砂漿,應按實際使用量與同強度等級混凝土以相同價格結算。
4、 如遇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造成混凝土生產成本變動時,雙方應協(xié)商調整混凝土價格。
5、 甲方指定 、 為乙方向甲方供應的混凝土驗收人,對相關數(shù)據(jù)進行核對,甲方指定的驗收人的相關行為視為甲方行為。
6、 非乙方公司書面授權,乙方業(yè)務人員單方面的口頭或書面承諾均不能視為乙方公司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所用混凝土供應完畢,貨款結清后此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業(yè)務代表: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買賣合同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xiàn)用途為自住。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上述房屋,總價款 元,其中銀行貸款 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xiàn)有銀行貸款 元尚未償還。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再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償還的剩余銀行貸款)。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 提交貸款申請。
四、剩余銀行貸款還款事項
因該標的房屋在X銀行存在房屋按揭貸款的事實,甲方尚欠銀行貸款數(shù)額X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按照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的內容予以承擔。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銀行貸款償還完畢并贖回房屋產權證之日起 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
六、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七、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1
目錄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2部分廣告與樣品
第3部分房屋質量
第4部分戶型空間
第5部分房屋面積
第6部分建筑設備
第7部分電氣部分
第8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9部分裝修標準
第10部分室內環(huán)境
第11部分室外環(huán)境與綠化
第12部分社區(qū)及設施
第13部分價格付款
第14部分房屋交付
第15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6部分所有權證
第17部分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18部分業(yè)主委員會
第19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20部分抵押擔保
第21部分合同變更
第22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3部分退房程序
第24部分違約責任
第25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26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27部分合同附件
第28部分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qū)”、“社區(qū)”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qū);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shù)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
第4條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huán)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xié)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xié)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jié)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商業(yè)或住宅)。
第7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_________相關許可:用地規(guī)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_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_________.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建筑企業(yè):總設計單位: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總監(jiān)理單位:_________.
第9條_________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_________樓_________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xiàn);如果買受人發(fā)現(xiàn)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_________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廣告與樣品
第12條_________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jù)出賣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報第_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huán)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huán)境等細節(jié)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fā)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jù),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shù)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jù)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房屋質量
第16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yōu)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yōu)良等級。
第17條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yè)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jù)政府相關規(guī)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guī)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yōu)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fā)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yè)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jù)。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y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shù)臅r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jiān)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wèi)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huán)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jiān)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guī)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guī)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yōu)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xù)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xié)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戶型空間
第28條商品房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wèi)_________浴_________廁_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29條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0條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1條臥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2條衛(wèi)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3條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4條陽臺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5條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6條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下沿距地面:_________(毫米);
第37條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5部分房屋面積
第38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39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_________,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jù)《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jù)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fā)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航环亢,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衛(wèi)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shù)字以出賣人現(xiàn)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yè)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yè)管理機構頒發(fā)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yè)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shù)據(jù)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jù)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yè)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jù)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fā)現(xiàn)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shù)綀?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違約責任:當出現(xiàn)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建筑設備
第52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_;價格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個,分布在衛(wèi)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shù)據(jù),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xiàn)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fā)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yè)、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_________,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shù)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電氣部分
第59條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_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數(shù)量_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通訊設施:線路數(shù)量_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shù)據(jù)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2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生產企業(yè):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tài)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_濕度:_________暖氣片數(shù)量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使用時間:_________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_.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施工標準與做法:
(1)廳: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2)房: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廚: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4)衛(wèi):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5)其他: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6)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_________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huán)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材料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_________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guī)格、等級、價格和數(shù)量……
第72條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稅金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guī)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買受人同意繼續(xù)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買受人不同意繼續(xù)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guī)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huán)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guī)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_________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內環(huán)境
第77條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jù)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室外環(huán)境與綠化
第84條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__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huán)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shù)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環(huán)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8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qū)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qū)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xiàn)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shù)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zhí)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jù)。
第90條環(huán)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fā)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fā)射臺、移動電話發(fā)射臺、廣播電視轉發(fā)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社區(qū)及設施
第92條社區(qū)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qū)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本小區(qū)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qū)?紤]到社區(qū)名稱的穩(wěn)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如此名稱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93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94條建設概況:本社區(qū)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標容積率為: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在合同或廣告中所說明的公共設施均可在買受人入住時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區(qū)可能進行分期建設,則前述設備及設施均與后期工程無關。
第95條施工進程:社區(qū)共有樓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條設施使用:社區(qū)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qū)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7條參考標準:本社區(qū)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shù)量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標準,其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qū)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的規(guī)定,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最終是否達到標準則出賣人自己證明,否則推定出賣人有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條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醫(yī)院(_________級_________等)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郵局_________個,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qū)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100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qū)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101條商品房標識:社區(qū)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102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qū)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guī)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guī)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103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部分價格付款
第105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yōu)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yōu)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fā)現(xiàn)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并非此數(shù)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106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7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和監(jiān)理企業(yè)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yè)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8條房款障礙: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房屋交付
第109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xiàn)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110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qū)設施環(huán)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fā)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jié)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條入住繳費: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yè)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說明的費用。
第113條買受人入。嚎紤]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yè)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fā)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14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huán)境、社區(qū)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5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_________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6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并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117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8條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9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huán)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或者小區(qū)居委會能夠根據(jù)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yǎng)護;并承諾20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可能高于房屋價格的20%。
第120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fā)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1條保修期間: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五年;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guī)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22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shù)竭_現(xiàn)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所有權證
第123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fā)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fā)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24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xù)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jù),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xù)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北京市_________區(qū)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fā)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5條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fā)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6條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部分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127條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yè)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yè)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yè)公司,則應當將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jù)多數(shù)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8條服務期限: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qū)或者本樓業(yè)主委員會另行決定;如果屆時業(yè)主委員會尚未成立,則出賣人承諾在期限屆滿后3日內組織全體業(yè)主對物業(yè)管理公司的選擇進行無記名直接投票,以決定是否繼續(xù)聘請出賣人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
第129條物管費用:物業(yè)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130條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出賣人選擇的物業(yè)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xù)躁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yè)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31條維修基金:如果買受人支付的維修基金由出賣人所聘請的物業(yè)公司收取,則出賣人將保證此部分維修基金不會被濫用;出賣人同時保證買受人有權隨時知道維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賣人保證當買受人認為維修基金未被正確使用時,無須出示任何證據(jù),即有權要求將維修基金存放于公證機構;如出賣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總房價10%支付違約金。
第132條服務時間:物業(yè)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yè)管理服務;為保護買受人的尊嚴及權利,出賣人承諾買受人生活所有的水、電、煤氣、天然氣等費用均在公共銀行支付即可,其購買數(shù)量不受任何限制,物業(yè)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費用的收取,無論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資源的使用;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33條證明責任:物業(yè)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yè)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業(yè)主委員會
第134條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qū)委員會或其他業(yè)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yè)主的姓名及聯(lián)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yè)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yè)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5條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jù)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jù)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業(yè)委會登記:出賣人在入住后三個月內,出賣人承諾物業(yè)公司將召開第一次產權人會議或者產權人代表大會,六個月內將全部業(yè)主委員會的登記材料報到有關機構;每延遲一天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7條組織權利:在社區(qū)業(yè)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以前,買受人有權自己組織臨時性業(yè)主組織(如業(yè)主聯(lián)誼會),其作出的決定代表多數(shù)業(yè)主的選擇,應當視為有效的選擇。買受人有權在支付首付價款后即開始組織業(yè)主委員會或類似組織,買受人可以選擇社區(qū)公告、網絡公告、報紙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買受人參與,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yè)主委員會提供買受人要求的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準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8條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yè)主發(fā)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yè)管理問題與其他業(yè)主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yè)主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9條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xù),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40條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shù)玫阶鹬睾捅Wo。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yè)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qū)內或者新聞媒介發(fā)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yè)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41條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jiān)理、測量、物業(yè)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出賣人承諾在房屋交付前將此等全部資料保存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使買受人隨時可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驗閱讀;如果買受人無法在此等機構查閱房屋相關資料,則推定出賣人建筑工程質量存有瑕疵,出賣人將一次性補償買受人5萬元。
第142條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jù)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xiàn)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年月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3條工程監(jiān)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fā)現(xiàn),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_________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guī)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jiān)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jiān)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4條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jiān)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5條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huán)境質量、環(huán)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6條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xié)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xiàn)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8條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9條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滯后性與長期性,同時考慮到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xiàn),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jiān)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出賣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50條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jiān)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委托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就有關事項與出賣人進行談判,以獲得更多的權利保護,但放棄權利的事務必須取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
第151條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部分抵押擔保
第152條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xù),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yōu)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向買受人支付延期交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4條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fā)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7條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fā)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1部分合同變更
第159條基礎變更:當出現(xiàn)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家庭成員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61條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qū)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2條義務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xù)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3條權利義務轉讓: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并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xiàn)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xié)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
第22部分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4條合同終止: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huán)境質量、物業(yè)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并且依約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書;
(2)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5條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huán)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買受人可以通過信函的形式向出賣人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第166條解除后果:合同解除后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3部分退房程序
第167條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者宣布合同無效并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jù)。
第168條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9條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xù),在所述手續(xù)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70條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xù)。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_買受人發(fā)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fā)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xié)議或合同;對于公積金貸款的比照此條進行。
第173條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4條退房賠償: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并不影響買受人基于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退房責任:如果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禁止行為: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精神損害:考慮到購房所花費的種種精力與退房時產生的不良心理影響,如果雙方協(xié)商退房的,且出賣人能夠在15天內辦理完畢全部退房手續(xù),買受人并不要求沒有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否則出賣人將按則每天500元的標準向買受人支付精神賠償金。
第178條責任擔保: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無法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4部分違約責任
第179條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guī)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guī)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80條責任種類: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jù)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fā)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fā)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并給付,第181條雙倍賠償: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xiàn)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如果買受人要求退房,出賣人將向買受人支付兩倍的房款以示對欺詐的處罰;如果買受人不退房,則有權要求出賣人就部分欺詐內容進行兩倍的賠償: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jù)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致使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后二年之內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在交付房屋后一年之內不能根據(jù)國內現(xiàn)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出賣人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就房屋與其他買受人簽訂合同致使買受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yōu)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采光瑕疵:指房屋在采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戶(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區(qū)施設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區(qū)施設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jù)發(fā)布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6)擔保欺詐:是指出賣人不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將房屋抵押給其他權利主體;
第182條部分賠償:考慮到房屋的構成因素較為復雜,可能會出現(xiàn)重要部件或者條款出現(xiàn)欺詐,雖然未必導致買受人退房,但仍然會對買受人的生活造成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將根據(jù)不能實現(xiàn)部分的價格向買受人支付至少雙倍的賠償金:
(1)建筑施工:指建筑材料、施工企業(yè)、設計內容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2)裝修品質:指裝修材料、施工企業(yè)、設計內容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3)設備品牌:指室內外設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的變更;
第183條選擇權利: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xiàn)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5部分買受人損失
第184條現(xiàn)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現(xiàn)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5條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于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6條損害賠償: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產生人身傷害時,出賣人除了應當向受害人支付醫(yī)療費用、誤工損失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必要損失以外,還應當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的繼承人。
第187條救濟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huán)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鑒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188條合同無效:出賣人已經對買受人的資格進行了審查,認為買受人目前不可能出現(xiàn)合同無效的后果,因此如果本合同無效,買受人有權推定全部無效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無論何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出賣人除退還全部房款(包括但不限商業(yè)銀行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還應當支付本合同所述的買受人的現(xiàn)實損失、預期損失及救濟費用。
第26部分爭議與其他
第189條救濟方式: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90條訴訟仲裁: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后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91條通知方式:買受人的關于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此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fā)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于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92條證明原則: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而且由于出賣人保存有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fā)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3條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jù)、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4條民間仲裁: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復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愿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于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zhí)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jù)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5條適用法律: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布新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并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yōu)、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fā)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6條法律沖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guī)章中規(guī)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時,則應當適用于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guī)。
第197條合同解釋: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xiàn)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8條合同數(shù)量: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shù)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shù)量將不同于一般情況,共計壹式9份,雙方各執(zhí)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9條合同生效: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后由出賣人最后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復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后,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復印件不一致,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否則將全部合同無效,且造成合同無效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27部分合同附件
第200條雙方信息:
(1)出賣人資料:出賣人營業(yè)執(zhí)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
(2)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許可文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4)技術文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1條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jù)為依據(jù);對于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fā)出通知后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fā)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8部分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
第202條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guī)劃法、北京城市規(guī)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guī)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guī)范》(GB/T17986_________1-2000)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_________2-2000)《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guī)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相關技術規(guī)范:
(1)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GB50180);
(2)住宅設計規(guī)范(GB50096-1999);
(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
(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設計規(guī)范(GBJ133);
(8)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給排水設計規(guī)范(GBJ15);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設計規(guī)范(GBJ19);
(11)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guī)范(JGJ50);
(13)民用建筑
商品買賣合同12
平房買賣合同
賣方(出售方):______(房主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購買方):________(購房者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地址:。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為磚混結構;
2、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積平方,其中建筑占地面積為平方.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給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簽定時,乙方給甲方于20___年__月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合同簽定后發(fā)生該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交接后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若該房在出售以后有拆遷等事宜以及一切優(yōu)惠政策和補償費用均由乙方享受,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此協(xié)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年__月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3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xié)議由以下協(xié)議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縣)簽訂。
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fā)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墻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甲方解除協(xié)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xié)議繼續(xù)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guī)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yè)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范圍限定于本小區(qū)范圍內的其他業(yè)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jù)市政或小區(qū)整體規(guī)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jù)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xié)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guī)約》及《車位服務協(xié)議》等,并嚴格遵守。
十、協(xié)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xié)議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協(xié)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xié)議的附件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買賣合同14
出賣人:包頭藍豹涂料有限公司
買受人:銀川科安特起重機制造有限公司 第一條 標的、數(shù)量、金額及交(提)貨時間:
合同編號:K20060508-01 簽訂地點:銀川
簽訂時間:20xx年5月8日
第二條 質量技術標準:醇酸磁漆按C04-2,酚醛底漆按F06-8,稀料按X-6國家標準執(zhí)行。顏色按國家標
準GSB05-1426-20xx執(zhí)行。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包裝費賣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途中損耗賣方承擔。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送貨到銀川科安特起重機制造有限公司庫房。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費賣方承擔。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協(xié)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協(xié)商解決或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8日至20xx年5月8日止
商品買賣合同15
合同號:
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xxx法人注冊號: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傳真:xxx地址:xxx郵編:xxx
開戶銀行:xxx銀行帳號:xxx
稅務登記號:xxx
買方:xxx法人注冊號: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傳真:xxx地址:xxx郵編:xxx
開戶銀行:xxx銀行帳號:xxx
稅務登記號:xxx
承運方:xxx
電話:xxx傳真:xxx郵編:xxx
買方、賣方及承運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xié)商一致,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棕商品;承運方同意承運賣方出售給買主的下述商品,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產品名稱、商標、品種、數(shù)量、金額及供貨時間:
二、交、提貨方式:
2.1由賣方委托承運方將粉煤灰運到買方指定地點,具體的工地名稱、運距運費、買方收料人見附件。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3.1賣方委托承運方將上述商品以汽車運輸方式運到買方指定的目的地(買方應在向賣方提交每次粉煤灰計劃用量的同時,向承運方書面告知其指定的運輸目的地,否則,發(fā)生的運輸錯誤所產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3.2運輸費用的計價方式為:
(1)凡運輸里程在40公里(不含40公里)以上的,運費一律按0.5元/噸公里計價;
。2)凡運輸里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內的,運費一律按20元/噸計價,運輸里程以賣方送貨點至買方收貨點的實際公里數(shù)為結算距離(準確公里數(shù)見附件),該合同價為含倍價。
該合同價為含稅價。
四、運輸贊用的支付方式:
為方便結算,三方同意按以下約定由賣方對運輸費用實行代收代付:
4.1承運方同意,其應收取的運輸費用由賣方代收代付。
4.2買方同意將應支付給承運方的運費直接支付給賣方。
4.3三方同意實行兩票結算,貨款發(fā)票由賣方向買方出具,運費發(fā)票由承運方向買方出具。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
5.1以賣方送貨單數(shù)量為基準在買方的地中衡進行計量復驗,磅差在3%o以內、以賣方的地中衡計量為準,由買方承擔磅差部分:磅差超過3‰部分,以公平地中衡計量為準,買賣雙方以書面方式確認;是買方的原因由買方承擔,是賣方的原因由賣方承擔。
六、驗收質量標準、方法及異議的提出:
6.1賣方提供GB/T1x596-20xx《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國家標準的粉煤灰。
6.2買方如對賣方提供的粉煤灰質量有異議,應在承運方包運到買方指定地點時提取粉煤灰樣品(買方如未提出提取樣品視為賣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國家標準)。取樣部位由買賣雙方共同確定,所取樣品混勻后分為三份,一份供買方檢驗,一份由賣方檢驗,第三份封存。封存樣品由買方保存。若雙方對質量檢驗結果仍有爭議,第三份樣品將送交賣買雙方共同指定的,有法定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為準。檢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7.1買方按批次購貨應先款(該款項應包含向承運方支付的運輸費用)后貨,本合同期內粉煤灰的單價隨行就市。如有價格變動,賣方應提前在價格變動之前的七個工作日書面告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賣方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須對其進行確認認可:收到買方確認函后,賣方可延續(xù)供應;如賣方在通知價格變動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買方的確認回函,賣方可停止向買方供應粉煤灰;如在賣方價格變動之后七個工作日內收到買方的確認函,賣方以變動后的新價格向買方恢復供應粉煤灰;如在賣方價格變動之后七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買方的確認函,本合同終止執(zhí)行。
7.2.1每月25日為賣方對賬日,買方應在月對賬日后15個工作日內到賣方財務部核對數(shù)量、單價、預付款、余額,并以書面形式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予以確認。買方逾期不予核對的,賣方將視其情況停止發(fā)貨。
7.2.2發(fā)票開據(jù):賣方和承運方開據(jù)發(fā)票的依據(jù)以7.2.1所核對的`內容為準。
八、其它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8.1買方如需要賣方提供粉煤灰時,買方應在當日l7:00時將粉煤灰計劃用量及粉煤灰品名,電話報到賣方調配中心值班室,然后在次日上午10:00一一11:00電話詢問賣方調配中心值班人員實際安排情況。如果買方未按前述方式辦理,賣方有權拒絕提供粉煤灰于買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損失均由買方自行承擔負責,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2如因賣方原因造成粉煤灰出現(xiàn)嚴重的質量問題,賣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買方原因造成粉煤灰出現(xiàn)質量問題,由買方自行承擔責任,
8.3當承運方將粉煤灰運送到買方指定地點時,買方應對運到的粉煤灰進行書面簽收,同時,買方應保證運到的粉煤灰能順利卸貨,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卸貨時間超過3小時的,則每超過一小時(不足一小時按半小時計算),買方應按整車運輸費用的1%向承運方支付停車等待費用。若因買方原因(例如買方儲灰?guī)煲褲M)導致粉煤灰不能完全卸貨,則買方應以未卸粉煤灰的噸位按本合同等3.2條的運費計價方式向承運方支付回程運輸費用。
8.4如遇國家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電廠發(fā)電不正常或電廠停發(fā)電、設備檢修)等,賣方應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在此期間賣方不能滿足買方計劃用量不屬于違約行為。
8.5買方應在每月26日之前向賣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計劃(憑傳真件或書面通知等方式),如買方臨時用量較大時(200噸以上),應提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因賣方未向買方提供粉煤灰,或者提供的粉煤灰數(shù)量不足時,由買方自行承擔責任,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6由于承運方汽車運輸粉煤灰的特殊性,當買方在賣方處的貨款不足以運送一車粉煤灰的金額和運費時,賣方可暫停向買方提供粉煤灰;街買方補足貨款和運費時,賣方恢復向買方提供粉煤灰。暫停期間,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如發(fā)生糾紛,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事項:
10.1如遇國家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電廠發(fā)電不正;螂姀S停發(fā)電、設備檢修)等,賣方應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在此期間賣方不能滿足買方計劃用量不屬于賣方違約。
10.2買方應在每月底前向賣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計劃(憑傳真件或書面通知等方式),如買方日用量較大時(200噸以上),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由飛翔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期: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壹式五份,其中買方持壹份,承運方持壹份,賣方持叁份。本合同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買方(蓋章):
賣方授權代表(簽字):買方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x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承運方(蓋章):
承運方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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