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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買賣合同

      時間:2023-08-09 15:02: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華)土地買賣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土地買賣合同15篇

      土地買賣合同1

        一、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的主要形式

       。ㄒ唬┵I賣

        未經國土部門批準使用的集體土地轉讓給個人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yè)將建在集體土地上的建筑物賣給個人或單位;村民將取得的宅基地或者連同建筑物轉讓給個人或單位,受讓方支付轉讓費后,自由使用該幅土地。

       。ǘ┞(lián)營

        由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yè)與個人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yè)負責提供土地,但不參與經營,也不承擔任何風險,固定收取利潤,即土地轉讓費。

        (三)合作

        集體經濟組織報批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提供土地與他方合作建房,進行房地產開發(fā),房屋建成后,部分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部分歸帶資承建的出資者所有,由其出售,因未取得房地產開發(fā)許可證,故大部分購買房產的買主,無法辦理房產證,但也有部分以分配給村民作為“人口樓”的方式,辦理了房產證。

        (四)出租

        集體經濟組織將農用地出租或以承包的名義出租,承租(承包方)在承租土地上進行廠房,倉庫等建設后自用或再出租。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案件的類型及特征

        法院受理的涉及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的訴訟的案件類型的較多,既有集體經濟組織訴請受讓方、承租方、聯(lián)營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支付轉讓款、交付租金、支付聯(lián)營利潤的,也有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訴請確認轉讓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有受讓方或合作方訴請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交付土地使用權,辦理相關權屬證書過戶登記的;還有受讓方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轉讓費的。該類非法交易涉及面廣,幾乎每個村居都有,特別是鎮(zhèn)、街道所在村居更普通存在。一旦發(fā)生糾紛,由于牽涉到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承租方,受讓方等多方的切身利益,各方常采用組織群眾集體上訪,通過新聞媒體作片面、主現(xiàn)或傾向性報道,向黨政部門或法院、國土、規(guī)劃等執(zhí)法、行政部門施加壓力,對社會的穩(wěn)定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嚴重影響、干擾黨政、執(zhí)法、行政部門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處理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案件的對策

       。ㄒ唬┬姓䦂(zhí)法的對策

        1.國土部門要對未經審批擅自將集體土地轉讓進行非農建設的情況進行認真清理。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依示補辦用地

        手續(xù),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復農業(yè)用地。 對經批準為建設用地,但未按規(guī)定期限進行建設的閑置用地,堅決按規(guī)定收回。對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責令按規(guī)定繳納閑置費;或由人民政府作出無償收回用地單位土地使用權的決定,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對未經批準改變土地使用權權屬的,如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通知》規(guī)定條件的,責令依法補辦變更登記手續(xù),繳納有關稅費、轉讓用地使用權有增值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暫行條例》的標準繳納土地增值稅。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限期改正,并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的規(guī)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規(guī)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對報建項目審批時要審查建設用地的來源,發(fā)現(xiàn)用以建設的土地是通過非法交易所得的,要停止審批手續(xù),并及時通知國土部門,由國土部門依法處理。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yè)股東股權轉讓,特別是私營企業(yè)股東股權全部轉讓的變更登記加強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轉讓的股權中含有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要及時通知國土部門,防止企業(yè)以增加新股東等方式,變相轉讓土地使用權,逃廢正常土地使用權轉讓應依法繳納的稅費。

        (二)司法審判的對策

        1.關于法院受理的問題。有觀點認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發(fā)生糾紛,不管是非法的,還合法的,均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權糾紛,

        屬民法調整的范圍,對于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沒有理由和依據(jù)不予受理。對于非法用地,土地行政機關有處理的職能,這屬于行政法律關系,而法院受理的是民事法律關系,二者并不抵觸。我們認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產生的糾紛,如上所述,一般都涉及到違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的問題,違反了《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涉及的違法用地或非法建筑物進行處理后,當事人才可以就履行合同而發(fā)生的財產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未經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應裁定不予受理。這一原則已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土地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所確認。

        2.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問題。有觀點認為,依合同自由原則,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當事人已按合同約定實際履行了,人民法院就不應予干預,如認定轉讓行為無效,將不利于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yōu)化配置,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的發(fā)展。我們認為,對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效力,應在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內從嚴掌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該條規(guī)定顯屬于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性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行為應認定合同無效,這也是國家公權力對民事行為進行干預的體現(xiàn),即使當事人的

        意思表示真實,也因其簽訂的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而自始無效。除非集體土地的出讓、轉讓是用于農業(yè)用途或因企業(yè)破產,被兼并等情形而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等附著物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的,方可認定有效。

        3.對違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進行民事制裁的問題。有觀點認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拆除或沒收地上建筑物是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不屬于法院審理案件該解決的問題,而且,即使作出制裁決定,制裁往往也較難實現(xiàn)。我們認為,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中,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應按《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予以制裁。如不采取制裁措施,既不利于維護法律的尊嚴,也會在客觀上默許,甚至放縱非法交易行為。集體土地使用權非法交易,多為故意且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對此種故意違反法律的行為予以制裁,既有必要,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jù)!睹穹ㄍ▌t》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即為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對違法行為進行制裁的依據(jù)和權力。 故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發(fā)現(xiàn)存在對該類違法行為的,應當追繳雙方因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而取得的財產上繳國庫。若不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僅認定轉讓集體土地的行為無效,當事人仍然可以達到合同的預期目的,即出讓方可以通過出讓集體土地取得約定的土地使用費,獲得利益,而受讓方可以廉價地使用土地,如此無異于保護了非法利益,降低違法成本,起到變相鼓勵非法轉讓集體土地的作用。

        四、建議

      土地買賣合同2

        甲方:A縣B鎮(zhèn)C村

        乙方:李三

        為加快推進C村預留地的開發(fā)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將C村預留地進行成片開發(fā),整體打造,就該地塊掛牌出讓前合作開發(fā)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章項目內容

        第一條項目名稱:

        A縣B鎮(zhèn)C村預留地綜合開發(fā)項目。

        第二條 項目地點及面積

        該地塊位于A縣B鎮(zhèn)C村開發(fā)區(qū)六區(qū)用地總面積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 甲、乙雙方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相關國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好土地的詳細控規(guī)。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協(xié)議5個工作日內乙方匯入定金人民幣300萬元到甲方指定賬戶。

        2、項目地塊土地掛牌出讓公示后,乙方應報名參加并應價舉牌,若競得土地使用權,應嚴格履行項目地塊掛牌出讓文件及本協(xié)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第三章 該地塊的.出讓

        第五條 地塊出讓價格

        該地塊用地公開出讓的起始價為350元/平方米

        第六條付款方式

        該地塊掛牌出讓,摘牌后,乙方在1個月內將地款分期付給甲方。

        第七條競得者應根據(jù)政府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出資進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設。

        地塊內道路、公共綠化,等基礎設施。

        第四章 風險承擔,超價分成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擔的風險的該地塊的出讓為界線

        1、甲方承擔該項地塊不能按約定期限掛牌出讓的一切風險。

        2、該地塊出讓掛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擔無人參與競投出讓不成功或出讓成交價低于350元/平方米的底價的風險,即競拍價不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由乙方按該價摘牌付款給甲方。

        第九條 若該地塊出讓摘牌價超過350元/平方米,則甲乙雙方對超出部分按1:9進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凡因履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

        第十一條 如果本協(xié)議某一條款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本協(xié)議其余條款的效力應不要影響。

        第十二條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3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土地面積為__平方米(折約__畝)。

        2,F(xiàn)該地塊的用途為__。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fā)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yè)稅等)。

        2。乙方的.開發(fā)建設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七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xié)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土地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了規(guī)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第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流轉土地用途

        該土地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yè)用途,用于非農生產。

        第三條、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甲乙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具體現(xiàn)狀平面圖見附件。

        第五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_______(現(xiàn)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甲方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元(或實物_______公斤)。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xié)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fā)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jù)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guī)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第十條、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qū)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和征得對方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

        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2,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jù)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在使用土地時若需要辦理手續(xù)時,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當?shù)厝嗣穹ㄔ涸V訟解決。

        本協(xié)議由村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場見證。

        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共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6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x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qū)祁山路。

        2、宗地豎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xiàn)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guī)劃報建手續(xù),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guī)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xù)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xù),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7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買賣之土地(以下簡稱該物業(yè))地址為: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平方米(以《國有土地使用證》面積為準),地號:_______;圖號:_______。

        第二條:賣方持有該物業(yè)之權屬證明,賣方保證對該物業(yè)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物業(yè)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物業(yè)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并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物業(yè)的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yè)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或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yè)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元),買賣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第四條:賣方在交付該物業(yè)時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yè)之雜費(如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等)過戶所需的稅費由賣方承擔。同時把合同原件、交款發(fā)票原件等一并轉移給買方。賣方無條件配合買方辦理該物業(yè)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該物業(yè)以現(xiàn)狀售予買方,現(xiàn)狀是指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雙方如任何一方違約時,按交易價款的_______%計算違約金,同時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主張權利產生的有關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本合同及附件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2份,買方執(zhí)1份,賣方執(zhí)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8

        「內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解決了目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許多問題,但其自身適用范圍的限制,并不能解決由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引發(fā)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實踐中的無序。無效論者從合同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和合同標的履行不能出發(fā),否定此類合同的效力;有效論者則從法解釋學和取締規(guī)范與效力規(guī)范的區(qū)別出發(fā),認定合同效力;诖祟悊栴}的復雜,筆者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出發(fā),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觀點,指出有效論更能適應現(xiàn)實社會的需要,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對策,以期能對這一難題的解決起到促進作用。 「關鍵詞」商品房買賣合同,集體土地,合同效力,利益衡量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我國社會整體發(fā)展,物質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漸趨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與尋常百姓毫不相干的買房置地也成了現(xiàn)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買有賣,其間就難免產生糾紛,為了處理日益涌現(xiàn)的商品房買賣糾紛,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1].這一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于人民法院處理此類案件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但是,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這一司法解釋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從司法解釋序言中所體現(xiàn)的立法意旨看,該司法解釋主要是針對城市規(guī)劃區(qū)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規(guī)定的[2],并未把占國土很大比例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發(fā)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納入調整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立法”上的缺失。對于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及處理,目前司法實務界及理論界都尚無定論,但實踐中由此而引發(fā)的糾紛卻日益增加,亟待解決。本文中,筆者試就此問題發(fā)表一下個人見解,希望能夠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實踐起到參考作用。 一、我國的土地制度與商品房種類 根據(jù)我國憲法的規(guī)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币虼,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從所有制上講,土地可以分為兩類,即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這種土地歸屬上的公有制是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國的土地問題及附著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問題,就不能不以此為最根本的出發(fā)點,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區(qū)分為建筑于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兩大類。 二、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問題所在 商品者,依《高級漢語大詞典》[3]之解釋,意為“⑴為交換而生產的物品。⑵泛指市場上買賣的物品”。據(jù)此并參考《解釋》第1條的規(guī)定,本文要討論的商品房就是指出賣人(僅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用于向社會銷售并移轉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與其他房屋的最大區(qū)別就在于它是作為一種商品用于交換,商品房在所有權的讓渡過程中實現(xiàn)其交換價值。但是,法學不同于經濟學,其著眼點在于所有權的移轉及移轉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比較研究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與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較二者在所有權移轉方面的差別。 通觀世界各國,在房屋與土地的關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體主義”,即房屋的所有權與其所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同時移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不會因房屋所附著的土地歸屬于其他人而引致紛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1條也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痹谖覈涍^出讓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時將“允許城鎮(zhèn)非農戶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體土地”的規(guī)定加以刪除,并在第63條中明確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造成“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的狀況,[4]從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鄉(xiāng)居民已被禁止成為集體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權人。[5]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就由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而成為一種病態(tài)的契約,從而直接影響到買賣

        合同的效力問題。 但是,在當前相當一部分地區(qū)出現(xiàn)了利用尚未收歸國有的集體土地開發(fā)商品房、規(guī)模建設新型人口聚集區(qū)的活動,較為時興的說法叫作“舊村改造”。雖然在這一過程中出現(xiàn)了一些糾紛,但是,從深層次上看,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有其必然原因。隨著城鄉(xiāng)產業(yè)結構的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土地的承載、養(yǎng)育等傳統(tǒng)功能逐步萎縮,而財富儲存功能、產業(yè)空間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興功能不斷加強,集體土地經歷了從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變,此其一。其二,隨著開放型經濟與城市建設的深入發(fā)展,大量外來資金與人口涌入,使村鎮(zhèn)集體土地的價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農用地的收益率明顯高于農用地。其三,國家征用集體土地是按產值補償,而當前土地市場價格遠遠超出該標準,用地者到國家嚴格控制的土地一級市場受讓土地成本過高。在土地補償水平與用地成本比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轉。其四,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權力體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隨著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舊村改造”的推進,相當一部分村成為實體化的經濟組織,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自然將手中所掌握并能實際加以運用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資產來進行“土地經營”。[6]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現(xiàn)就成為不可避免的現(xiàn)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現(xiàn)的“舊村改造”也并不與國家開發(fā)小城鎮(zhèn)的戰(zhàn)略相背離。無論從我國作為發(fā)展中國家走城市化、現(xiàn)代化道路的發(fā)展途徑上看,抑或從我國拉動內需、擴展經濟增長點的需求上看,小城鎮(zhèn)開發(fā)都是我國必將長期堅持并不斷發(fā)展的一項重要國策,而不是應付現(xiàn)狀、一時之興的臨時過渡措施。與其相對照,“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規(guī)定,僅源于原國家土地局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轉權讓利”政策,其實質仍擺脫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職權剝奪集體土地所有者、與民爭利的計劃經濟時代色彩。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為國有后才能進入市場,其收益只能由國家得到,這一傳統(tǒng)做法明顯是忽視農民集體土地財產權的表現(xiàn),與我國正在推行的財產權體系改革相背離。集體土地所有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處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7] 三、病態(tài)契約與無效合同[8] 討論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對病態(tài)契約和無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說明。 何謂病態(tài)契約?各國法對契約的成立和生效均規(guī)定了一系列要件,違反法律強行性規(guī)定的契約即為病態(tài)契約。例如,根據(jù)《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條的規(guī)定,契約生效的要件包括:⑴當事人的合意;⑵契約原因合法;⑶契約的標的可能、合法并確定或可確定;⑷契約的形式應符合法定或約定。如果將符合這些要件的契約定義為健康契約,那么違反這些法定要件的契約則為病態(tài)契約。[9]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52條、54條的規(guī)定,契約的病因主要有:⑴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⑷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行性規(guī)定;⑸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⑹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因契約違反法律所規(guī)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確定契約病態(tài)的嚴重性。一種是僅與當事人利益有關的要件的違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種是對于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的違反,如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當事人雙方利益,故病態(tài)并不十分嚴重而尚可救治,各國法一般規(guī)定其為相對無效的契約,即將契約是否生效的決定權交給當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會利益,故為病態(tài)嚴重的契約,當事人無權決定其命運,各國法一般規(guī)定其為絕對無效。[10] 雖然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是確認絕對無效的契約的衡量標準,但這種表述仍失之抽象。筆者以為,根據(jù)我國的實際情況,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有效要件主要有兩個方面,即:⑴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稱之為違背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對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提出了依據(jù)違法性確認合同無效的三個標準:⑴必須違反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才能直接導致合同無效;⑵必須是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行性規(guī)定;⑶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

        規(guī)定中的效力性規(guī)定。[11]對于第二個方面,可以簡稱為違背公序良俗。所謂善良風俗,一般是指社會對某種行為所持的一般道德標準與習慣。[12]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不同,它反映和保護國家和社會的根本利益,表現(xiàn)了國家對社會生活的積極干預,其淵源大多來自公法,如憲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規(guī)定來自私法。凡是違背上述條件的合同,都應當認定為絕對無效的合同。 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通說認為,由于《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定的無效合同。但是,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在是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土地買賣合同9

        【基本案情】

        朱大系甲組村民,在20xx年2月因辦加工廠需要土地建廠房,于是,他與相鄰的乙組村民徐某協(xié)商:以每畝地8,000元的價格,購買徐某承包乙組的1.3畝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雙方訂立了《征地協(xié)議》一式三份,并共同請了一位證人在協(xié)議書上以見證人的身份簽了字。這樣,朱大未經任何行政機關批準就建了廠房,且該廠一直經營至20xx年2月。20xx年3月,房地產開發(fā)商常某找到朱大,同意以每畝人民幣15萬元的價格購買上列土地開發(fā)商品房對外銷售。朱大與常某于20xx年3月15日共同簽訂了《土地轉讓協(xié)議》一式三份,雙方約定:朱大將上列土地轉讓給常某開發(fā)建商品房銷售,常某以每畝15萬的價格付給朱大;雙方簽字后協(xié)議即生效。

        徐某的妻子武某在得知自家的承包地過去是8000元一畝賣給朱大,現(xiàn)在朱大以每畝15萬的價格賣給常某時,對朱大從自家的承包地中獲得了巨大利益而感到心中不平。20xx年4月,武某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起訴朱大,提出訴訟要求:1、依法確認《征地協(xié)議》無效;2、返還上列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3、朱大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

        法院受理后,被告進行答辯。被告認為:1、在20xx年2月雙方簽訂了《征地協(xié)議》書,雙方是自愿的,是公平交易;2、在當年買賣土地的價格也很公道,且徐某已經收取了我方的錢款;3、雙方的土地買賣行為,時間已經過去了10年,超過了法定的訴訟時間規(guī)定,法院應當不予受理。

        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審理。并依法做出了判決:確認原、被告土地買賣合同《征地協(xié)議》無效。

        同時,法院依法定職權向雙方所在地的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監(jiān)察機關提出了司法建議:由行政機關對雙方的私自買賣土地行為進行處罰。

        【法律分析】

        在上述買賣土地的違法案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有: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由此可見,朱大與徐某、朱大與常某之間的土地買賣交易,雖然有他們雙方簽訂的《土地轉讓協(xié)議》和《征地協(xié)議》,但是比照上述法律條文,顯然是違法的。因此,他們之間的土地買賣行為不但不受法律保護,還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設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北景钢,法院據(jù)此提出由行政機關對雙方的私自買賣土地行為進行處罰。

        3、《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币虼耍齑笈c徐某、朱大與常某之間的征地協(xié)議無效。

        4、《民法通則》第58條中規(guī)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案例啟示】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土地也隨之升溫,由此引發(fā)的非法買賣或轉讓土地的現(xiàn)象也時有發(fā)生。多數(shù)農民群眾認為是在買賣、處置自己的土地,與別人無關。要消除這種錯誤的思想認識誤區(qū),維護法律法規(guī)尊嚴,相關部門應加大對農村《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同時提醒廣大農民朋友:非法買賣農村集體土地非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不要聽信他人承諾或懷有僥幸心理買賣或轉讓農村集體土地。

      土地買賣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shù)脑瓌t,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鄉(xiāng)(鎮(zhèn))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shù)(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xiàn)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fā)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jù))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fā)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xù),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jù)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xù)。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shù)承擔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shù)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這個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fā)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住址:____住址: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____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fā)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在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買賣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 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fā)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xiàn)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guī)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xié)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在辦理中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yè),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yè)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qū)內按現(xiàn)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xù)。()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guī)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xié)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zhí)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土地買賣合同12

        房屋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房屋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甲方愿將 私產房一套賣給乙方。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規(guī)格結構: 該房屋結構為 ,面積為 ,雜房 ,樓層為 樓共 樓,建成年份 年。

        二、房屋性質及證件:該房系私產房100%產權,證件齊全, 房屋所有權證 號,土地房屋契證 。

        三、價格及付款方式:房屋總價 (房屋現(xiàn)成交價),付款方式: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產產權一份、地稅局稅費征繳中心一份、國土局一份, 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合同13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約畝)。

        2、現(xiàn)該地塊的用途為。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fā)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yè)稅等)。

        2、乙方的開發(fā)建設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七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xié)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月日

      土地買賣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jù)合同法等相關規(guī)定。公平合理,相互自

        愿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xié)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于威寧縣海邊村安置區(qū),集體土地證號為:威集用(20xx)第X003號,土地使用權人:耿昆,使用權面積為300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A205,東至A203,南至威雙大道,北至廣聚路。(注:該宗土地是由耿昆轉讓給馬關志所有,現(xiàn)將該宗土地轉讓給趙正國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柒拾

        捌萬陸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筑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jù)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xù)和

        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xù),過戶費用

        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并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guī)劃的安置協(xié)議,規(guī)劃許可證,集體使

        用證,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xù)。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xù)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后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

        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

        裁決。

        3、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買賣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zhèn)秀眉東大道,革東沖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 )第 號),建筑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xiàn)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

        (1)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

        (2)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88萬元;

        (3)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100萬元(春節(jié)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后,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后屬于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xù)。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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