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規(guī)范合同三篇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規(guī)范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規(guī)范合同 篇1
一、公司規(guī)章制度
1. 合同簽章頁必須含有正文內容,避免單獨成頁,并應在蓋章欄上方標明合同名稱。
2. 合同簽署前,應做好簽約細節(jié)審批工作,包括:
1) 審批會簽是否已簽批完整,擬用印文件是否符合會簽定稿;
2) 合同內容不得留空,不涉及約定的留空應劃“/”;
3) 合同頁是否齊全,附件是否完整;
4) 簽署時間是否填寫;
5) 對方當事人的'公司名稱與印章是否一致;
6) 如對方由授權代理人簽字,應查驗是否有授權文件。 3. 一般性合同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和法人名章;重要合同必須按程序提交董事長簽字(包括董事長授權代表簽字)。
4. 如合同雙方不能同時蓋章,應將簽約文本交由對方先蓋章,再由公司蓋章。原則上應避免發(fā)生公司蓋章后交給對方蓋章情形。 5.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必須蓋齊縫章,確保每頁均有痕跡。
6. 合同經辦人應在合同簽訂后按制度規(guī)定完成合同原件移交和歸檔。
二、財務審核要點
1. 合同名稱(施工合同、勞務分包、采購合同等)是否與合同內容實質一致;
2. 封面與正文第一頁中的“乙方”是否與供應商簽章一致;
3.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章是否加蓋在簽章欄,檢查有無套章;
4. 合同價款大小寫是否一致;
5. 合同清單價款合計是否與合同價款一致;
6. 合同文本(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騎縫章是否加蓋,每頁是否均有痕跡;
7. 合同簽署日期是否填寫,是否不小于開工日期或供貨日期;
8. 合同文本頁數(shù)是否齊全,檢查有無斷頁、少頁。
規(guī)范合同 篇2
合同法律是關于市場交易規(guī)則的法律,合同法有什么規(guī)范類型與法律適用?下面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在法官適用合同法解決合同糾紛的過程中,辨明某一合同法律規(guī)范的類型,乃是正確適用法律,妥當解決糾紛,并在解決糾紛的過程中實現(xiàn)合同法內在信仰的前提性工作。
作為合同自由原則核心的,是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這就意味著,在采用合同形式所進行的交易中,當事人可以對其權利和義務的安排,經由平等的協(xié)商,作出自主的決定。它還意味著,合同法上凡是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安排有關的法律規(guī)范,幾乎都是任意性規(guī)范。此類合同法律規(guī)范,可以經由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或交易習慣,排除其適用。在當事人就當事人之間的相關事項未盡行使或未盡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就交易的相關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經由自由的補充行使,仍不能確定時,這類合同法律規(guī)范方發(fā)揮對于當事人之間利益的調整作用。此時,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應當優(yōu)先于立法者和法官的意志而得以實現(xiàn)。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任意性規(guī)范又被稱為補充性規(guī)范。對于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優(yōu)先實現(xiàn)狀態(tài)與任意性規(guī)范之間的這一關系,《法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一項,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表述,那就是“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約當事人間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這意味著,當事人經由約定對自身利益所作出的安排,具有相對于任意性規(guī)范的優(yōu)先性。
既然如此,法官在就合同法進行法律適用時,“依法辦案”就不再是像適用刑法或行政法那樣,一律嚴格適用法條的規(guī)定。如果合同法上的相關規(guī)定由任意性規(guī)范確立,法官必須要前置性地審查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就同樣的事項有特別的約定。如沒有特別約定,還需要審查就同一事項當事人之間是否已形成交易習慣。如沒有,方可適用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規(guī)定,就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決斷。
任意性規(guī)范在合同法上,少量的帶有明顯標志,如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一百四十二條、二百二十五條、二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百六十四條、二百六十七條、二百九十三條、三百一十五條、三百五十三條、三百五十九條第三款、三百六十三條、三百六十七條、三百七十二條、三百八十條、四百零五條、四百二十二條都明確規(guī)定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或“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此時自然易于辨明。但大量則沒有明顯標記,此時,如何確定某一規(guī)范就是任意性規(guī)范?這就牽涉到一個價值判斷問題,要求法官運用自己的智慧來分辨。這里的價值判斷并不是純個人性的、主觀擅斷的,而是有一個大致可以遵循的標準,那就是任意性規(guī)范所調整的利益關系,僅關涉合同當事人的“私”的利益,是有關當事人“私”的利益安排的法律規(guī)定,并不關涉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
除任意性規(guī)范外,在合同法上,同樣與合同自由原則的確認和貫徹有關,也同樣關涉合同當事人之間“私”的利益安排的,還有一類規(guī)范,我們稱其為倡導性規(guī)范。但倡導性規(guī)范與任意性規(guī)范卻有所不同。區(qū)別在于:任意性規(guī)范對于當事人利益的調整具有雙向性,從而具有行為規(guī)范和裁判規(guī)范的雙重功能。換言之,它既調整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又是法官對合同糾紛據以作出決斷的依據。相比而言,倡導性規(guī)范盡管確定了合同當事人的行為準則,但卻僅具倡導性,因而并非法官可以運用的裁判規(guī)范。
在合同法上,為了使合同自由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就需要對合同自由進行必要的限制。這種限制根據限制方式的不同,有程序性的和實體性的兩種。
其中程序性的限制是借助于程序性規(guī)范來實現(xiàn)的。它主要不是體現(xiàn)在合同法上,而是體現(xiàn)在與合同糾紛處理相關的.民事訴訟法上。如果說合同法是合同法內在信仰的實體實現(xiàn),那么民事訴訟法就應是合同法內在信仰的程序實現(xiàn)。在這一點上,實體法與程序法是相通的。在民事訴訟法上,有關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大多屬于對于當事人自由的程序性限制(當然,其中更多的是對于法官自由意志的程序性限制)。這種程序性限制,是一種經由程序的展開和進行,自發(fā)產生的限制,是程序所具有的“作繭自縛”效應的必然反映。但不應忽視的是,合同法上也有程序性限制的規(guī)定,如第五十四條要求,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變更或撤銷條件時,應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主張變更權或撤銷權的行使;第七十三、七十四條規(guī)定,合同債權人的代位權或者撤銷權也應向法院主張。限制合同自由的程序性規(guī)定,雖然并不對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作出實際的調整,但卻確立了合同當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行為規(guī)則。當事人不依據程序性限制為一定的行為,即不能發(fā)生預期的法律效果。在這種意義上,對于自由的程序性限制,既是行為規(guī)范,又是裁判規(guī)范。
借助實體性規(guī)范實現(xiàn)的實體性限制,是特定社會政策考量的產物。根據限制對象的不同,實體性限制規(guī)范包括雙向限制性規(guī)范和單向限制性規(guī)范。前者是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自由都進行了限制,后者則僅限制了合同一方當事人的自由。雙向限制性規(guī)范體現(xiàn)了國家藉由合同
立法,力圖實現(xiàn)的對市場的直接干預。因其權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常被稱為強制性規(guī)范。
無論是強制性規(guī)范還是單向限制性規(guī)范,都對當事人之間特定領域的關系進行了雙向調整,因而兼具行為準則和裁判規(guī)范的雙重功能。且作為對合同自由進行限制的法律體現(xiàn),當事人也無權進行約定予以排除適用。因而法官在對此類規(guī)范進行法律適用時,自可作為對糾紛進行裁判的依據。
除此以外,尚有兩種規(guī)范類型值得研究。一種是確定合同法基本原則的規(guī)范。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三條至第八條等。包含合同法基本原則的規(guī)范,一般并不直接發(fā)揮法律的調整功能,它們總是在完成了具體化的過程之后,通過體現(xiàn)基本原則的各項法律規(guī)范來發(fā)揮調整功能。如果在特定情形下欠缺具體的法律調整,也要由法官發(fā)揮“造法功能”,創(chuàng)制具體的法律規(guī)范進行調整。
另一種是對相關概念進行界定的解釋性規(guī)范,如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對于合同所作的概念界定等。解釋性規(guī)范盡管不直接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作出調整,但在合同法上卻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解釋性規(guī)范在合同法上發(fā)揮著納入規(guī)范的作用,即把發(fā)生在“自然意義”的生活世界里,各種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有選擇地納入合同法的法律調整。例如將現(xiàn)實生活中所發(fā)生的,一方當事人在商場購物,向商場支付價款,購買特定商品的行為,用合同法的語言解釋為買賣合同,將其納入合同法的調整范疇。不難看出,前述幾種類型法律規(guī)范的調整,都依附于解釋性規(guī)范。具體來講,就是只有納入了解釋性規(guī)范的調整,方可發(fā)生前述幾種類型規(guī)范的調整。可見,解釋性規(guī)范起著“過濾器”的作用,過濾之后的對象方可受合同法的具體調整。法官應妥當運用合同法上的解釋性規(guī)范,將紛繁復雜的糾紛,恰當?shù)丶{入合同法的調整。
規(guī)范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xié)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規(guī)格:房型 層(式) 室 廳 廚 衛(wèi)
1)、_____室,計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衛(wèi)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總天數(shù):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 材料款_______ 元;
2. 人工費 _________元;
3. 設計費 ________元;
4. 施工清運費 _________元;
5. 搬卸費 ________元;
6. 管理費 __________元;
7. 稅金(3.41%)___________ 元;
8. 其他費用(注明內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guī)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jiān)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yè)協(xié)會家庭裝潢專業(yè)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jiān)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guī)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guī)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xiàn)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 新版家庭裝修合同樣本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進行:
付款要求: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 額
進程內容:
對設計、預算 1000元簽訂合同
簽訂意向之日
認可 付款時扣除
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費50%
合計
工期進度過半
施工過程中 施工工費40%
年 月 日
竣工驗收 10%
當天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項目變更 100%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tǒng)一發(fā)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fā)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
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新版家庭裝修合同樣本規(guī)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xié)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xù)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xù)。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yè)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xiàn)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 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xù)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xù),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應主動出示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yè)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姓名) 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fā)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fā)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新版家庭裝修合同樣本履行期間,雙方如發(fā)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驊{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tǒng)一發(fā)票向市室內裝飾行業(yè)協(xié)會家庭裝潢專業(yè)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新版家庭裝修合同樣本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xié)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xù),訂立終止合同協(xié)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zhí)壹份。
甲方(業(yè)主): (簽章)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yè)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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